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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遗忘(1)

不管我承不承认或服不服气,我应该是个平凡的人。

因为我有一张大众脸。

有次到离家两条街的面摊吃饭,刚走进店门还没坐下,老板便说:

“好一阵子没看见你了,最近好吗?”

虽然我常经过这家店,但却是第一次进来吃饭。

“还好。”我只能这么说。

老板不断找话题闲聊,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结账时老板还热情地拍拍我肩膀,要我以后常来。

又有一次在麦当劳门口,十米外一个男子向我招手后立刻跑近我。“哇!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他说,“最近好吗?”“还好。”我只能这么说。然后他滔滔不绝说起以前在学校时的往事,但我一点印象也没。最后他因为赶时间只好跟我道别,临走时给了我一张名片。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我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小学同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同学?

最倒霉的一次是在餐厅吃饭时,有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桌旁。

我见她双眼直盯着我,我很纳闷,也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见。最近好吗?”她说。

“小姐。我……”

“啪”的一声,我话还没说完,右脸便挨了一记耳光。

“你竟然叫我‘小姐’!才几年不见,你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吗?”

“我……”

“不要再说了。我一句话都不想听!”

“……”

“你现在无话可说了吧?”

“是你叫我……”

“你还想解释什么?”

“我……”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真的都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我……”

“啪”的一声,我左脸又挨了一记耳光。“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双手掩面,大哭跑走,“不管你再说什么,我都不会当真,也都不能再伤害我了。”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抚摸着火辣辣的双颊,根本想不起来她是谁?

从头到尾,我连一句话都没说完,却挨了两记耳光。

小姐,是你伤害我耶。

有人说这世上有三个人会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实在无法相信这种事。即使有,我也不相信会这么凑巧发生在我身上。

又不是写小说或拍电影,哪来那么多巧合?最合逻辑的解释,应该就是我有一张大众脸。所以我提醒自己,下次如果再碰到这些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惨案,一定要赶紧说出自己并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人。

不知道世上其他两个和我长得一样的人在做什么,但我还满平凡的。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兵,退伍后先到台北工作。由于始终觉得台北很陌生,三个月后便回台南工作,一直做到现在。算了算已经六年了。我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生活简单,交往单纯,没什么特殊的兴趣或癖好。如果硬要说出我的特别之处,记性不太好大概勉强可以算是。

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可能我说过了,但我真的忘了我是否说过?

如果你不介意,也不嫌烦,请容许我再说一遍:

我的记性不好。

我并非天生如此,事实上我小时候还挺聪明的。虽然不太用功念书,但考试成绩很好,可见我那时的记性应该不错。直到中学二年级发生意外后,我的记性才开始变差。

其实也不算是“意外”,只是一场打架事件而已。说起来有些丢脸,我不是单挑恶少,也不是一群人打混仗,而是跟个凶巴巴的女孩打了一架。

过程中我的头撞到桌角,但怎么撞的我记不清了。

因为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虽然记性不好,但离健忘症还有一段距离。只是偶尔刚起床时会想不起来昨天在哪、做了什么?是否杀了人或刚从火星归来,一点也记不起来。不知道你是否有类似的经验,有时刚从梦里醒来时会记得梦的细节,但下床刷完牙后便只记得梦的轮廓,吃完早餐后梦境就会完全忘光。只知道曾经做了一场梦。 说到做梦,从中学二年级到现在,我倒是常做一种梦。梦里有个女孩总会问我:“痛吗?”然后缓缓伸出手似乎想抚摸我的头,但手总是伸到一半便放下。在梦里她脸蛋的轮廓是模糊的,我只清楚看见她的眼神。她的眼神非常专注却带点悲伤,有时还会泛着泪光。

不管做了多少次梦,梦里那个女孩问“痛吗”的声音和语气,都一模一样,可见应该是同一个女孩。

但我对她毫无印象。

我并不清楚为什么会做这种梦,而且一做就是这么多年。

我最纳闷的是,为什么她总是问我:“痛吗?”

说到“痛”,我倒是想起一个女孩,她叫莉芸。

你可曾想过在烟灰缸捻熄烟头时,烟灰缸会痛?

如果穿上刺了绣的衣服,你会感觉到衣服的痛?莉芸就是那种觉得烟灰缸被烫伤、衣服被刺伤的人。

我住在一栋公寓小区内,这小区由A、B、C三栋二十层大楼组成,有两百多户住家,我住C栋十七楼。

莉芸在A栋一楼开了间简餐店,但我并非在她的店里认识她。

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小区管委会所举办的烤肉活动上。

那次烤肉的地点在湖边,小区内的居民约一百人参加。

我和莉芸刚好同组。

烤肉总是这样的,具有舍己为人胸怀的会忙着烤肉,童年过得不快乐的人通常只负责吃。我是属于那种童年过得特别不快乐的人。“你知道人们都是怎么杀猪的吗?”

