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名杀手。杀手身上总是不止一把凶器。何况他是一个好杀手。好杀手至少会留着一件万一杀不了敌人也可用以自杀的兵器。
更且他是杀手的领袖。
所以他不只一道杀手锏:他一刀没能砍下龙舌兰的头,已另行伏有二十名杀手进袭其他三人;这两个狙击仍不能得手,还有酒里的毒:小披麻;这还不成功,仍有一记绝招:烛里的毒。
大披风!
高手总留一条路给自己:活路。
杀手决不留任何路予他的目标,除了:死路。
所以狗口和尚留给自己一把锋利的缅刀:“如花”。
他也为他的敌人准备好了双重的毒药!
不死不休。
狗口和尚已发出长啸。
老虎一般的厉啸。
他下令:发动!
决杀的时间已到!
他的人就立即出手:杀人!
先出手的却不是那二十名“指”字辈和“风”字辈的杀手。
而是另外两桌的客人:那对母女!
那三名商贾!
他们一齐打掉头上的官装、云髻、帽子、介巾,都赫然亮出光头。
光的不只是头。
还有他们手上的刀。
他们一共五人,五人五刀,其中两刀(那对母女,长相最慈和、温和,出刀却最狼、最狠!)飞斫铁手;剩下三刀,纵斩陈风、麻三斤和龙舌兰!
刀光甫起,刀风大作。
这才是夺命快刀!
这才是要命的杀法!
这几人一直都在铁手等人的身后、桌旁,一旦出手,刀已到。看他们的刀势,便知道:那只是一刀的痛。
因为谁着了一刀,都必死无疑。
“狗口和尚”屈圆虽毒倒了四人,却不轻易亲自下杀手。
他仍调度了他的一记“伏兵”——早扮作茶客的五名最宠信得力的杀手,“杀手三父子”贾中锋、贾风骚、贾风流以及“杀手母女”杨风铃、朱风霜,先行猛下杀手。
他自己呢?
自然也不闲着。
他一长身就掠了过去。一刀就劈了下去。极凶、极狠,也极无理的一刀。他砍的是:还有一桌的人。那一桌只有一个人。这人来得比铁手的那一台还迟些,他是俟铁手等人话几乎谈了一半,酒也喝了一半,茶也上了个八成凉了个三成时才到这店来的。
他是一个中年书生。
他也许是因为要静心读书,才会来这儿喝酒吃饭,他也可能是住在这店子里的客人,可是,这回,却偏遇上了这样一件祸事,而且还遇上了狗口和尚那么一个杀手领头!
狗口这一刀,不是对付敌人,而是先杀向他!
这书生惊愕之极,只来得及一缩头、一低首,那刀已砍在他的背上。
狗口和尚也不等血溅迸出来,已飞起一脚!
那书生闷鸣一声,整个人给踢飞起来,呼地直落到瀑布帘里头去,噗的一声沉入潭水里!
只这样一刀,就杀了一个人。
狗口要杀铁手,当然是有理由的;就算“上头”不下命令,他也要杀铁手的,因为铁手本来就是要抓拿他的人,他跟他有仇。
可是他本无理由要杀那中年书生,他与那中年书生互不相识。
但他却一下手先杀了书生。
因为他不能留下活口。
他也许是怀疑那书生是铁手、陈风等人之“后援”或“伏兵”。
为了安全,他要先杀了书生才安心、甘心。
他可能只是要先绝了铁手、龙舌兰等人的“后路”。
他杀书生说不定是为了一点点疑心。
那就够了。
杀手杀人是为了任何私己的目的:包括为了保护自己。
这理由就他们而言,已足够,已是“天经地义”了。
他们杀人甚至不需要理由,就像手握大权的奸佞要对付忠臣烈士一样。
狗口一刀了结了书生,踢他落入涧中,但这却激怒了两个人。
铁手和龙舌兰。
可是他们不是已经中了毒,失去了抵抗能力,正萎倒于地,任人宰割吗?
