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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渎神者

这是一幢陈旧的单身公寓,住在里边的,都是儿女在外买了房子不愿出去住的老人,大半都空了下来,租给打工的外地人,一个月八百来块钱,水电自理,几个人合租起来算得上便宜,也就零零碎碎住满了人。

啪啪啪……

沈燕刚睡着,就被钱道士手里的醒木吵醒,香火的烟味熏得她难受,高烧又被这么折腾,真是雪上加霜,她感觉自己的命怕是不保了。

“跟上香头,跟我走!”

钱道士拿着香,在沈燕脑袋上转了几圈,脚踏天罡,步履北斗,走下了楼。

就在昨天,沈燕在高烧中被她姑父母从医院带了回来,又请了武当山的钱道士驱鬼,这是她活下去的最后希望。

沈燕自然也明白姑父母的打算,她也没说不愿意,病好了就要订婚,嫁就嫁吧,反正什么都无所谓了。可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烧刚退,起来煮了碗粥喝,到傍晚的时候刚躺下,就觉得头昏昏沉沉,又发起烧来。

她姑父母八点钟的时候来看了她一次,又急急离开了。沈燕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绝望,医院退了,仙眷请了,道士也请了,这两人估计也放弃了。自觉得没了希望,闭着眼睛睡了,只想睡着了或许好死一些。

凌晨,沈燕醒来,外面黑乎乎的一片,窗户玻璃上响起了雨水拍打时的声音,是下雨了,这深夜恐再不会有人来。

“夜不闭户,这小区的治安莫非很好?”

沈燕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卧室的门开了,走进来一个位眼睛上有疤的年轻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六,脸和手都有些苍白,头发有几分凌乱,身上的休闲西装上滴着水珠,颀长的个子挡住了天花板上的灯光。若无其事地走到床边,将淋湿的外套脱下,搁在椅子上。

“想必你就是沈燕了,我叫欧阳泽,是你姑父母拖人请来的,你也可以称我为先生,不过不是占卜断命的先生,是专门杀鬼祟的先生。”

“那你是我见过最年轻的先生了,我姑父给你多少钱,少于一万你可别答应。”

沈燕侧着身,这几天见得都是些老头老太,闻着香火味,难得有个还算嫩的男人进来,给她添了几分生气。

“怎么,你想你姑父多花点钱?看来你们家肯定没评到过文明家庭。”

沈燕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冷笑起来,“我想你应该不会八卦到想听唐沁风暴这种豪门恩怨的地步吧?”

欧阳泽耸了耸肩,表示他的确没兴趣,“看你的脸色,我想你刚才应该做了个‘美梦’,这些不干净的东西通常都会趁虚而入,你先前是不是很虚弱?”

“本来就是快死的人,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沈燕撩开睡衣的袖子,白臂上纹了一只像是鸟雀的纹身,样式极为古朴。纹身的人手工很好,鸟雀的羽毛纹理描绘得栩栩如生。

“好看吗,这是我跟我男朋友一起纹的,可惜我们分手了,我前段时间发现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去医院偷偷把孩子打掉,姑父和姑母都不知道这件事。不过现在知道了也没什么,我能感觉到我快死了,什么男朋友,什么陈家公子,什么臭公司,都去******。”

欧阳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沈燕,突然感觉她很像自己的女朋友,绝望,面对无法抗衡的力量时,眼中的那份绝望,他也曾在他女友的眼中看见过。

“想不想活着?”

“想不想活着?”

或许于平常来说是一句废话,此刻的沈燕却在心里挣扎,生无可恋,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天花板的灯似乎暗了下来,沈燕看着床边这张陌生的脸,那张脸似乎将所有的哀伤都掩盖起来,既然欧阳泽都可以活得这么坚强,为何她不行?

“想!我想活着!”

