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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找回自己

青春,一首无字的歌我们踩着好奇和雄辩,凭着青春潮涌的热血,在野外芳草地,把太阳羞下山去,又把月亮吸引出来。

青春,是一个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幸福!它好似初升的太阳、带露的鲜花。我们中学生,扇动着心灵深处的火焰,走到辉煌的黎明前。用欢乐、泪水、憧憬,描绘蓬勃的季节,组成一首动人的歌……我们渴望去沙漠探望红柳;我们渴望去草原放牧羊群;我们渴望去太空狩猎天狼星;我们渴望去东海捕捞小人鱼;我们就这样在渴望中拔节,在拔节中渴望。

青春,像一首渴望的歌。

我们从不会谈论,可我们又在谈论着,精力充沛,思维敏捷是青年天生的资质,最优越的财富。青年所爆发的巨大冲力,促使一个人迸射出青春灿烂的火花。我们踩着好奇和雄辩,凭着青春潮涌的热血,在野外芳草地,把太阳羞下山去,又把月亮吸引出来。我们谈论柔姿舞的轻柔,霹雳舞的刚劲;我们谈论刘索拉的非逻辑,王蒙的意识流……青春,像一首海阔天空的歌。

在成人们的眼里,青春是一条清亮的小溪。明净、单纯,总是充满活力。

在我们的眼里,青春就是青春。它没有象征的色彩,没有固定的音符,也没有概括的语言。朋友,让我们共同学习,展望未来,迈向二十一世纪!

啊!青春,一首无字的歌。

芦笛声声

牛儿很有节奏地甩着尾巴,不紧不慢地啃嚼着地上浅浅的青草;孩子们骑在牛背上,望着高远的蓝天,恣意地吹响笛儿。明净的秋天又来到了我们苏北平原大地。荒草萎萎的,河滩上,苍苍莽莽的芦苇静静地摇曳着洁白的花穗。做一截短短的芦笛儿,乡村的十月便从一声声脆生生、清亮亮的笛音里袅袅娜娜地走出来……芦笛儿是秋天激昂亢奋的旋律里一个响亮的音符,是水乡孩子们最寻常的把戏儿。村旁有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河,清澄澄的河水倒映着一方蓝晶晶的天穹。河风如优美的小夜曲掠过粼粼的河面,直吹得孩子们嫩嫩的心田里暖洋洋、甜丝丝的。于是孩子们把草筐和镰刀往田塍上一扔,唰唰唰地溜进河滩的苇丛里,折下几支直挺挺的苇秆,一双小手三下两下便做成了长短不一的芦笛儿。孩子们按捺不住涌上心头的欣喜,芦笛儿便咿哩哇啦悠悠扬扬不成调地吹起来。远远近近的笛声亮亮地响起来,笛声随着南飞的雁阵擦过天空飞向远方,笛音伴着阳光的银色碎片在宁静的小河上一波一波地跳荡……父辈们长长的吆牛调和粗犷雄浑的号子声从小村的另一端遥遥地传来,于是笛音里便揉进了劳动的艰辛、黝黑的泥浪、苦涩的汗滴。骑在牛背上吹芦笛儿才真浪漫、惬意哩!牛儿很有节奏地甩着尾巴,不紧不慢地啃嚼着地上浅浅的青草;孩子们骑在牛背上,望着高远的蓝天,恣意地吹响笛儿。清澈的笛声引得田野里的秋虫儿也口瞿唧唧地吟唱起来。有时兴起,孩儿们把小木船撑进水荡里。一泓秋水,几抹浅岸,孩子们搭起芦笛吹春风荡漾的清晨,吹夏风薰暖的田畴,吹金风送爽的秋月夜……笛声吹斜了太阳,年轻的母亲头顶印花手巾寻着颤颤悠悠的笛音伫立村外那座石拱桥旁,在殷红的霞光里一声声甜甜的呼唤嘹亮地响起,融入远处沉沉的暮霭里……芦笛声声,声声永驻心间,那是抹也抹不去的甜滋滋、浓郁郁的乡情,那是背衬蓝天白云、斜靠芦荡秋野、仰卧荒坡锦树的画卷,那是桃花灼灼的心事、鲜嫩嫩的年龄、苦难而欢乐的岁月。

