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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 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该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 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著,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根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直教人沦陷。

“你等等,我去捡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仿佛旧识,对她露出了安抚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红砖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著他修长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见他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巴,而且……那是一条好长好长的马尾巴,这个男人的头发居然比她还长!

她像个傻瓜一样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优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过神,像被他的声音给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这条街没什么商店,你一个人太晚出门很危险。”

他温暖的声调让妍歌有种错觉,好像已和这个男人认识了不只一年。

“因为饿得有点胃痛,不得不出来买点东西吃。”她轻声回答,态度并不如他那么自然。

“噢,对了,你的松饼。”他把刚刚捡在手上的松饼递给她。

“谢谢。”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黄的街灯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个圣诞老人。

“你住在这附近吗?”妍歌勉强自己问个问题来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这里找房子祝”

“找房子?”

“嗯,不过很难找,被拒绝了一整天。”

“为什么?”

“我是夜海竖琴乐团的成员,平常练琴的时间很多,房东怕我的琴声吵到邻居,所以不租给我,想不到这年头琴声倒变成噪音了。”他自我解嘲地一笑。

妍歌脚步渐渐放慢,然后尴尬地停下来。

“你家到了吗?”邵雍望了望左右两侧同型同款、独幢独院的别墅型房子,微讶地望了她一眼。“这一区的房子盖得相当漂亮。”他眼角余光瞥见了挂著风铃的那一幢楼门前贴著张红纸,好奇地凑上前看了看——二楼分租,限单身年轻女性,意者电询———“太好了!天无绝人之路。”邵雍喜出望外,见屋内亮满了灯光,便急忙接了按门铃。

在悠扬的门铃声中,他听见身后的妍歌轻轻说:“你……不用按了,这里就是我家。”

他惊讶地回过头,愕然地看著她。

“真巧。”他大胆地看进她的眼底,她飞快地垂下眼睫,连忙避开他的注视。

“谢谢你送我回来。”她低著头侧身避开他,拿出口袋中的钥匙插进锁孔。

“喂、喂,你知道我在找房子,能不能把二楼分租给我?”他急忙拦下她。

妍歌咬著唇,手指指著红纸上的“单身年轻女性”几个字。

“你放心,我绝对是个你可以全心信赖的正人君子,我现在急需要找一间附近的房子住,你帮帮我的忙,好吗?”他情急地握住她纤细的手臂。

妍歌指了指抓在她手臂上的那只手,忍著笑,正经八百地说:“说自己是正人君子还动手动脚。”

“对不起。”他急忙放开。

“坦白告诉你好了,我父母已经移民美国,这间屋子里只有我单独一个人住,所以租给男人非常不方便。”

“既然你坦白告诉我,我也坦白告诉你好了,我受邀加入夜海竖琴乐团,这个乐团就在隔壁那条街,为了以后排演练习方便,只有这一区的房子最适合我住,请你相信,我真的不会对你有什么不良的企图。”他说得真挚诚恳,这是最后一个机会,非要抓住不可。

妍歌深深呼吸。

“我相信你是个正人君子,也相信你不会对我有什么不良的企图,我不相信的人其实是我自己。”她说话的表情变得坦然而且自在多了。“你是个太有魅力的男人,对我来说是个极危险的人物,不符合分租的要求。”

邵雍似笑非笑地看著她,明白了什么。

“你怕爱上我?”他挑起半边眉,眼神耐人寻味。

“或许。”她耸耸肩,略带羞赧地一笑。“感情的事是很难说的,将来谁会爱上谁都是未知数,就算你笃定自己绝不会喜欢上我,但我却不一定敢这么对你说,我不想给自己爱上你的机会,所以请别为难我了。”

“你的论调实在很奇怪,你不想爱上的究竟是‘男人’还是‘我’?”他双目炯炯地注视著她。

她蹙了蹙眉,咬著嘴唇说:“这有什么分别吗?你就是男人,男人就是你。”

邵雍大大地叹了口气,这个怪女孩该不会是因为那两次的背叛事件而把自己搞成这么怪的吧?简直把男人当成变种蜥蜴那样惟恐闪躲不及。

他的视线投向这间爬满了紫蔓的双层楼别墅,淡色系的窗帘、木质的窗框,窗前的花架上栽满了花草,他的心已经爱上这幢雅致的小屋了。

“你家这样的独幢别墅真的非常适合我,练琴也不容易吵到左右邻居,真的不愿意考虑租给我?只肯租给单身年轻女性?”他摊开手,再一次请求她,神情已有明显的失落。

妍歌侧头想了想,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我也会考虑租给同志朋友,同志朋友大部分都很温柔可亲,比一般男人和女人都更没有杀伤力。”

就是那么电光石火的冲动,邵雍毅然决然豁出去,决定不择手段也要租到这间房子。

“嗨,我叫邵雍,雍容华贵的雍,很高兴认识你,I'mgay!”他伸出手用力握了握她的手,露出阳光般璀璨的笑容。

“你骗人!”妍歌惊呼,错愕地瞪著他,根本不相信。

“没有骗你,如果不是你这么欢迎同志成为你的室友,我也不敢正大光明承认自己的性取向埃太好了,总算找到房子可以住了,小姐,像你这样愿意大方接纳gay的人不多,我真是太幸运了。”他开心地倚在门边等她开门。

妍歌用怀疑的眼光看他,他的确拥有gay的某些特质;带著柔性的俊美、温柔的眼神、体贴的举止、比例完美的修长身材,他甚至还弹奏女性化的乐器——竖琴,可信度是很高了。

前阵子她和俪菱还曾经开过玩笑,惋叹著完美的帅男人为什么好多都是不喜欢女人的gay,害她们只能远远欣赏却近身不得,想不到此时此刻,在她面前就活生生出现了这号人物。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随口乱说的话居然被他当真了。

