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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荒山之恋(1)

§§§第一章

那时候,一曲《新疆之春》便可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小提琴专业了。

一个颀长纤弱的少年,肩上斜背了一个大行李袋,跟着早年就离家出门的大哥,进了上海,将一所高大而阴森的宅子,留在了身后。

中午的太阳刺痛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长久地待在黑暗中的眼睛,在暗处猫似的发亮,到了明处则黯淡并且惶惑了。脸很苍白,太阳不均匀地留下痕迹,红晕得病态了。

高大魁梧的大哥直向前去,人群到了他面前便会自动让开似的。他却总是和别人碰撞,在碰撞中永远成不了胜者,而最终被挤开,让在一边。于是他便永远走不了直线了。大哥回头找不见了他,待到找见了,便抓住了他的手。他纤长的手指被大哥宽厚而温暖的手掌紧握着,方才有了安全感。他很感激地看着大哥,心里有许多谢意,却因为害羞,一句也没有说出,那手在大哥暖和的掌握里,又是幸福又是发窘,微微地出了汗。

大哥怜惜地捏着兄弟的手指,细长却结实,手指肚圆圆的,包住了剪得短短的指甲。“是一双拉琴的好手。”他心里说道,又将那手紧紧地捏了一下,那手谦卑而羞怯得一动不动。他不由感动了。他想起老家那所森严的宅子,堂屋正中永远端坐着的祖父,眼睛在鹰钩鼻子的两侧射出犀利的光芒;高墙深深围起的天井里,父亲像风一样没有声息地飘过;母亲被辛劳压弯的身影,活动在每一个最阴暗的角落;一群或是缄默或是嘈杂的弟妹,全有着猫一样夜里明亮、日里黯淡的眼睛……

“累不累?”他回过头问兄弟,声音极其洪亮,驱散了四下里卑微琐细的噪音。

“不累。”他轻轻地回答,乡音如歌似的掠过。

大哥微笑了:“累就说话。”

“好的。”他垂着眼睛回答,两只穿着圆口黑布鞋的脚努力交替着,以跟上强壮的哥哥。

他们搭上了电车。电车沿着轨道,热热闹闹地开走了。他和大哥分开坐着,隔着过道。后来,大哥旁边空出一个位置,他极想过去,和大哥坐在一起。可他下不了决心,他怕还没到达那里时,车子又开了,他怕自己会站不稳跌倒,并且,他很害羞。大哥离家的时候,他仅三岁,只知道大哥去上海学美术,不知怎么又去了苏北,到了新四军,在了新安旅行团,后来又去了上海,却拉小提琴了。再后来,就回了家,在家只住了三天,将他带了出来。大哥于他,像是个陌生人,可是,也许是血缘的关系,他从心里爱大哥,想和他亲近,却又胆怯。他不敢看大哥,偏过大哥的肩膀看对面窗外的景色。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的东西,眼花缭乱,他的眼睛抓不住一件实物,所有的人和东西汇成一条五彩缤纷的河,从他眼睛里流过。太阳闪烁得目眩。虽只隔了一个夜晚和一个早晨,可那大宅子和里面的一切,就如上一世的事情了。他如同回想上一世那样恍惚却清明地看见了祖父的鹰钩鼻,总好像要啄着什么似的,它离间了两只本是接近的眼睛,那眼睛便各自活动着,再也亲善不起来了。他看见了妈妈,妈妈将一个小布袋挂在他的脖子上,里面装的是五块钱。她的手触到了他尖锐的锁骨,尖锐的锁骨触到了她柔软的手。他再也拂不去那触摸了。

“下车了。”大哥的声音穿透了蚊子呻吟般的噪音,使他哆嗦了一下。

他站在大哥墙似的背脊后面等候车停,心里微微地紧张,生怕来不及在车门关上之前跳下车。他注视着车门,拽紧了斜在肩上的行李背带,那背带正横过母亲触摸的地方。

车门在他身后关上了,他还未喘出一口气,大哥已经开步了。没有人能阻挡大哥,却永远有人碰撞他。看到有人朝这里径直而来,他预先就做出了退让的姿势,那人便理直气壮地将他拨开了。他躲闪地走着一条弯曲的路线,还怕丢了大哥。而大哥永远那么触目地走在前面,即使和他一般高的人,看起来也矮了。大哥已经等在一条巷子口了,正朝自己这里张望,眼睛里流露出焦灼和关切。他却鼻酸了。

