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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棒打鸳鸯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回不去了。

再也不回不去了。

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恐惧消散,痛苦撕裂心扉,眼泪终于大滴大滴地落下。

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叶昭默默地在他身边坐了一夜,不说话,不落泪,只看着手中宝剑,不知在想什么。

空气是沉甸甸的悲伤。

黎明破晓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从小我就痴迷习武,可是父亲说我是女人,纵使变得再强,将来也要被关入四面围墙一面天的宅子里,武功练得再厉害,除了让夫家嫌弃,没任何作用。”

胡青惊愕抬头看向她。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只有撕心裂肺的痛,才能让不成熟的孩子一夜长大。

叶昭拂过剑上刻着的“昭”字,轻轻地说:“赶回叶府时,母亲还有最后一口气,她将父亲最珍惜的宝剑交给我,告诉我,我才是父亲最自豪的女儿,也是最舍不得的女儿。叶家在战场上死的人够多了,所以父亲希望我不要像哥哥那样用命在战场上搏杀,而是像普通女孩儿那般嫁人,得到简单的幸福。”

母亲说不要复仇,快点逃,向西逃。

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

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父亲,对不起。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叶昭站直了身躯,她看着被毁的故土,坚定无比道:“ 漠北是我的家,我身上流着叶家的血,在此横行霸道,做过许多无法饶恕的恶行。如今遭逢大难,怎能弃漠北百姓,就此离去?”

拿起父亲的宝剑,举起父亲的兵符,纠集父亲的残部,重新杀上战场。

用鲜血清洗犯下放下的过错。

她决意,要用一生来赎罪。

叶昭向东走去。

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

“喂,你这文书都读不通的老粗,要军师吗?”

夏玉瑾听胡青讲述往事时,总觉得他的表情怪怪的,似乎洋溢着对自家媳妇的倾慕,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喂……你该不是对那只母老虎……”

胡青神色黯然,摇头:“将军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同生共死那么多年,如今她过得好就行,不能再苛求更多了。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们没发什么,今天的事就当我酒后失言,从未说过吧。”

明明已经暗示了吧?!

夏玉瑾的心在凌乱地呐喊着。

他想起初遇胡青时,对方一脸失意的模样,埋头喝着闷酒,然后说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个混蛋,这混蛋八成是指自己。也难为他还能和自己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是想打听自家心爱的女人过得好不好吧?

毕竟他们两人共过患难,在战场上朝夕相对,心生爱慕也是应该的。

将军配军师和将军配纨绔,只要稍微还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哪边更登对。

奈何他的皇帝伯父是恶棍头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为夺将军的嫁妆,居然硬生生棒打鸳鸯,拆散人家天设地造的小两口,逼着将军嫁给自家的纨绔子孙,让军师暗自神伤,每日借酒消愁舔伤口。也害自家子孙在将军的铁腕气场下,痛苦徘徊,彷徨度日。

夏玉瑾伤感地拍拍胡青肩膀,不知该如何安慰。

他虽然做的坏事多,但这种夺人所爱是不屑为的。奈何胡青不姓夏,又太聪明太有出息,所以入不了恶棍头子的眼,更护不住叶昭的安危,导致有情人终不成眷属,让他夹在中间把坏人当得难受。

胡青看他这般模样,叹息道:“人生如戏,每个人未必能演到自己想要的角色。”

夏玉瑾赶紧鼓励:“至少要争取。”

胡青:“竞争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夏玉瑾:“不能轻易放弃!”

胡青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不放弃什么?”

