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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雾里看花

面对着电脑屏幕静静地发呆,看着桌面上那些气球泡泡上下左右地来回跳动,心里不知又在胡思乱想着什么。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经常忘记关电脑,以致于我电脑里面的CPU已经热的快要爆炸,无奈的我只能关掉电脑,搬了把椅子到阳台处静静的享受这宁静的清晨。

外面起雾了,好大好大的雾,我最喜欢这初秋的雾了,因为她确确实实是雾,而不是雾霾。我想起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人间词话》的一句话: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我看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因为雾太大了,我试着让自己清醒一些,于是我打开窗檐,我看见楼底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却看不见路的尽头。这场面有些熟悉,我好像以前在哪见过,思绪一下子把我拉回到1998年。

1998年那时候我3岁,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家还在聊城。有一天雾很大,我站在路边看来来往往的车辆;看红灯和黄灯、绿灯在不断地变换着颜色;看马路的尽头究竟在哪里;看排队的汽车第一辆在哪里,最后一辆又在哪里;那时候的我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好奇。我正看的出奇,妈妈过来了,把我抱进出租车里,在出租车里我还是会把头转向窗前,看外面虚无缥缈的雾,看外面的雾和汽车。

回到家我喜欢在我家门前的那片草地上玩耍,我家门前的那片草地离我家只有10多米远的距离,我从家门口刚迈了一小步,突然我进入了时光隧道,我看到了一年后的自己。

那时候我4岁还没有上小学,我从LC市穿越回了农村——我奶奶家。那时候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没有忧愁的。我天天在我奶奶自家的院子里快乐地玩耍,或者是在我大爷家玩,我最喜欢和小娅在一起玩,她是我大娘的姐姐的女儿,说起来有点乱,这关系也是我后来长大才慢慢知道的,当时我只知道她比我大一岁,我应该叫她姐姐。虽说她比我大一岁但好像我总是永远扮演着哥哥这一角色,而她总是被动地扮演着妹妹的角色。我经常带她去玩,我们经常去的地方就是我奶奶家的老院子,也就是四合院,由东南西北四个房屋组成。我和小娅一起玩捉迷藏,结果她总是输,她老是找不到我,因为我对我奶奶家的房子了如指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我全部洞悉。

小娅实在找不到我的时候她便会使用她的杀手锏----哭。她一哭我就会出来,可是我出来她还是在哭,那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还不会哄女孩子,我只好走过去摸着她的头说,别哭了好吗。看着小娅大声地哭泣,悲伤的泪水滑过脸颊,我呆呆地站在那无能为力。我等到好大一会,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小娅突然在某时某分某秒停止了哭声。然后小娅静静的看着我,见她终于不哭了,我会拉着她的手去我爷爷的书房里找我的小人书、玩具、娃哈哈,之后我俩总会把我爷爷的书架弄得乱七八糟,然后我和小娅就会逃之夭夭。

如果真有时光隧道的话,我愿回到那个童真的时代,我会故意让小娅找到我,我不会在让她急哭了。如果她还是哭了,没关系,因为我已经学会怎样去哄女孩子了。

雾渐渐大了起来,我可以看见草坪就在前方,于是我又往前走了几步,看见了上小学的我。

我以记不清我是上几年级了,可是我记得我的同桌是个女同学,她叫小敏。为什么我对她的印象这么深刻?因为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总是梳着好几个细小的麻花辫,而别的女生统统是统一的马尾辫;因为她头上总是不停的换着各式各样的发卡;因为她每天上课之前总是要抄我的作业;因为她在上课的时候总是用手在不停的捣鼓她的头发;因为我和她上课的时候总是因为三八线的问题和她争个你死我活;因为我俩关系可能比较好的缘故,所以她抄我作业的时候从来不说一句“谢谢”。因为......

正如老狼唱的《同桌的你》: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的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我会在不经意间就想起你,想起你抄我作业还一副义正严辞的表情;想起你那可爱的麻花辫;想起你那精致如玉的发卡;想起你小时候的你特别爱臭美;想起那张书桌上曾经用铅笔画过的三八线。

从小学到大学你是我第一个也是我唯一一个女同桌。王菲的《红豆》里唱着: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小学的光景就在这迷迷糊糊的童年中悄然而逝。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真有那么一条时光隧道出现在我面前,我会回到那个天真的时代;我会用小刀把一整块橡皮切开,然后我俩一人一半,以此来纪念彼此的你我;我会不和你争那条三八线;我会在你生日那天给你买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发卡,好让你这辈子都记得我这个同桌。

雾好像越来越浓了,我隐约可以看见草坪就在我的正前方,我想快点走到那块绿色的草坪。于是我迈着步子快速如飞地往前走去,才走了几步我看见了初中时候的我。那时候的我以不再是小孩子,是一个懂得爱穿干净衣服的少年。

