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心,剑长三尺二,剑身宽半指剑格为心形飞云玉质花雕,剑柄通体银白色玉石质地,剑柄之中镶嵌烟丝状的蓝色花纹,剑身上面镌刻玉兰花绘,指甲款的剑刃明亮如镜。噬心原名洛神,唐朝盛世年间,著名铁匠师华征在一次外出采集精铁矿时,不小心跌落悬崖,后被山谷底部的一个八旬老头救走。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养伤,华征恢复的差不多,想就此与老头告别,不料却在老头家的院子墙角发现了一块铁矿,铁矿通体花白,异于常物,不同于普通的精铁,在一番商量下,华征以三千两白银买走了这块精铁。
回到家,街坊四邻听说华征得到了一块奇特的铁矿石,便纷纷都来观看,期间也不少有出高价购买的,可是都被一一回绝了。作为一个视铁如命的铁匠来说,得到一块奇铁甚至超过了看到一个绝世的美女。
但是好景不长,经过四个多月的反复锻造,华征几乎花光了大半的家产,可还是不能把这块精铁炼化,众人都对这块精铁失去了信心,认为这是一块渣铁,不会有什么用处了,人们开始嘲笑起了华征。华征也是天天苦恼,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最后,他决定把这块铁扔掉。
第二天,华征带着这块铁出门了。当路经洛河河畔是,突然,天气骤变,狂风大作,乌云密布,雷电交加,电闪雷鸣,洛河水开始卷起了大浪,只卷岸边,华征想要逃跑,却不料被大浪拍着,身体由于承受不住大浪的重量,后背脊椎被拍断,全身瘫痪。而精铁被卷进了河里。
华征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三天里会发生很多事,华征死了。众人在他尸体旁边发现了一把剑,准确的说是只有一把剑身,而没有剑柄,剑身闪闪发亮,外观不像唐朝年代所铸造的剑,剑身足有三尺多长,中间蓝色的足有指关节宽的条纹上,镌刻着美丽的玉兰花雕。剑身与剑尖浑圆天成,平滑有度,着实令人着迷。外形显得有些妖冶,因为在洛河河畔,所以人们便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洛神。
洛神剑经过了许许多多的朝代更迭,人情世故,见惯了恩怨情仇,江湖风云,几经波折,最后到了曼家人手里,成为了曼家人世世代代守护的传家之宝。
曼莎,曼家第十三代子嗣,自幼被父母灌输武学,在剑法上的造诣早已超过了先人,而且加上完整的古谱剑法,更是又上一层楼。十八岁那年,曼家藏有洛神剑一事传开,顿时江湖散漫,谣言四起,人人都在疯传曼家要一统江湖,号令天下。这时黑白两道纷纷借此机会派人剿灭曼家,一些看好戏的更是趁火打劫。整整两天两夜,曼家战火四起,惨声不断,曼莎在父母的帮助下,带着洛神剑逃走了,可是,这一逃,就再也不能回来了。曼家灭门了。
那时候还是六七十年代,全国正处在混乱当中,一些反派分子更是趁此机会出来作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地狱般的生活里。黑道在此时更是猖獗泛滥,当初剿灭曼家的一些人,如今都已是一方霸主。
这时,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里,一个身材妙曼,体态妖娆,皮肤白皙,橘色倾城的女人,正在一家茶馆里喝茶,她的后背上背着一把剑,没错,洛神,她就是曼莎。
几个月前回到这里,才不得而知,曼家已经没有了,只有她一个独活了,曼家一个几百年的大家族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曼莎哭了一天一夜,豆大的雨滴打在她的脸上,没有疼痛,只有冰凉,她的心已经冷了,她要报仇,那些还在逍遥自在的杀人凶手,即将要尝到比这痛苦百倍的滋味。
没有人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死的,也没有人谣传,在那个时候,谣言可能会害死自己,因此,当初参与灭门事件的人,全都惨死在自己的家里,包括总记得妻儿,朋友,兄弟,无一幸免。那一个月,是整个云海市的黑色月,死在曼莎剑下的人,足足有十七万之多。
呵呵,爹,娘,我给你们报仇了。
“咳咳,”一口鲜血从曼莎嘴里流出,似乎还夹带着内脏的肉块,血液都变成了黑色的,曼莎的脸已是尸体状的惨白。她就这样静静的躺在床榻上,身上的棉花被子早已被血液染成了黑色的。呵呵,曼莎自嘲的笑了笑,惨白的脸浮动着,笑容也显得有些勉强。也许自己真的是时候离开了,大仇已报,此生再无牵挂。曼莎微微转过头,看着床边椅子上的人,他满头银白色的短发,闲的精干却又不失神秘。一身奇怪的装束让曼莎在最后的时刻都被雷了一下。他身边有一个孩子,浅蓝色短发,配上一双深邃的眼眸,白皙的皮肤,肥乎乎的脸庞,让人忍不住上去爱护他。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可以帮你完成,”男子轻声说道。
“咳咳,我...我...我只有一件事,那......那就是....它,”曼莎有气无力的说道,还用那几乎抬不起来的手指着床边的剑。
“我会替保管的,”男子看了看剑,回头说道。曼莎听完,眼睛微微闭上,似乎已经到了尽头了。
“我......我还有一件事,咳咳,那就是......这把剑.......我......给它起名......噬....心,”曼莎艰难的把话说完,这时嘴角又流出了黑血。男子点了点头,回答道:“据这里三十里地的一个小镇,你的家族里一个丫鬟逃去了那里,而且她快要结婚了,你有什么想对她说的吗?”
