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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每当我想起那句有关男人的话时就会想起余季来,听到那句话时我快高中毕业了,在铁葫芦街消失三年之久的余季又重新露面了。那天傍晚我隐约听见一阵鞭炮声,一开始我以为哪家有人过世或娶亲了,可没过多久,我听见沙子堆上响起了嘹亮的口哨声,哨音熟悉而又陌生,一下子把我带回到了三年前。

认识余季时初中已经过去一半,那时我对上学毫无兴趣,整天和一帮子不想读书的同学逃课,多数时候是去河边游泳,偶尔幺鸡从他家的便利店偷出足够我们去打游戏机的钱时,我们才泡在游戏机室里,但这样的时刻并不多,而且幺鸡的行为带着一定的风险,一旦他忍不住又偷了店里的钱时,第二天来上课必定是鼻青脸肿的。

我是在河边与余季熟络起来的,整个夏天我们都泡在河里,余季也常来,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余季比我大三四岁,但没有在学校念书,是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但余季和其他青年不同,在那个群雄四起的年头,他不是任何帮派的人,对所有争勇斗狠避而远之。我发现余季是个懦弱的人,谁都可以欺负他,虽然他有着令人羡慕的大块头。曾经有帮派找到他,要吸纳他入会,可被他拒绝了,余季害怕那些人,结果可想而知,余季被当场揍了一顿,当时我就在围观人群中,那位不可一世的帮派老大激动地吩咐手下,给老子往死里打,妈的,居然不给老子面子。

余季是九局子弟,而我是八局人,两家单位的居民区混杂在一起,余季家离我家不远,自我认识他来,就常跑他家去玩,其实他家什么都没有,他爸是个拿退休金花天酒地的老头,据说他的退休金掌握在一个凶悍的女人手里,每个月到手的钱只是退休金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起初我对传闻是嗤之以鼻的,而当我第一次走进余季家时我相信这一切绝非空穴来风,他家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或生活用品,如果非要列举一两样值钱的东西,就属那口油漆剥落的大衣柜和一个蜂窝煤炉子了。

余季的房间更是空荡得可怕,只有一张床,连个可以坐下的地方都没有,房间湿气很重,四壁墙的报纸早已耷拉下来,几个墙角湿漉漉的,一根尼龙绳从窗台连接到床铺的蚊帐支架上,上面挂着几件余季仅有的换洗衣物。

虽然平时我从余季的穿着可以判断出他的窘境,但完全没想到他家会如此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对我们来说司空见惯的电视机录音机,对他来讲算得上奢侈品了。

余季只上过一年学,那一年他的母亲随一个卖货郎远走他乡,随后他便辍学了,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只认得几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汉字,童年的他几乎过着流浪汉的生活,吃了上顿没下顿,那时他父亲远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回家一次,家里只剩余季一人,生活完全靠附近邻人支助,一碗剩饭一张发馊的肉饼,余季就这样挺了过来,这期间,他父亲从没未给他寄过钱和物,更没有只言片语传回来,仿佛这个儿子纯属子虚乌有。

余季家在人字形斜坡的最高点,即便是一楼的位置,视野也很开阔。我常一屁股坐在房间的窗台上,窗台下是一小片土,被附近居民种满了菜,在四季豆的枝干边混杂着一排玉米。楼上的居民从不把这里当成正经八百的农田,什么垃圾都往下扔,久而久之,这里成了蚊蝇麇集之所,一开窗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农家肥兼垃圾发酵的异臭,而紧随其后的是铺面而来的蚊虫。我问余季,你晚上开不开窗睡?余季回答,开,要不然热死人。

这么多蚊子你也睡得着,也不怕蚊子把你抬走了?我打趣道。

余季嘿嘿笑了两声,从那个睡变形的枕头下掏出一包烟,递了一只给我,我接过一看,原来是两块钱一包的桫椤。蚊子从来不盯我,我睡觉根本不用蚊帐。余季把烟点燃了,深深吸了一口。

我这才知道余季是抽烟的,余季告诉我,这烟是他爸的,他爸每个月从那个开副食品商店的女人手里拿到钱后会首先买上一瓶四块钱的酒和一条十多块的香烟。就是此刻我正在抽的有些呛喉咙的桫椤。你爸为什么从那个女人手里拿钱?退休金应该在他手上,怎么跑别人那儿了?