呵,芦笛声声……

找回自己

人生就如一艘航行的船,要有自己的路标和航线。航线是镌刻在灵魂里的,别人不会知道,因为灵魂是用计算机和X射线也无法侧量出深浅的。

我总是把自己借给别人。

重大的决策、关键的举措、道路的选择甚至情感的归宿,一股脑全丢给我的家人、好友、同事,让他们全权代表我,为我去思想、去决断。

过分的随意,不知不觉就架空了自己。因为我把身体的指挥中心———大脑廉价转让出去;我把生命的轴———激烈跳动的心封存在胸腔的斗室里;我把思想的主体———灵魂捆绑起来闷在罐子里,盖上盖,不让它得到一线光明。做完这一切,我逐渐被掏空的躯体便失去了重心,像掷在太空中的一颗细小的尘埃,东碰碰、西撞撞。凄清的冷雨敲窗,我无处栖梦;狂暴的冰雪盖地,我难觅暖巢。

就这样,我跟着别人的感觉走。C说这一步该这么走,理由很充足;J说该这么走,根据很确凿;而K说那样都不好,必须放弃。我无所适从,变得焦灼不安,不得不掏出懵懂的心分解开来,一人一块,自己变成没方向的风筝、脱了线的木偶。

我开始憎恶自己,也激起了众人的反感:“你这人怎么没有主见?”

“你的决定可以一天变三变,胜过天上的云。”

磕磕碰碰多了,在人们的责怪声中,我终于悟出来。人生在世,苦难不可怕,迷路不可怕,失去也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懒惰。它会使大脑痴呆,灵魂生锈。它使人过于松懈自己的思维,在过度的随意之中丧失理念,以致把自己作为分币不经意地遗失掉。

人生就如一艘航行的船,要有自己的路标和航线。航线是镌刻在灵魂里的,别人不会知道,因为灵魂是用计算机和X射线也无法测量出深浅的。航线也得由自己去摸索,出现岔路口,理当征求别人的意见,但不能过分依赖,最终定夺还要靠自己。即使误入歧途,掉过头来重走一回,你会惊喜地发现柳暗花明之后,另有一方天地。

不要将自己的思维轻易典当出去,那是一种自戕。完美的人生最终得由自己创造。

当然,这需要勇气和毅力。

泥墙上的小花

现代人几乎忘了,无论是多么尊贵的花,都是来自泥土,来自那平常又平常、卑贱又卑贱的泥土啊!

曾经去过一个远近闻名的贫困山村。四面被大山环绕着,至今没有通上电,村里没有人坐过也没见过火车是什么样子,村民穿着自织布的衣服,家家户户的房子是用泥土垛成的。贫穷以至如此,人们的脸上该是哀戚的吧?以前曾目睹过太多被贫穷毁掉的东西,如被贫穷毁掉的幸福;被贫穷毁掉的欢乐,以及爱情,以及友情,以及人格、高尚等等等等。我几乎相信这贫穷是无坚不摧的了。以为这世上真的没有比贫穷更坚硬的东西了。

那天,在那个贫穷的山村里,在一家同样贫穷的泥屋里,我的眼睛被火一样的东西燃着了。那是一片片烂漫地开着的小花,那火红的、嫩黄的、雪白的、粉色的小花,热烈地环绕着低矮的泥屋盛开着,是的,它们被种在同样低矮破旧的院子的泥墙上。

我结结巴巴地问房主人:“花是可以这么种的么?”粗布衣衫的主人安详地回答说:“花不这样种又怎样种呢?花本来就是开在泥土中的么。”

是的,在现代人的心目中,以鲜花之尊、之贵、之美、之芬芳,它该被高高地供奉到殿堂上,应握在初恋的少女的手心里,应开在整洁美丽的花园里。它应当是人精心培养呵护的结果。现代人几乎忘了,无论是多么尊贵的花,都是来自泥土,来自那平常又平常、卑贱又卑贱的泥土啊!

