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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生于狼穴

是的,完了!

瞬间,小公子脑子里就想到了狼的特点,第一,凶残!第二,很凶残!第三,特别凶残!

婴儿的身体很小,不知道够不够他一顿饭,蓦地,小公子就想到了这个,然后,这念头一发不可收拾,顿时激起比刚才更恐怖的恐惧感。

初生的婴儿皮肤既光滑又柔嫩,尤其是很白,但此刻,小公子的脸色则更为煞白,脑海里面更白,完全没搞明白现在是怎么一回事,可要命的是他知道自己可能马上就要去见阎王了。

“一……二……三……六……七……”

妈的,你他妈七匹狼啊,小公子暗忿一句,可却又无可奈何,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这群狼,眼中充满了求生的迫切。

“如果这群狼能放我一条生路的话,我保证以后一定会爱护小动物的。”小公子心里如是想到。当然,该吃的肉还是要吃的,他又不是和尚。

小公子不说话了,吓得他连嘴张的老大,可却发不出任何一种语言的任何一个音节,从来没有感觉到死亡距离他如此接近过。现在的他一说话就会变成哇哇的哭声,如果是在此刻,就像是被群狼吓哭了一般,一点也不像他的性格——事实上,他心里确实想大哭一场,至少在这极度紧张的状况时有个宣泄的方法,让他不再那么紧张。

可惜,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他的胆子太大还是被吓傻了,亦或是内心的倔强作祟,明明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该大哭大叫,但他却不言不语,只是定定的看着眼前的这匹狼,眼睛不眨,神情不变——一个婴儿也没那么多表情。

“嗷呜——”

突然,头狼发出一声吼叫,小公子吓了一大跳,他浑身一颤打了冷战,又一个激灵,身体瞬间绷直了。

随着一声吼叫,头狼的身躯也随之松垮下来,小公子看的是清清楚楚,眼睛也随之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头狼的身躯松垮下来、低头,离小公子的距离越来越低,最后一个跨步就来到他的身前,然后——冲着他伸出血盆大口——是的,在小公子的眼里,那就是狼看见猎物时的血盆大口!

“啊!”

小公子快要被吓死了,眼睛一闭,啊的发出一声超高分贝的惊叫,听在自己的耳中却还是一声婴儿啼哭,不过,无论如何他也顾不上了。

但,预料中的撕咬并没有发生,小公子绷直的身体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他只觉得自己的身子一轻,忽然腾空而起,然后慢慢悠悠的晃动起来。

他颤颤巍巍的睁开双眼,却看见周围的树林、天山的云彩似乎都在向后运动,再仔细的用心感觉,仔细的扭头查看,他才终于确定自己竟是被那匹狼叼了起来,连同身上裹着的襁褓一起,竟被那匹狼死死的咬在嘴里!

那头狼下嘴的地方显然也很用心,竟没有碰着小公子的一寸肌肤。

等了一会儿,他才发现头狼竟然十分安稳的咬着他的襁褓慢慢向前行走,并没有要伤害他的意思,他这才终于相信自己已经安全,才敢缓缓的放下心来,大着胆子向四周看去。但他的人在襁褓之中,脑袋左右扭转也看不见多少周围的情景,不禁皱起眉头,这种不受掌握的感觉令他非常的不舒服。

小公子瞪大了眼睛,扭动着身子四处查看,却忽然感觉右手边一凉。他很想扭头去看,但脑袋却扭动不了,也看不过去,而且他脖子之下都在襁褓之内,就算能抬起头也看不到手下那里是什么。他暗暗皱起眉头,挣扎着伸出右手摸索过去。

摸了半天,他才觉察那是个什么,那令他身子一凉的东西,分明是一把钢铁制作的东西,触手便知。再仔细摸摸它的形状,小公子忽然眼睛一瞪,脑海中闪过一个词,“手枪!”

小公子的表情不知是喜是惊,那钢铁之物竟然是一把手枪!

有手枪,那有没有别的东西?他心思一动,赶紧又伸长了手臂摸索过去。

触手是一个布料明显和襁褓不是一种东西的布制品。

小公子又摸索了一阵,将这东西摸个清楚,又是眼前一亮,包!?

再摸摸看,手上的触感让他多少有了底,这个包无论是材质还是外形,都和自己那个常用的一模一样,他确信,这就是自己的那个。那背包小公子很喜欢,每一个方面他都很清楚。而里面放置的东西他更清楚,其中就有一把他从黑市上高价购得的手枪。

襁褓被野狼叼在嘴里,小公子的身子没有着力点,一颠一颠的,可谓是非常难受,但此刻的他因为心爱之物的出现,反倒有了一点高兴。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的影响,他很缺乏安全感,所以它的很多重要的东西都放在这一个小小的背包里,如果这些东西丢了,他会比丢了半条命还难受,幸好,这些东西还在。

狼群还继续在林中行走,树木苍天,遮阴蔽日,它们的目的地在哪,小公子并不知道。

虽然炎热的阳光没有了,但缩在襁褓中的小公子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闷还是襁褓太厚,却俞来的燥热,他的额头都冒出层层细汗,而且,肚腹中又不知何时生出一股难忍的饥饿感。