对敌之际,人之所以会倒下去,总有许多原因,但大都迫于无奈,例如:——受伤了。——太累了。——支持不下去了。不过,还有一种原因,那就是:——正是要引诱要宰割他们的人前来宰割!这也就是铁手等人倒地之真正用意。
斩风快刀
明明已倒了下去的铁手与龙舌兰,突然弹了起来。
铁手的手,已绕过那对母女的刀锋,分别击在她们的身上。
这对母女没料到明明倒下去活不了的人能够飞弹了上来,且作出如此这般急攻猛击。
母女两人都想避。
但都避不了。
铁手的掌似有一种“力量”:磁力。
他在出手之时已“吸”住了她们,根本不容她俩闪躲。
于是两人一齐中掌。
在这一刹间,这对杀惯了人的母女心里都有同一种想法:——这次死定了。
可是谁都没死。
虽然两人都着着实实地着了掌,但两人都只觉突然间像给人抽尽了气和力、神和魄,但却仍实实在在地活着,没死、没咯血,甚至也像是全没受伤。
但却完全脱了力。
这对“杀手母女”当然是见过世面的人,她们杀了也杀过许多难杀之人,因为以“母女”身份作掩饰,使得她们的行藏更难为人发现,却更易下手杀人。
她们也许还听过这么浑厚的掌功,但没见过那么浑宏的掌力却能以如此巧妙的劲道快速地使出来,更绝对不知道这样快疾、浑雄、犀利、诡异的掌法,打在人的身上,却死不了人,只去除了自己一身的气力。
这是她们首次目睹。
也第一次亲历。
当她们发现世上居然有这种掌法的时候,她们已萎倒了下去。
是真的倒了下去,不是佯作的。全身瘫痪的那种倒了下去。
“杀手母女”一倒,那“杀手三父子”同时也遭到类似的还击。
龙舌兰、陈风、麻三斤全部弹了起来,一个吃住一个。
这三父子当然觉得意外。
这“杀手三父子”在杀手行业里,名气很响,倒不是他们杀了些别人都杀不了的人,也不是他们杀人的手段和方法太特别,而是他们杀了人之后的特别嗜好。
他们好吃人肉。
他们喜欢在杀了人后,把人煮了来吃,下的佐料,就跟煮狗肉、鹿肉、羊肉的没啥两样。
他们还喜欢送酒下箸,三父子还吟诗作对,臧否人物,纵论时弊,酒到酣时,还我夹给你一块人肉,你夹给我一块人肉,对饮大啖起来……
有人指出他们残忍,他们却不以为然。
“残忍么?我看不见得。人都死了,不吃白不吃,吃了也不会再让他多痛一点,多死一次。”
也有人笑他们什么不好吃,却吃起人肉来了,禽兽不如。他们却申辩:“不吃人肉,不懂人生。人肉滋补得很呢!人吃牛羊猪狗鸡鸭,多低级!人该吃人才是!人不是天天亦吃着人么?!只不过不同吃法而已。我们是将他杀了才吃,对着干,明着吃,吃得光明正大,他们才是笑里藏刀,吃人不吐骨头!”
还是有人说他们这样连人带骨都啃了,不怕冤魂来烦缠?他们也表明了意思:“既做得了杀手,就不怕鬼。就像剃得了头,就不怕汗冒于顶。人死了,土葬会臭会烂,火化变尘变烟,本来好好一个人,多可惜呀,多浪费呀,不如尽吃到我们肚里,好进补进补,死了的没蚀着,活着的是净赚了。”他们便如此说得头头是道,自鸣得意。
他们杀人也杀得自得其乐,洋洋自得。
可是不是这一次。
这一次不行,他们三人,一向是联着一起出手的。
一人出手两人护。
一人遇险两人救。
一旦突袭,一攻前,一顾后,另一则进可助攻、退可援后。
但这次他们以为敌人已倒,所以他们分了开来,三人,三刀。
刀极快。
斩风快刀。
不过没有用。
贾中锋忽然只觉眼前一黑。
麻三斤的布袋已兜头兜脑套住了他。
贾风骚忽见父亲给一大布袋罩住,大惊收刀,陈风一掌打到,他情急间将刀背贴身一格,陈风那一掌“啪”地打在他刀身上。
他挡过了陈风的一掌。
可是没有用。
他只觉胸口一麻。
他的刀只挡住了敌人的掌,但挡不住对方的掌力。
掌劲仍透过刀身,击中了他。
也击倒了他。
贾风流的情况更糟。
他是负责对付龙舌兰的,可是他那一刀,并不是斫向龙舌兰。
而是撩。
也就是说,他出刀不是为了即取龙舌兰的命。
而是撩割她的衣衫。
他要看她,这么一位白皙、粉丽、轻俏且有威名的姑娘,水绿华衫里面到底是怎么个优美身子。
想到这里,他浑身都热了起来。
他决定要先看一看。
看了才杀。
杀了才吃。
说不定,杀之前,还可以乐上一乐!