然而,若要花朵在贫穷的泥墙上吐露芬芳,除了那平常又平常的泥土外,还要有一种至尊无比的东西做这鲜花的必不可少的养分,那就是屋主人的超越贫穷的信念。一个被贫穷压垮了的人,一个被贫穷的洪水冲刷掉心中的信念的人是没有勇气再去栽植鲜花的。那么信念该是比贫穷坚硬又坚硬的东西吧?握住生活的信念,把它变成广大的沃土,在上面,栽植上幸福和欢乐,栽植上爱情和友情,培植出高尚和人格,这样的人生,不是同样会芳香四溢、美丽无比么?有时人生只需一捧土。

风雨花

它不求呵护,不争宠爱,不怕冷落,在人们的忽略中积蓄着自己;当一展辉煌时,也只求向上和奉献;这又实在太不普通了。早春,一个冷雨的黄昏,我站在临街的阳台上,满眼凄迷。灰暗的天,阴沉的树,街上不见欢跳着追逐着的孩子们,大人们的表情都藏了起来。

我家的阳台上却别有一番天地。圣诞花叶形的花瓣舒舒展展,娇红得热烈而不俗。金黄的四季橘,光润如初。两株茶花,一株宫粉,一株白嫦娥,花型饱满,纤尘不染,让人联想到圣洁与尊严,在它们面前心里是不会产生什么邪念的。两盆价格昂贵的比利时杜鹃,红的白的花极灿烂地与精巧的绿叶紧紧依偎在一起。花与叶亲密无间到这种程度的还不多见呢。上帝有心。此时节阳光欠缺,杜鹃的枝条却缀满一团一簇的紫红。那盆桂花呢,枝条的每个叶芽都堆聚着一团浅黄小巧的花,幽幽的香气弥漫空间,我心里有种受宠的感觉。偶然一瞥,实在是偶然一瞥,瞧禁阳台一端的一盆风雨花。盆泥已干裂,蒜状的鳞茎露出泥土,叶子干枯成一条条深褐色的线四散地贴着盆沿垂下去。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的。这个角落没阳光,也几乎得不到水分。去秋以后,我见它日渐一日地衰败,断定没救了,便不再看顾它。我也得承认,潜意识里怕它在显眼处有碍观瞻,于是顺手把它挪到这个角落。常言:花无百日红。持续的冷雨踊停,阳光格外灿烂,按说花儿们更该抖擞吧,谁知却一朵接一朵地蔫萎起来,跟着成朵地或分瓣地悄然落下。可怜的四季橘,一掉下地竟成一摊橙色的泥,还散发出一股酸腐味儿。这时,我真正体验到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悲凉与伤情。

接着便是夏日骄阳与强热带风暴轮番交替地侵占阳台了。风暴来时,雨水倾盆泼向花木。天若大晴,又火一般炙烤。实在难为花木们生存。煞费了一番苦心又毫无结果,令我不免怅然。

偶然一瞥,实在是偶然一瞥,哦,那干枯的风雨花,竟出落成一丛墨兰似的,蓬蓬勃勃,一派生机,没有一点儿昨日衰败的痕迹。碧绿而舒展的叶子守护着一枝半尺高的花基。不知怎的,我的心一动。我的确是被什么触动了。我想它该接受阳光与雨水,便赶快在被别的花儿们占领的地方腾出一块空档,端端正正地摆好它,拾缀干净盆边的枯叶,淋了适量的水。转日起床一看,只大半天工夫,花基一下子蹿到一尺多高,花蕾眼看着要放开了。后来果然眼看着花蕾绽开,紫粉红,黄蕊,六瓣,梭形,简明,质朴,一阵微风吹过,点头含笑。顿时,我感到一种极为舒畅的美,不仅因为风雨花点缀了一片寂寞的绿色,而且感到一种大自然的风情扑进我的阳台。我被深深感动了。

也正是这时,我的比利时杜鹃香消玉殒,桂花与茶花因为过湿和曝晒相继萎谢。只有风雨花,我的风雨花,英雄一般挺立在恶劣的暑热与风雨中。它柔韧的花茎,一枝枝竞相破土,分秒必争地向上,向上,把一朵蜂紫粉的花托起来。它的花期虽仅两三天,可是,花开时,无论多强暴的风雨,只能摇撼其茎,而难凋零其花。它柔弱的外表下,有着不易被摧毁的意志。风雨来时,它极像昂起头颅的勇士在迎接挑战。而当它的美完全奉献出来后,花茎立即倒伏下来,把风光让给后来者。于是一枝又一枝风雨花诞生了……南国漫长的夏季里还有哪一种花比得了风雨花吗?我想没有了。

风雨花,实在太普通了,普通得难登大雅之堂。而它不求呵护,不争宠爱,不怕冷落,在人们的忽略中积蓄着自己;当一展辉煌时,也只求向上和奉献;这又实在太不普通了。望着在风雨中摇曳着的风雨花,我深为曾有的势利而愧悔。我也还想,难道世间只该风雨花是这样么?