我停止咀嚼口中的肉片,转过头正好面对莉芸。

我对莉芸的第一个印象是干净,不论是穿着或长相。

好像飘在晴朗天空中的云又被白雪公主洗过一样。

我不太确定她是跟我说话,只好微微一笑,继续咬牙切齿。

“通常是一把很尖的利刃,猛然刺进心窝,猪又惊又痛,嚎叫多时,最后留下一地鲜血而死。”她注视着我,淡淡地说。我确定她是在跟我说话,但实在很难回答她的深奥问题,只好装死。然后又在烤肉架上挑起一块米血。

“这块米血上面的血,你知道是怎么来的吗?”她又说。

“大概是那所谓的一地鲜血吧。”我说。

她点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说:“你能感觉到猪的悲愤吗?”“你非得现在说这些?”悲愤的是我的语气。

她望了望我,脸上似笑非笑,眼珠在眼眶中转了两圈,说:“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我把手中的米血放回烤肉架上,然后手指跳过香肠,拿起一根玉米,说:“这样你就没话说了吧。”

她没接话,只是又看了我一眼。基于男性的自尊,我也没开口另辟战场。时间随着玉米粒流逝到我的肚里,终于只剩光秃秃的玉米秆。我站起身,假装随兴四处走走,但视线随时溜回烤肉架,打算在她不注意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取烤肉架上任何可能曾经哀嚎的东西。

等了许久,她依然坐在烤肉架旁。我苦无下手的机会,只好问:“你为什么想跟我说话?”“因为你总是望着远方。”她回答。“望着远方?”我很疑惑,“这样犯法吗?”“不。”她说,“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在试着努力记起曾遗忘的事。”她微抬起头,视线像贴着水面飞翔的鸟,穿过湖面到达对岸的树。

“上礼拜公司安排员工做了次健康检查。”我笑了笑,“医生说我眼压过高,要我避免长时间看书,并多看远处的绿。”

“原来如此。”

“那么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这不是问题。”她说,“问题是,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为什么不?”“你不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不会啊。”

“说谎会短命的。”

“你是个奇怪的人。”我马上改口。

“跟你聊天很愉快。”她说。

“愉快?”

“嗯。”她点点头,“收获也很多。”

“竟然还有收获?”

“总之,我很高兴能跟你聊天。”

“说谎会短命的。”

“真的很高兴。”她笑了。

我伸手往烤肉架,犹豫了三秒,在心里叹口气后,还是拿了根玉米。“其实玉米也会痛的。”她说。“喂,你到底想怎样?”“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帮个忙。”我说,“如果你想跟我聊天,千万别找话题。”“那该怎么办?”“你只要说:‘我想跟你说话。’”“了解。”她又笑了。

“你也吃点东西吧。”我很好奇烤肉架上有什么东西是不会痛的。

“我不饿。”她摇摇头,“我是吃过后才来的。”

“啊?”我很纳闷,“那你为什么要参加这次烤肉活动?”

“我是来重新开始。”她说。

“重新开始?”

“嗯。”她点点头。

我搞不懂烤肉跟重新开始之间的逻辑关系,不禁又多看了她一眼。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她说。

“嗯?”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她笑了起来,好像真的很开心。

初秋时节,天气还很热,烤肉快结束了,大伙都坐在树荫下闲聊。我挑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才刚坐下,抬头便看见她站在身前。“很凉爽吧?”她说。“是啊。”我说,“幸好有这些树。”“但你有没有想过,树木直接承受太阳的照射,会很痛。”“不。”我说,“我听到树木说:‘照啊照啊,照死我啊,好爽喔。’”

她先是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抱歉,我不该找话题。”她说,“我想跟你说话。”我稍微往左挪了点位置,她说了声谢谢后,便在我右手边坐下。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用面纸轻轻擦拭额头的汗,“我在小区一楼开了间简餐店。”

“是刚开张吗?”我问,“我不记得小区一楼有简餐店。”

“已经开两个月了。”

“啊?”

“你走出小区大门时,通常往右走。”她说,“而我的店在左边。”

“原来如此。”

“这两个月来,你总共经过我的店门口六次。”

“六次?”我很纳闷,“你怎么知道?”

