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其实也是压力山大的吧,我名落孙山,只差两分就考上了全市最好的初中,只好就近上了十中。还挺后悔的吧,努努力也许就考上了,不过也好,没那么多压力了,中招考上就好了。
那天,雨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我不爱打伞,喜欢在飘渺的雨雾中慢慢走着,望着远处的墨山与近处的绿树。周围都是伞,有人还在看我,我撇撇嘴,还是低下了头。校门还没有开,我远离人群,背起了纳兰容若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开门了,我一抬头,目光就锁定了一抹白色的身影,我近视,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那人背影很好看,脸也很白,也偷偷记住了那个时间,一点三十四。
从那以后,我每到那个时间,一定准时出现在校门口,虽然只见过他寥寥几次,但是心里一直很高兴,很激动,哪怕只是擦肩的而过。那时,我没有察觉出来我的感情,像是一个好几年的习惯一样,自然而然的就算好了时间,出门。擦肩,也只是几十分钟的兴奋,唯有夜深,才会莫名想起,如洪水,如猛兽,这下,更睡不着了。
在学校里遇到过好几次,知道了原来他是初二的,莫名的,也松了口气。初一男生颜值堪忧,要是突然冒出一个帅哥,那要多么抢手啊,我不喜争也不喜抢。其实,我没有看清过他,模模糊糊的也挺好看,一笑,我的眼里就只看得见他了。学校里白的男生也很多,奇怪,我总能准确无误的认出他。
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因为见他的时候要么就是他一个人,要么还有一个目测一米八的男生一起,然后显得他好低好低,只有一米五的样子,其实我才是一米五啦。那个男生我也认得出,这个是有原因的,他骑着一辆特别特别好看的紫色电动车,还有他很高,所以比较好认。
可能因为时间不太靠谱,所以很少见他,也经常想起,想和他做好朋友,觉得他语文应该很好,也没有察觉的开始努力学习语文。他真的好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