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翔哥谈起自己对街舞仅有的认识时,翔哥那张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那双眼睛里突然折射出一道奇异的光茫,陡然间又暗淡下来,笑容也迅速的凝固在脸上。或许我的叙述触动他对往事的追忆,又或许对于街舞在内陆城市的发展,他比我了解得更透彻,有着更深的体会,而他所拥有的那份热情也是我那时所不能完全理解的。
翔哥比我年长五岁,我有三年的时间对于街舞是空白的,那是我性格最为压抑的时期。我要做个好学生,端端正正的坐在教室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背负着家庭的重担,只为将来的逃离。
我今天能够就读大学,我老爸劳苦功高,现在坐在翔哥的对面,我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能接续到我从前的街舞,离那年那场比赛的结果更近。
后来我才知道翔哥他们是内地第一批接触Hip-Hop文化的舞者,他们的舞步还保持着早先的Old School的一些风格。那么走在Hip-Hop这条路上,作为领军人物的他们,付出的岂止是热血与汗水?
我一时愣住不知道该往下说些什么?虽然初识翔哥,但翔哥看我的眼神却是分外的亲切,以至于在他面前,我不再显得拘谨,反倒是产生些许困惑。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翔哥这个人,可他的眼神分明是在凝视着一个久违的朋友。
片刻,翔哥脸上的笑容忽然舒展开来,便向我问道,你觉得自己的性格有些叛逆,是个玩、会玩的人,但在一二年的时间里能完成高中学业,还考上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什么是你的动力呢?还是你本身就具备一种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成为一个真正的B-boy需要的就是这种精神。
这话从何说起,是家事但脱不开国事的干系。还是以那一年在电视里,没看完的那场首届全国街舞比赛,为时间轴向前或是向后延伸吧。
那一年的前些年,我年纪不大却混迹在街头,在我们那条大街还小有名气,主要是因为我的家庭,能给我提供这方面的优越条件。
那时的家境还算殷实,我爸和我妈没认真对待计划生育工作,只为兴旺自己的大家庭,导致我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作为家里最小的我,自然受到很多溺爱,难免会骄傲自负,背道而驰。
我混在街头的日子里,还因为对于港台电影周润发的《英雄本色》中毒太深,我追求另类的生活,滥觞于港台的流行文化,它也是我面向世界随波逐流的窗口,这个窗口里有很多异域的风景。那些外来的文化和舶来品,都是从这个窗口进入我的生活的,猫王、披头士乐队、嬉皮士、朋克、霹雳舞、Michael Jackson、雅痞等等都包含其中。
那时我曾模仿Michael Jackson的舞步,想引起街尾那家水果店里的女孩的注意,来俘获她的芳心,那是我的初恋。
那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她自始自终都没看过为她跳舞累得气喘喘的我一眼,却颔首低眉微笑频频地偷望着,街道上呼啸而过,掀起她裙裾的摩托车上的男生,还毫不羞涩地坐在那个男生的摩托车后。
那辆公路赛加足油门的轰鸣声,让我热血沸腾,内心一阵狂躁,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告别街头小混混的角色,想使自己变得高雅起来,骑上自己的公路赛去征服那些高傲的女孩。
很可怜这个愿望到现在都没实现,我的叛逆始终被一股力量压制着,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那股力量来自我老爸。
于是,我更加疯狂的迷恋着霹雳舞,霹雳舞一度成为我人生的目标,用以发泄心中的愤懑,对现状的仇视。自从看到雅痞这个词后,无术不学的我单从字面上理解道,痞也分为两种,一种很俗,一种可以称之为雅,区别起来很简单,我前后都有过切身的体验,表现在某些个女孩子,对我这个人变化的评价上。
你看上去像个坏蛋。你这种男生真坏!从表面的意思上说,坏蛋和坏都是贬义词,但从女孩子嘴里说出来,意义非同小可,如果某个女孩子娇羞着对你说,你真坏!你绝不会认为这是在贬低你。
这说明我在雅痞这方面包装得很到位,正如那些技不如人,却包装过人的演艺明星那样,也算是一种时尚。不幸的是,我那时已经没有半点兴趣和这类女生继续发展下去,纵然说我是坏蛋的女孩,现在已成为我的女朋友,说我真坏的女生,不知进入哪个男人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