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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迎春花开

皇甫忠军的目光没有看戴天娇,而是看着别处,说:“她带着我生活,拒绝了许多介绍人的介绍,她说她再也不愿意嫁人了。在我7岁那年,她在一次带领医疗队下乡的时候,染上了血吸虫病,回来后不久就死了。”皇甫忠军使劲擦了一下脸上的泪,又说:“她死之前,肚子大得可怕,我记住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的大肚子,那么大,那么高……”说着皇甫忠军就把头扭到一边,使劲站起来,抽搐着身子。他背对着戴天娇说:“现在你都知道了,我尽管记恨你的父亲,可是,我不想再对你说什么,因为你是无辜的。我就要走了,我希望你能善待莎莎。”说完,头也不回大踏步地走了。

又一年的春天,一五八在春风里醒来。首先是办公楼前的迎春花开了,这是一五八第一双睁开的眼睛,接着就是花园里的茶花开了,开得热热闹闹,仿佛在大声喊着,春天来了!然后月季、蔷薇、桃花、梨花,就像听到了号角一样,全都争先恐后地开了,忽然间,一五八又成了一个大花园。似乎大路上走着的人也多了,其实,总是有走了的人,也有新来的人。可是,这时人们关注得最多的是新来的人。大路上走来一个年轻的姑娘,就有人问了:“这是谁呀,原来怎么没有见过?”有知道的人就会说了:“这不是去年新分来的护士吗?”

人们喜欢一五八的春天,好像只有在春天里,人们才更愿意多看几眼花,而很少关心其他事,尤其是丑恶的事。

这一天,路上真的有一个年轻的姑娘走着,她的脚步是有弹性的那种,好像她的身子是放在一条船上,远远地看总在上下起伏着。于是,在上班的时候,就有人问这姑娘是谁?

“这还不知道吗?”外二科的杨海说,“去年新分来的,外一科的护士,听说已经和杨干事好上了。”

“真的,杨干事也不错,总算等来一个了。”

“真有意思,又是外一科的。”

“哦,原来的任歌也是外一科的。”

“不过,这可没法和任歌比,气质差多了。”

大家议论着,但是不管怎么说,杨新民找到对象了,总算是一件好事。

在春天的一个晚上,朱莎莎告诉她的伙伴们,她要转业了。

“真的?”

朱莎莎点点头。

这天晚上五个人又聚到了戴天娇她们宿舍里。比起刚刚过去的冬天,这样的夜晚真是舒服多了,最起码脚不再总是冰凉冰凉的了,穿一件毛衣就足够了。还是戴天娇和任歌坐在戴天娇的床上,王萍平和朱莎莎坐在王萍平的床上,夏冰自己坐在自己的床上。

任歌说:“也许这是一条最好的路,离开一五八。”

王萍平说:“你准备回去吗?”

“不。”朱莎莎说。

“那你到哪儿去?”戴天娇问。

“深圳。”朱莎莎说。

“深圳?”大家都有些吃惊。

“对。我就是这样想的。”朱莎莎说。

“你到那干什么呢?”夏冰问。

“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我到底去深圳干什么,但是,我感觉那是一个能让我忘记很多往事的地方。因为它是一个全新的城市,它不需要历史,我也不需要历史。”

大家都沉默,对于已经在一五八这个山沟里生活得很久的这些姑娘来说,深圳是一个闪耀着光芒的迷宫,里面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你真的要走了?”夏冰说。

“是啊,总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开这个地方的,我觉得。”朱莎莎说。

戴天娇说:“我不会,只要一五八还存在。”

大家都没有说话,都知道她心里想要守着张少伟,还要守着两个心碎的老人。想到这,突然有一种沉重感向每一个人的心头压下来。

朱莎莎说:“其实,我会很想一五八的,我非常感谢在一五八这几年的生活。真的。”

“真快呀,我们到一五八都已经三年多了。想起来我们当初坐在大卡车上,车后面是滚滚的灰尘,这一切现在想来都是清清楚楚的。”任歌说。

“是啊,我们都是自愿到一五八来的,我们带着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来到这里,一五八不但慷慨接收了我们,还把更多的给了我们。”戴天娇说。

“经历了很多事,我才觉得一五八教会了我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清楚地认识了我自己。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因为有认识,才会有勇气。”王萍平说。

“从一开始我就相信一五八一定会给我带来幸福,因为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它,它真的给我带来了幸福,我感谢一五八。”夏冰说。

时间带着姑娘们甜美的话音在缓缓地向前走,其实,姑娘们就像走动的时间一样,在她们自己的人生轨迹上不停地走着。在远方,她们总是看到等待她们的花朵,她们可以为了那些美丽的花朵,而不怕路上所有的艰辛,因为与困难相比,她们更害怕没有鲜花的日子。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离开了一五八,那么我们在几年、几十年以后一定还会来到一五八的。”任歌说。

“我相信会有这一天的。”

“我也相信。”