“我......我......我只想....想要.....告诉她,不管是她还是........孩子,一定......一定....要活下去.......呃~~~”说完,曼莎闭上了眼睛,她离开了。男子盯着女人,目光注视了好久,叹了口气说道:“你的愿望我会替你实现的,”说完,手摸着小男孩的脑袋,男孩乖巧的抱着男子的大腿,眼神也盯着床上的女人,眼里充满了好奇。
曼莎死了。洛神剑到了一名男子手里,哦,不,应该叫噬心。
黄沙滔天烟满地,知情人作枯绿篱。
中央日报,云海市七月一日起至七月二十九日,一些身份不明的人纷纷惨死家中,其中有人人知晓的京剧名角,出版作家,地产大亨,大财主等,这些人死前还在自己家里的灵台上写下了:屠曼罪人以此祭天。
“这就是噬心的由来,”夕元说完,端起杯子喝了几口水,刚刚说的有些口渴了。而一旁的雨晴早已听得入了迷,两眼还在幻想着那血雨腥风的画面,说实话,她在云海市生活了二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事,恐怕连自己的爸爸都不知道。
忽然,雨晴皱起了眉头,急忙问道:“喂,那个小男孩怎么听着像是在说你呀?”
夕元喝了口说道:“那本来就是我,”
“什么,那真的是你?那岂不是说你比我大好几岁啊?”雨晴惊呼道。
“对呀,有问题吗?”夕元冷冷的问道。眼神飘了一下身边的雨晴。
“啊,那不是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大叔啊?”雨晴拉着脸,嘟着嘴,浑身都充满了不满的情愫。这个夕元,竟然是个大叔,哼,幸好我还没有上他的当,不然我的二十几年的纯洁就毁于一旦了。雨晴想着,还用力摇了摇头,我都在想些什么呢,真是的。夕元看她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早就不知道高兴多少遍了。
“喂,你昨天为什么跟那叫什么叶秋白的说你认识那把剑,还说你们还会再见的?对呀,叶秋白看着不显老,可是那剑怎么到他手里了?”雨晴越说声音越小,她也泛起了迷糊,如果夕元刚才说的都是真的的话,那剑应该在夕元手里呀,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她了,”夕元神秘的说道。
“谁啊,是谁啊?”
“以后你会知道的,也许马上就知道了,”夕元撂下一句话,便起身离开了。
“哎,喂,就这么走了?说好的同生共死呢,哼,就知道骗人,”雨晴暗骂道,双手用力撕扯着床单,边撕边骂,好像要把气全都撒在床单上。
昨天的事之后,雨晴和夕元来到了夕元居住的教职公寓,夕元作为一个图书管理员,分到的公寓也不小,两室一厅一卫,对于一个大学普通的职员来说,这已经是很高的待遇了。
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柔软的床褥带有丝丝的香气,雨晴闻着味道,有点痴迷,说实话,她还从来没有睡过男人的床,从小到大,在她的心里,男人的床都是难闻的汗臭味,和看起来不怎么干净的床单,要让她去睡男人的床,那比杀了她还难受。可是夕元的床却给了她她难以忘怀的感觉,不只是自己对他的感情,而且还有好奇和欣赏,夕元是一个特别的男人,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