“想活着我就不会让你死。”

欧阳泽笑了,与他女友不同的是,他成为了沈燕的救命稻草,也很愿意沈燕紧紧抓住他的感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很想救这个对希望无比渴望的女人。

抄起桌上的杯子,欧阳泽抓了一把白天钱道士烧剩下的香灰,对着水递给沈燕。

“不想死就喝了它,首先我们得知道是什么东西作怪。”

香灰水含有丰富的钾、钙等无机物,拥有丰富的营养,可味道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既然想活着,沈燕想也没想,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香灰水。

“味道怎么样?”

“味道好极了!”

沈燕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他以为这是雀巢咖啡么,还能喝出什么好味道。

还没来得及多想,她就感觉腹中恶心,侧过身吐了起来,傍晚喝的粥一股脑地全吐在欧阳泽的身上。

欧阳泽没理会身上的赃物,掏出口袋里的手电筒,手电筒的玻璃上刻画着一个六芒星的图案,手电的灯光照在沈燕身上,烙印出一个更大的六芒星。

“跟我说哪里疼?”

“头疼!我头疼!”

沈燕激烈挣扎,欧阳泽死死按着她的头,任她撕扯自己的衬衫,指甲掐在肉里,好几处地方都抓破了皮,血印在衬衫上,化成了梅花状的斑点。

欧阳泽扣着沈燕的脖子,灯光打在脸上,六芒星的图案像一个牢笼。沈燕的表情变得极为扭曲,尖叫着,却没有声音,额头的汗化成了水汽,在灯光下蒸腾。

沈燕受不了痛,直接昏了过去,房间里再次一片寂静。

欧阳泽呼了一口气,坐到椅子上,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贾胖子,帮我查一下,平常会在身体各处游走,吃了香灰之后会头痛,眼白发黄,惧怕六芒星,会冒出白色水汽,寄主先前堕过胎,身体虚弱,会不间断地发高烧。”

“别急,我找找,大半夜的工作真他妈辛苦,害得我生理不协调。”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厚,一听就知道是那种百八十斤的胖子。贾胖子真名叫贾真,是欧阳泽寻来的搭档,对于鬼祟神灵极有研究,欧阳泽让他做了自己的后勤,提供技术和知识上的帮助。

一顿牢骚过后,胖子回话了,“眼白发黄,惧怕六芒星,水汽白色,应该是神灵,可是具体的是哪个神灵还无法肯定,你得给我更多的线索,而且神灵不会主动上身,肯定有什么东西在引导,找到这样东西,我才能找到是什么神灵。”

“只要知道是哪个神灵,就能知道杀它的方法!”

“寄主发烧多久了?”

“大约有一周。”

“那她的时间不多了,最多还有七天,你要尽快!”

“我不会让她死的。”欧阳泽挂断了电话,脸上满是凝重之色。

“还有七天时间吗?”沈燕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虚弱地爬了起来,想要抬手,可虚弱无力,怎也抬不起来,“能帮我个忙吗,我口渴,想要喝水。”

“你都听见了,什么时候醒的?”欧阳泽替她倒了杯凉水。

“刚醒,你说真的有鬼神吗,为什么他们要上人的身。”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鬼神喜欢香火,有些鬼神上人身,就是想要谋夺些香火,但有大的就不同了。不过他们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神,你可以把它们看作是和人类相似的种族,比如猴子。”

沈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苍白的脸色显出一丝红晕,“我都快死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并不是开玩笑,唯物论否定了非物质的存在,从而否定了鬼神,如果你把它们想象成像空气一样的存在的另一种生物,能够思考,拥有不可思议的能力,那么他并不违反唯物论,只不过古代的人都把它们神话,称之为鬼祟和神灵。”

“它们的确很厉害,就像神一样,让人不得不敬畏。”

“人们敬畏通常都是因为恐惧,就像老虎一样,但人不应该与老虎妥协,送它肉吃,只会让它变得更加强壮,想要老虎不再吃人,只有宰了它!”