回到了宿舍,朱莎莎对任歌说:“任歌,我就要走了,再怎么说,我们俩也在一起住了三年多了,现在想想挺有感情的。其实,我觉得我们俩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只不过你追求的更高雅虚无一些,但是天性里我们都有一种叛逆,好像更注重自己的感觉。”

任歌听她这么一说,觉得有些沉重,看了看她,点点头。

朱莎莎又说:“你和戴天亮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任歌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其实天亮也问过我,他年龄也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还不该结婚。有的时候,我甚至不是特别想和他在一起,想自己一个人走走。”

朱莎莎说:“是吗?我和你不一样,我总想和他在一起,其实也不干什么,就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好。其实,我挺羡慕你和戴天亮的,看上去你们太般配了。”

任歌轻轻地说了一句:“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朱莎莎说:“任歌,我希望你们能好下去,还有,你要是再变,那就在一五八待不下去了,和我一样,那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我了解你,我觉得你会做出一些让人吃惊的事的,你一定要想好。”

任歌笑笑,说:“没那么严重,毕竟我和戴天亮走到一起也是不容易的,我会珍惜的。”

朱莎莎走的时候,是中午。医院派了一辆大卡车送她,这是一种待遇,凡是转业干部搬家,如果是本省的,原则上是送到目的地。而此时,朱莎莎的目的地是最近的火车站,她将在那里转乘到广州的火车,然后再到深圳。其实,朱莎莎完全可以不用大卡车送她,她所有的财产就是一只皮箱,而且是医院送转业干部的纪念品。可以说她什么财产都没有,当兵不到十年,又是单身,连一件家具都没来得及置办,就已经离开部队了。

不过,朱莎莎走的时候,没有想这么多,因为等待她的前程实在是太模糊了,她就揣着几百块钱的转业费和不多的积蓄,到那个著名的地方去了。空空的大卡车上,就只是丢着朱莎莎的一只皮箱,其实皮箱完全可以放到驾驶室里,和她在一起,但是,那样就好像这个车不是给朱莎莎派的了,于是,就有人把箱子放到了大卡车的车厢里。

姑娘们都到了驾驶班,还来了其他一些人,比如外一科的一些医生、护士。朱莎莎穿的是一件大红色的羊毛衫,那是她到军区办手续的时候,在省城的大商场买的,裤子还是一条军裤,俗话说,红配绿,丑得酷。但是,朱莎莎身上的红配绿却没有这种感觉,感觉她充满活力,就是一条铺满荆棘的路在等着她,她也不会害怕的。而且她的脸平常显得太白,穿了这件红毛衣衬托得刚好。送她的人脸上都有一种惊讶,也有一种羡慕,她毕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漂亮的女人被皇甫忠军这样的男人起歹心,也是自然的。

好像是一个固定的钟点,谁也没说什么,司机就已经嗡嗡地发动了汽车,这意思就是要走了。朱莎莎立刻伸出手和来送她的科里的领导以及医生护士握了握手,然后又走到另外剩下的四姊妹面前,她笑了笑,但是明显感觉她已经含着眼泪了。忽然五个姑娘搂在了一起,紧紧地搂在一起,她们感觉到彼此的身体在颤抖。片刻,朱莎莎挣脱出来,转身登上了汽车,所有的人都离开了汽车,汽车轰地一声启动了。坐在驾驶员旁边的朱莎莎用手掩住了脸,其他几个姑娘也都低垂着头,离开了那些人。

汽车从她们的身边驶过,腾起了一股灰尘。姑娘们的身影在正午的阳光下,清晰地印在了地上。

夏冰真正进入了恋爱,一切都那么顺利,医院分来的唯一的一个大学生,被她拥有了。常克生是那种事业心极强的男人,没有任何家庭背景,全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考上了军医大学,现在又冲刺研究生考试。这一切都极符合夏冰的择偶标准,夏冰感到很满足。

关于发明创造的事,夏冰对常克生说了,当时就被常克生否定了,常克生说:“你们如果真的想搞点什么护理科研,我看还是朝计算机管理方向想想,这是现在的世界潮流。”

那一个被钱兵苦心做出来的什么也不像的东西就被遗弃在房子的某个角落里,没有人再去动它。常克生的话让姑娘们觉得很有道理,但是,这又是一件谈何容易的事,因为没有任何资料可供参考,偶尔从《国外医学》杂志上看到一点资料,就赶快复印下来。

常克生写信给北京的同学,从北京寄来一本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书,夏冰每天的任务就是啃那本书。因为常克生是医生,可以享受住单间的待遇,夏冰就在常克生的宿舍看书。通常是常克生占有唯一的一张书桌,夏冰就靠在床头看书。计算机书很枯燥,夏冰总是读上几页就觉得很累。她抬起头看看常克生,几乎每一次看他,他都是那么专注地沉浸在书本里,好像这个房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夏冰没有觉得自已被冷落,相反,她很满足,她觉得这就是她向往的生活,房子里有读书的男人,有温暖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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