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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魔鸦王

在火堆旁边的孙尚香一边啃着肉串一边还是忍不住的笑,毕竟巫百嵩那一脸懵逼满头鸟粑粑的样子实在滑稽。

等巫百嵩搞定卫生后已经是半夜了,吃饱喝足的三人商量着守夜换班,巫百嵩和兰陵王一致无视了孙尚香的意见,直接决定兰陵王守上半夜巫百嵩替班下半夜。

替孙尚香铺好柔软的兽皮褥子,巫百嵩把还在生着闷气的大小姐提溜过来,一边收拾东西巫百嵩一边说道,

“好了,别生气了,你现在还是个初入江湖的小毛孩,一切要慢慢来,不能一下子就让你吃成个胖子啊,要知道守夜这个人物可是很重要的,”

看孙尚香还是不死心,巫百嵩抬手给了一个脑瓜崩,

“你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观察和换位思考,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乖乖乖乖——听话听话——”窝在巫百嵩头顶上的小家伙儿歪着头,灰了两下小翅膀,也语气严肃状似一本正经的说教。

孙尚香被小家伙逗笑,点了点头,冲它摊出爪子,

“你和我睡我就睡~”小女孩对可爱的小动物都是没抵抗力的,孙尚香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巫百嵩和小鸟。

小家伙听这话小脑袋上的呆毛晃悠了两下,低下头啄了一下巫百嵩的额头,

“撒比撒比——睡睡——”

巫百嵩无奈的拨弄了一下额前的碎发,

“去吧去吧,重色轻友的家伙!”

孙尚香欢呼一声,看着经过同意的小家伙向她飞来落在她的爪子上,像是想到了什么,孙尚香拉住正要离开的巫百嵩,

“哎哎,怂蛋儿,你还没给他取名字呢。”

名字?

巫百嵩看着在大小姐身上撒娇打滚卖萌,看见他就撒比撒比叫的破鸟儿,咬牙切齿的吐出两个字——

“撒比!”

……

兰陵王静坐在树下,篝火已经被扑灭,在夜晚的树林里生火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要知道许多黑夜伏出的野兽最爱的就是明火。

即使没有篝火的火光来照亮四周,刺客优秀的视力也能在夜晚毫无压力的发挥其作用,巫百嵩在他背靠的这棵树枝上闭目养神,孙尚香也抱着她的宝贝驽炮躺在离他不到两米远的地方睡得正香,

把玩着手中的黑色刺刀,兰陵王的视线移到那个从被巫百嵩打晕直到现在也没醒过来的魔种身上,脑中自然而然的反馈出这个种族的资料,

魔鸦族。

说来可笑,身为一族魔种,还是被人类赋予不祥之称的乌鸦魔种,还拥有着听上去就很邪恶的名字,竟然是一个骁勇好战心性善良正义感爆棚比人类还像人类的种族,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老好人族群在魔种之间竟然有着相当不错的人缘,几乎没有什么天敌,有些人类也会愿意和魔鸦族的人交个朋友。

这样一个族群怎么会变成人类的奴隶呢?

微不可见的皱起眉,把这个问题抛到了脑后,他有更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仔仔细细的拿魔种身上的黑羽和手中的黑色刺刀比较,他原以为这刺刀是魔种身上的黑羽,毕竟模样就相像很难不让人把两者联系起来,但是身为一个感知敏锐的刺客,要真是认真的想要探索一些事情简直不会有什么能瞒得过他们,

这个黑色刺刀确实是魔鸦的羽毛,

但不是这个魔种的。

他绝对,绝对在哪里见过这把刀。

为了应证自己的推算,兰陵王伸出自己的手臂——

以身试法?宝贝儿别搞笑了。

兰陵王握住刺刀的刀柄,对着自己胳膊上的拳刃狠狠刺下去,在两刀刃接触的一瞬间溅起了的刺眼的火花,噪耳的声音简直磨的人耳膜犯疼,兰陵王早有所准备,在实验之前就开启了身上的隔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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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他所料,刺刀非但没有断,竟也在他的武器上留下了浅浅的一道白痕,兰陵王微挑起眉头,这刺刀经过一天的被砸被甩被撇被扔削肉挖坑捣火【刺刀:……】,依旧削铁如泥,如镜面般的刀身不时有血色闪过,像是一双含着血煞之气的双眼,血腥和杀气释放的肆无忌惮,锋利的刃口上聚而不散的凝结着一点寒芒,仿若在不停的涌动,逼人的寒意昭示着这把武器的凶残。

这不是普通魔鸦的黑羽能有的气势。

轻轻摩擦这刺刀的刀面,兰陵王一直冷冽的眉眼突然缓和的起来,蓝眸子难得有了除冷淡以外的情绪。

是的,他想起这把刀的主人是谁了。

魔鸦王。

那是相当久远以前,他们曾有过一面之缘,他家破人亡,饥寒交迫,那是在他还没有被所谓的师父捡到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帮助他——谁会帮助一个自己敌对国家的余孽呢?他仇恨着,却也疑惑着,

为什么不杀了他呢?

他是王子不是吗,多么完美的斩草除根的理由。

那时他小小年纪,看上去像个落魄的小乞丐,心里却沧桑的仿若垂垂老矣的老人,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永远的闭上疲倦的眼,跟随他那可悲的国家一同死去。

在那时出现并拉了他一把的魔鸦王无疑是他的救命恩人。

时间已过去太久太久了,即使他想把那一天永远清晰的保留在脑海里,却不可避免的被时间毫不留情的抛弃,他已经记不得那天是何年何月,记不得他吃的食物的味道,他也以为他记不得魔鸦王的模样,

却发现那双猩红的眸子一直一直被烙在脑海深处。

这把刀,也是当初魔鸦王从本体上拔下来本想送与兰陵王的。

当初他因历经苦难,防备心重,即使感激于魔鸦王的收留和给予,最后也是选择了不声不响的离开,这把刀自然也是留在了那里。

没想到不知道多少年几经波折,最后兜兜转转,终是物归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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