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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乃人王

十二我乃人王

咸丰三年(1853年),十一月,江苏,南京。

朱元璋的后裔、上帝的二儿子、耶稣的亲兄弟、四十一岁的广东客家人、太平天国的天王、血缘关系如称谓一般复杂的洪秀全看着自己刚换上的这套黄色龙袍皱了皱眉头,他不太满意的是这一袭龙袍略略有些紧身,让自己发福的肚子竟有些微微地凸了起来,他觉得这会影响自己的形象。他转过头去横了跪在地上的那位有着“南京第一剪”美称的黄裁缝一眼,鼻孔里轻轻地“哼”了一声。黄裁缝不敢直视他的眼光,垂下了头去,额头上沁出了汗来。这其实丝毫怪不了黄裁缝,这套龙袍原本就是洪天王亲自设计的——前几日的一场大雨让南京城里气温陡降,洪秀全在一连三个喷嚏之后,他转头看见了窗外已掉光树叶的梧桐时才猛然惊觉原来天京已是冬天了——在我南粤花县,十一月还能穿单衣,这里却得穿长袍和棉衣了,他想。

天王抚摸着自己凸起的肚子,然后用力收腹,并扣紧了腰间的黄金白玉带。他侧着身子偏着头站在一面大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满意地叹了口气,拍了拍肚子,同时嘴里叽里咕噜念了几句。跪在地上的黄裁缝自然听不懂这位广东天王的鸟语,他说的话翻译成官话,大抵便是:我丢你个老母,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洪秀全于今春进入南京,经过了夏秋两季,他恍恍惚惚之中只觉得这宛如一场梦,只有做梦,在梦中才这么快便到了冬天。

他不愿再穿去年冬天的那件黄色战袍了,尽管那件战袍已跟随了他许多年,甚至有不少人将其当做了天王的标准配置,以至于当时的不少天王画像上,都是他身着那件黄色战袍、或傲然挺立或策马奔驰的飒爽英姿的形象。那时他带领着他的追随者们从武昌撤了出来,在太平军水师的护卫下乘船沿江东下,他的目光已投向了千里之外的南京,他不愿再东征西讨,他要建国,要定都,奔波了大半辈子,也该歇歇了。

三月二十九号,他终于进得城来,在他追随者们的簇拥之下,并将这座六朝古都易名为“天京”——我太平天国的京都,自然便是天京了,这便是我的家,我洪某人今后生生死死都再不离开此地了。他坐在一乘十六人抬的黄色大轿中一边快乐地想着,一边从轿帘的缝隙间欣喜地打量着这座被东吴、东晋与宋齐梁陈六个朝代定为国都的城市,从今往后,这号称“六朝古都”的南京城,便得改名叫做“七朝古都”了,哈哈。想到改名,他不由得再一次为自己当年的改名沾沾自喜,若非当年的毅然改名,我洪某人哪来的今天?——以前的他是叫做洪仁坤的,他少年时代也曾发奋读书,只是他那时还不明白自己根本就不是这块料,当然他那时也还不明白自己这块料适合给上帝当二儿子、适合玩造反。他在参加了两次科举考试都名落孙山之后,坚持不懈,又咬牙发奋苦读,他相信自己终会时来运转,终会学而优则仕的,于是他再度报名第三次参加会考。没想到这一次仍然榜上无名。事不过三,洪仁坤再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自发榜之时他便觉得天地旋转,然后重重地倒了下去,醒了后他已无力行路,雇了一顶双人轿抬到了家中,就此一病不起,缠绵病榻达四十多天,并几度昏迷。

徘徊于鬼门关口的洪仁坤终于熬过来了,上帝不知是仁还是不仁,总之没有收他的这个二儿子,将他遣回了人世。苏醒过来的洪仁坤从此性情大变,举止怪异,与此前的洪仁坤判若两人:他不但烧毁了家中的孔孟之书,还把家里的孔子牌位换成了上帝的牌位;虽然从未曾读过一页《圣经》,但这不妨碍天赋异禀的洪秀全逢人便宣传他所理解的基督教教义,并将其称之为“拜上帝教”,同时开始自称是上帝的二儿子,耶稣的亲兄弟;他逢人便说自己在病重之时,一闭上眼便见到一位老人对他说,你是奉上天的旨意到人间来斩妖除魔的——从此,精于文字游戏的洪仁坤改名为洪秀全——此中有真意:“秀全”二字,拆开来便是禾(谐“我”音)、乃、人、王。“我乃人王”,他跟别人这么说,跟自己也这么说;而他的姓氏“洪”字,拆开来便是“三八二十一”,更是成了此后天平天国的联络暗语。他说动了同乡好友冯云山,两人同毁了乡里孔子的牌位,改奉基督教,并向乡亲传播教义。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初,洪秀全在广州的一所基督教堂学习了几个月后,自以为完全领略了基督教的教义,便找到教士要求受洗。教士看着这个客家人随口问了他几个问题,洪秀全瞠目结舌不知所对,教士遂以洪秀全对教义的认识不足而拒绝了。洪秀全一怒之下回到广西会合冯云山,于当年内在广西桂平建立了“拜上帝会”,并吸收了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等两千人为会员。

咸丰元年(1850年)十二月初十,洪秀全为刚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的年轻的咸丰帝送上了一份重重的厚礼以示祝贺——率众造反,即吾朝所称之“金田起义”,并建国号太平天国,自称天王;咸丰三年三月,定都南京,号“天京”;颁布《****田亩制度》,又兵分两路:西征、北伐。

