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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热血疆场

天空昏暗,影影绰绰,茫茫原野上,黑压压的军队,望不到边际。

两军隔空对峙,相距不过数百米,一场鏖战一触即发。

众将士屏气凝神,两军主帅已经举起冲锋令旗,久经沙场的战马,嗅到死亡气息,有些躁动不安,发出阵阵嘶鸣,前蹄刨着沙土,惊起阵阵黄灰。

千钧一发之际,两军对峙之间,凭空出现一个健硕的身影,身长七尺有余,皮肤黝黑,面容刚毅,一双明眸厉如鹰隼,被汗水沁湿的迷彩短袖包裹下,肌肉虬结,勇猛彪悍。

他的脸上写满疑惑,却未见一丝惊恐。

较之军队的庞大阵容,这个不速之客,如巨大画轴中的一粒芝麻。

阎雪风,西南.猎鹰特种队精英步.枪手,代号红狼。上一刻,他还在中.俄边境执行反.恐追击任务,因遇敌强大火力伏击,中弹倒下后,却突然降临在这奇怪的古老战场。

以职业军人的敏锐嗅觉,阎雪风嗅到了强烈的死亡气息,军队前列的骑兵阵,一旦发起冲锋,自己必将惨遭践踏,沦为肉泥。

因为阎雪风的横空出现,而且装束异类,使得两军主帅都愣了片刻,举起的冲锋令旗,本能的停在了半空,将士们也瞪大了眼睛。

一息之间,阎雪风便已得出结论:不管自己是否愿意,都已身在战局,数万兵力的战略决战,岂会因一人之生死而停顿。

一名优秀的战士,只信奉一条法则:战斗,是活下去的唯一途径!

阎雪风当机立断,与其被马蹄践踏而死,不如放手一搏,至少死得壮烈。

下一刻,阎雪风动如脱兔,一把铮亮的军.用匕.首已经反握在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扑进离自己较近的一方军队。

吼……

一声爆喝,横如虎啸山林;凌冽气势,恰似猛虎追猎。前列的高头战马,虽久经沙场,硬是被这威势吓得躁动退避,骑兵虽尽力勒住战马,前阵仍然被撕开一道口子。

只听得阵中一声嘶吼:“保护主帅!”

立时便有百余持盾步兵结成圆阵,形如铁桶,护住主帅车辇。

速度,是特种步兵必备的优势,阎雪风更是队里的佼佼者,他在军区创造的百米记录,至今无人超越。

仅仅一息之间,阎雪风已冲至骑兵阵前,借助巨大惯性凌空跃起,脚踏马腹,手起刀落,手持长槊的骑兵,慌乱中一个突刺,却被一股大力震开,未及收回长槊,喉间已然喷血,立时坠落马下,抽搐两下,瞬间气绝。

阎雪风顺势跃上马背,然而未及坐稳,五六条长槊已然急刺而来,将他全身罩住,避无可避,唯有迅疾翻身下马,方才险险避过。

以短兵战长兵,缩短距离才是近战王道。阎雪风心念电转,一个矮身飘移,贴近身侧一名骑兵马腹,不等他避让,噗噗两声,铮亮的匕.首已扎入骑兵大腿,一声惨叫,应声跌落。

阎雪风左突右闪,军用匕.首刀刀见血,几息之间,又有几名骑兵坠落马下,或死或伤。

饶是身经百战的骑兵,见此情状,俱都畏缩不敢近前。

阎雪风突然发现,自己的体能、眼力、速度各方面都莫名的增强数倍不止,并能瞬间判断敌人的攻击意图,但杀机四伏,他来不及琢磨缘由。

纵然杀意正酣,然而敌众我寡,阎雪风未敢恋战。

干掉一名骑兵后,趁着制敌的片刻间隙,阎雪风一拳砸中马腹,战马受惊,一声长嘶,刨蹄狂奔。阎雪风单手拽着马鞍,脚尖点地,被狂奔的战马带出敌阵。

此次突袭,阎雪风只想夺取一匹战马,以期逃命。

整个过程,前后不过十余秒,看得对峙的两军将士瞠目结舌,不寒而栗,几乎忘了他们来此是要谋求决战的。

行进中,阎雪风一个纵身,跃上马背,纵马奔向对面阵营,他别无选择,唯有再赌一次:根据战场铁则,敌军的敌人至少可算半个盟友,对方多半会视他非敌,便可暂时活命。

对面的主帅愣了片刻,见敌阵被意外突袭扰乱了阵脚,战机千载难逢,令旗一挥,一声喝令:“骑兵阵,攻!”

立时杀声震天,前阵骑兵策马狂奔,黄灰漫天,如沙尘风暴席卷大地。

一方气势如虹,一方仓促应战。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不怕死的血性。士气,永远都是决胜的首要因素。

阎雪风赌赢了,因为对面冲杀过来的骑军,自动给他撇开了一道口子,他便径直冲入长矛重甲兵方阵。立时便被蜂拥而上的步兵团团围住,数十条铁枪横在身前。

阎雪风未有丝毫慌乱,收起匕.首,翻身下马,沉声说了一句:“给我一套装备,加入战斗!”

阵中的主帅车辇上,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束着发髻,身披银白战袍,身形伟岸,目光如炬,饶有意味瞥了他一眼,只高声说了一个字:“准!”

