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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个炎热的午后,曹献狗费力地走在寂静的荒野,他不清楚自己具体走到了什么地方。他在路上看到一些牲畜的足迹和粪便,于是估计自己正在接近一个村庄。这是一个具有强大诱惑的猜测,他不由得加快了行走的步伐。屈指算了一下,他已经走了十二天了,在这艰苦而漫长的十多天里,绝望和饥饿差不多把他摧毁,让他曾经产生自杀的念头。连续几次,他跑到悬崖边准备跳下去算了,但悬崖深得看不见底,让他两腿打颤,犹豫半天,最终还是退了回来。

曹献狗现在除了一具疲惫的身躯,已经一无所有,他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到家,能够吃一顿饱饭,睡一个好觉。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静如坟墓的山路上前行。其实,他在黔西北农村是有一个家的,房子虽然破旧得像一顶烂草帽,阴天还直漏雨,但不管咋说,那总是他的安身之所。本来他这次外出务工,就是想挣钱回家修房子,然后找一个媳妇安心过日子的,没想到,累死累活的干了几年,回家的路上钱包却被人偷了。对于身无分文的曹献狗来说,起点和终点都变遥不可及。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他决定回家。在这条艰辛的回家路上,他趴过货车,搭过拖拉机和马车;他要过饭,捡过路边发霉的馒头,还偷过水果……最让他无奈的,是两天前居然迷了路,连家在哪个方向都弄不清了。

曹献狗的两条腿不停地移动,脚下的道路隐藏在野草之中,就像一条蟒蛇,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梁,爬向远方。走到山腰的时候,汗水钻出他毛孔,浸湿了他的衣裳。曹献狗终于体力不支,他抬起头,山脉如浪,一直奔往看不到的地方。曹献狗又累又饿,疲倦就像蚂蚁一般爬满他的身体,他躺在路边的一片草地上,打算休息一下。睡在软弱的草丛中,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肩膀扛着的不是脑袋,而是一桶浆糊。有那么一刹,他甚至不晓得自己为啥往前走,要到哪里去?

在倦意的诱惑下,他的两片眼皮沉沉地往下坠,终于,他昏昏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收敛它的嚣张气焰,开始向西边堕落。夜色就像一块黑暗的幕布,正慢慢从头顶笼罩下来。觅食归来的鸟儿,在树林里发出嘹亮而急促的鸣叫。曹献狗揉了几下眼睛,发现四周仍然静悄悄的,看不到人的踪影,他终于领略到了这条道路的荒芜。

夜色来临的时候,曹献狗总算走进了一座村庄。几条狗看到他脏兮兮的样子,晓得他好欺负,纷纷扑过来围着他大呼小叫。曹献狗一边捡起棍子抵挡狗的攻击,一边四处张望。远处的窗户里,泄露出或明或暗的灯光。路边是一幢年代久远的瓦房,房顶上冒着浓浓的炊烟。曹献狗在瓦房前停住脚步,犹豫半晌,他伸出一只模糊的手臂,在门上拍了起来。门吱地叫喊着一分为二,一块昏暗的灯光从门框里照射出来。开门的是一个年迈的大娘,她的背驼得就像一把镰刀。曹献狗还没有说出借宿的意图,双手就被大娘紧紧握住。大娘哆哆嗦嗦地说,百顺,你总算回来了,我就晓得你迟早要回来的。曹献狗被弄糊涂了,刚想说话,却被大娘拉着往屋里走,大娘一边走,一边激动地说,走了一天的路,是不是饿坏了,赶紧进屋,娘给你做好吃的。

屋子角落里,坐着一个白发苍苍的大伯,他正不停地抽烟。大娘指使曹献狗在火炉边坐下,然后转身钻进了厨房。曹献狗实在累坏了,坐下之后,他就丝毫不想动弹。曹献狗发现大伯紧紧地盯着自己,仿佛警察盯住一个图谋不轨的小偷,曹献狗有些不自在,他生硬地朝大伯笑了一下。大伯脸上没有表情,只是重重地吸着嘴里的烟卷,很快,烟雾弥漫得整个屋里都是。这个时候,大伯忽然消失不见,因为他已经被一团白色的浓烟包围。那团浓烟散去之后,老伯才水落石出地暴露出来。曹献狗捂着嘴咳嗽了几声,他被烟雾呛得有些难受,不过,他觉得这样也好,至少可以避开大伯古怪的目光。

