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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汉斯

……

清晨,天空是单纯的蓝色,飘着几缕白云,未沉的月亮还在树影后徘徊。

正如艾丽莎所料,昨晚落辉只是在夜最深的那个时段睡了两个小时,天一破晓就又立即出发。

但即使是这样不要命地连夜赶路,他此刻也才刚进入到东苏诺平原的边缘,而身下的萨兰德军马更是早已累得不行。

因此为了提高效率,落辉便将其杀死,又复活成了亡灵死马,这样大概能支撑他再全速赶上半天的路。

至于半天之后又该怎么办,他已经无法思虑,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并且只能有这个念头,否则他连半英里的路程都走不到就会睡着。

往西走,去帕拉汶,制止诺维联军的灭国计划,保护自己在乎的人。

“你不会死……就算要死,也必须是为了自己保护所爱之人而死。”

眨眼到了下午,乌云像兜帽一样盖住了整个苏诺平原的大地。

落辉刚走到诺玛村时,雨,还没有开始下。

但等他换掉原来的那匹萨兰德军马,骑上一匹雪白的骏马再度踏上征途时。

暴风雨,来了。

亦或许它早已存在于此,只是落辉冒然闯入了它的领地而已。

随着第一道雨幕出现在天地间,或者说是落辉的眼中,他没有理会。

埋头迎风,驾马而行。

但身下的坐骑可不情愿,暴雨虽然没有令它丧失奔跑能力,却极大地降低了它的速度。

以至于这一天,这一人一马累得死去活来,却只行进了不到二百英里的路程。

于是,夜幕很快降临。

落辉却显得既狼狈,又疲惫不堪。

他身上那件纹章铠甲的羊毛外套已经湿透,穿着极为难受,又不防水,更使得密集的雨滴顺着板甲的缝隙流进内衣里,导致他整个人都变成了落汤鸡。

那匹活泼的骏马也不好过,长时间的淋雨浸湿了它身上所有的毛,又因为跑了近一百英里的路,精神变得萎靡不振,速度也愈渐缓慢。

最后干脆停了下来,任落辉如何催促都不走,后者便只得妥协。

因为他也同样撑不住了,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在与自己作对,而自己已经快被打输了。

怎么办?自己该停下来好好休息一晚上吗?

“不……不行……”落辉口中不自主地喃喃,他深知一旦停下来就很难再继续前进,因此只能不断往前走,更何况艾丽莎还在等他,说不定他晚到十分钟,帕拉汶就会沦陷。

可,他已经走不动了啊。

从这里到帕拉汶至少还有一千英里的路程,就算骑马也得花上三天时间才能抵达,如果走路说不定一个月都到不了。

而他现在这种状态,别说坚持走到帕拉汶,怕是连艾伯伦都走不到就会被累死。

举剑,剑落。

强忍着身体的痛苦与不适,落辉咬牙再度复活出一匹亡灵死马,这足以支撑他赶路一直赶到明天早上。

但那之后又怎样,他还能保持充沛的精力去帕拉汶参加战争吗?

凌晨一点。

月亮被乌云笼罩,昏暗的大地上。

落辉像麻袋似的从马背上狠狠地滚落下来。

他太累了,连在马背上保持平衡都做不到。

毕竟,赶路时间已超过三十八个小时,中途却只在路边小睡了两个小时,这样的奔波,换一个力属性超过30点的人都不敢说自己能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而落辉之所以能坚持下去,也是因为他心中有坚定的信念在支撑着。

不然早就该累趴下了。

被雨打湿的草地透着一股泥土的味道,让落辉想起在苏诺城时,他在武艺竞技大会最后一轮中被那名精英斗士打倒在地的场面。

那时的他,也是这样无力地趴在地上,现在想来,连泥土的味道都似曾相识。

同样地带着不甘与窝囊的气息。

唯一的不同,或许就是信念的有无了。

当时在苏诺城的竞技场,他完全是靠侥幸才得到参与半决赛的资格,失败后最多就是有些无奈与怨念。

可现在不同,他有着必须要去完成的任务,如若没有完成,那将带来一辈子的自责与遗恨,也将为他的回忆埋下痛苦的种子。

那么信念,在此时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人的大脑里总有太多东西是我们不明白的,但是只要仔细想一想,你就会发现,如果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也就是说,人总要学会去接受一些未知的东西,去相信,自己能改变某些事情。

哪怕那件事情,是关乎一群人生死,乃至一个王国存亡的大事。

只要有信念,你也一定能把它做成。

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坚信……而不仅仅只是相信。”

双手撑地,落辉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就站了起来。

并再次骑上亡灵死马,义无反顾地迎着暴风雨前进。

现在,时间紧迫,天亮之前,他必须赶到北方的艾伯伦,否则就将会有很长一段路没有坐骑前行。

且事已至此,他已无路可退。

孤风,伴随着凄雨。

落辉从没想过一场雨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阻碍,于是此刻他体会到了。

视野里一片晦暗,天地间只有无穷无尽的雨,将所有事物的颜色轮廓都打得只剩下一种颜色。

灰色,无边的灰色。

凌晨四点,到了艾伯伦南边的一片森林,落辉身下的亡灵死马终于因体力不支而倒下,他自己也疲惫地近乎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