学会放弃

跋涉者并未因放弃了那只行囊而感到痛惜,因为他得到了比金银财宝更为宝贵的东西———生命。

广袤无垠的沙漠中,有一位身负重囊的跋涉者,他步履维艰,气喘吁吁,精疲力尽。终于一跤摔倒在地。他将沉重的行囊重重地抛在一边,挣扎着站起,又继续前进。那只被弃的行囊中装着什么呢?是黄金白银,还是翡翠象牙?总之,他都放弃了。

终于,经过一番挣扎,跋涉者的眼底映入一片绿洲,他兴奋地战栗着,竭尽全力奔向那片生命之洲。

跋涉者并未因放弃了那只行囊而感到痛惜,因为他得到了比金银财宝更为宝贵的东西———生命。

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因为只有放弃才会有另一种获得。

梅、菊放弃安逸和舒适,才能得到笑傲霜雪的艳丽;松、柏放弃肥水沃壤,才能得到扎根高山岩隙、迎风斗雨的雄姿;

大地放弃绚丽斑斓的黄昏,才会迎来旭日东升的曙光;溪流放弃征途中的鸟语花香,才会回归浩翰无际的大海;春天放弃芳香四溢的花朵,才能走进累累硕果的金秋;船舶放弃安全的港湾,才能在深海中收获满舱鱼虾。放弃,是一种境界,是自然界发展的一种必由之路。

同样道理,漫漫人生路,只有学会放弃,才能轻装前进,才能不断有所收获。

一个人倘若将一生的所得都背负在身,那么纵使他有一副钢筋铁骨,也会被压倒在地。

昨天的辉煌不能代表今天,更不能代表明天。过去的成就只能让它过去。

花开为谁

在那段日子里,羞涩的花骨朵始终沉默着,不声不响,那是在养精蓄锐,积攒力量,以便在未来的某一时刻,一下子展现自己的明媚!

看花开其实是件值得品味的事。

开花的日子很辉煌,但从含苞到开放,曾经历过好长好长一段日子。在那段日子里,羞涩的花骨朵始终沉默着,不声不响,那是在养精蓄锐,积攒力量,以便在未来的某一个时刻,一下子展现自己的明媚!

可惜,开花的日子挺短,最美不过一两天。

开完了也就没了。败了花容,散了清香,留下了许多寂寥。

但花还是开了。毫不犹豫。

那么,花开为谁?

它没吭声。它把答案藏在芳香的果实里了。

不是吗?当花的笑容变成了果,那小小的果实就再一次变得沉默了,它在绿阴深处藏着,一声不响,那是再一次养精蓄锐,准备着再奉献一次,奉献出自己全部的甘甜———送给呵护过它养育过它的种花的人。

终于到了那么一天,种花的人来收获了,他们的笑容也像花!

原来———哪里有呵护与爱,哪里就有花!

先奉献了笑容,这是花;再奉献了甘甜,这是果。

花与果,就是生命对爱的报答!

感动

我们为温情感动,我们为信任感动,我们为理解感动。此时心中那感觉是手捧一杯酽酽清茶,被醇香包裹时的怡然和轻快。世上有一种琢磨不尽的心情叫做感动。

我们常被一些小事感动着。

深夜归。走出电梯。身后的黑暗里传来开电梯的乡下阿姨的一句“慢走”,窗口射入的月光便皎洁了几分。干渴中在小店买瓶汽水,却窘促地发现少带了几角钱,吹着口哨的店主便笑道:“下次给吧。”也许这儿离家很远,但他的笑却让我无论如何也要把钱送回。

“叽叽”如一只抱怨的小鸡,我向朋友诉苦,朋友一句温和的“我懂”,便顷刻化解了心中的烦躁。

我们为温情感动,我们为信任感动,我们为理解感动。此时心中那感觉是手捧一杯酽酽清茶,被醇香包裹时的怡然和轻快。

还有一种感动,专属于书籍。一种轻微的热气,穿透肌肤,传到血肉里。那是散发着墨香的字迹带来的温热,勾起心中的共鸣抑或是羡慕。

而最令人舍弃不掉的是永恒的东西诱发的感动。

在课堂聆听老师讲述生命诞生的奇迹———一次美丽的偶然;久久凝视蒙娜丽莎微笑却含怅然的目光———艺术造就的完美;躺在草丛中任由阳光的金斑洒在面孔上……那些稍纵即逝的感念在心中渐渐沉积,沉积成永远的珍惜。感动似一道轻潮,无声地涌来无声地去,却让人们为自己的生命和所生存的世界镀上一层层金色的爱恋。

