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107600001154

第1154章 不再重要了

沐灵夕在听到孟勋的话后,顿时感谢的看了孟勋一眼。她知道,孟勋这样做无非是想在她这里博得好感罢了。

但是,这样一来,孟勋倒是帮了沐灵夕大忙。

先不说别的,光是孟勋的名头摆在这里,就已经抵挡住了,大部分想要对他们心怀不轨的人。

更何况,孟勋还帮他们拉来了,余司这样的队员,这可不仅仅是事半功倍这么简单了。

所以,与孟勋想要的相比,沐灵夕可是沾了大便宜。

孟勋在看到沐灵夕的眼神之后,心中顿时激动不已。心中更是觉得,自己之前的决定简直太正确了。

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咳了一声,孟勋接着说道。

“现在我们是等其他队员来这里集合,还是前去寻找他们?”

夜元钰时刻注意着其他队员们的动向,此时在听到孟勋的话后,顿时出声。

“路言和颖月他们正在朝这边赶,已经快要到了,我们不妨在这里等他们一会儿。等人集合齐了之后,再出发寻找信物。”

对于夜元钰的安排,所有人都没有发出异议。

余司专心致志地喂着他的松鼠,另外两名新队员也在一旁低声讨论着什么。

夜元钰的眼神观察着四周的环境,似是在等路言和颖月他们的到来。

此时,也就只有孟勋和沐灵夕两人闲了下来。

“灵夕姑娘!若是进了帝国学院,估计以你的天赋,免不了会引起导师们的争抢,不知你心中有没有想要去的学院?”

孟勋见沐灵夕闲来无事,便出声说到。

对于这个问题,沐灵夕似乎还没有考虑过。

一直以来,她似乎都将进入帝国学院,当成一种目标。

现在提起进入哪个学院,她的心中倒是一片空白。

“这个我还没有想过,不过我肯定会跟狂战小队的队员们在一起,无论他们到时候进入哪个学院,我也会一起去的。”

其实沐灵夕所修习的术法,并不依从于某个宗派,她现在所修习的术法,一个是云凰之舞,而另一个,就是在试炼场中自己摸索出来的术法。

所以进入帝国学院,对她来说更重要的是它的意义和身份。

只是现在……

她以往所在意的意义和身份,已经不再重要了。

这一次,之所以她还会来参加帝国学院大比,完全是为了完成狂战小队其他队员的心愿。

孟勋对于沐灵夕的过去并不了解,他只知道沐灵夕非常的看重狂战小队。

现在听到沐灵夕这样说,心中倒是也能理解。

“以灵夕姑娘现在这样的天赋,就算是让整个狂战小队的队员们,都进入帝国学院的高级学院都不是问题,所以到时候,若是有导师前来询问灵夕姑娘的意愿的话,灵夕姑娘倒是不妨考虑一下高级学院。”

孟勋这样说,也是有着自己的考虑。

毕竟以他第二名的成绩,若是让他选择的话,他肯定会进入高级学院,而他此时更想与沐灵夕在同一个学院学习,所以若是沐灵夕也能进入高级学院的话,那将再好不过了。

同类推荐
  • 南宫风云变

    南宫风云变

    亦天灵亦天樱父母被怨灵屠杀后,南宫周域导师将两人带回,面见“狂拽酷炫吊炸天”,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笑她们“走后门”呵呵!很快让你知道什么叫找虐!青元,很牛掰?两个紫元把你压成渣!跟她们比财富?嘿嘿......一道隐身符偷光你家老婆本!不过.....“狂拽酷炫吊炸天”不是吃错药了吧,収她们为关门学生?确定没搞错?还有这个美骚年是怎么回事,她们承认自己长得风华绝代,可是这反应是不是太激烈了?
  • 时光辰陌,不负你我

    时光辰陌,不负你我

    亦辰亦纷飞,煜陌愈忧伤。海灵大陆上生存着六界生灵,其中最为神秘的种族就是人鱼族。外表风流,内心腹黑的龙族太子遇上绝美冷清,随心所欲的人鱼公主会发生什么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呢?他们始于预言,结成姻缘,因为诺言,遵守誓言,相守多年,终于一天……看龙族太子追妻,上演如何从男闺蜜上位夫君。看安煜陌何时知晓身边这只大尾巴狼,其实对她早有了不轨之心。
  • 倾城邪凤:废材五小姐

    倾城邪凤:废材五小姐

    她是现代的杀手第一,她是异世的废材第一。她意外陨落,遇上她的身体,横穿异世,究竟是福,还是躲不过的祸?神女出世,万兽臣服,她红衣袂袂,脚踩着上古神兽,从天而降,她的身侧,是他。面对千军万马。她倚靠在他的怀中,他问“可怕?可悔?”她摇头,遇你,怎悔。她往自己身后扫去,眉眼带笑,遇你们,又怎会悔。
  • 情殇女人泪

    情殇女人泪

    时间:1942年到1990年年代大戏故事围绕在汪家三少人生中的凤兰、凤美和凤鸣三个女人的坎坷命运,对精神和物质的追求,在爱与恨的交错中展示出人性的两面。三个女人对人生不同的追求和向往真实地为后代演绎出触目惊心、令人深思和反省的人生奇缘。
  • 废材崛起之小姐不能惹

