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本纳德最近的经历,都放在了两个凶杀案上。他知道,有些人希望两人被判死刑,也有些人不希望两个人被处死。无论如何,人都是根据自身利益来期待未来的发展方向。
对于本纳德来说,是否判两人死刑也是个很矛盾的事。
而就在这时候,律师鲁思坦前来拜访。本纳德知道,鲁思坦来的目的和申明理一样,都是想要影响自己对案件的判断。于是还没见到鲁思坦,本纳德的内心就有了些反感。
见到鲁思坦本人之后,本纳德便说:“你好,是为了一起凶杀案来找我的吧?”
鲁思坦说:“没错,就是5号那天的杀人事件。事实上,我觉得凶手罪不至死。”
本纳德并不感兴趣,不过碍于理解还是说道:“那么,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觉得杀人犯罪不至死?”
鲁思坦说道:“首先,马德宝虽然构成故意杀人,可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处罚不仅包括死刑,也包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仅仅是针对罪大恶极者,而非全部杀人犯。马德宝在杀人之后,斌没有逃跑,而是守在犯罪现场,并且没有拒捕行为。另外,马德宝如实供述自己犯罪情节,没有任何隐瞒,属于态度良好。如此说来,马德宝不应适用死刑。”
本纳德点头,说:“你说的我明白,可是他毕竟是在闹市区杀人,而且还是光天化日。这样的行为,无论如何也是情节恶劣了。至于他没有逃跑,并不能弥补其当众杀人只恶劣影响。如果马德宝没有受到严厉制裁,我恐怕会对城邦的社会秩序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鲁思坦继续阐述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们的法治精神是罪当其罚。如果量刑过重,恐怕也是对法治建设的破坏。另外,量刑过重往往也会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升级。如果轻易适用死刑,反倒会让那些犯罪分子认为反正死路一条,所以铤而走险,最终不择手段。如此一来,死刑用以震慑犯罪的作用就被减弱了。”
本纳德不以为然,说:“我不赞成,因为刚才我已经说了,马德宝已经属于故意杀人情节恶劣。所以,判处他死刑也并非量刑过重,反倒应该属于罪当其罚。事实上,你并不能干涉我如何判案。根据法律规定,干涉法官判案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你还是想改变我的想法,那么我就会以干涉法官判案为由把你告上法庭。如此一来,恐怕不是你希望得到的结果吧?听我一句劝,那个马德宝早晚一死,你何必如此上心呢?”
“你以为我是为了马德宝一个人?其实,我是为了律师的责任,更是为了维护咱们城邦的法治精神。我不想干涉你判案,只是想告诉你我的一些看法。今天我约见你,是为了讨论问题,而不是干涉你的思路。如果你觉得我在干涉你,那么我们就此打住。”
此时,本纳德对于鲁思坦的反感反而消失了。他笑着说:“职责不同,请多理解。我们都是法律工作者,更应该互相理解。”
鲁思坦走了之后,本纳德开始重新思考关于这两件杀人事件:两个杀人凶手都没有逃离现场,难道背后有什么隐情吗?
但是本纳德毕竟是法官,而不是侦探。所以,他的疑问只是一闪而过,并没有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