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52200000051

第51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7)

我国的城市化问题,起自1949年-1957年这一时期。据统计,从1950年至1955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了13.5%.1956年至1959年,城市化水平由13.5%升至19.7%。1960年由于政策失误和遭受3年自然灾害,国家动员2千多万城市人口下乡务农,城市人口于是由1960年的13073万降至1962年的11659万。1966年至1978年,由于十年动乱,干部下放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原因,城市人口徘徊在1-1.1亿之间,城市化水平徘徊在14%左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改革开放及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几经波折之后,终于以不可阻挡的势头重又加速发展了。尤其是1979年至1985年的6年间,在农业超常规增长的带动下,国家经济全面繁荣,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至1990年底,城市化水平达到18.961%。由于城市化,致城市人口膨胀、地价上升。城市(镇)人口的住居问题,于是成为重要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唯有兴建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即所谓区分所有建筑物,始能竞其功。由此,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大量涌现,即成为我国区分所有权制度滥觞的物质条件。

第二,以区分所有建筑物解决城市(镇)人口的居住问题,具有经济性。对于城市(镇)居民来说,购买区分所有建筑物之一单元,较之单独兴建或购买一户独门独院式的住宅,更为经济。由于城市人口膨胀、地价高涨,单个的个人在城市(镇)中兴建或购买一户独门独院式建筑物必将由此付出巨额代价或根本不可能。于是,通过建筑区分所有建筑物,把取得住宅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尤其是土地价格分摊到众人身上,便成为最佳的选择。另外,建造区分所有建筑物,对买卖双方来说,也都十分有利。就买方(住宅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来说,价格上具有便宜性;就卖方而言,也无须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收回投在建筑物上的资金,而且可从非常复杂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由此可见,区分所有建筑物(集合住宅),在解决城市(镇)居民的住居问题上确有其独到的功能,从而也就决定了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确有其必要性。

第三,在城市中取得住宅,对一国之市民而言,实具有至为重要的意义。就取得住宅的权利的性质而言,一是可以取得住宅的所有权,二是可以取得住宅的承租权,三是可以取得住宅的借用权。我国因实行住宅商品化制度,故主要以取得住宅的所有权为主。另一方面,就取得住宅的类型来看,主要有二:一户独门独院式住宅,与区分所有住宅之一单元。前面已经提到,由于城市化之结果,地价暴涨,单个的个人欲在城市中独立建造、取得独门独院式住宅殆属不能。而且,兴建一户独门独院式住宅,往往也有碍于城市的整体发展及长远规划,故多为城市政策所不许。这样,取得区分所有建筑物之一单元,遂成为城市(镇)居民取得住宅的基本途径,由此也就决定了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必要性。

二、关于制定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的建议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模式的比较法考察近代以来,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立法,各国形成了三种模式,即民法模式、住宅法模式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选择何种模式,无疑将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政策判断问题,必须格外慎重。鉴于此,以下乃有必要就此三种模式之优劣予以比较。

1.民法模式

以瑞士、意大利为其代表,是在民法典中设专章、专节或专条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在法制史上,民法模式的源头,最早可溯及到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664条。前文已经谈到,此条规定,对于法国法系同类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如;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第532条,1867年葡萄牙民法第2325条,1896年日本民法第208条,1907年瑞士民法第712条之1至20,以及我国台湾民法第799条至第800条等关于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均是直接受它的影响而成立起来的。然而,进入20世纪以后,这一在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的“民法模式”却出现了两个相反的发展趋向:其一是法国、日本代表的民法抛弃此“民法模式”,而改采区分所有权法模式;二是意大利、瑞士所代表的民法,进一步补充、完善民法典中既有的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规定。,此两个发展趋向中,代表区分所有权法立法潮流和发展趋势的,是法国和日本法的立法模式。