与东海相连的黄海,有一个风平水浅的湾口,坐落了一个城。城临着海,背着山,山不高,也不大,却颇有故事。城里的人知道,《西游记》里孙大圣的家乡便是此山。城里都传说,那一年,有个书生进京赶考却名落孙山,回来途中,终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便在此山隐居了。此人长得奇丑,有一脸的麻子,羞于见人,日日在山上,吃野果,喝山泉,石头上刻了棋盘独自下棋解闷,仍然排遣不了时光,不由胡思乱想,作了这空前绝后千古传奇的《西游记》。书是作在纸上的,随风就传远了;山却生在地里,寸步难移。因此,人多以为那花果山水帘洞是文人胡诌出来的,却不料山是座实山,被撂荒在黄海边上一个小洼子里,只通小小的船。火车须坐到北徐州,才可四面八方地出去。少有人出,少有人进,一城的人,傍山临水,繁衍得很热闹,生得多,死得少,养男又养女,男男女女出落得花似的。只是衣着总不时新,凭着北徐州来客的样子,千差万错地打扮自己。

城东金谷巷里,早些年落生了一个女孩儿:哭声又响又脆,唱歌似的。小脸儿粉红的一块云,都说少见这么美的婴儿。却又说,那样的地方,那样的女人,生下这样妖娆的女儿,也不意外了。

女孩儿只是唱似的哭。

从那名副其实的花果山朝西去三百里,有个新新的小城。小得只算得上个县,却是个新县。外帮人极多,南腔北调地说着普通话,普通话成了南腔北调。明明是离黄海近,偏偏叫了个青海,与那大西北的青海省重了名不说,也名不副实啊。

城里有个剧团,唱的是南梆子,吃的是自负盈亏,住的是一个小杂院,吹拉弹唱,吃喝拉撒,全在里了。

小杂院北面有片杂树林,树林里日日有把二胡,哭似的唱。

大哥天天给他上一小时乐理和视唱练耳课。乐理他记得很快,只要说给他,他便再不忘了,一串串拉丁字母的术语,全背了下来,倒叫大哥吃了一惊。耳朵也好,两个月下来,再没有逃过他去的和弦,失手摔了个碗,也能在钢琴上按出碗碎的音高。就是不肯开口唱;把张脸憋得通红,眼泪都涌了上来,也吐不出口。唱过女中音的大嫂给他弹琴,温存地劝他放松。他却加倍紧张起来。大哥生气了,对他说,要是考不上音乐学院附中,便只有回家了。他低垂着头,纤长的手指弯曲起来,刚要捏成拳,又松了,垂了下来。手指肚涌上一股红,又退成苍白。然后,他只肯小小声地唱,须屏住气静听。声音有点喑哑,却绝不走调,听久了便会出神。

然后,他考上了音院附中,大提琴专业。跟了一位女老师,男人般的手,男人般的嗓音。和她比起来,他倒更像是女的了。她将他按坐在椅子上,手在他的腰脊上拍击。意思要他坐直。他坐直了,她的手却还贴在背上,热乎乎的,一直渗进了肌肤。他直直的不敢动,心里却有几分欢喜,他欢喜她是个女的,却又不像是女的。她将琴交给他,斜倚在他的膝上。琴直往下溜,一溜到底,她却不许他用手抓住,也不许用膝盖去夹,只允许他的左手指轻轻抵着琴颈和指板的背面。她早已告诉了他,什么是琴颈。拇指轻轻抵着琴颈,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一排四指轻轻地放在指板上。琴往下溜,他不知该怎么阻止它往下溜。可是,第二、第三、第四天,琴渐渐地不再溜了。并没有什么阻止它,一切都和过去一样,可它不再溜了,它自然地倚顺在他怀里。弓毛在弦上滑过。