我爸好像欠了那个女人的钱,所以把本子抵押了,没钱了就去人家店里赊账。余季轻描淡写地说着,丝毫没有因为里面的阴谋而恼怒。当我提醒他这是那个女人的鬼把戏时,他只是在床上翻了个身把头抵在墙壁上。这不关我的事。余季说。

很多个傍晚,我都会利用饭后散步时间去余季家,有时候碰巧他在吃饭,饭都是他父亲做,偶尔这个佝偻着背的老头不知醉倒在哪里时,余季会自己动手,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当家里什么菜都没有时,余季便从泡菜坛内夹半碗泡菜下饭,我曾提醒他房前屋后有那么多菜地,他完全可以把那里当成自家的菜园,想吃什么就偷偷进去摘,即便邻居发现了也奈何不了,但他总是摇摇头,不愿意这么干。

知道余季抽烟后,我会随身携带一包烟,通常是五块一包的红河,有时候也揣十块钱的红塔山。我们在余季那间阴暗的房间里吞云吐雾。除了带烟外,我还会带一些他用得上的生活用品,如蚊香什么的。每次开窗后,蚊子只冲着我来,停满我的手臂和大腿,拍也拍不走。余季则和它们睦邻友好,互不侵犯。后来我才明白给余季带的东西其实都是自己需要的。

在和余季吹牛中,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于是不久后我就弄来了一台录音机,是台笨重的家伙,录放合一,与现在流行的小巧型相比不仅外观上极为土气而且音质也没有那么完美,是我们家早就淘汰的旧货了,被妈一直珍藏着,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什么旧东西妈不乐意收藏的,也正是她成全了我和余季最初的娱乐。

有了那台录音机后,我们在聊天过程中可以听听歌,我有很多歌带,大多是港台歌星之类的,甚至还有几盘相声磁带。那台土里土气的录音机迅速成为余季的最爱,他喜欢盯着那朵随音乐自行旋转的荷花看,在围着喇叭一圈的五彩灯渐次开阖下,我看见余季的脸一会儿红一会儿蓝,跟走马灯似的。

我们时常跟着音乐哼哼,偶尔也声嘶力竭地吼上两句,余季迅速喜欢上Beyond的歌,每当我去找他时,都会听见屋内传来的:噢,噢,噢??????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自打余季家有了音乐以来,人情味颇浓了,有时候我也带上班里几个朋友一起去,大家齐齐挤在余季那张吱呀作响的床上尽情地聊天听歌,那种轻松自由我以后再也没有体验过。

有时候来的人多了,床上显然挤不下,余季就会去邻居家借凳子,而我则像这房间的主人一样,思量着该给屋里添置些家具了。首先缺少的是一张桌子和若干椅凳,每当放歌都不得不把硕大的录音机放在床上,这样很占空间,床又是靠墙摆放的,这样几乎容不下第四个人坐在床上。

和余季商量来商量去也没找到一个可行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我固然能从家里搬一张椅子过来,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后来是三条自告奋勇把这活儿揽了下来,当我问他怎么弄时,他却支开我悄悄对余季说了起来,我怎么打听余季也没有向我透露半个字,只笑说,等着吧,过两天什么都齐啦。

我不怀疑三条的办事能力,事实上我觉得他什么都能办到,有他那句话我就放心了,不过我为自己不能出力而烦恼,也为余季和他亲密感到不安。三条那小子历来对我抱有成见,把我归为听老师话的好学生,当然我对他的印象也好不到哪里去,三条是个不可一世的莽撞家伙,在班上称王称霸,不是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朋友,我和他绝对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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