民法模式的优劣是显而易见的。其优点除了具有立法技术上的简便性外,还在于它是以民法普通法的形式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由此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整个私法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另外,这种模式,也有助于民法对现代所有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进行统一的立法调整。当然我们也看到,民法模式也并非十全十美的模式,相反仍有以下缺陷。

第一,它不可能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各个方面设立详尽的规定。上文已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一种复合形态的不动产所有权,其涉及的问题远较一般不动产所有权复杂、广泛,不仅包括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而且也包括成员权及建筑物之管理等等。因而试图通过在民法典上设立专章、专节甚或单个的条文来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全部内容,殆不可能。由此之故,自1804年以来,西班牙、日本、葡萄牙等民法,大都也就仅设有一个或几个概括性的区分所有权条文。纵使20世纪初叶制定的瑞士民法,及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设有20个以上的条文(前者为20个条文,后者为23个条文),但也远不能包涵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一切方面。

第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不仅具有“物法性”的因素,同时还有“人法性”的因素。如管理团体、管理机关、管理规约等,均为“人法性”的因素。现代民法基于国家公安及公共利益的考虑,虽将大量的公法规范融入到私法(如民法典)中,形成所谓“私法的公法化”的现象,但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私法的性质,影响其私法机能之发挥,进而损及整个私法体系的和谐。可见,以民法模式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弊大于利,不足为取。

2.住宅法模式

主要为现今英美法系之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印度等国所采,是制定一部住宅法,对一切类型的住宅的所有、租赁关系进行调整,并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其中的一部加以规定的模式。与民法模式一样,这种模式具有立法技术上的简便性,而且对因住宅所生的一切关系以一个部门法统一调整,也可收整体调整之效。惟其缺点也是显著的、不容忽视的。

第一,区分所有建筑物与一般的建筑物不同,一般建筑物的所有人通常为一人,即使为数人,也可依民法共有法理处理之。而在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上,其所有人往往为数十人、数百人,甚至上千人,每个所有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持分权,对建筑物之管理、维护和修缮等,享有成员权。

此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与一般建筑物之所有或共有关系显不相同,因而须进行针对其特点的专门性立法,始能有效调整此类关系。

第二,与民法模式相同,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于住宅法中,也将同样产生因受条文限制而难以作出详尽规定的弊端。正因为如此,现代英美法系各国之住宅法,大都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取得及团体关系等设立规定,而对于区分所有权之行使、内容、共有所有权之范围等,则未涉及。可见,以住宅法模式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仍有不足。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指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复杂的社会关系而进行专门立法的模式。此为20世纪以来,近现代多数国家如德国、法国、日本、奥地利所采取的模式,代表了对区分所有权关系予以规制的基本潮流。此种模式之所以受到现代各国广泛青睐,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以这种模式规范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可将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所有权法律关系、共有所有权法律关系,及区分所有权人间的团体关系等等,完整地一并规定于同一部法律中。此一优点,正为前述民法模式与住宅法模式之缺陷与不足。另外,从各国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历史看,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之规制,大体经历了由民法模式进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的历程。民法模式,是各国最初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时所采用的模式。而当一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获得发展、完善后,通常即由民法模式进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模式。上引法国和日本的情况,即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德国与日本和法国的情况稍有不同。德国固有法,本不承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其后因受欧陆各国立法影响及基于社会的实际需要,在广泛吸收、借鉴他国区分所有权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住宅所有权法,建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所有这些皆表明,通过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来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实为现代各国区分所有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做法。

(二)我国现阶段宜采民法模式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立法,本宜采区分所有权法模式,但考虑到我国立法进程的实际情况,现阶段乃至往后一个较长时期,要完成区分所有权法之立法,势不可能。因之,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利用制定民法典,尤其是现今制定物权法的历史机缘,采所谓民法模式,建立我国的区分所有权制度,此后待到时机成熟时,复制定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同类推荐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工进城务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工进城务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户籍户口制度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户籍户口制度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经济法律法规

