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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蜻蜓飞走了

夏日的夜晚,这里格外地闷热,知了热得也睡不着,“知了,知了“地叫着。王俊芳从她家出来,手里拿着一把蒲扇,边扇边走,来到了街西头。这里总是有一群群的村民在乘凉。有的一边乘凉;一边还干点儿方便的活。织毛衣、结网是女人常在这里做的活儿;男人们则搓着绳子、编箩筐、织网包,乘着月色,借着灯光,这些活儿是他们娱乐中的工作。劳累了一天的农民,这时候围坐在一起,干着这游戏似的活儿,说着天南地北听来的故事、传说、小道新闻,那真是其乐融融。

俊芳是个大方的姑娘,总是喜欢在人堆里大声地说笑着,她的到来总会为她加入的人群增添一些乐趣。她开朗活泼的性格、幽默风趣的谈吐,总会令这堆人笑得捧腹。

自从她爱上了王甘大以后,这姑娘的性子好像变了,人多的地方,她更是矜持,不像以前那样大大咧咧地说笑了。反倒像个刚进入青春期的女孩子,平添了几分腼腆。在俊芳这里,她并不觉得自己那开朗活泼大大咧咧的性格有多好,她喜欢那些温柔如水的女性,认为那样的女人是男子喜欢的。她的腼腆是因为过于希望自己得到周围人的好评,从而使王甘大能对她产生爱意。她按照自己想象中的王甘大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在重新塑造着自己。可怜的姑娘为了爱,宁愿自己是兰草。兰草是腼腆的温柔如水内向内秀的。甘大就十分喜欢她。可是这姑娘却没有福气。俊芳真希望自己能替兰草死,而让兰草与甘大结成秦晋之好。她觉得自己有点粗,再怎么塑造也是难以改变的。但她又自信自己有一种天生的黑牡丹般的美丽。那双迷人又真诚的大眼睛,那像天池一般明澈像初雨过后的晴天一样的明眸,总会把看着她的人带往一种纯净明朗的心境中。她真的是天生丽质,没有半点儿装饰。眉心上还有一颗不大不小的黑痣,标志着这是一个天生的美人。她总是朴实地穿戴着,就是对裤子特别讲究,宽大的黑裤子配上奶白色小碎花上衣或者任何一件普普通通的短上衣,都使俊芳的美看起来是那么自然天成。

王胡子凑近了俊芳俊俏的脸蛋,诡秘地说:“听说你喜欢上甘大啦?“俊芳斜了王胡子一眼,没好气地说:“喜欢又怎样?人家不喜欢咱。“王胡子说:“芳妹,这事儿就交给我来办,你看胡哥怎么帮你!你等着送猪头给哥哥吃吧!“

俊芳笑说:“别瞎说!抽你的烟去吧!我一辈子都不嫁人。“王胡子哈哈大笑:“你说话算数啊!等你出嫁那天看我王胡不闹你洞房!“俊芳知道跟王胡子说多了他会没正经的,就不做声了,仍旧用眼睛斜着王胡子。王胡是个聪明人,知道俊芳嘴上说的和她心里想的是两回事儿。姑娘嘛,总是遮遮掩掩的,哪能那么直率。何况,甘大又是个令人摸不着心思的怪人。他那东西还到底管不管用?传说是直挺挺地,池塘里洗澡时,大伙看见哩,只要那东西没问题,我做成这件事就是行善积德。甘大是个奇人,不是俊芳这样大气的姑娘压不住他,小女人没那个福气,各人是各人的,我就没有福气娶俊芳,我一副穷骨头相,一辈子泥沟子里爬。你看人家甘大,从小就聪明过人,长大了当教师,在村子里是红人,又返老还青了,如今又成了大作家。这不得俊芳这样的姑娘配谁配?这村子里哪个姑娘都比不上俊芳,就是她的腿粗短了点儿,脸面黑里透红,健康!这是福气,能干重活。那甘大写书,农活俊芳来做,上半身又那么漂亮,还不够甘大享受的吗?

想到这儿,他就急不可耐地要去找王甘大。从前,他几乎隔三差五地去甘大家坐坐,可自从甘大开始写小说了,王胡子就不好意思过去打搅他了。今天非去不可,这是大事,是这村的骄傲,记者都来啦,电视台的、电影公司的,据说还有科学家也来采访过他。他成了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再不抓紧,说不定王甘大就飞走啦!他一想到这儿,脑门子上就冒出了汗,转身退出了人堆,就往后街走去。

俊芳看到王胡子走了,觉得奇怪,这人怎么突然走了?也不说一声,他们几个人因为正谈得热闹,也没十分在意王胡子的离去。只俊芳一个人寻思了一会儿,心中好像有人告诉她,王胡子是真的去做媒去了。这个冒失鬼,人家甘大现在是谁?怎么可能要我?这真是一眨眼之间,天壤之别,要是王甘大继续留在村子里,那我俊芳做他的媳妇没说的,可要是人家这一出名远走高飞了,那我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她一想自己的心事,就听不见那几个街人谈的什么话了,站着觉得好没意思,就借故要喝点水,离开了人群,自己先朝自家门口走去。其实,她这时一点也不想进家,家里又闷又热,母亲父亲也都外出找他们的伴儿说话去了。俊芳就独自一人继续往前走,走到东边街头,看看街头上也到处都是人,她这时就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了,想一个人静静地呆一会儿。于是,她就顺着南北街,往北面走去。快出了村北头了,她家的责任田也在那边,那是她常去的地方。她就顺脚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不经意间就走到了王甘大住的那最后一排房子。她犹豫了一下,又往前走,转到了后街,这里是没有人了。她一边低头走着,一边理一理自己的思绪。这是不可能的?有可能吗?人家是作家啦!我还是个村姑。她朝南望了一眼甘大的家,见灯光依然如往常一样地亮着。甘大自从结识了邱先生以后,就很少泡在以前的那群伙伴一块儿了。他更多的是读书,出了那本小说以后,他更是珍惜时间。平日里,也常见他家的灯光一直亮着。像今晚,人们都到街上乘凉。甘大还在家里要么是写作;要么是读书。