欧阳泽扯了扯自己即将报废的衬衫,沈燕撕扯的时候显然还有意识,一时间大窘,缩进了被子里,假寐起来。

欧阳泽笑了笑,拿起自己的湿淋淋的外套,披在身上。

“放心吧,在这七天之内我一定会找到方法救你。我这件上千块的衬衫算是报废了,你记得病好了赔我。”

欧阳泽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沈燕突然叫住了他:“先生,你有女朋友吗。”

欧阳泽停住脚步,愣了会,才道:“有过,但是死了。以后你可以叫我欧阳,我明天傍晚还会来。”说完,出了门,头也没回。

出了门,外面的雨将将停了,街道两旁还有未流干的积水,天色依然暗得可怕。

欧阳泽贴着路旁的商店快步行走,这里的空气弥漫着不好的气味,这种若有似无的气味自他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充满了整个街道。

“该死的天气!”

欧阳泽紧了紧还未干的外套,狠狠咒骂了一句,回头看了看漆黑的街角,并未发觉任何异样,转过身,继续向自家赶着路。

“你不该管这件事的,欧阳泽,现在撒手还来得及。”

漆黑的角落里传来一道听起来像是来自幽冥的声音,欧阳泽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瞳孔在黑夜里放大,想要搜寻这个躲在黑夜里不敢见人的阴影。

“你是谁,我的事也要你来指手画脚!”

“这是对你的一次警告,我们不是你能惹得起的,趁早放手,或许你还能活着。”

“装神弄鬼!”

巨大的六芒星在街道上出现,欧阳泽打开手电,照向一个角落,偏僻的角落里,黑影一闪而逝,惊叫一声,又不知躲到了什么地方。

欧阳泽嘴角挂起一丝冷笑,既然被他看到,那么还想躲起来未免也太天真了些,灯光顺着墙壁扫射,那道黑影再次被照了出来,这一次并没有刚才那么幸运,黑影的一角被六芒星掠中,仿佛一张黑色的海报被钉在墙上。

黑影不断挣扎,只可惜在六芒星的禁锢中只是徒劳。

“欧阳泽,你救不了那个女人,就像你救不了你的女人一样。”

欧阳泽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意,女友的死是他永远的痛,他已经确定这个在他伤口上撒盐的东西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你不该提她,不管你是鬼祟或者神灵,我想耶和华很有兴趣接收你这个异教徒。”

事实证明,长期在夜里出没的人绝不会拥有一副好脾气,欧阳泽就是如此。他抬起手,向黑影展示了一番小指上带着的纯金戒指,戒指的样式很古朴,而且刻着一副基督教的十字图案,师夷长技以自制通常会很有效。

“告诉我,她的死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们为什么会上身那个叫沈燕的女人?否则你应该祈祷我背不出启示录里那一段简短的英文。”

“你认为上帝会听一个渎神者的祷告吗?”

“这不是祷告,只是交易,就像扣动扳机送人去地狱那么简单。”

欧阳泽将戒指按在黑影的身上,这枚戒指对于黑影来说如同一块烧红的烙铁,触碰到身上的时候就发出一阵难闻的焦臭,白气蒸腾,还伴随着深夜里的惨叫声。

“不要白费力气了,你什么得不到,你也什么都做不了。”

啪的一声,黑影突然消散,与其被送到天堂被上帝研究,它选择了自我毁灭,桀桀桀桀的嘲讽笑声不断在欧阳泽耳边回荡,久久不散。

欧阳泽在黑夜中静立良久,最后没入黑暗中消失不见。

“一百万,你这是抢劫!”