我清晰地记得我的前桌是一个女生,她叫小V。好像初中、高中、直到大学我的前桌一直都是女生。

初三那年快临近毕业了,我们依旧每天嘻嘻哈哈地在一起疯玩。下课之后我们几个人总会有一个人最先冲出教室奔向乒乓球台,其速度乃是全校第一名。

虽说临近毕业,可我们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离别的痛苦。相反还有一丝高兴,终于快要结束这暗无天日的初中生活。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们班里非常流行掰手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流行,比非典都流行。对于这种无聊之极的流行,我从不主动找人掰手腕,但是你不找别人可偏偏有人却来找你,小V她就找我掰手腕,但却被我拒绝了,一而再再而三,第三次小V又来找我掰手腕,她说:你不敢和我掰吗?你是不是掰不过我。听了这句话之后我好像遭受了巨大的毁灭性的的侮辱,比前清朝签订《辛丑条约》还要严重100倍。

碍于面子我决定和她一绝高低,掰手腕都是用右手掰,可我的右手小时候脱过几次臼,以至于我右手的手劲比左手要小得多。但是我又一想到小V是个女生,试问一个女孩子又有多大力气呢!比赛开始了,一开始我还占据主动优势,可是5秒过后我就后悔了,小V的手劲竟然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她的小手一点一点的压向我这边,无奈的我是有心翻盘,可却无力回天,但是我没有放弃,我依旧挣扎的用尽全身上下最后一点力气,“咔”的一声,这一声虽说没有钟声那么清脆响亮,但是却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来回徘徊、徘徊。我的右手受伤了,就好比走路一样被崴了一下,筋痛,无法言语的痛。

这时我想起《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中的一句歌词,“我输了,我输得彻彻底底无法翻身,赢不了,赢不了这场游戏我太认真,别让我输得太快。”我一想到我竟被一个身材娇小、郊寒岛瘦的小V所打败,心中甚是不平。但又一想到倘若此事传扬出去,我又有何脸面在众兄弟面前做人。此时的我早已顾不上手腕的疼痛,只是心中想着如何才能让小V不要把此时传扬出去,毕竟我一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掰手腕输于一女儿之家,如若此事被小V传扬出去,我可真是丢人丢到老家去了。放学之后我叫住小V,我对她说,让她不要把今天这件事告诉别人,可小V执意不肯听,还说回宿舍之后她要将此事告诉她宿舍中的所有人---------掰手腕赢了我。听小V这一说,我顿时面若惊恐之色、乞求小V她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小V却不以为然,只想她得意却让我丢面。这件看似小事却对于我来说比天还要大的事令我感到恐慌,这件事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地步了。怎么办才好,忽然我想起了《青年文摘》中里面的一句话:零食是对付女孩子的最有效的杀伤性武器。

我对小V说:我给你买个棒棒糖这件事你老人家就忘了吧!

小V:什么,一个棒棒糖就想收买我。

我:那你想怎么样。

小V:两个。

我:好,成交。

午睡过后回到教室我将那两个真知棒的蓝莓味棒棒糖偷偷塞给她之后,她的确没有再将那件对于我来说甚为不光彩的事说出去。“零食是对付女孩子最好的武器”这句话果然很有道理。

后来毕业的最后一个晚自习,我们在一起静静地坐着,没有一个人在翻阅这无聊的课本,只是有的人在用小刀在书桌上刻画着什么东西,好像是留作纪念,最后一个晚自习,老师也没有多说什么话语,在教室待了5分钟就去办公室了,我们就这样坐在自己的座位前,没有人在谈游戏、谈学习、谈爱情、谈老师。“分别”这样一个伤感的词语我们第一次这样清晰地认识她,后来不知是谁说了一句:你说我们毕业以后在上高中会不会就再也见不到了。我当时听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掉下来,我的那颗脆弱的心脏仿佛被螺丝刀狠狠地钻了一下,撕心裂肺地疼。终究要分别,只是这3年感觉过得太快了,我在想上高中以后还有没有人陪我一起去打乒乓球,想着想着,一架纸飞机跃入眼帘,没有人去争抢那架纸飞机,好像人人都挺伤感的,伤感这3年的初中时光结束了、伤感我们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伤感3年建立起来的友谊顿时烟消云散了、伤感我不能在和他们一起去打乒乓球了。