树之爱

拾起一片枯叶,一根根地数着呈心形的纤纤细脉,念起天地之悠悠。

每每看到大片绿地变成了写字楼、宾馆、酒楼……心里便要为不幸的树木们鸣不平。

挺可笑,是吧。不就是几棵树,几株花吗?何必那么多愁善感?牺牲掉它们,原地竖起来的却是广厦高楼,何乐而不为呢?但大概是天性使然,每当看到葱郁的树木被无情地拦腰砍断,我心中便会升起几许忧愁。

树呀……

树,默默地长着。清晨,枝条上会栖有一只小鸟,鸣啭着,可人极了。逢上细雨蒙蒙,就像现在,湿气里,雨沿着枝尖往下迟迟地滑落,似无若有地发出一声水之间的碰撞。拾起一片枯叶,一根根地数着呈心形的纤纤细脉,念起天地之悠悠。

天地间本就是先有树的,人才是姗姗来迟的角色,却大模大样地做了主演,支配起万物。此时,树好像就只是树———一种高大的绿色植物,祛热解暑的一席阴凉,煮饭烧菜的柴薪,可被砍伐制成家具或屋梁、门窗的材料……树所付出的诸如此类的事情都成了理所当然的了!

地球滚动得太久了,厚厚的大气再加上若干层废气粉尘已将它严严实实地封闭住了。只有树还为释放地球的元气和生命而生存着。我们的大地已面临着骨肉分离的苦楚,只有树还死死挽住她的每一寸肌肤。

爱世人是树的心愿,被人爱是树的企望。爱把树归于无言而沉静的一族,那么我便要代树说一句:“人呀,即使你不爱我,也不要剥夺我爱你的权利———为了你自己。”路

你知道吗?我想躺入你的怀里,倾听你的心跳。我感受着你的温暖,愿同你一起睡去,变得无忧无虑。

我又一次从你这儿过,你已不再是绿色;我又一次从你这儿过,你已更成熟、妩媚,你已变成了金色。

小路,我又回来了,我来看看,你变样了吗?是的,你变样了。除了你的身躯,依然那么亲切,其他的都变了。你,变得更美了。

在水泥筑成的你身旁的梧桐树又长高了,但它们还是那样,依旧静静地守护着你。你虽然很平凡,不华丽,但它们是你忠实的士兵。你地处僻壤,来的人不多,来看你的人很少,可我来了,来看看你,我的小路。

已是深秋了,你知道吗?我想你知道,因为你变了,变成了金色。选择晴天来看你是因为你身上洒着温柔的阳光;悠悠的秋风,烂漫地笑着;梧桐树“卫士”已脱去绿装,换上了金色的盔甲;秋叶像地毯铺着,亲亲地,绵绵地。

金色的路啊,辉煌的路!你黄得真诚,黄得可爱。你知道吗?我想躺入你的怀里,倾听你的心跳。我感受着你的温暖,愿同你一起睡去,变得无忧无虑。我想叫你醒来,陪我共度这美好的时光,让我在青春的花季里拥有你金色的衣裙。让我找来风姑娘,与你共唱一首歌,让我在这金色的旋律中舞出青春的活力。亲爱的,请允许我永远跟着你,使我不会迷失方向。路啊,金色的路啊!你是否知道,我想找到最终的你,路途是遥远的,是曲折的,是坎坷的,是艰难的。但是,亲爱的,为了你,我会付出我的一切,哪怕路途中有风雨,有雷电,但我相信,在暴风雨来临前,你会给我信心,给我力量。流浪也是一种生活

有流浪汉对我说:“你知道吗?流浪也是一种生活,流浪很美。”

有天之道,才有人之道。人生道路的给予者、制约者、终结者,都是自然规律。人生道路最重要的开始与结束,前者为不可知,后者必然,只是在其间的过程偶有所得,偶有所失。透过种种偶然,一个人可以平静地回首往事时,会发现其中有因有缘,因缘机会,谁能道出个中滋味?