    经济法律法规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条文,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条例》,基本上涵盖了国家与地方主要的经济法律法规。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冰皇雪女

    冰皇雪女

    她,是出生商贾的大小姐;她,是京城众家追求的女人;她,是父亲手里的明珠。那年,他们相遇,在那风花雪月的日子里,她遗失了那颗心,她说爱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她说这辈子我的心给了你,便没准备收回。他,是来自异国的王子;他,背负着家族的重担;他,想爱却没有爱的能力。那年,他大婚,娶的却不是那个一直在等他的她。这一等便是很多年,她最美的年华蹉跎在了等待中,父亲殒命,男人离情,从此她踏上了铁血的征途,她说我便是这世道的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她说,欠我的请用你的命来还。
  • 伏妖守卫者

    伏妖守卫者

    这是讲一个学院里面的伏妖实习的学生和一个来自冥界的紫雪一起伏妖的故事,但是,这个学院里面的学生并不知道紫雪是冥界的人,然而,紫雪却对校长说了她的真实身份,但是,校长没有驱逐她,而是将她留了下来,正是因为校长将紫雪留了下来,才引起了一连串的故事。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吗?那就来看一看,看紫雪是如何在学院里面和谁谈了恋爱,被哪几个人追?(呀!不小心剧透了一点点,嘤嘤嘤)
  • 古国大帝

    古国大帝

    纵使登临绝巅,却换不回你的一笑;满头的白发,孤独的仰望星空。
  • 上古英雄榜

    上古英雄榜

    上古时代,盘古开天辟地,创立三界。盘古临终遗命由长子灵玉继承玉帝之位。奸臣敖洪同其党羽元清篡改盘古遗命,拥立次子灵虚为帝。从此,三界大乱,纷争不起。灵玉力挽狂澜,一统天界。为解决凡间纷争,泰皇横空出世,一统九州大地,演绎一段可歌可泣的的上古英雄传奇。
  • 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一郁达夫散文选

    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一郁达夫散文选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 新媳妇宽心术

    新媳妇宽心术

    《新媳妇宽心术》为“新媳妇系列丛书”之一,主要内容为刚结婚不久或者刚有小孩的女性,在面对新的家庭成员关系中所要面对的问题,如结婚后丈夫怎么和恋爱时不一样;婆媳相处之道;与父母同住该注意些什么;怀孕期该怎么调整情绪;有了第三者插足该怎么处理等,一一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来化解其中的矛盾,从而开创“新媳妇”宽心术,为和谐家庭营造气氛。
  • 岁月的流淌

    岁月的流淌

    生命终是有始有终的,在有限的生命里,你是否也后悔过。现实跟想象的距离,或许在生命最后的一颗都无法忘记,冥冥中有一些事情,害怕忘记害怕想起,每个人都应该有的经历每个人都有,或许是宿命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玩笑,我想在这里分享自己发生的一切,希望能有人喜欢。
  • 引魂灵

    引魂灵

    如果你是道士,你的男朋友是道士,收个徒弟有阴阳眼你会怎样?。爷爷奶奶的仇人数十年后来找你复仇,给你制造无数大大小小的麻烦,你又会怎样?本人简介无能,大家自己进去一看吧!重要说明:从二十八章开始本文改用第一人称叙述!慢热!
  • 七月微凉

    七月微凉

    爱情里哭过笑过的男生女生,总会在某个安静的角落,对着可以释怀的东西,抽下代表伤感或者感动的第一根烟。这样时刻,月光总会适时的温婉或者迎合的暗淡,世界不曾停止天旋地转,泪水无法抹去灰暗,墙角的感叹,清晨,烟消云散。
  • 新宋Ⅲ·燕云1

    新宋Ⅲ·燕云1

    北宋熙宁二年,公元纪年为1069年,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开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改革,从政治、军事,到农业、商贸,它触及了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王安石、司马光、苏轼、曾布、吕惠卿……这些北宋的杰出之士因为变法而展开了明争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