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可以忘记,唯独青春不能忘记。要命的是,这玩意儿也不是人人都想铭记,可想忘又偏偏忘不掉,比狗皮膏药还要黏人。
能有什么办法呢?撞墙肯定是不行,万一头破血流也没把自己弄成失忆,那多不划算。
可是怎么办呢,我有想要忘记的人。即使每天入睡前费尽心机都想要梦见那个人。
我记得等在太行小区的门口,寒冬腊月的天,风虽然不大,却冻得直跳脚。一下午就那么过去了,什么也没有等到,想见的人也没有见到。我总是爱做无用功呢。
不止一次地期盼着未来,自己可以不用像小时候那样胆怯,可以没有那么多的无能为力,不用放弃和舍弃,可是现在才发现,除了年龄长了,似乎自己期盼的所有都不进反退。
我宁愿自己是一只小动物的,不是猪羊牛马,不是鸡鸭鱼肉,而是一只猫,能在午后卧在草丛里晒太阳,不顾形象地舒展肢体,打一个能把嘴巴撑裂的哈欠,幸运的话,有人愿意把我带回家里,喂我生肉和鲜牛奶。和现在也没什么差别。可能某一天,我的主人又带回了一只我的同类,也喂他生肉和鲜牛奶,从此,我有了同伴,而他却要分享走主人对我一半的宠爱,我怎么可以忍受?于是我又变成那个在草丛里晒太阳的大懒猫。
不妨还做回人,不用容忍嫉妒,还能痛快地大哭。
为什么要哭呢?啊,因为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又如影随形。所以哭了。哭完又笑了。往事一幕幕重启,那些悲伤的往事就像是别人的故事。那些悲伤如今都消散在风里,不留痕迹。没有人记得的,除了我。
而我不得不铭记。我虽羡慕永恒的记忆和不朽的灵魂,可并不想拥有。
得不到就不要继续追了,抓不住的就该放手。不如这样吧,找块布把心蒙上,闭上眼睛,捂住耳朵,从此听不见也看不见。
自欺欺人的快乐,谁又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