偶然也可说是过程中的机会。

机会并不属于所有人,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把握机会。我们不能不承认人生道路上有幸运者,有倒霉者,即使如此这里也有个价值取向的问题。有流浪汉对我说:“你知道吗?流浪也是一种生活,流浪很美。”

思想自由,意志才自由。你有了翅膀,你就有了天空。我要笑遍世界

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才能真正体会到成功的滋味。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才能享受到劳动的果实。

我要笑遍世界。

只有人类才会笑。树木受伤时也会流“血”,禽兽也会因痛苦和饥饿而哭嚎哀鸣,然而,只有我才具备笑的天赋,可以随时开怀大笑。从今往后,我要培养笑的习惯。

笑有助于消化,笑能减轻压力,笑,是长寿的秘方。现在我终于掌握了它。

我要笑遍世界。

我笑自己,因为自视甚高的人往往显得滑稽。千万不能跌进这个精神陷阱。虽说我是造物主最伟大的奇迹。我不也是沧海一粟吗?我真的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吗?我现在所关心的事情,十年后看来,不会显得愚蠢吗?为什么我要让现在发生的微不足道的琐事烦扰我?在这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能留下多少日落的记忆呢?

我要笑遍世界。

当我受到别人的冒犯时,当我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我只会流泪诅咒,却怎么笑得出来?有一句至理名言,我要反复练习,直到它们深入我的骨髓,出口成章,让我永远保持良好的心境。这句话,传自远古时代,它们将陪我渡过难关,使我的生活保持平衡。这句至理名言就是:这一切都会过去。我要笑遍世界。

世上种种到头来都会成为过去。心力衰竭时,我安慰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当我因成功洋洋得意时,我提醒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穷困潦倒时,我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腰缠万贯时,我也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是的,昔日修筑金字塔的人早已作古,埋在冰冷的石头下面,而金字塔有朝一日,也会埋在沙土下面。如果世上种种终必成空,我又为何对今天的得失斤斤计较?

我要笑遍世界。

我要用笑声点缀今天,我要用歌声照亮黑夜。找不再苦苦寻觅快乐,我要在繁忙的工作中忘记悲伤。我要享受今天的快乐,它不像粮食可以贮藏,更不似美酒越陈越香。我不是为将来而活。今天播种今天收获。

我要笑遍世界。笑声中,一切都显露本色。我笑自己的失败,它们将化为梦的云彩;我笑自己的成功,它们回复本来面目;我笑邪恶,它们远我而去;我笑善良,它们发扬光大。我要用我的笑容感染别人,虽然我的目的自私,但这确是成功之道,因为皱起的眉头会让顾客弃我而去。

我要笑遍世界。

从今往后,我只因幸福而落泪,因为悲伤、悔恨、挫折的泪水在商场上毫无价值,只有微笑可以换来财富,善言可以建起一座城堡。

我不再允许自己因为变得重要、聪明、体面、强大,而忘记如何嘲笑自己和周围的一切。在这一点上,我要永远像小孩子一样,因为只有做回小孩子,我才能尊敬别人,尊敬别人,我才不会自以为是。

我要笑遍世界。

只要我能笑,就永远不会贫穷。这也是天赋,我不再浪费它。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才能真正体会到成功的滋味。只有在笑声和快乐中,我才能享受到劳动的果实。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会失败,因为快乐是提味的美酒佳酿。我想享受成功,必须先有快乐,而笑声便是那伴娘。

我要快乐。

我要成功。

我要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生命的色彩

漫山遍野全是灿烂而明媚的金色光波,阳光洒落,整个天与地所有的空间,都染上了闪亮的金色。

只有在乡村,在田野,你才会明白“色彩”是一种怎样的生动与美丽;也只有那些呼吸着的花、草、树和庄稼,才能负载这些华美。

也许,城市的现代化更能让人感觉到生命的上升,但它同时又一点点荒芜着人类的精神家园。或许,因为人本来是从自然中出生,对自然的依恋和回归是不可磨灭的。

城市是苍白的,即使夸张到了灯红酒绿也无法拥有生命的真正色彩。

色彩,只属于大地,属于大地上那些亘古常新的生命。总是想起春天,大块小块的新绿铺排在天地之间,温润、柔软,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采一束,挂在窗前,让柔风轻轻地吹。