大娘在厨房里忙碌一阵,然后端出一些热气腾腾的饭菜。曹献狗已经几天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他早就饿坏了,他坐在桌子旁边,目光凶猛地罩在饭菜上。那些顽强地散布着香味的饭菜,让曹献狗不停地吞口水,他的喉咙迅速地窜动。大娘递来了双筷子,说饿了就快吃吧。曹献狗接过筷子,把滚烫的饭菜飞快地送进嘴里,还没有来得及细嚼,那些饭菜就顺着他的喉咙,一直跑进他的肚子。在饭菜进入肚子那一刹,曹献狗感到里面一阵温暖,仿佛他吞进去的不是饭菜,而是一团火苗,那种温暖的感觉让曹献狗舒服极了。记得他最近一次吃东西是在两天前,那时候他正经过一片苞谷地,饥饿之下,他抱着一根苞谷棒子就啃。那根苞谷棒子又老又硬,差不多把他牙齿都啃掉了,嚼起来也没有味道,就像泥沙一样,实在难以下咽。最可恨的是那根苞谷棒子还没有啃完,就忽然冒出几个小青年,捡起石头朝他打过来,如果不是他跑得快,也许会被打得头破血流。

大娘坐在旁边,慈祥地问这些菜合不合胃口?曹献狗拼命地点头,表示很好吃。大娘说,你慢慢吃,没人和你抢,这些菜全是为你炒的。曹献狗看着目光温和的大娘,忽然有些鼻子发酸,恍惚之中,他觉得旁边坐着的不是陌生大娘,而是自己的亲娘。但他是一个孤儿,父母死亡时的情景,就像一张破旧的电影画报,多年来经常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大娘打断他的思绪,问他这两年吃了多少苦头。曹献狗把嘴里的饭咽下去,说没啥,咬咬牙就挺过来了,在外面哪能不吃苦呢。大娘的声音很轻,听起来有些遥远,她说,看起来,你没怎么变样,只是比原来瘦了一点,头发也长了一点。曹献狗有些糊涂,他并不认识大娘啊,她咋说自己比原来瘦了?大娘继续说,你当初不该不说一声就走的,你这样悄悄地跑了,可把家里急坏了,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疯了。曹献狗不明白大娘的话,只是嗯嗯地点头算是回答,由于吃得急,他梗住了,他差不多喝了两碗酸菜红豆汤才缓过气来。

忽然,外面刷刷地落起了雨点,打得瓦片哗哗响。大娘皱了一下眉头,说这个鬼天气,怎么又下雨了。吴献狗朝窗口看了一眼,说是啊,还没晴几天,怎么又下雨了。大娘说,这次回来,你不会再走了吧?曹献狗放下筷子,摇着摇头说,我哪里也不想去了,只想回家。大娘说,杨家已经来问过几回了,我一直推说你在外面挣钱修房子,现在好了,你既然回来了,就抓紧把你和杨家姑娘的事办了。曹献狗猜想,也许是因为光线暗淡,大娘眼睛又不好,于是认错了人。他想告诉大娘,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担心自己一旦说出真相就会被赶出去,那样他今天晚上就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大娘收完了碗筷,问他要不要休息了。曹献狗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大娘说,你的房间还空着,脏衣服也全给你洗干净了,就放在衣柜里,你肯定累坏了,洗漱一下就早点休息。曹献狗接过大娘递来的木盆,在屋檐把自己清洗干净,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跟着大娘钻进左边的厢房。屋子里没什么像样的家具,角落里立着一个大衣柜,看起来有很多年了,样式也比较简单,不怎么好看。旁边还有一张桌子,有一只脚好像断了,下面垫着一块砖头。此外,屋里就剩一张床铺。其实,曹献狗进屋那一刹那,他的目光就基本没有离开床铺。对于一个连续十多天没有睡过安稳觉的人来说,再也找不到比床更具诱惑的东西了。大娘离开之后,曹献狗马上把灯吹熄,他在黑暗中把自己脱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钻进被窝。躺在床上,他觉得舒服极了,世上再也找不到比这样更舒服的事情了。曹献狗缓缓闭上了眼睛,没过多久,鼾声就从他的鼻孔里飘了出来,跑得整个屋子都是。

第二天早晨,曹献狗有些惶恐不安地从床上爬起来,他怕大娘看出破绽,发现自己并无恶意的欺骗,被赶出门倒没啥,要是大娘一生气,把别的人叫来,那自己就惨了,说不准还会被狠狠揍一顿。但管不了这么多了,反正自己从来没承认过,认错人也是大娘的事情,怪不得自己,到时候,自己好歹还有这么一点理由。

让曹献狗没想到的是,他刚刚钻出厢房,大娘就给他端来一碗荷包蛋。碗里的鸡蛋白白嫩嫩的,就像一个女孩子的脸庞。他拈起一个放在嘴里,一股蛋黄随立流淌出来。荷包蛋又香又甜,他吃了一个,又去吃第二个,吃了第二个又想吃第三个,最后,他把锅里的汤全喝完了才放下碗筷。大娘在旁边问他味道怎么样?曹献狗舔着嘴唇,说太好吃了,我很久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了。大娘说,只要你喜欢,我每天早上都给你煮几个。