俊芳选好了一个位置,这里有一块大石头,靠近路边,她在石头上坐下,轻轻地扇着蒲扇,眼睛注视着甘大家的灯光。觉得他们两个近在咫尺却相隔天涯。她的眼睛湿润了。从没有过的悲伤向她袭来。她吸了吸鼻子,强使自己不要流出泪来,又迫使自己不看那灯光,把头斜向了身旁的槐树枝叶。一只硕大的蜻蜓正静静地盯在一枝伸长的槐树枝下方,可能是睡熟了,也可能是特意跟俊芳作伴的。姑娘身上的香气,使这只蜻蜓误以为附近有一朵盛开的花呢!它睡得酣酣的。俊芳一时童心勃发,伸手轻轻一捏蜻蜓的翅膀,那只蜻蜓就成了俊芳可爱的猎物。

她的愁云瞬间散了。大自然是医治人的悲愁的灵丹妙药。她小时候最喜欢捏蜻蜓啦,有时一会儿就能捏一大把蜻蜓,都是在傍晚这个时候,蜻蜓们开始入睡了,借着月光和手电筒的光,他们几个小伙伴就在村头周围的树丛中抓蜻蜓。俊芳一下子回忆起小时候自己也是在这里和俊党、小波几个伙伴一块儿捉蜻蜓。那是多么无忧无虑的生活啊!笑声、追赶声总是充满着这条飞满蜻蜓的路。如今,曾在这里捉蜻蜓的小伙伴,都成了老大男子汉和待嫁出嫁已嫁的大姑娘小媳妇了,有的都抱上了娃娃。俊芳的思路又回到了现实中的自己。她看着手中的蜻蜓,不禁有了一种伤感,这蜻蜓不是我的,我即使抓到了它,也要放飞,这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她一伸手,蜻蜓就飞走了,自己也像得到了解放。她用手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子,觉得头脑也清醒了许多。心情也不似刚来这路边时那么惆怅,轻松了许多。她觉得自己好像得到了大自然的净化。是的,什么事只要当你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时,你就感到没有那么严重,大自然是医治心灵创伤的最好场所。俊芳想到这儿,忽然觉得这个月夜是那么可爱,她坐在这里体会着少有的宁静,她奇怪怎么只有高中文化的她此时却有这么深奥的思想。“静能生慧“啊!这是她的爷爷常跟她念叨的。怪不得甘大自从写书,很少到人群中闲聊啦,人家是在安静中生出智慧的,我俊芳怎么办呢?瓜棚里是宁静的,但我从来也没有利用那份宁静。这条小路如今是宁静的,要不是甘大的影子把我引来,我也不会体会到宁静是这么一种境界!她又抬起头看了看前面甘大屋子里的灯光,灯光依然。

恰在这时,她忽然看到有两个人的影子映在了后窗上,是两个男人的影子。俊芳突然想起来了,一定是王胡子!是,是他,他真的去了甘大家。这个王胡子,怎么这么冒失!他真的去说亲啦!我怎么配呢?俊芳坐不住了。她刚趋于平静的心又泛起了波澜。这是可能的吗?不,不可能。她预感到了。

俊芳又恢复了心境的宁静,她继续坐在那块石头上,这时,东边响起了一个人的脚步声,俊芳觉得自己坐在这儿一动不动地不合适,她就站了起来,装作抓蜻蜓的样子。其实,这时已经分不清哪是蜻蜓,哪是树叶了,黑暗已经很浓了。不好,得赶紧回家。她便从路边扯下一根鸡毛草,玩着,边走边哼着歌儿,与过来的那个人迎面走去。

走了大约十几步,她便看清了,这是村里赌博出了名的孙浩。孙浩因为赌,把个好端端的家败坏了,老婆跟他离了婚,女儿儿子一人一个,女儿跟了妈,儿子跟着孙浩过,也学得跟他爹一样,好吃懒做,又偷又摸,到如今已经二十八了,还没找到个媳妇。孙浩见是村里的大美人俊芳,先停了一下,刚想说句挑衅的话,俊芳先开口了:“浩大叔,这么晚了去哪里呀?“孙浩一句话刚要出口,被堵了回去,说:“还是那件事呗,能去哪儿呢?王八羔子家输钱去,昨晚赢了他的,他今晚能让我吗?你这是?“俊芳忙答:“我来捉蜻蜓丢了手绢,过来找找,俺家的鸡要孵小鸡了,喜欢吃蜻蜓。你没看见?“

“我哪看见,我才出来。大黑天的,丢就丢了,上哪找去?改明儿我给你买块儿。“边说;边不正经地笑着。

“不用啊,大叔。找不着就算送人啦!东西丢了,只要有人捡去不是照样用嘛,不浪费就行了。“俊芳不在意地说。二人就擦肩而过。

俊芳算是把这个讨厌的人糊弄过去了,她快步往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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