    废材崛起之小姐不能惹

    她是商业界神话,也是黑道老大,然而,聪明如她,却没想到会被身边的人背叛,生死之间,她选择了死,只为换来亲人的活!再次睁眼,她是一个二流家族的嫡系三小姐,废材?天才?她一笑置之,且看她如何玩转异世!乱世之中,他看着她的眼:“只要你还活着就够了!”百转千回,她嗜血一笑:“你若不在,这世界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热门推荐
  • 宠无上限:逆天邪妃风华倾

    宠无上限:逆天邪妃风华倾

    上古情缘,蛮荒记忆,四国封印……当这大陆风起云涌,当你成了倾天之凰,当所有人对你趋之若鹜但是我知道,只有我可以,和你携手碧落黄泉问:当你的娘子是个扮猪吃老虎的狠角色咋办?答:当然是吃干抹净再委屈地掉两滴眼泪说,人家不管啦!人家被你吃干抹净了你就要负责!一个是表面丑女无敌实则容颜冠世的绝世神医一个是经常高冷却经常装傻卖萌的绝世好相公好像有什么不对?不管啦!总之这是两只妖孽因为乱七八糟的原因而乱七八糟纠缠的故事女强哟!1v1哟!欢迎入坑
  • adventures of col. daniel boone

    adventures of col. daniel boon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魔剑葬

    魔剑葬

    神魔化还是魔神化?一把魔剑,可诛仙灭魔,只看他的主人如何驾驭;爱恨化还是恨爱化?一缕青丝,可永不言弃,不管你是神是魔……
  • 逆天至尊:邪王的霸道狂妃

    逆天至尊:邪王的霸道狂妃

    前世,万人瞩目求之不得的鬼医,睁眼醒来,却被世人唾弃糟蹋。她冷眼相看,手中一针一剑红衣妖娆举世无双。她只求逆天改命,让今日陷她于不仁不义之人万劫不复!他是冷夜君王战场杀神,冷绝对上霸道,风云变换,星象紊乱,她要的很简单,来去自如的世界,俯首称臣的众生,恩爱无双的男人。“女人,乖乖贴在我身边,包你一世无忧。”“男人,想泡我,先看看你的本事”“我的本事好的很,不信你来床上我给你证明!”某女微微一笑饿狼扑食。狂妄医妃对上逆天邪王,是凤鸣九天还是飞龙在天。【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第五纪元之异能

    第五纪元之异能

    进化,带来的是种族之间的战争,还是文明等级的提升?当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你会怎么做?当你成为普通人眼中的神,你又会怎么做?一怒,伏尸百万,你,能控制的了自己么?
  • 我的手机会说话

    我的手机会说话

    **起点新作盟作品****************************************************一部崭新的手机,一个神秘的电话,造就了一个令世人瞠目的庞大商业帝国,一个无数年轻人眼中无以伦比的绝对偶像…就在秦伟的生活陷入穷困潦倒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一个跨越时空而来的神秘电话。而那部普通的摩托罗拉手机也就成了连接未来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唯一工具。在未来智能电脑盘古的帮助指引下,秦伟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敬请关注《我的手机会说话》去看看<内衣教父>吧,手里的存稿会陆续上传,这些天实在是没时间写啊!只好把私人收藏品拿出来了!
  • 错位的爱:抢来的老公

    错位的爱:抢来的老公

    “唐莫城你告诉我,我喜欢你,我有错吗?”————————————————————这是一场错位的爱,那么她,就把这份爱摆正!让爱回到原位,回到它本该的位置。“唐莫城,我爱你,爱到连道德也不要了!”“我没办法不爱他,就像鱼离不开谁,鸟离不开翅膀,而我,离不开唐莫城。”他唐氏集团的总裁,拥有无上的权利,只要是他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英俊有为,待人温和的背后,竟然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她一个私生女被接回冉家,和灰姑娘的背景一样,直到遇到唐莫城,她才觉得,这世界还是有真爱的。他痴情种种,这么多年,只为一人。她曾经的善良统统作废,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幸福,足矣。
  • 红尘醉。长安遗泪

    红尘醉。长安遗泪

    是否这红颜祸水的命就注定了她一辈子只能以男子的身份来生活?是否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一定要把她推向祸国殃民才肯罢休?无情不似多情苦。她,只能用她那无辜的浅笑来向世人宣泄她的恨,她的怨。他,高高在上,却为她可以放下一切。他,生活在仇恨中,却因为她而心生希望。他,徘徊于权利边缘,却该愿为她出生入死。他们的情是否能把她拉出怨恨的旋涡呢?醉红尘如梦,看尽繁华路。只为那樱花凝泪遗梦长安。
  • 北望南城尽是离歌

    北望南城尽是离歌

    人潮拥挤/但我总能一眼认出你.那时的年少时爱/言语轻狂总有一首离歌/埋葬我们的青春.不羡鸳鸯永朝夕/但求此情君长惜.——以此赠给那时年少而悸动的我们.我曾独守一座空城/遥望北方.你的名字/我的心事.“吾心伤悲,莫知我哀.”于2015.08.16本文章节重新上传
  • 一不小心站巅峰

    一不小心站巅峰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超拟真网络游戏获得属于自己的成功。文章较为幽默,诙谐。属于那种比较开心的小说吧。我会通过对游戏世界和现实生活中的穿插。营造一种可以贴近读者的氛围,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