曹献狗觉得自己不能再隐瞒下去了,他说,大娘,我有一件事想告诉你……大娘打断他的话,说有啥事,以后再说,你好久没回来,我陪你到处走走,和大家打声招呼。曹献狗还想说啥,却被大娘拉着往外走。外面天气很好,阳光透明,经过昨夜大雨的清洗,路面的青石板也变得干净起来,上面简直看不到半点灰尘。不远处有几间房子,周围是茂密的竹林,绿油油的竹子在风里摇头晃脑,空气中飘浮着竹子淡淡的清香。前面是一片接一片的土地,地里的苞谷已经枯黄,正半死不活地等待村民的收割。

他们没走多远,就碰到一个胖子在砍树。吴献狗看到他挥舞着斧头,重重地砍下去,在斧头砍过的地方,马上出现一张嘴巴似的口子。当他的斧头密集地落下去之后,树上出现很多口子,那些嘴巴似的口子眼看就要把树拦腰咬断了。大娘说,他二叔,这是一棵苹果树,你砍掉多可惜啊。胖子说,这棵苹果树两年没结果了,留着没用,还不如砍来做两条板凳。大娘说,我记得去年我还在下面捡到几个被风吹落的苹果啊,你咋说它不结了呢。胖子说你肯定记错了,那是前年的事了。胖子抹了一把汗,发现曹献狗,说咦,百顺回来了啊?大娘应了一声,又让曹献狗喊胖子二叔,他无可奈何,只得硬着头皮叫了。

说了一会儿闲话,他们继续往前。接下来碰到的一个割草归来的妇女,她提着镰刀,箩筐里装满野草,上面还挂着晶莹的露珠。他们还没说话,妇女就先叫了起来,她说,百顺,你啥时候回来的?曹献狗不得不告诉她,自己昨晚来的。妇女说,听说你跑了很多地方,先去了啥福建,接着又去了啥深圳,最后还差点去了香港,啧啧,居然去了这么远的地方啊。曹献狗去过深圳,但没到过福建,香港离他就更回遥远了,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他不晓得该怎么回答,只得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

大娘继续拉着他往前走,他们几乎走遍了整个村落。在行走的过程中,他们不停地和别人打招呼,不停地交谈。看着他们温暖的笑容,曹献狗忽然感到莫名的幸福,有那么一刹,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身份,成为了他们口中的百顺。直到回过神来,曹献狗还禁不住想,既然这个百顺与大家关系和睦,怎么还要离家出走?又是什么理由让他去了就不回来呢?

在这次闲逛里,曹献狗确定自己和那个叫百顺的人长得一模一样,不仅让老眼昏花的大娘认错,竟连村子里的人全都没有看出自己是个冒牌的。曹献狗发现百顺有非常好的人缘,因为村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和他说话,表现出很亲切的样子。曹献狗无意中继承了这份关系,他感到无比兴奋,再次碰到有人打招呼的时候,他就充分现示了自己的友善。他总是先为对方送上一份亲切的笑容,拿准来者的身份后,再找得体的言语进行交淡。

回来之后,大娘对他说,你在家休息,我去地里扯红豆,昨晚落了一场雨,再不收红豆就烂在地里了。曹献狗说,你年纪这么大了,腿脚不好,还是我陪你去吧。大娘于是把背箩转移到他的肩膀上,带着他往外走。土地在村子往南的方向,道路心胸狭窄,杂草在两边努力生长,四周除了鸟叫,再也没有别的声音。太阳高高在上,泥土失去水分之后,不再继续软弱,而是重新变得坚硬起来。曹献狗仿佛做了一场梦,昨天他还饿着肚子赶路,没想到今天居然在村子里收庄稼了。

他们在地里一边劳动一边谈话,从大娘的嘴里,曹献狗得知一些关于百顺的情况,甚至了解到他小时候,因为和邻居家的孩子吵架,悄悄撒尿到人家水缸里的劣迹。曹献狗一边聆听大娘的叙述,一边麻利地扯红豆,有时候还会插几句嘴。曹献狗干活很勤快,他总是这么勤快,一点也不偷懒,没过多久,他就在地梗上堆了十多捆红豆。有几粒红豆掉在地上,他还认真地捡起来,揣在口袋里打算带回去,舍不得一点浪费。在他看来,自己只有卖力干活,才对得起目前所受的待遇。当他跟着大娘后面,背着红豆往回走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急于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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