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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分手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话虽是那么说,我明知道鹿是为了我好,真正关心你的人,始终不会随大流,说些你爱听的话,他们总是能一针见血的指出你的不足,在你被鞭打的千疮百孔的时候,在你心里为你点亮一盏灯。

我与鹿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弄得老死不相往来,并不是这样,我只是无法说服自己的心,隐隐作痛的不甘心,凭什么她可以像个没事人那样,坐在我面前,谆谆教导我如同我的妈妈,站在一个她自以为的高度,俯视沧桑落魄的我,同情怜爱的目光像一把尖刀,妄图帮助我的同时,也深深的刺伤了我。

我害怕原本已经平静的过去,再次在我的脑海里掀起涟漪,尽管水纹已经绽放了;我害怕我这些年经历的失败的感情,再次为鹿的到来当做成长的学费,尽管自己爱得一塌糊涂。我想到了小黄,我突然好想她,好想和她说说话,和她抱着依偎,和她嬉笑打闹,我想和她说声对不起,因为自己的冲动,放弃和她的感情,我多么希望这一切只是自己无数个梦里的其中一个,这样当自己睁开眼睛的时候,又能看到小黄酣睡在我身旁甜蜜的笑靥。

我闭上眼睛,雨水打在我的睫毛上,压得它俯身下跪,当做水滴顺流而下的踏板,顺着我的脸庞纹路,滑落至我的嘴角,那种感觉很奇妙,而我也十分享受,千千万万的雨滴像是无数个不断跳动的精灵,你悲伤的时候,它们依附在你的周身,你开心的时候,它们围绕着你跳着整齐划一的舞蹈,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更像是舞鞋踩在舞台上发出的踢踏声,连绵不绝,令人心醉,不需要歌唱,已经是最美丽的歌声。

我想拉着小黄,与我一同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于是我拿出手机,却看到一条短信,之前我光顾着和鹿聊天,根本无暇顾及手机,是小黄发来的,简单的五个字:以渐,我走了。

我突然意识到什么,我不知道该说这就是我感情细腻的地方,还是人与生俱来的第六感,这简单的五个字,并不是想告诉我,她回家了。我有一万种不同的看法来解读小黄发这条短信时的心情,应该是绝望而坚决的。

换做平时,她一定会这样发:宝贝,我先回家啦~。句子末尾带个波浪符,代表着她略显撒娇的长音声,而那个啦,更是凸显她的俏皮。

假如我和她吵架了,她会这样发:林以渐,我先走了,拜拜。她通常如果想要表明自己立场的时候,会直呼我的名字,但当一件事无法调节的时候,她也处于生气与不生气的临界点,她会选择先冷静一下,简单的告别我,但那声拜拜是希望着我能主动发个“嗨”过去。

当她真的生气了,她会这样说:呵呵,再见。呵呵是一个强硬的语气词,我非常讨厌它,但她会故意用这个词来惩罚我,以表明此时她有多么生气,通常这种情况下,简单地哄是没有用的,除非做些让她感动的事或者等到她想开了。

但此时此刻,她发给我的是:以渐,我走了。

小黄很少会用以渐这样的称呼,像是告别一个老友,又像是对亲人的嘱托,但给我更多的感觉是告别一个人,我走了这三个字,坚定地像是一把刻刀,在猛烈的敲击下,一笔一划的刻在离别的石碑上。

所以,这条短信的原话应该是:以渐,我决定了,我想我该离开你的世界了,我爱你。

我以为她不会离开我,就像她每次吵架和我说分手,我都是一笑而过那样;我以为我不会难过,就像一个人又从我的生命中擦肩而过,假装她不曾来过。

我发疯似地给她打电话、发短信,最后都是渺无音讯。

无助永远是一个人选择逃避的最好借口,我没有回公司,而是缓缓地朝家走去。如果有人此时看到我的话,一定会觉得我像个死尸,不带一丝生气,好像生命的终结点就是走完这一段路。

心若美丽,整个世界都是美丽的,心若阴沉,再美的世界也绽放不出花朵。我的眼神有些飘忽,因为我根本看不清前方的路,我的眼里只有与小黄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的画面,而那些快闪的瞬间,让我无从下手,我甚至不知道该定格在哪一幅画面中,好让自己觉得当下我有多么悲哀。

路的两旁都是尚在建造的住房,高楼林立,却还没完成,伫立在两旁,我独自走在中间,恍若在一座死城里,有人会擦肩,有车会经过,他们看我的眼光,像是在说:“看那个****,走在马路中间是不要命了吗!疯子!”

上了楼,打开门,家里格外的干净,如同我第一天搬进来时那样,没人住过。家里少了很多东西,可我根本没心思注意这些,我看到的是桌上的一张纸,白色的A4纸,压在一支黑色的钢笔下面,我快步向前,紧紧地将那张纸捏在手中,双手控制不住的力量,将纸捏地伤痕累累,只见纸上写道:

以渐:

我走了,屋子我简单地打扫了一下,你的衣服我也洗了,也许我不会再回来了,我把属于我的东西该丢的都丢了,就像我第一次来那样。

你说“分手”两个字很伤人,那么就最后伤一次,我们分手吧!

我走了,愿你一切安好!

保重。

3.19

小黄。

分手对于你们,意味着什么?

其实我认识很多朋友,他们一直保持着一种玩世不恭的心态,分手对于他们来说,就意味着可以寻找另外的伴侣,我其实很羡慕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爱玩,而是因为他们对待感情的态度,他们常说:“不合适就分咯,何必勉强自己。”

还有一类朋友,他们在恋爱和单身之间举棋不定,恋爱久了想单身,单身久了想恋爱,永远是如此,周而复始,没有边际。

那么分手对于我来说,就像死亡,可既然那么苦,我为什么还要乐此不疲的继续恋爱,难道就为了从一次次的死亡中寻找快感吗?当然不是,我期待的是死亡后的重生,都说一个男人一生中会遇到三个女人,第一个是你母亲,给予你养育之恩,第二个是你爱的人,教会你成长,第三个是爱你的人,教会你相濡以沫的陪伴。

房间里的摆设和小黄第一次来我家时一模一样,她那双带着可爱小熊图案的黄色拖鞋,应该被她丢了吧,我给她买时还嘲笑她,说:“这就是你的脚掌,穿了它你才能进我家的门。”她的衣服、她的化妆品,甚至是她的卫生棉,全不例外的都不见了。被子打理的整整齐齐,厨房里的餐具,乃至油烟机上的油渍,都被她擦的一尘不染,她用这样一种方式,抹掉了她在我这里的所有指纹,像是精心设计过的犯罪现场,找不到凶手的一丝破绽,我能想象她再关上我房门的时候,回望我房间的场景,眼神里的不舍最后只会化作嘴里淡淡地一句:再见了,宝贝。

上班对我来说,也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因为手的颤抖,烟散落了一地,我捡起一根,叼在干裂的嘴唇上,费了好大一会功夫,才将火机拿稳,以至于才能深深地吸上一口,用来缓和自己的情绪。

无意间,我看到了桌上的日记本,黑色那本是我的,是我用来写随笔的,一直以来,我都原封不动的放在那,有灵感时,才会动笔写上一番;而现在黑色本子的旁边,多了一本黄色的日记本,那是小黄的,当时她买给我的时候,自己也顺势买了一本,说,我们现在是情侣了,什么东西都要一人一样。

我慢慢地翻开小黄的日记本,里头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每一页都用日期标注着,从我和她相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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