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鲁斯确实也是有病的。
这不仅表现在他把对我的“异性按摩”当作一种乐趣,并且乐此不疲,而且,有一次我在洗衣服时,还从他的裤袋里发现了我的胸罩。那以后,我更留心注意到,我衣柜抽屉里的一条粉红色的真丝内裤经常失踪,甚至我扔在卫生间垃圾桶里带血的卫生巾也常有人翻弄……
我方明白,这个年近三十但从未谈过恋爱的颇具绅士风度的我的恩人,心理其实也是残缺的。
身体过于肥胖和臃肿所造成的自卑,使得他长期以来没有勇气接近异性,然而,这并不能消除隐藏在他灵魂深处的男人的渴望。
有一天晚上,我半夜里忽然醒来,发觉他的一只胳膊正压在我侧卧着的身体上。我本想立即搬开它,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我想,他如果真睡着了,我自然会惊醒他,并让他不安;倘若他并没有睡着,只不过是佯睡,那我肯定又会扫了他的兴。于是,借着月色,我忍不住仔细打量起他的面容。他仰面躺着,额头微耸,下巴微翘,嘴唇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端正,神情安详而宁静。如果就看这张脸,不去想包裹在被窝里的他的臃肿的身体,他其实还可以说是英俊的--一如我容颜的俏丽……
我忽然明白过来,我们彼此身体的缺憾却也正是彼此身体如此接近的因缘。于是,一种惺惺相惜的情绪忽然笼罩了我,让我久久不能自拔。
我在黑暗中继续注视着他。渐渐地,我完全忘却了他的身体,只剩下这颗英俊的头颅,还有那一绺骄傲的斯大林式胡须。我也发现,如果没有这绺胡须,这张脸其实还是很孩子气的。
孤独的人,压抑着的幻想,本能的追求……这便是生命的本质么?
我忽然合上眼,不忍再看下去。因为我从那颗头颅,那张脸,又看到了我自己影子的折射……
我忽然想哭--既可怜我自己,也可怜压在我身上的这只胳膊和手。
这是一只辛勤的孜孜不倦的手,充满了友好之情的手,跋涉过我身体的千山万水,总是化疲劳为恬适的手,但也许,最终还是一只绝望的手……
我在一种自怜自哀的情绪中情不自禁地抓起这只手。仿佛那也是属于我身体的一个部分。我还将它拉起来,平直地置于我的脖颈下。然后,我将我的头,我的脸,轻轻地压上去,贴上去……这时的我,再也觉不着气味,再也觉不着恐惧,只有那毛茸茸的胳膊带给我一片毛茸茸的幻想……
大布鲁斯肯定也已经醒过来了。他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如我所料,只一会儿,便轻轻地将我揽入他的怀中。
就这样,仿佛是一种默契,或者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妥协,我们的头颅和面庞互相依偎着,我们彼此的身体却依旧滞留在各自温热的被窝里……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因为从这天起,我们虚拟的“婚姻”终于还是注入了一点真实的内涵。
至少,我们上身的一些部位事实上是“同居”了。
但在我的内心,真正和我“同居”的还是大布鲁斯的手。以前,我喜爱它的手指像农夫似的在我身上犁来耙去地“精耕细作”,现在,我则渴望着它黑夜里的温情的抚摸……
那是一种怎样的抚摸啊。
你决想不到,那样笨拙的一个人却有着那样一双灵巧的手。他的结实、多肉、温热的手指抚摸你时和按摩又有所不同,仿佛是无骨的,只在你身上如梦似幻地飘行。有时,那也是一双钢琴家的手,而我富于弹性的肉体则是他手下一片起伏不定的琴键,他的每一下碰触都会敲击出一个明亮清脆的音符,并即刻串联成一串美妙动听的乐声,在我的身体里流淌,共鸣,沉淀和凝固……它让你陶醉,让你冲动,让你渴求,让你意乱情迷,让你啁啾,让你呻吟……它也让你变成一只宠物,一只单纯的不再有思想的猫,一只四肢瘫软、双目紧闭的狗……
当然,作为一种回报,我也曾试图给予他类似的抚摸。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
我们有限的结合,却也达成了整体的一致与和谐。
当然,我们也会有争论和不愉快的时候。我们尤其不能在看中文电视时触及到中国是不是要统一,台湾应不应该独立这样的话题。他大概因为在台湾实习过一年,对台湾似乎很有感情,总是坚持认为要不要独立,台湾人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
“可是,你想过没有,台湾从古至今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它要想分裂出去,全中国人民能同意吗?”我总是这样和他争辩。
“你怎么知道台湾从古至今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只是你们政府喜欢说的话。就算是一部分,一个大家庭里,人太多了也还是可以分家的呀。”他总是这样不紧不慢地说。
我于是就有些激动起来,“那好。你让加州也从美国分出来试试……”