夏天,是色彩最浓重的季节,那些拔节成长的植物魂魄与共时,你才发现这是天地间最浓烈的繁华。那是真正的生命的色彩,在张扬,在铺陈,在田野上流淌。在这如诗的季节,行走在葱茏的草径,坐在花叶相间的荷塘边,穿过飘香的果树林园,你总能看见那一片充满活力、富有生命气息的色彩。秋天,摇出记忆中满天落叶与飞花。谷垛是田野中永远的童话,一如那些忠诚而善良的稻草人,站在被收割的背景前。我迷恋那高高的飞鸟停栖的谷垛,就像我沉醉于秋天怒放的菊花。漫山遍野全是灿烂而明媚的金色光波,阳光洒落,整个天与地所有的空间,都染上了闪亮的金色。渐渐,我便有些迷离,有些醉意……

冬天来临,一切都脱去了华彩的外衣,一切又回归到最初的形状:土地是黑褐色的,树干是黑褐色的。冬日的阳光除了耀目的金色外,还带着极淡的粉色。这不是色彩死亡的季节,你可知道,冰雪消融之日,便是姹紫嫣红的世界到来之时。生命的色彩啊,属于乡村的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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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时候,因暴君无恶不作,残害生灵。有一次,暴君出巡,将莫紫嫣的娘亲给杀死了。从此以后,莫紫嫣就决定了要报仇。而过了8年,暴君驾崩,太子龙阳登基。莫紫嫣入宫,经历各种磨难,最后终成一代贤后。
  • 全球金融

    全球金融

    因封受姓曰欧阳,道德文章百世芳。上溯黄帝及大禹,禹第五世名少康。庶子无余封会稽,二十余世至允常。常子勾践封越霸,传衍六世乃无疆。伐楚楚伐族属散,子蹄封欧余山阳。苗裔因之为姓氏,五世名摇汉封王。
  • 民国课堂:军阀总统

    民国课堂:军阀总统

    北洋时期战乱连连。可是在史学界,那却是基本顺着“辛亥革命”理念行进着的时代。只是它太年幼,走路不稳甚而屡次跌倒而已。那么呈现这一承继革命理念,又不时踉踉跄跄乃至跌倒的历史原因何在?本书告诉你,这样的历史局面离不开“军阀+总统”们的独特统治。本书选取了当时的各派势力的领头人——著名的8个军阀:徐世昌、袁世凯、吴佩孚、张作霖、曹锟、段祺瑞、冯国璋、黎元洪的故事,生动有趣地重现了当时的历史场景,再现了他们生平里的精彩故事。欢迎走进“军阀+总统”们的世界!
  • 辉煌之翼

    辉煌之翼

    这是以翅膀作为力量的世界,以时间,空间,物质,能量为四大属性,当“我”重生到亚斯特大陆时,作为御龙国三太子,觉醒代表时间的辉煌翼,剥夺的凋零翼,带领一班人马,会如何在这片神奇的大陆,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呢。。。。。。
  • 琳琅志异

    琳琅志异

    风过擎苍,帘卷墨香。琳琅水榭,暮色茫茫。热爱穿越小说成痴的宅女梁璐璐在一次海边旅行中意外落海,阴差阳错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结果却被告知,自己来错了地方?!形形色色的神秘顾客、贪财腹黑的女王老板、“同病相怜”的温和伙计、冷面毒舌的白色猫妖……无边水域上的古董店,看不见尽头的石桥那端联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是过去还是未来?踏破时空的隔阂,穿越命运的阻碍,在光阴的洪流之上相逢一场爱恨别离。如果说这一切的奇遇都不是命中所注定,那么,是什么,推着他们走过一重又一重的波折、走过一个有一个岔路,最终来到彼此的身边?而如果说这一切的故事都是命中的注定,那么,天涯咫尺、彼世当年,他们又该如何面对,那个必将到来的惨烈结局?
  • 囚龙渊

    囚龙渊

    主人公在某次营救遇难工友的过程中陷入一系列怪异事件之中
  • 新婚小娇妻:总裁求放手

    新婚小娇妻:总裁求放手

    那年云湘灵11岁,那年叶冥轩12岁。她与他在孤儿院里相遇,两人相知、相守、相遇。那年云湘灵12岁,那年叶冥轩13岁。他被叶家找到并被认领,此次他摇身一变,变成叶家大少爷。而她却在后面追着、求着他留下来。被叶家认领的他对她日思夜想。直到10年后的一个晚上,她被养母卖给了他。他也因此认出了她。(欢迎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