他的弦响了。老师同学都说他音色是格外的好,纷纷看他练琴,研究他弓毛与琴弦的角度和力度。他自己都困惑,他以为一切都是极自然的,犹如风要吹,水要流。他很爱拉琴,即使拉空弦,都有趣味。凡从弦上发出的声音,他都珍爱,好像是琴在说话似的。他拉琴,就好像在和它对话。他的每一句问话,都有相应的回声,从不辜负。这大约就是他的全部秘密。和同学们奇怪他一样,他也奇怪着同学们,竟可以一连几个小时什么也不说,什么回应也得不到地拉琴。他从别人的琴房走过,总是为那枯燥空洞的琴声,厌烦得皱紧了眉头。老师为他骄傲,大哥也为他骄傲。

他每个礼拜天的上午,到大哥家去。大嫂生了一个男孩,清秀的模样,都说像他小时候。他将大哥给的饭钱,克扣下来买了一只小铃鼓系在侄儿的摇床上,摇床一摇,铃鼓便沙沙地唱。他从心里爱着大哥大嫂,和这个都说像他的侄儿,却不知如何来表达这点情感。他在大哥家里,拘谨得要命,肚子本是饿得叽叽咕咕叫,可一上饭桌,竟一点儿食欲也没了。望着大嫂给搛得满满一碟好菜,甚至恶心起来。而饭桌刚一撤下,却又感到饥肠辘辘。他满心想为大嫂做一点儿家务,却不敢动手。他装作上厕所,久久地将自己反锁在卫生间里,望着盆里的尿布犹豫:洗还是不洗?他极想去洗,如能动手去洗那散着奶香的尿布,该是多大的愉快。可他又极怕那专门侍奉产妇的保姆会来与他争夺。他是决计争不过她的,想象那争夺他便发窘。可他多么想洗,他想做一点点小事来报答大哥一家对他的恩惠。他几乎是痛苦地斗争着。如不是这时候有人敲门催促他出来,他便永远结束不了这苦闷了。

他在亲爱的大哥家里窘迫得毫无办法。午饭过后就要走,任人怎么留也留不住。他像逃跑似的出了大哥住的弄堂,方才轻松下来,却又透心地难过。他苦苦盼望了整整一周的快乐就这么结束了,下一轮的苦想又开始了。他日日夜夜苦想的快乐,临到头竟成了不堪承受的负担。他不能解释这一切,只觉得十分苦闷,苦闷极了的时候,他便想家了。

家里那样一所黑洞洞的大宅子,待要去想,眼前便被黑暗遮满了。黑暗深处,慢慢浮起一双鹰隼般犀利的眼睛,穿破了黑暗直朝他逼来,他不觉打了个寒噤。一时觉得那样的孤独无靠,一颗充满了温暖亲情的心,却找不到安放之处。一整个假日的下午,他在繁华的淮海路上徘徊。他极想回学校去练琴,可又耐不了假日学校的空寂。只有一个看门的老人,必定会问他:“为什么这样早就返校?”他将无言以答。

整条淮海路都飘着奶油蛋糕和脂粉的气味,扑鼻的香,撩人胃口。一个小女孩手里擎着一杆弯成拐杖形的糖果,朝他走来。她的神情安详高贵得像公主,他不由往路边让了让。这里的天空碧蓝得凛然起来,阳光璀璨得逼人,他失去了从小便习惯的黑暗的保护,好像置身在汪洋中的一叶孤舟,时时担忧着会被沉没。虽然没有目的地,他却走得飞快,似乎要追赶什么,又似乎要逃脱什么。走过几条马路,他想着应该回头了,又怕骤然的掉头会引起别人的猜疑,便做出忽然想起什么的样子,回过身去,心里却直发虚,生怕被人看出了破绽。他来来回回地走着,身上乏了,精神则越发紧张。