“问题是加州并不想从美国分出来,而台湾人民却不愿和中国合在一起。”
他依旧笑容满面地说。
我于是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他就会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和颜悦色地道,“算了,不谈了,台湾算什么?还是让中国、美国一起睡觉吧。”
一句话又逗得我笑起来。
他也爱管闲事。看到有人将车停在车库间的通道上,即便不是在自家门口,他从窗户里看到了,也要走下楼去管一管。遇到车上没有人,他也会写一张纸头夹在人家挡风玻璃的雨刷下。有一次,他看到路对面的一家中东男人在家里打孩子,他也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来报警。害得那人在警察局呆了三天两夜,还差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我就说他:“你这是何苦呢,给人家找倒霉,也给自己添麻烦。”他则满不在乎地说:“都像你这样想还行吗,万一小孩给打伤了怎么办?”又批评我说,“你这可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的坏思想,‘各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我便只能摇摇头,叹口气作罢了。
我们有一次也曾为各自所喜爱的色彩发生过争论。他特别偏爱白色,总认为白是纯洁、雅致、高贵的象征。我便主观地认为,他这是骨子里有“白人至上主义”在作怪,马上反唇相讥,道,“白有什么好?苍白,是濒死的颜色,白花,是丧葬的标志;白在植物界也总是和羸弱以及变种联系在一起。就说你们白人吧,很可能就是人类的变种。就连你们美国人所说的英语,其实也是德语、法语、丹麦语等杂交的产物。所以,”我看他歪着脑袋,很专注地在倾听,就又半笑不笑,洋洋洒洒地说下去,“黑色看上去也比白色好看,至少比较沉着,厚重,包容。但黄色才是真正理想的颜色。上帝说过是用土造人,而土的颜色多半是黄的……想想看,有人见过白色的土地吗?还有,太阳光是金黄色的,黄金也是黄色的……”
“对不起--”大布鲁斯忙举起手,反驳道,“别忘了,除了黄金还有白金,太阳光也不什么时候都是金黄色的。还有,更重要的是,土在窑里烧得恰到火候才会变成白瓷。至于你说白人是人类的变种,英语是杂种,我也同意。可你想过没有?你们中国人,你们汉人,你们的汉语,难道就不是杂种么?”
我想想也是,“无有先秦,哪来的汉啊。”一下子竟无言以答,不由自嘲地笑了,道,“你对中国历史还有点研究嘛。”又道,“可你也别忘了,中国有句俗语,叫做‘一白遮百丑’。你们白人的许多丑处啊,其实都是被你们外表的白掩盖了。”
他于是也笑着点了点头。
可以这样说,我们虽然有争论,关系的基本面还是融洽的,但遗憾的是,有一件事,无论如何还是在我的心里投下了阴影,也影响了我们之间原有的和谐关系。
事情肇始于他和诊所里一个年轻的男同事常去好莱坞大道一带看脱衣舞,后来又经常相约了一起去拉斯维加斯,名义上是赌博,看秀,实际上是冲着那里合法的妓院。此后,有一段时间,他对那件事情似乎越来越沉湎,越来越迷恋,回家后看我的目光,也变得有些怪异。
我在打扫房间或整理床铺时,三番五次地见到他藏掖在枕头套中,或者遗忘在抽水马桶水箱盖上的《花花公子》以及其它一些成人杂志和画报。翻阅这些在我看来是低级趣味的色情刊物,渐渐地也成了他业余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内容。
他也经常性地去附近的一家录像带店租借成人录像回来看。起初,大概照顾到文化的差异,或者出于对我的尊重,他总是避着我一个人悄悄地看。我一回家,他就关掉电视机,并将录像带收拾到他的衣柜或者写字台抽屉里去。后来,渐渐地,也就不那么仔细了。所以,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曾得以一睹那些赤裸裸的五光十色的性场景……
我很震惊,既惊诧于西方文化已经坦率和直露到到这样一种纤毫必现的程度,也惊诧于“活雷锋”一样的大布鲁斯在这方面也不能免俗……但我自然只能装聋作哑,视若不见,只当它是大布鲁斯苦闷和无聊时的一种释放和宣泄。不过,我还是注意特别经常地清洗马桶,洗衣服时也特别留神从不将他的内衣和我的混在一起。我倒不是在意他的兴趣和爱好会不会对我造成某种程度的“精神污染”,而是害怕他的身体和衣物会不会传给我某种会造成灭顶之灾的性疾病。我已经越来越经常地发现,入夜后,伴随着被窝里一阵悉悉索索的抖动,他常常会气喘吁吁,而第二天换下的内裤上一定会散发出一种奇特的腥臊的气味,摸上去还有一块块的硬斑……
他所借回来的那些成人录像带通常大同小异,但有一盘却令我印象深刻,甚至可以说大开了眼界--总之,我从来也没有想到过,人类的性活动原来还有这样一些只让人觉着恶心的既颠倒又错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