“不必怕我,你只要用平常对待同性朋友的方式对待我就行了,说不定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喔。”邵雍再接再厉,试图说服她。

好朋友,这个名词曾经是怎么样的伤害过她。妍歌在心底微微叹著气,也好,知道他是gay以后,情绪明显不再那么紧绷不安了,多数男人应该还是喜欢女人居多的吧,总不至于连gay都有本事抢走她未来的男朋友。

“欢迎你,请进。”她打开门,大方地邀他入内。

邵雍如释重负,扛著偌大的琴箱走进屋里。

“你的客厅好可爱。”他环视一圈,衷心地赞美。

这一句赞美,让妍歌愈来愈肯定他的性取向了,果然是gay,一般男人哪会欣赏她这种充满梦幻少女的浪漫装饰。

“很高兴你喜欢。”她陪他在柔软的双人布沙发上坐下,以前和俪菱两个人窝在双人沙发上看电视也从来不觉得挤,可是现在邵雍的长手长脚就占据了沙发的三分之二,她莫名其妙被挤到了沙发的边边去。

两个人靠得太近了,只隔著一束月光的距离。

“好香的味道。”他忽然转过头凑近她,用一种无邪的口吻问:“是你身上的香味吗?”

“噢,那只是沐浴乳的香味,不是什么特别的香水。”妍歌浑身感到一阵燥热,见他身边除了琴箱以外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立即掉开令她尴尬的话题。“你的行李呢?”

“烧光了。”

“什么!”她吓了一跳。

邵雍微微一笑。“之前租的房子烧掉了,只抢救到我最重要的财产,就是这把琴,无所谓,衣服杂物重新买过就行了。”

“噢。”她的眼珠瞪得圆滚滚的,惊异地打量著他,很同情地说:“想不到你有这么坎坷的遭遇。”

“是啊,如果你再不把房子租给我,我今天可能就要露宿街头了。”虽然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咖啡馆待上一夜,但他还是夸张了点,企图诱发她的同情心。

“我不知道你的遭遇呀。”妍歌垂下头,有些抱歉。

邵雍微怔,没想到她居然把他所开的玩笑和所说的谎言全部当真了,她到底是心无城府,还是太天真烂漫,竟然毫无防备之心,他不由自主的注视那张带著歉意的柔美脸庞,心脏忽然间急跳了一下。

为了能住进这幢屋子里,他觉得自己仿佛对她说了一个泯灭人性的谎言。

“你呀,千万别滥用你的同情心,别老是当个烂好人。”他忽有所感地训诫起她,顺便减轻自己的一点罪恶感。

妍歌眨了眨眼睫,雾煞煞地看著他。

突然间,她张大了口,把自己挤向沙发的更边边去。“你难道在暗示我……你其实是个坏人。”

邵雍微怔,大笑了两声。

“你想太多了,坏人是那个暴露狂,我可是个有绅士风度的好男人。”

“谁知道你是不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说不定你和那个暴露狂是一伙的。”她抱紧沙发的扶手,小心谨慎地盯著他看。

邵雍挑了挑眉,不以为意,反而露齿而笑,十分赞赏地说:“会朝这个方向想是正确的,也许社会上就真有这样的人,小心驶得万年船不会错,不过我从里到外都是羊,这你可以放一百八十个心。”

妍歌被他逗笑了。

“先告诉我,租金贵不贵?”他问。

三楼全部归你使用,有阳台、卫浴,还有一个小厨房,租金一万五千,押金两个月。”她机械般地说完,旋即想到了什么,郑重地加上一句:“别把男朋友带回来,我不喜欢太多不相干的人介入我的生活,你跟男朋友想做些什么事请另外找地点进行。”

“OK!没问题。”他似笑非笑地望了她一眼,然后拿出皮夹,抓了一把钞票放在桌上。“先给你三万,其余的能不能让我欠著?我已经快累疯了,先让我上楼休息好不好?”

妍歌都还没来得及点头答应,他就迳自扛起琴箱走上楼了。

她盯著那叠钞票,发呆了好一阵子,至今仍不敢相信一个名叫邵雍的gay会成为她的房客,要是被俪菱知道了肯定会指著她的鼻子狂笑不止。

虽然图书馆里有个男同事是gay,但面对每天朝夕相处的gay毕竟不同,不过擦不出火花是绝对肯定的。

她把钱随手塞进抽屉里,准备泡杯咖啡配松饼吃,忽然想起楼上的弹簧床还没铺上床单和床罩。

她立刻从置物柜中搬出一套干净的床单和棉被,猜想他应该连毛巾和牙刷都没有,于是顺便挑了一支牙刷和一条厚毛巾一起送上楼。

琴箱直挺挺地站在墙边,她在虚掩的门外轻喊了两声——“邵雍、邵雍。”

门内没有回应,她轻轻推开门,看见邵雍躺在什么都没铺的弹簧垫上沉沉地睡著了。

这是她住了六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间,却因为他的出现而变得陌生起来,月光透过窗子柔淡地洒在他身上,增添了不真实的神秘色彩。

她按捺著不安的心跳,动作很轻很轻的替他盖上棉被,唉,像邵雍这种男人不当女人的情人是太暴殄天物了。

他身上有种深沉却又善良的气质,那种光芒即使在白天也挡不住,她不自觉地涌起一股心碎的感觉,这男人——是个gay呀!

她把床单放在椅子上,把毛巾和牙刷放进浴室里,悄悄地关上门下楼,想起了他幽默的“鑫鑫肠”和“博客火腿”,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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