天,终于暗了,行人渐渐稀了,路灯却还没亮。他渐渐地安静下来,脚步放慢,从容起来。暮色像一层温暖的布幔,包裹着他,使他安心,轻松。该是返校的时候了。这时候,学校一定十分热闹,琴声闹声交织成一片。可他却又不想回去了。他爱这暗暗的街道,行人变得面目不清,人人都在匆忙地归去,独有他安闲。暮色渐浓,他几乎有了一种醉了的感觉,忘记了一切,只是信步走着。

然而,灯光却忽地大亮起来,橱窗里的日光灯,树叶间的路灯,招牌上的霓虹灯,在同一瞬间刷的亮了,将夜晚照成了白昼,这是个不夜的城。在这突如其来的光明中,他愕然了,随即加快脚步,向学校跑去。

他直跑入琴房,才安下心来。琴斜搁在椅子上,琴面在日光灯下华丽地闪光。

长江边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城里南头有一栋高大阴森的宅子,宅子里坐着佛似的老太爷。长着一尊鹰钩鼻子,一双鹰隼般灼亮的眼睛。这一生他几乎做遍了三百六十行,最终,建成了一座木柴行。后来,木柴行公私合营了,合营前,他只来得及造了一座宅子,用上好的木头造起。然后,他便只剩了这一栋木头宅子和无数个子孙。每早每晚,他必吩咐儿媳召集来子子孙孙,聚拢在脚下,检阅似的看过一遍。什么也不说,也不让说什么。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才动一动发亮的眼珠,儿媳朝孩子们一挥手,一眨眼工夫,便无声无息,魂似的退尽了。

他手里有一根龙头拐杖,除了拄地,还打人。不打儿子,儿子是继他之后的一家之主,不能坏了尊严;专打媳妇,为了给孙儿们做榜样,也给儿子无言的警告:打你的女人,便也等于打你,虽是众人之上,却还是一人之下。

媳妇十六岁进门,最爱听江边码头轮船的汽笛,那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或是传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她静静地等着,等着孩子长大,好送他们出远门。她送走了大的,送走了二的。大的成家又立业。二的却没了,为的一场伤寒。如今,又让三的去了。三的是让大的手牵手儿带上,搭火车走的,可她总觉得是从江边的码头走的。似乎,只有那白练似的长江,才将人带得出去。

汽笛满城都听得到,呜呜的。

在大炼钢铁,大放卫星,大吃食堂,轰轰烈烈的日子以后,饥荒的日子来了。

这饥荒饿死了数以万计的活人,这饥荒逼得人人勒紧裤腰带。却有一个鹰隼般的眼睛的老人,不准备接受任何天意的考验,他依然一日三餐,外加点心。这任务落在了儿孙们的身上,儿孙们终于有了报答他荫庇的时机。

大哥每月要多寄一倍以上的钱回家,只能给他必需的伙食费。他正是长骨骼的时候,骨头从几乎透明的皮肤里突出。衣裤全都缩上去了两寸,裸露出尖削的手腕与脚踝。他白天黑夜地觉着饿,饥火从内里燃烧他,他思想里只剩了一个字:饿。只有练琴的时候才可稍稍忘却一下饥饿,可是要不了几分钟,那饥饿便换了一种形态朝他袭来。他头冒冷汗,十指颤抖,心跳得飞快,连琴弦都按不到底了。琴弦几乎割破了他的手指,却碰不到指板。他徒然地用着力气,很快就筋疲力尽了。

大哥每个星期天要他回去吃一顿饭,米准确地量在两个饭盒里,上笼蒸熟,再由大嫂从中间仔细地一分为二,一人一半。他和大哥吃一盒。大嫂同侄儿吃一盒。侄儿才两岁,却比任何大人能吃。有一回,他竟将一小锅面汤灌进了肚子。这是一周里,他所吃到的最好的一餐,可却更加激起了他的食欲。他走出大哥家,走在淮海路上,那股子香风猛烈地扑来,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贪馋,可是却必须抑制。他噙着眼泪,在那奶油的香味里穿行,痛苦得几乎想一头撞死在电线杆子上。可是电线杆子在他眼前摇晃,一旦走近,却又陡然升高,擎天柱一般,他忙不迭地后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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