那个夜晚柔和、轻盈、微风拂过我们的脸颊,我们笑得像个孩子似的。那天晚上是个不眠之夜,瓜子、青岛啤酒、小刀白酒、宿舍里到处充满着酒味,我们都端着杯子,各个宿舍来回地跑,每个人和每个人都好像亲兄弟似的,宿管老大爷以前都是一副穷凶极恶的表情,今天晚上老大爷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只是对我们说:你们喝完酒以后,酒瓶都摆好,打碎了扎到脚就不好了。其实宿管老大爷这样说就是想要那些酒瓶子,至于老大爷好声好气的和我们说,就更好解释了,原因就是:他怕我们喝多了,怕挨揍。那天夜晚每个人的话都不多,我们喝完酒以后,已是深夜两点多,躺在床上,每个人其实都睡不着了,想着明天就卷铺盖走人了,尽管悲伤但走的时候还是要强撑着一副笑脸,就像三年前我们刚来到这所学校的时候一样,我们还依然享受这家的温暖,享受着我的席梦思,不愿意来到这破旧的宿舍一样,可是尽管来到这个宿舍我很是悲伤,100个不情愿,可见到同学还是要强撑着笑脸打声招呼,有说有笑地谈着。这3年恍如烟丝一般不经易燃,我们躺在床上,宿舍安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是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没有睡,只有蟋蟀在阳台上“吱、吱、吱”地叫着,我们都学会了沉默,听着蟋蟀在乐此不疲地叫着,每个人都不愿再说话,我明白了那个夜晚我们为什么会如此沉默,因为我们在那个夜晚懂了什么叫做:成长。

雾越来越大了,完了,我以看不清前面的草坪究竟离我有多远,凭感觉我感到草坪就在我的正前方,我又迈着步子往前走了几步,于是我看见了高三时候的我,我清楚地记着那天是星期天,我爸开车送我到实验中学来报道(转学),我爸先去找的校长,校长说:你去找教务主任。找到教务处主任后,教务处主任说:先去找会计交一下钱。之后等了1个小时会计来了,会计又说:好了,找主任去吧。找到教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说:去找年级主任去吧。找到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说:你去找班主任吧。找了半天没找到,又去找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说:对了,今天是星期天,班主任没来。再后来我就被分进七班了,哎呦,那10天的日子,可算得上是今生最难熬得日子,上课还好过一点,尤其是下课以后,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看书吧,别人觉得你太装*了,玩手机吧,不行,后面有摄像头,而且学校明确规定玩手机逮到会被开处的。睡觉吧,根本睡不着。和别人说话吧,看看四周周围,我一个同学都不认识和谁说话啊。这10天日子可我还是硬着头皮熬过来了,算了我不想提了,还是忘了好,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在路过奈何桥的时候找孟婆要两碗孟婆汤,把高三这黑暗的日子忘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痕迹。

不过话又说回来,开学来的第一天我认识了一个女孩,谈不上认识,只是她的一句话帮助了我,让我一辈子都感激她。我第一天来到这个学校,对这个学校的一切都还不熟悉,下课之后,我好像是要找去办公室找老师,天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阴差阳错地走到了女生厕所的门前,可是那个墙壁上并没有写着WC,还好我没有走到女生厕所的门前,我只是转身朝那里走去,刚走了一步,被一个女孩叫住了,她说:唉,同学,那是女生厕所。听完这句话之后我立马转身朝男生厕所走去,按照常人的意识,如果这是女厕,那在女厕的旁边定然是男厕,进入男厕时我还惊魂未定,额头直冒虚汗,好险,差一点丢大人。当我从男厕走出来时,那个女孩早已不知去向,我只是知道她那善意的提醒,救了我一命,让我这辈子都感激于她。虽然我不知道她长的什么样子,但是我相信她一定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因为心地善良的女孩是最楚楚动人的,她提醒我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看到有好几女孩站在教室门口,好像是在看我待会怎样出丑、嗅大。我知道其中有一个女孩就是提醒我的女孩,可是我并不知道她是谁。如果她没有提醒我,按照事情巡回就班地往下走,我就会进入到女生厕所,当我踏进门的一刹那,我定然知道了那是女生厕所,我会慌乱退出,这时全班都会知道,可能全校都会知道,某某某同学误入女生厕所,当我从女生厕所慌乱逃出时,我会去教室拿书包逃之夭夭,哦,不,我连书包可能也不会要了,我会立马跑出学校大门,这对于我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关键是丢面了,而且是开学的第一天。“轰”,在座位上惊魂未定的我,突然一下子回到了现实当中,还好我没有进入女生厕所,感谢那位女孩善意的提醒,如果没有她那句提醒,可能我真会跑出学校大门,可能现在的我还只是只有高二文化的程度;可能我刚交的1000块钱学费我也不打算要了;可能我这辈子也不会在参加高考了,我也更不可能上大学;如果没有那位善良女孩子提醒我,这些可能可能真的会变成可能。

如果时光倒流,让我再回到那个星期天,我会当面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谢谢你。

这时窗外的雾散了,太阳出来了,太阳光照射在我的咖啡杯上,看看书桌旁的闹钟已经8点多了,我竟然在阳台上呆呆坐了2个多小时。

如果,我还喜欢用如果这个词。如果有下辈子,我愿意做一只考拉,20个小时睡觉,2小时吃饭,2小时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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