沈燕的姑父在房间内愤怒地挥舞着手臂,面皮抽搐,似乎心疼的肉被欧阳泽狠狠剜了一刀。能不心疼么,一百万,相当于他们那小公司一个月的纯利润。

“没错,就是劫富济贫,同不同意你自己考虑,先付一成的定金,等事成之后再一次付清。”

欧阳泽坐在沈燕客厅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四仰八叉地靠着,活像是一个山大王。

“你以为你是香港的风水先生,看一次风水要百万卦金。”

沈燕的姑母听着也不忍了,谁甘心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他们家虽然富贵,但也不是陈家那种豪门,一两百万不当个事,还是用在一个没爹娘的丫头身上。

欧阳泽笑了笑,也不生气,“我也不妨告诉你们实话,昨天晚上我遇到些事情,这次上沈燕身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想弄走就弄走的,钱道士的本事也是有的,连他也弄不走,我想除了我之外还没人能够弄走。不光如此,这次的东西目的不简单,要了沈燕的命,恐怕还会要你们的命,一百万买你们一家人的命,算是便宜了。”

沈燕姑父被欧阳泽气得不轻,可听了他的话,心里也玄乎乎的,这种事最作不得准,要是不信的,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这事,要是信的,说不定能来个好几次。想来想去,欧阳泽是拖一个大老板介绍来的,应该不会骗人。

既然想通了,沈燕姑父倒也果断,直接签了一张十万块的支票给他。

“你最好尽快,要是沈燕有什么不测,我不会放过你。”

“放心,我绝不会让她有事。”

“哼!”沈燕姑父被敲诈了一百万,自然没什么好脸色,直接给了欧阳泽一个后脑勺,与老婆摔门而去。

“你都听见了?”

欧阳泽给屋里的沈燕倒了杯水,坐在床沿上,扶起已经没多少力气的沈燕,让她靠在枕头上,慢慢吞吞咽了几口凉开水。

“都听见了,没想到你够狠的,开口就是一百万,不过也算是替我出了口恶气。”

沈燕的姑父是个大嗓门,方才他们在外面说话,早把沈燕吵醒了,他们说的话一字不落被听了去。说来,她心底还是无比畅快的,还记得小时候她父母出了意外,第二天她的姑父母就开始在公司大搞特搞,没过几个月,股权都到了他们的名下,她这个千金反倒成了寄人篱下的吃客了。

“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昨天晚上我遇到一个鬼祟,威胁我不要管你的事,我就知道这件事情变得复杂了,要是插手这件事,肯定有无尽的麻烦,向你姑父要一百万,还是我亏了。”

“那……你斗得过它们吗?”

“不知道?”欧阳泽摇摇头,心里真的没底,“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而且这些东西似乎跟我女友的死有关,就算没有你,我也要插手这件事。”

“你女友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当年我在外地出差,过了两天才知道他的死讯,等我回去的时候她已经被火化了,那时候我还没做先生,虽然察觉到事情有些蹊跷,但也无从追查,直到昨天晚上从那个鬼祟口中才得到了一点消息,可惜,线索又断了。”

“如今我身上也有你所说的神灵,或许你能从我身上得到一点线索。”

“或许,神灵在没人引导的情况下不可能上身,一定是有人引导,你生病之前有没有跟什么人接触过,你感觉很可疑的人物?”

自从昨天晚上遇到那个鬼祟,欧阳泽才感觉到事情有些棘手,不仅要救沈燕的性命,还要逼问出他女友的死因,这两件事几乎不可能同时办到。

“我是做苹果店的店员,每天会和很多人打交道,没什么可以的人啊,我接触最多的就是我的前男友,不过知道我怀孕之后,就提出跟我分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沈燕显然不太想提起前男友的事,一句话就把所有的男人都一棍子给打死了。欧阳泽陷入了沉默,沈燕见他在思考,也不敢打扰,房间里一下子静了下来。

“你男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能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沈燕疑惑欧阳泽怎么会对她的前男友感兴趣,不由多看了他几眼,此刻看来,欧阳泽比昨晚湿淋淋地要英俊很多,眼睛上竖着地疤痕也没那么扎眼。“不过被你一提醒,我现在才想起来,他跟我谈恋爱的时候老要问我爸妈的坟在哪,说是要去祭拜一下。”