夏玉瑾终于察觉,争着带绿帽,鼓励人家抢自己媳妇,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胡青看着他的脸色又白又红,就好像彷徨挣扎中的兔子,差点憋不住笑了出来。本着能给对方添堵绝不放过的本能,他很应景扭过头去,长长叹了口气,然后起身,让店家装了个酒葫芦,摇摇晃晃走出大门,留下凄凉的背影。

夏玉瑾呆呆地坐了许久,一边觉得棒打鸳鸯很不应该,一边又觉得媳妇喜欢别人很没脸;一边觉得为了胡青应该对叶昭好些,一边又觉得为了胡青不应该对叶昭太好,以免破坏他们的感情。想来想去,最后他心里很堵,又不方便说出口发泄,不知不觉便喝多了两杯,老花雕的后劲大,他有点晕头后,叫来随从,大着舌头吩咐:“走!摆轿,回家去!”

随从苦着脸喊了声:“郡王,待会要去六合巷……”

夏玉瑾很大度地甩手道:“六合巷?哈,你个色胚子,又想醉花楼的红姑娘了吧?!”

随从都要哭了:“郡王,是去巡……”

夏玉瑾摇摇手,打断他的话:“今天爷没心情喝花酒,改日再说!”

他拔腿就摇摇晃晃要往安王府走。

随从追在后面,真哭了:“郡王,不对……”

夏玉瑾终于想起自己搬家了,又换了个方向往南平郡王府走。

官差和小吏们看得目瞪口呆,见他快要走远了,几乎是饿虎扑食似地扑过去,拖着他的腿齐齐嚎叫:“郡王,您还在巡街呢!不要玩忽职守啊!那是大罪!”

随从们心知主子德性,唯恐被牵连处罚,立刻补充:“玩忽职守会打板子砍头的!你看将军前些日子多可怕啊!”

夏玉瑾犹豫了一下。

“别胡说,”老杨头是老实人,见大家说得不成样,赶紧打断,并不顾他们眼色,将巡察院规矩坦白告知,并点头哈腰讨好道:“当值的时候醉酒,虽不用挨打砍头,也要被言官告状,降职罚俸。”

“好啊!太好了!”夏玉瑾闻言大喜,借着酒胆宣布:“谁有办法告得圣上撤我职,我送谁一百两买酒喝。”

有这样一个上司是让人吐血的。

有这样一群手下是让人欣慰的。

大家决定不和他讲理了,扶的扶,搀的搀,同心协力,务必让郡王端坐马上,将剩下的街道巡完,并祈求剩下来的路程不要出现突发事件,以免郡王再发什么惊人之语。

奈何天不从人愿,走到东街的时候,传来一阵哭声,有三四个中年汉子和一个妇女,带着个病恹恹的孩子,在保和堂门口吵吵闹闹,几乎要拿扁担和家伙打起来。巡察们见势不妙,正想带着郡王绕道。

“发生什么事了?”夏玉瑾听见哭声,顿时兴奋起来。他欢快地跳下马,差点摔了个倒插葱,然后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带着一身酒气,卷起袖子,拍着身上沾了两块油迹的官服,用唱大戏的腔调道,“都说来听听,让青天大老爷给你们做主。”

周围一片寂静。

大家都傻眼了。

夏玉瑾走入店内,抄起慎沉,当惊堂木重重往桌上一拍,架起腿,骂道:“快说!”

那妇女反应快,见他身上的官服造型虽然很奇怪,料子却不像作假,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看起来也很有贵气,猜想身份不俗,便心里一横,立刻冲上前,跪下道:“民妇张黄氏,拜见青天大老爷,请大老爷做主。”

夏玉瑾听得大喜:“听你说话,就知道是好人。”

保和堂老板是认得夏玉瑾的,却认不出那身古怪官服,听见他在胡言乱语,心下大急,赶紧过来道:“郡王,您醉了。这事还是交给巡察院处理吧?待会我再请你喝杯酒,要最好的花娘作陪。”

夏玉瑾听得大怒:“听你说话,就知道是奸贼!”

老杨头见混不下去,在后面重重地咳了两声,狐假虎威地宣布:“这位是新上任的巡城御史大人。”

众人一片哗然,除跪地上的张黄氏外,个个抬头看天,都觉得昏暗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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