洪秀全为了今天这个“入城式”的穿戴可谓煞费苦心。首先是帽子他便换了七八个花样,都不满意。最后他一拍脑门儿,定了下来,昆剧《唐明皇》里李隆基戴的那顶,他特意大声地告诉裁缝,更要让他的追随者们都听到,“不是唐明皇,是唐玄宗,唐玄宗的那顶帽子!”——李隆基之庙号为“玄宗”,而清朝为了避讳康熙皇帝之名“玄烨”,自康熙起便不再称其“唐玄宗”,而以其谥号“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之故改称“唐明皇”,洪秀全反的就是满清王朝,别人不敢称的他偏偏要称,不敢做的他偏偏要做,更要让全天下都知道。

黄色历来便是皇家御用之色,清朝除“钦赐黄马褂”之人以外,任何人皆不得使用,而洪秀全自然是从头到脚一黄到底:黄绣龙帽,黄绣龙袍,黄绣龙鞋。至于脚上那双鞋,也得跟帽子配对儿,所以洪秀全穿的是戏台上“唐玄宗”所穿的那种黄色锦缎绣龙的软底鞋。坐的是一顶由十六人所抬的黄呢大轿,连轿夫都穿着黄马褂,这自然是洪秀全的“钦赐黄马褂”了,戴着黄帽子;大轿前是二百四十对高举各色旗帜和仪仗的士兵,跟着是分别着制服的吹鼓手十六对;洪秀全大轿之后,是三十六个未曾缠过足的宫女,着一色的短衫长裤,持日照伞,皆骑马相从;最后是数千衣甲明亮的将士,头缠红巾,夺人眼目。

洪秀全还未进城时,就已经快乐得想跳下大轿来撒撒欢,为了形象,他忍了又忍。远远地,便看见迎接他的队伍了——他的好兄弟、东王杨秀清比他早一日入城,今天就是他带领着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连同他的文武大员及数千将士们前来迎接的。他的好兄弟杨秀清穿着一身大红袍子,头戴貂皮帽,像个新郎倌儿一般被簇拥在队伍的中间,洪秀全心中暗笑这个土鳖只知道臭显摆,三月桃花天居然还戴着顶貂皮帽,也不怕捂出痱子来。其余各人员或穿着天国的官服、戴着天国的官帽,或扎黄甲,或包红巾,纷纷簇拥跪迎。洪秀全笑眯了的眼角余光撇到有一人一骑远远立在了队伍的一侧——既不下马、更不下跪的,他不用看也知道那定然便是石达开,除了他还有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只有他才这么特殊,洪秀全也只容得下他如此无礼。洪秀全的眼光懒得转过去看他,无礼就无礼吧,从今往后,我要开始享受我的人生。他的眼光开始在人群中搜索妙龄窈窕的美貌女子。

早一日入城的杨秀清早就为他清理出了全南京城最高规格的建筑——两江总督行署,他将这里安排为洪秀全的天王府。他既然那么贪图享乐,那就让他在这里好好地享乐吧,杨秀清心里想,他实在是巴不得不去打扰他。

十六人大轿在总督行署门前停了下来。四十一岁的洪秀全轻轻跃下了大轿,常年行军打仗的他此时身体轻盈,动作灵敏。他负手站在总督府门前张望,显然这一片气势恢宏的建筑让他感到满意,他决定就在此处安家,以尽天年。

震耳欲聋的锣鼓唢呐声中,他转回头向着队伍比划了一下手势,随从中立马跑出一个精瘦的老头儿,他利索地小跑上前,从随身的黑布行囊里掏出一叠纸和一支毛笔来,那毛笔显然平时都浸润在墨汁之中,随时拿出都可立即使用。只听洪秀全清了清嗓子,指着总督行署的大门两侧,用他那一口乡音浓重的粤语对那老头儿大声道:呢度,用黄绸朱笔,尺幅大楷题我御制诗一首,诗曰:

杨秀清一听天王要现场作诗,立即上前两步把手一挥,刹那间队伍里锣鼓唢呐立停,数千人的队伍顿时一片肃静。只见洪秀全双眼瞪着总督府大门,双手叉腰,向左走了三步,又转回头向右走了三步。杨秀清心里暗道:乖乖不得了,温飞卿手一叉就是一句诗,叉八下便是一首七律,故言温八叉;洪天王却叉住腰就不放下来,这个,这个算几叉?曹子建七步成诗,洪天王左三步右三步,走了六步他就再也不走了,他这是要闹哪样?这到底算几叉,算几步?

只见洪秀全双目圆瞪,双唇紧闭,额头青筋暴起,鼻孔呼呼出气,天地一片肃静,终于大声念道,诗曰:

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踪。

朝奉方准进,否则雪云中。

那老头一边疾速记录,一边用广东话大声赞道:我天王好犀利!温飞卿八叉成诗,我天王一叉便成;曹子建七步成诗,我天王六步便成!好嘢,好嘢!超凡入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杨秀清在旁边手一挥,带领着数千人的大队也跟着齐声赞道:好嘢,好嘢!超凡入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听三军雄壮之声齐声吼叫,更夹杂着一干女子娇柔脆嫩、莺莺燕燕之声,瞬时间声闻十里。杨秀清一边怒吼,一边恶狠狠地瞪住那老头儿,心里怒骂道:你个老****的,居然敢抢老子台词!

虎贲三千,直扫幽燕之地;

龙飞九五,重开尧舜之天。

——洪秀全题南京龙凤阁

笔者:虎贲,职官名,引申为勇士。九五,语本《易·乾》:“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后因以“九五”指帝位。此联传为洪秀全所作,很不错的,属对非常工稳,也表达了作者希望推翻清朝统治,建立太平盛世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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