欧阳泽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看起来一切都似乎在他的掌握之中,“又不是清明节气,去拜祭什么,更何况是你的父母,他何必那么积极,看来你交友不慎啊。”

欧阳泽刚说完,拔腿就跑,出了门没入夜色中。

欧阳泽的神秘沈燕早已习惯,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欧阳泽会干出一件令她记恨一辈子的事来。

午夜十二点三十五分,淮海市人民公墓的看门人老王终于睡了。欧阳泽在窗外瞥了几眼,见老王睡得熟了,于是翻过围墙,偷偷潜进墓园。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有些后悔没问沈燕她父母的坟墓在哪里。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让沈燕知道了,恐怕也不会告诉他地方。无奈,只能叫贾胖子查了下,沈燕的父母还算有名,市著名企业家,贾胖子查到沈国权和丁柔的坟在墓园风水较好的东边,不过具体号码,他也查不到,毕竟死人住房不会上派出所登记。

欧阳泽打着手电筒,从东边的第一个墓碑开始依次寻找,可怜他欧阳泽偌大的名气,如今成了这片墓地的宿管,要挨个查房。

夜晚的墓地偶能看到几缕鬼火飘忽,若不是胆子大的,根本不敢当守墓人。可笑有人将此解释成磷火,试想谁见过墓地白骨裸露的情景,埋在地下又怎么可能烧得起来。还好这里是公墓,并非乱葬岗,没有夜里鬼哭狼嚎的景象。

欧阳泽做惯了夜行者,也不害怕,顺着墓碑一个个寻找,终于在东南角找到了沈国权和丁柔的墓碑。

“反正你们都死了,相信为了你们女儿,我挖你们的坟应该不会见怪吧。”

见没有回答,欧阳泽看了一眼四周,没有人影,于是拿着工兵铲,三下五除二,撬开了沈国权墓地的水泥板。

“我的天,果然有人来过,难怪父母最担心自己的女儿交到坏朋友,素质差的,连自己死后的坟墓都会来做些手脚。”

沈燕父母的坟墓里并排摆放着两只红木骨灰盒,可是在骨灰盒的下面,摊着一张似乎是有些年月的羊皮,羊皮上画着一副鸟雀的图腾,极为古老。

“看来马上就能知道你身份了。”欧阳泽有些兴奋,知道附身在沈燕身上的神灵身份,或许能够知道他女友是怎么死的。

抽出羊皮,欧阳泽将水泥板重新盖上,刚好起身,就有一只手扼住了他的脖子,漆黑的夜里,一双眼睛泛着妖异地红光。

“把图放回去,否则死!”

欧阳泽被掐得透不过气来,随手抓着旁边的工兵铲朝对方头上抡了过去。这一下,直接将对方打得飞了出去。这才能顺畅地呼吸起来。

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手电筒,那人在六芒星的灯光下,畏惧地蜷缩成一团。我的天,欧阳泽自己也被吓了一跳,对方分明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头上被他用工兵铲抡了一个巨大的口子,黑色的血在不断往外冒。

“难道你的父母没告诉你六点以前要按时回家吗,深更半夜,一个人在外闲逛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渎神者,把图放回去,否则你离不开这块墓地。”

附身的人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就是眼睛变成了赤红色,现在神情狰狞。欧阳泽用工兵铲狠狠敲碎他的脑袋。

“****的,老子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欧阳泽在尸体上吐了口唾沫,眼看着尸体快速地腐烂,用不了几分钟,就会消失地一干二净。可正当他拿着图起身离开的时候,周围的空气突然像打了空调一样快速下降,欧阳泽这才警惕起来,刚才那鬼祟的威胁的确是空穴来风。

短短时间,墓碑上挂着一层寒霜,欧阳泽冻得脸色发青,他身上只有一件单衣,外套上也披了一层霜。远处,几道黑影朝他扑了过来。

“我们这就算是开战了。”