“有一次你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店门口的树,有两次你放慢脚步看了招牌一眼。”她没回答我的疑问,脸上挂着微笑接着说,“剩下的三次,你的脚步和视线都是向前。”

“啊?”我更纳闷了,“你……”

“我叫苏莉芸。”她说,“你对这个名字没有特殊的感觉吗?”“没有。”我摇摇头,“不过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你应该很适合种些花花草草。”“你再想想看,或许你认识我呢。”她注视着我,眼神虽然温柔,却带着一点期待甚至是紧张。“我有一张大众脸。”我想起之前的经验,赶紧用双手护住脸颊,“不管你把我当成谁,我并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人。”

她依然注视着我,过了一会,似乎淡淡叹了口气。

“有空欢迎常到我店里坐坐。”她说。

“嗯。”我点点头,双手依然护住脸颊。

她站起身离去,走了三步后回头朝我笑了笑,再转头走开。

上车回家时,莉芸和我同一辆游览车。我看见她跟很多人热情谈笑,人缘应该很好,不像我,独自坐在车子最后一排的窗边装孤僻。车子回到小区时,我也是最后一个下车。

左脚才刚踏上地面,瞥见莉芸站在车门旁。“记得要来哦。”她说。

2

虽然对莉芸的店有点好奇,但烤肉活动结束后两个礼拜内,我并没有到她店里坐坐,甚至连店名也不晓得。因为出了小区大门后,我上班的方向要往右,机车也停在右边,我很难“记得”要特地左转去她的店。一直到某个假日黄昏,我才踏进她的店。

那天黄昏,我准备出门买点东西,刚踏进一楼大厅,便听见有人说:“蔡先生!”我回头却看不见人影,过了几秒才看见李太太跑来。这就是台湾话所说的:“人未到,声音先到。”

李太太是小区管委会主委,先生过世了,她独自带着两个小孩。她的声音非常高亢嘹亮,现在是某个业余合唱团的女高音。据说原本她的声音很低沉,但她生孩子时由于痛便在病床上大叫,结果生完孩子后,她就变成女高音。而且她生了两个,一山还比一山高,她的声音更高了。

“有什么事吗?”我微微一笑表示善意。

“你上个月的管理费还没交!”李太太说。

“不好意思。”我的笑容僵了,“我忘了。”

我赶紧到管理室交了上个月的管理费,钱交完后,又听见她说:“这个月的管理费也顺便交吧!”

我转过头,李太太竟然是在三十米外开口。

把这个月的管理费也交了后,皮夹里没钱了,正想上楼去拿点钱时,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女子。我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很眼熟。“湖边、烤肉、哀嚎的猪和一地鲜血。”她说。“你好。”我想起来了,“你也来交管理费吗?”“不。我来看你。”她说,“李太太一叫,全大楼的人都听见了。”我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尴尬地笑了笑。“还记得我的名字吗?”她问。

“嗯……”我想了一下,“我记得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我脑海里浮现出“莉芸”,但她的姓我却忘了,只知道有草字头。“蔡”虽然也是草字头,但她应该不是和我一样姓蔡,如果她姓蔡,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啊!”我想到了,“花莉芸小姐,你好。”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又笑了。

我又觉得尴尬,正想解释我的记性不太好时,她说:“到我店里坐坐吧。”

“可是我好像要先处理一件事。”我说。

“好像?”

“因为我现在忘了是什么事。”

“先来店里吧。”她说,“坐下来慢慢想。”

她说完后便转身走出小区大门,我犹豫一下便跟了上去。

出了小区大门左转二十米,就到了她的店。店门左右各有一棵茂密的树,门口有片小花圃,种了些花草。我抬头看了一眼招牌,店名叫“遗忘”。依照她的说法,我之前已看过这两棵树和招牌,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店名有些怪。”我说。

“我原本还想取名为‘忘了’呢。”她说。

“忘了?”我说,“这名字更怪。为什么要这么取?”

“如果我问你:你还记得我的店名叫什么吗?那么不管你记不记得,你都会回答:‘忘了。’”她说,“这是让你答对店名的最好办法。”

“为什么……”“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莉芸笑了笑,打断我的问句,然后推开门,“请进。”

店门开在右边,吧台在一进门的左边,直线延伸到房子中间。正面的内墙嵌进一个三尺鱼缸,鱼缸内约有五十条孔雀鱼和灯鱼,绿色的水草茂密青翠,几株鲜红的红蝴蝶点缀其间。 其余的墙上挂了些照片,尺寸大约A4左右。可能是现在的时间还早,店内没有其他客人。我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坐了下来,打量墙上的照片。

她端了杯水放我面前,又递了份Menu给我,然后说:“差不多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点个餐吧。”看了看Menu上的图片,似乎都是满精致的简餐。我发现Menu右下方贴上“迷迭香羊排--特价”的贴纸,便说,“那就迷迭香羊排吧。”

她收起Menu,把那张标示特价的小贴纸撕下。

“咦?你怎么……”我很好奇。

“迷迭香是只为你准备的。”她说。

“为什么?”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她笑了笑。

她走到吧台跟吧台内的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回到我对面坐下。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想起要处理什么事了吗?”

“正在努力。”

“慢慢想,别心急。”她问,“我的店如何?”