别让我饥病交加死在这啊!昏迷前的他脑海中只有这一句话。

……

当小公子再次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哦,这是在一个山洞中,山洞深处距离洞口有些远,没有阳光照射进来,所以洞里有些昏暗,就像是晚上一样,所以他也不知是不是到了晚上。

除了昏暗以外,他的另一个感觉就是鼻子里出现了鲜奶的醇香,还有一股动物洞穴里特有的味道。

奶香是他嘴里的味道,气味是鼻子里的味道。

嘴里一有东西,小公子就醒了,然后他就看见两头小黑狗是的小狼瞪着眼睛看着自己,一边还在一只母狼的肚子下面,吮吸着。

******,老子和狼成一奶同胞了。

话是这么说,可再鄙视,小公子还是饿了,而且他也没吃过狼奶,这倒也是尝个新鲜。

变成婴儿这个事实小公子足足经过三年才完全接受,直到三年之后,他才慢慢适应这件事。而随着他慢慢的长大,野狼们开始教导他吃生肉,第一吃的时候他差点没哭了,热泪盈眶的从背包里面掏出一支打火机,这才如愿以偿的吃上熟食,那久违的感觉差点令他热泪盈眶。

这么多年来,小公子也曾经无数次想要离去,但狼群却怎么也不肯放他离开。各种方法都被狼们轮番用上了,将狼穴及周围看守的极其严格,严严实实、严实合缝的,都飞不进一只苍蝇;就算小公子侥幸离开过一两次,但也会在狼群的围追堵截下,跑不出去多远,被狼闻着气味寻上来,然后——叼回去。

死心不改的他曾经还想过打电话通知别人,朋友、亲戚、警察,总之只要是人,无论是谁他都想求来帮自己一个忙,哪怕代价是自己的全部财产。可是,他的手机好像是坏了一样,一直都没有信号,更别说打电话了,在电量耗光之后,彻底沦为板砖,被扔进了背包里。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如今,他在狼群中已经生活了整整十年,也是第一次彻底的离开那处狼穴。

……

从古潼关到古函谷关的黄河南岸沿岸的一片区域是连接东西方关中、河南的要冲,这片地方秦时属内史府管辖,西汉时隶属京畿三辅之一的京兆尹治下,东汉时划入司隶校尉部弘农郡,隋时又归于东都豫州,唐初重新划分行政区又被分为虢州,属河南道。是关中地区东出潼关、进入中原地区的必经之地也是唯一的途径。

这片狭长的平原西据高原,南接秦岭,北塞黄河,东出中原,是长安与洛阳两座特大城市之间东来西往的咽喉要地,官道自此向东西两侧延伸,出函谷关和潼关连接东西两方,自古就是关塞要冲、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贯穿东西陆路和南北水路的交通要道,还是商贾云集、货物聚阜的聚散地。

当然,这些小公子根本不知道,更不会知道养他的那群狼生存的地方就是秦岭山区,也不会知道,自己所处的时代,已经不是现代社会了。

此刻的他正在进行着不知第几次逃离狼穴的行动,他背上背着着自己的背包,里面除了自己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些野果和烤好的肉,权做是干粮。手里拎着一根棍子,上面绑着匕首,而绑匕首的布条和他身上裹着的破布,都是他小时候待的那个襁褓,被他长大后用匕首将割开权当衣服裹着。

脚上没鞋,垫着几张草藤编织的草鞋,仅仅防御不硌脚而已。他慢慢向前行走,嘴里还哼哼着小调,说不出的开心自在,暗想着这次终于一举从狼穴跑出来了。

小公子正琢磨着一会儿去哪弄些钱来花,看周围这样子,荒郊野外的,哪像个发达地区,这广阔的树林在现代也只有山区有了,哪里会是有银行的样子。再看自己的样子,他觉得自己现在唯一的来钱方式除了要饭之外没别的了。而且,他的那些银行卡上的钱到底还能不能用他也不知道,所以,他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拦路抢劫!

他摸了摸背包,里面放着手枪;又看了看手中的棍子,上面绑着匕首。

就在这时,阵阵铜铃声若隐若现的响起在前方,正在山林中行走的小公子神情猛地一震,急忙加快脚步向前跑去。

时间不长,他便来到林中的这条路边,躲在边缘观察情况。

这条道路并没有多宽阔,应该只是条小路,自西向东,而后在东面不远处拐弯折向北,而那铜铃声音,就是从东面传来的。

待小公子来到这从道路旁的密林中看到外面的情形后,不由为之一愣,暗道这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土路?

猛地,他心底一个不知出现了多少次的念头忽然又腾了起来。

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想开了,既然这里都有野狼出没,那也就是说明这处地方还没有经过人类的大肆破坏或者说开发,肯定不是什么发达地带,落后一点很正常,有土路也很正常。

想到这,他有些放下心来,低头从背包中拿出手表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是晚上六点十分,初夏的这个时候天色还正亮。时间当然是看着天亮天黑自己调的。

将手表放回背包内,小公子又摸了摸背包里面的手枪。他只在几年前开过一次枪,结果是把五岁的他震的后退了好几米撞到了树上,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开过枪,实在是怕后坐力太大,可现如今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铃铛的声音越来越响,小公子心中大喜,身处狼穴十年,身边没有一个人影,就算是自闭症恐怕都能憋坏了身子,更别说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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