一众步兵立时散开,各就各位,随即一名兵卒一路小跑,送来一面黑铁盾牌,一柄近战弯刀,还有一套兽皮软甲。

阎雪风只取了刀和盾,说了一句:“这个没用,拿走!”

车辇上的主帅,眼中掠过一丝赞许之色。

只片刻功夫,两军骑兵便已轰然相撞,霎时间,战马哀嚎、惨叫连连,长槊交接,如千万家铁匠铺一齐开工,叮当不止。

紧随冲锋骑兵阵的,是长矛重甲步兵,数量最多,是军队的主力阵。

负责殿后的,是近战轻甲刀盾兵,阎雪风就被暂时编入这个方阵。

鏖战已经持续半个多时辰,战场上空尘土飞扬,视线愈发模糊,杂乱的兵器交接声、哀嚎声哭喊声不绝于耳。

阎雪风此时已经有了某种觉悟,自己来到了一个尚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国度,所幸语言上并无障碍。

这时,只见主帅已抛弃车辇,跨上战马,手提银戟,直指敌阵,一声爆喝:“全军出击!诛拓跋焘者,赏千户侯!”

霎时间,千余刀盾轻甲兵如疯狂的野兽,弯刀敲击着盾牌,铮铮作响,口中俱都发出呜呜吼叫声,嘶声呐喊着,朝敌阵冲杀而去。

主帅一马当先,左突右刺,一杆银戟,一身银袍,瞬间染成殷红。

震天的呐喊声、惨烈的厮杀声,如此真实,又恍如梦境。

阎雪风俨然忘记了身在何处,只觉热血沸腾,纵然是一场梦,也要用敌人的血唤醒高亢的黎明!

驰骋疆场,一直是他的梦想。

然而,军人的荣耀,唯有鲜血才能染出光辉!

殿后的刀盾兵横不畏死,士气暴涨,因为一旦全军出击,轻甲兵压轴出场,往往预示着一场决战的胜利。

阎雪风不知已杀了多少人,手中弯刀早已满是豁口,敌军的鲜血随着弯刀挥舞,划出一条条死亡弧线。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是常人眼中的恐怖场景。

但是,在获胜后活下来的士兵看来,这却是无上的荣耀,军人的光辉。

满身血污的阎雪风,孑然独坐,凝望销烟后的原野,心中竟是无比平静,只有经历过残酷搏杀的士兵,才能体会活着是多么完美的事。

追敌十余里后,主帅决定班师回营,调转马头的那一刻,他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位勇士呢?”

众兵士面面相觑,似乎无人知晓。

主帅立时面色阴沉,怒喝了一声:“都给我回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随即纵马回奔,一众步兵狂奔追随。

阎雪风不愿去追击争功,那不是他的追求,他的灵魂似乎只属于战场,怪不得领导曾批评他是战争狂!

饶是如此,阎雪风还是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等功多次,但也曾被记大过处分,只因他枪.杀了三名已经举手投降的恐怖.分子,因为他们在幼儿园投了一颗炸.弹。

待主帅策马奔回的时候,阎雪风仍独坐荒坡,望着众兵士在死人堆里四处乱翻,却不知在找寻何物。

这时,有眼尖的士兵发现了他,指着坡上,欣喜地大叫道:“萧帅,你看坡上!”

被称为萧帅的青年,银白战袍早已染成殷红,而且破洞无数,不无幸喜的往坡上奔来,一众护卫连忙跟随。

阎雪风见他朝自己奔来,并未趋身相迎,只是缓缓起身。

“勇士,请受萧某一拜!”青年趋身向阎雪风抱拳鞠躬,眉宇间十分虔诚。

阎雪风生性耿直,受不得礼数,连忙趋身劝阻道:“兄弟何必行此大礼!”

青年毕恭毕敬的问道:“敢问勇士大名,来自何处?”

阎雪风憨直一笑:“阎雪风,中国山东人。兄弟如何称呼?”

青年一脸疑惑,似乎从未听说过这一地名,半响才回过神来,缓声说道:“在下萧道成,宋国人。恕萧某愚钝,中国是何方国度,未曾听闻,还望赐教。”

“宋国?萧道成?刘宋王朝?”阎雪风一连串的问题。

以前讲解军事理论课,举过一些经典战例,其中一次就提到过萧道成,阎雪风还专门去查阅了南北朝的历史资料。

萧道成素来以谦逊和礼贤下士闻名,且又作战英勇,武艺不凡,经常亲自上阵杀敌,在军中享有“儒虎将”美称。

“正是,敝国圣上确是刘姓。”

阎雪风这回终于搞明白了,时光逆转,自己竟是来到了中国的南北朝时期,此时正是刘宋王朝和北魏拓跋氏南北对峙,怪不得敌主帅名叫拓跋焘,他们两人可是老冤家了!

阎雪风向来乐天知命,并未过多纠结,只是不知该如何跟这位将来的南齐开国皇帝解释,寻思了一宿才笑着说道:“中国离这里好几千公里,不为人知也正常。”

萧道成虽然疑惑未消,但也没再追问,只恭声说道:“勇士,可愿随我回营?”

自己无非是出于活下去的本能,却无端影响了一场决战的胜负。天意让他选择了刘宋阵营,萧道成这样的主帅也是世所罕有,随即笑道:“有何不可!”

说毕,两人哈哈一笑,携手班师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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