“你这家店不错。”我说,“鱼缸很漂亮。”

“是吗?”她很开心,“那以后记得常来。”

“嗯。”我点点头,“如果‘记得’的话。”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我会努力帮你‘记得’。”

我觉得她可能又要讲些奇怪的话,便站起身说:“不介意我四处看看吧?”“请。”她也站起身。我缓步走动,看了看墙上的照片,几乎都是些生活照,很平常。有景物照,如脚踏车、中学礼堂、7-11、医院、公园旁的咖啡店等,也有一群人乘坐舢板和十几个高中生在舞台上拿着竹扫把的照片。还有张照片中只有一个阿兵哥的背影。“这张照片好眼熟。”我指着一大群人站在湖边的照片。“那是上次烤肉活动的合影。”她指着照片中最后排最右边的人,“你看看这是谁?”“咦?”我将脸凑近看了看,“金城武也有参加烤肉活动吗?”“你少来。”她说,“那就是你。”

“太久没看自己的照片了。”我说,“没想到我这么像金城武。”

“我觉得你比较像刘德华。”

“中肯。”我点点头,“我只能含着眼泪承认:你说得没错。”

左侧后墙嵌进一个木制三层书架,但书架上连半本书或杂志都没有。“书架上没有放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境界啊。”我说。“你记不记得烤肉时,我说:‘跟你聊天收获很多?’”她说。“忘了。”我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你告诉我,你的眼压过高。这就是我的收获。”她笑了

笑,“既然已经知道你眼压过高,要避免长时间看书。所以我把所有的书都搬走了,不让你看。”

女工读生正好端出迷迭香羊排放在桌上,我便走回座位坐下。

“请问有刀叉吗?”我环顾桌面,只看到筷子和汤匙。

“没有。”

“啊?”

“除了特价餐外,其余都是中式简餐,不需要刀叉。”

“可是……”我看着那一整块羊排,不知从何下手。

“你不觉得用刀切割或用叉子刺进羊排时,羊排会痛?”我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你牙齿很利的。”她笑了笑,“你可以直接用牙齿扯下甘蔗皮。”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我在心里叹口气,看来只好用我灵巧的双手和锐利的牙齿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问。

“陪我吃饭?”

“嗯。”她说,“只是不想让你一个人吃饭。”

我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她似乎很开心,走到吧台端了份餐,再走回座位坐下。吃饭时我们很安静,没有交谈,她果然只是陪我吃饭。陆续走进两桌客人,但她没有起身,也没停止用餐,根本不像老板。当我吃完饭时,她才开口问了一句:“好吃吗?”“带有清凉薄荷香气的迷迭香,香味很浓郁,这和具强烈气味的羊肉是绝配。”我说,“很好吃。”

“要来杯咖啡吗?”她笑了笑后,问。“我记得Menu上面完全没有咖啡啊。”“这不是问题。”她站起身,“我请你喝杯咖啡。”她走回吧台,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我想应该是冰咖啡吧。虽然我通常只喝热咖啡,不过既然是人家请客就别挑剔。过了一会,她端出两杯咖啡,先放一杯在我面前。

我立刻端起咖啡,耳边听到她惊呼一声,在咖啡正滑进喉咙之际。“啊!”我赶紧将咖啡杯放下,扇了扇舌头,“怎么会是热的?”“没人说是冰咖啡呀。”

“可是……”舌头有些烫,我话没说完,又扇了扇舌头。她慌张地跑进吧台内拿了些冰块,我拿一块塞进嘴里。

“痛吗?”她双眼直盯着我。

我吓了一跳。

她的声音和语气甚至是她的眼神都很熟悉。

那是我长久以来所做的那个梦里的女孩啊。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一直到口中的冰块完全融化,我都没开口。

她也没开口,只是静静注视着我。

我试着将她和梦中的女孩联结,却找不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我心里很慌乱,完全无法静下心思考,或是回忆。

“我该走了。”我最后决定站起身。

她站起身,送我到门口。

走出店门十几步,才想起忘了付钱,赶紧折返走回店里。“不好意思,忘了付钱。”我勉强笑了笑,“还好记性不算太差。”“没关系。”她说。我掏出皮夹后,只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

“我终于想起来要处理什么事了。”我应该脸红了,低声说,“交完管理费后,身上没钱了,本来想先去拿钱。但是……”“下次再一起给。”她笑了笑,“我不会算你利息。”“我马上回家拿给你,免得我忘记。”“别担心。我会记得。”她说,“你不必特地再跑一趟。”

“可是……”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她微微一笑,打断我的话。

我觉得这句话好像有弦外之音。

走回家的路上、坐电梯途中,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她说的那句:“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进了家门,洗个澡后觉得累,便躺在床上。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黄昏到底要出门买什么?

3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后,刚下班回到小区时。我在小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里,依然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着一张纸,写着: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着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着桌上那张纸。“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么人们应该会很轻松。”“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着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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