当然,他那一刀并没割开龙舌兰的衣衫。
但龙舌兰手一招,一剑已钉入他的胸膛。
他捂胸,瞪目,哑声怒嘶:“你没——”
他不服气。
他不甘心。
因为他没料到龙舌兰没失去知觉,所以才中招。
他并没想到龙舌兰的剑比刀短,却一甩手就先他的刀而刺中他的胸膛。
所以,他就这样永远不明白地死了。
他当然永远不会明白:一、龙舌兰没有给毒倒是因为她一早已怀疑烛焰有毒而且早就收到烛火里有毒的通知。
二、龙舌兰的怀剑纠锷系着两条颇有弹性、韧力的丝绳,她袖口腕底箍有一层弹簧机片,是以,她一出手掣腕,剑就疾弹出去,射向目标。
她的剑像箭多于剑。
她的剑法也就是一种箭法。
不过任何人的剑和箭都做不到她随手可以做到的事,例如此际:她只一沉肘,“咻”的一声,她不必抽不必扯,不必过去死者身上拔回怀剑,那把翠玉小剑已疾飞回她手里、掌中。
似会听主人话的鸟。
依人小鸟。
箭鸟。
剑之鸟。
狠心之刃
龙舌兰、麻三斤、陈风的出手非常突然,也非常的快。
所以得手也特别快。
道理很简单:快,便有;慢,便无。
这道理谁都懂,但要真的能实行的才有用。
学武的人越学到高处,越懂得这个道理,因为快和慢的分别,哪怕只一丁点儿,一刹那、一瞬间,但已足以定生死、判成败了。
他们三人虽快,但当他们三人解决了三名杀手之后,才发现铁手不但已放倒了两名杀手,而且还缠上了正欲逃离的狗口和尚,更令人难堪(因为相形失色)、难能可贵(铁手还对杀手饶而不杀)以及难以置信的是:铁手一面跟狗口对招,一面已至少“点倒了”十名敌人!
都是一流杀手的敌人!
铁手一出手就使“杀手母女”失去了战斗力——不到必要的关头,他决不杀人,这是他向来的原则——然后就发现狗口和尚也斫倒了一人。
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位茶客。一名书生。铁手却因而愤怒了。一向都很沉得住气的他这回是真正地、深深地震怒了。原因是,这本是武林中的仇杀、江湖上的恩怨!但这杀手的首领却杀了一名无辜的人!
一个老百姓!所以铁手出手再不容让。狗口杀手一旦斫翻了书生,便发现原来铁手、龙舌兰、陈
风、麻三斤谁都没中毒,谁都没真的倒下。
他几乎是即时地萌生了退意。
他要想退走之念一起,却发出了尖啸:这啸声正是下令:攻击!
他下令那二十名杀手一齐攻向铁手!
唯有这样,他才能走!
一个杀手,必定要狠。
不狠不能当好杀手。
所以他一刀就斫翻了一名毫不相干的书生。
他出刀一向狠。
出手也狠。
他对对手当然狠。
就算对手下也狠。
否则,他哪还可以当得了一群狠心杀手的头头!
他够狠。
他的人甚至比他的刀还狠。
可惜他遇上的是铁手。
铁手办案有一个特色:那就是若非极为棘手、若非狠角色,他还真不愿出手。
狗口一走,铁手就截住了他。
狗口口中发出狂啸,一刀斫下。
刀破空。
破风。
刀势回旋破势而至:刀斩快风。
快刀斩风。
风快刀斩。
斩刀快风。
这一斩,比风快、比招快,甚至比刀光还快、比快还要快!
这一刀劈向铁手面门,活像要把他劈为两段才甘心、才情愿、才心甘情愿!
对那么快利、犀利、锋利的一刀,铁手只不情不愿地双手一张,然后一合。
就这么一下——
他就在刀锋只差一粒米大的缝隙就斫着他之前先行拍住了刀身。
夹住了刀身。
狗口发狠一挣。
不动。
再力挣——
脸都涨红了:刀仍不动。
刀就嵌在那儿了。
这一把锋快的缅刀,像是天生就镶在那儿的,且像是镶了五六十年了:它就像一直都在铁手的手里。
狗口突然做了一件事。他霍地翻身、掠起、弃刀——这是他两次对付铁手以来,用了两招,也一气弃了两次的刀。这是他平生未遇之耻。首逢之辱。但也是前所未有之事。他飞身、长探、急跃于飞瀑上。他要趁黑以飞瀑作掩饰,以图遁身。但铁手又霍然出现在他身前。瀑前。湍流已溅湿了两人。狗口还未落定,也没喘定,但已拔刀。他这回拔出一把白色的刀。纯白。白如瀑布,瀑出一团白芒。在黑夜的飞瀑中,谁也分辨不出他手里拿的,究竟是刀,还是飞瀑?
却听铁手语音悠然地道:“宝刀不可轻用,壮志不可怠忽。”他双手里还挟着敌人那一把斩风快刀,“你弃了一次刀,又弃一次刀,在保命一节上,你弃得对,弃得好;但在斗志上,你这样一弃,还打什么?拼什么?”
“你只敢对他人狠,对自己却心软得很,连刀都握不住,算什么杀手?你还是放手吧,真正放下了刀,收了手,才有望保住你自己的性命和残生。”
铁手人在瀑里,盯着迸溅急流中的那一把刀和持刀的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