欧阳泽从腰间拔出一把漆黑的手枪,砰砰砰,墓园响起一连串的巨响,把守墓地老王吓得从床上摔了下来,“妈了个巴子,谁这么晚了拆迁啊”,随即他又发现不对,巨大的响声让他打了个激灵,这才怀疑是枪声。

老王急急忙忙报了警,也不敢打电筒,大着胆子偷偷进了墓地,可哪里还来半个人影,只发现东边的墓碑上有几个弹孔。

郊区一幢废弃工厂,这里几乎无人经过,破旧的大门用一条大铁链紧紧锁着,大锁在雨水的侵蚀下已经生锈,就算有钥匙也无济于事。

此刻,废弃工厂的仓库内,闪着荧荧光亮,这里早有鬼祟的传说。

众人不知道的是,这里其实就是贾似道贾胖子的藏身之所,经久岁月,这里已经被他改造得不复原样,各种各样的古物被他随意地丢弃在一个角落,看上去倒像是博物馆的仓库。

只是今天来了一位客人,约有一百八十来斤的贾胖子眯着眼睛,打量着桌子上的伤病员,手里提着一只紫砂茶壶,面对着血淋淋的伤口洒了下去。

欧阳泽疼得厮牙咧嘴,吼道:“死胖子,你用什么东西替我洗伤口?”

贾胖子冷笑不已,“庙里供桌上的贡茶,比基督教里的圣水好用一些,嘿嘿,你被厉鬼成这样,要是不用这个,不出一个小时你就得去见阎王。”

欧阳泽也顾不得贾胖子是不是公报私仇,只能忍着胸口撕裂伤的疼痛,将手中的羊皮扔给他,“帮我查一下,这张图到底什么来头,今晚我遇到的鬼祟来头不小,这种厉鬼,我干了这么多年也只见过三次。”

“逼得渎神者欧阳泽都用枪了,能不厉害吗!”贾胖子接过羊皮,摊在复印机上扫描着,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讽刺着欧阳泽,似乎这是他平生最大的乐子。

“你他妈就不是渎神者了,难道这贡茶是你借来的,就你小子,偷鸡摸狗渎神的事不比我干得少。”

贾胖子嗤之以鼻,一边在电脑里搜索对比图案,一边回击道:“谁叫你出名呢,连神灵都敢杀,我贾似道活了三十几年,还没胆子去触碰神灵。”

“什么神灵,根本就是蛇鼠一窝,我欧阳泽不信神灵,只信仰人权。”

“我想这回你麻烦大了。”贾似道看着电脑上的资料,从角落里翻出来一本沾满灰尘的书,用脏兮兮的衬衫抹了抹,指着里面的一页说道:“夜郎图,古代夜郎国信奉马夫的图腾,嘿嘿,夜郎古国的人认为马夫管理着天下的鸟兽,伸手一挥,天下鸟兽无比听从,难怪被附身的人会有不同地方的疼痛,原来它是可以移动的。”

“有没有杀他的方法?”

“我看看。”贾胖子肥硕的手指在书上搜索,“有了,夜郎国曾经出现过一个反叛者,他用一把沾满血腥的匕首刺死了被马夫附体的祭祀,那一年,夜郎国的鸟兽在一夜之间大量死亡,而且引发了一场瘟疫。不过你还是别期望了,这把匕首现在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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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身豪门,偷偷爱着门当户对的他,一心只想等着自己长大,为他披上婚纱。一朝梦醒,她被扫地出门,变成灰头灰脸的丑小鸭,就连幻想中的新郎也有了心爱的别的她……她灰头土脸地准备落荒而逃,命运却把她推到了悬崖边缘。他说,她的双手沾满了他爱妻的鲜血,他说,她处心积虑爬上他的床,他说,她腹中的孩子是因为她与别人有染,他说,她妄想逼迫他娶她……而她,林初夏,就如同那用歌喉换取双足的人鱼一般,每一步前进都要踩着他尖锐的责难,被割得遍体鳞伤,直到最后一刻,她的爱化成了水中的泡沫,成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