若不是还有心中那股,看似微弱却无处不在的信念支撑着,他恐怕连再站起来的机会都没有,就会一睡不醒,直至天昏地暗。

但好在此刻大脑还算清醒,便艰难地起身,喝了口凉水,又取出一块面包,带着无尽的疲惫再次上路。

这片森林离艾伯伦至少还有十英里的路程,如果路上顺利,他再加把劲,到中午应该就能去到艾伯伦再换取一匹骏马什么的交通工具。

事到如今,他还是低估了亡灵死马的速度,早知道就在诺玛村多买两匹马备用,也就不会碰到现在的困难了。

缓步而行。

走到早上六点时,落辉终是支撑不住,迷迷糊糊地就倒在一棵在风雨中也依旧挺立不倒的杨树下睡了起来。

但临睡前他还是没忘与亡灵之书沟通一会儿,并让后者在两个小时之后叫醒他。

俗话说,闭眼五秒钟,睁眼两小时。

落辉很快就深刻地领悟到了这句俗语的真谛,被亡灵之书以粗暴方式叫醒的他,没有半点怨言,起身回了一会儿神。

然后拔腿就跑,一路淋着暴雨,跑跑走走,总算是赶在正午十二点之前赶到了艾伯伦。

但令人愤慨,却又无可奈何的是。

这艾伯伦村正处于战乱的侵袭中,没有提斯泊丁村那样的地理优势,受到了同塔尔博力亚村的一样的遭遇。

落辉甚至不敢想象诺维联军对这里的无辜村民们做了什么,或许是因为物资短缺,那些北地蛮人抢走了村里的所有食物不说,连人家屋子里的床铺、布帘之类的家具都没有放过,通通劫掠一空。

该死的人都死了,没有任何幸存者,且每一名死者的胸口上都无一例外有个大洞,里面的心脏不知所踪。

这一点让落辉心生疑惑,但他没时间去想那么多,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村西面有一缕炊烟升起,当即决定去碰碰运气。

好吧,如果是一家子幸存的村民,那他就中奖了。

“有人吗?路过的,想讨杯水喝。”轻敲房门,落辉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是那么的沙哑,变得更像那种人畜无害的童音。

隐隐能听到屋内的说话声,房门很快被开启,一名看上去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出现在落辉面前,见到他那狼狈不堪,或者说疲倦不已的模样,当即被吓了一跳。

“快进来小伙子,你这是去干什么,下那么大的雨为什么还要在野外赶路?”

没有拒绝中年男人的好意,落辉点头进门。

屋内燃着炉火,令四肢百骸都暖和起来,浑身湿漉漉的落辉很享受这样的环境。

但他也知道不能过于沉浸其中,不然便会被消磨掉时间与斗志。

于是没有说话,落辉进屋后便径直坐到了一把椅子上,开始打量起周围的人与物品。

“莎伦,去给哥哥倒一杯热水。”而中年男人也没有多想,只是单纯地决定要无偿帮助落辉,因为后者的模样他实在不敢恭维。

看起来就像刚从战场上溃逃出来的新兵,是那样的落魄与潦倒。

“小伙子,是从北方败逃过来的士兵吧?”又从橱柜里取出两条熏鱼和一片风干肉,并放到落辉身前的餐桌上,中年男人开始了自我介绍。

“你叫我汉斯就行,不用担心,我只是一个刚从苏诺城逃难回乡的老实农民,不会把你交到你的领主那里当逃兵处置。”

“更何况现在王国都要灭亡了,我的家乡艾伯伦也已是一片狼藉,在这种局面下谁都不好过,所以我更希望我们是作为一个王国的同胞互帮互助,而不是自相残杀。”

“那么,咱们先来聊聊前线的战况如何?”汉斯的话语带着一股豁达的理性,看来的确是在城里受过教育的人,不像那些真正的农民那样愚昧。

“不,我只是一个贵族家庭的次子,要去帕拉汶救我的家人而已。”落辉终于开了口,因为见到熏鱼和风干肉了的他食欲大开,而且一吃起东西来就会忍不住说话。

“我从没参加过战争,也不知道前线的战况。”

此刻他又将自己包装成了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贵族公子,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你确定,可你知道帕拉汶现在的情况吗?”但汉斯显然没有相信他的胡言乱语,一眼就看穿了他心中的烦躁不安。

“暂时还不知道。”落辉大嚼着风干肉,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但眼神里却蕴含着掩饰不住的忧虑。

“那你可听好了,现在帕拉汶正在北方的诺德王国与维吉亚王国联军包围之下,他们有上万兵力,如果你就这样单枪匹马地跑过去救你的家人,绝对是连城门都进不去,更何谈救人?”

汉斯依旧没多想,顺口便热心地帮落辉分析了救人的可能性,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此刻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对常人来说如此,而落辉可不是什么常人,他,早已成为了一名真正的亡灵巫师!

“我不需要你来劝阻我,我这人做事说到做到,既然帕拉汶现在还没失守,那我就一定能前去达到我的目的!”

于是听到他的话,落辉开始显得不耐烦了,忘了自己客人的身份,语气变得愈加强势。

“哥哥,喝点水吧。”这时,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跑到落辉身前,递上了一杯还冒着热气的温水。

“谢谢。”落辉这才算是平复了一下心情,接着闷头吃起了餐桌上的食物。

很快,午餐正式开始。这间房子的女主人也终于出现,端着盛满热食的盘子走近餐桌,收拾了一番后便带着那个名叫莎伦的小女孩坐下,对落辉的态度也是恭敬有礼。

看来这夫妻俩都算是苏诺城内有教养的人,或许受过一些贵族教育,因此落辉顿时对自己的无礼随意感到有些羞愧。

不过他深知时间紧迫,连好好坐下来吃顿午饭都是十分浪费时间的事,便立即开口求助,询问汉斯家中有没有可供骑乘的马匹或者骡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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