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43800000087

第87章 医事民事争议的仲裁(1)

一、医事仲裁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国家认可的,以民事原则处理争议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汉语里,“仲”是位置居中的意思,“裁”就是衡量、裁判的意思。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公正的第三者审理,并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制度和方法。

通俗地讲,仲裁是介乎“私了”和“官了”之间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形式。所谓“私了”是指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但协商结果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没有办法;“官了”就是到法院打官司。而仲裁,既不私了,也不到法院,而是由民间仲裁机构断案,必要时由法院执行。

2.仲裁的特点。

(1)自愿性。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没有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仲裁。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乃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意愿。这包括,一项纠纷产生后,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以及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快捷性。程序简便,实行一次裁决制度;期限短,如按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案件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审结,而按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一个民事案件的审结要9个半月。

(3)灵活性。如管辖上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等。

(4)专业性。由于仲裁对象大多是民商事纠纷,常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所以各仲裁机构大都备用分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以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仲裁员一般都是各行业专家,保证了仲裁专业的权威性。

(5)保密性。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而且应当事人要求,裁决可以不写明事实和理由。

(6)独立性。从仲裁机构的设置到仲裁解决纠纷的整个过程,都具有依法的独立性,包括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间无隶属关系,仲裁独立进行,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甚至在机构仲裁下,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不受仲裁机构的干涉;仲裁员是兼职的,不隶属于仲裁委员会。

(7)经济性。由于时间的快捷性,费用相对节省。

(二)医事民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仲裁的基本制度即仲裁的基本规则,这些基本规则不仅制约仲裁机构和当事人,也约束着诸如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

1.协议仲裁制。这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必须基于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而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仲裁协议是医事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协议方式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财产权益争议的意思表示,它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仲裁协议既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包括在纠纷发生前或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必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三项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构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在侵权纠纷中,它不与其他发生瓜葛。仲裁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仲裁范围的。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③采取强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双方可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仲裁协议,都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因而,该协议具有制约作用。一是制约仲裁委员会,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向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该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则不予受理。二是制约人民法院。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得受理。三是制约当事人。即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受理后,被申请人经有效通知拒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裁决书对不到庭的当事人也具有效力。需要指出的是,仲裁协议的制约作用是建立在协议的有效基础之上,若仲裁协议无效,其制约作用不复存在。

2.或裁或审制。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得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法的这一规定,连同第4条关于“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规定一起,构成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制,即要么仲裁,要么审判(诉讼),两者只能选择其一。或裁或审制既约束当事人也约束人民法院。约束当事人是指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当纠纷发生时,只能申请仲裁,不能起诉。约束人民法院是指对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达成后发生的争议,其管辖权因当事人双方共同的仲裁意愿而归于仲裁机构,法院的管辖权因此被排除。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查明订有仲裁协议的不得受理。

3.一裁终局制。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指仲裁机构受理的仲裁案件经审理做出裁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对于充分体现仲裁的迅速、便捷的特点,发挥其解决纠纷及时的优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仲裁的三项基本制度是紧密关联,不能割裂的。自愿原则要求协议仲裁,坚持协议仲裁就要走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的道路。

(三)仲裁与诉讼(民事诉讼)的共性和差异

1.共性。

(1)都是在第三者主持下解决争议活动。

(2)解决争议均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则。

(3)都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处理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2.差异。

(1)受案范围:仲裁有一定限制,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一般没有范围限制,几乎一切纠纷都可以诉讼到法院。

(2)提起条件: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诉讼不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3)管辖:仲裁不实行级别、地域管辖,双方当事人可自愿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仲裁委员会;而诉讼实行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

(4)审理方式:仲裁不公开进行;诉讼公开进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5)适用程序:仲裁规则,有简便灵活的特点,当事人可协议选择;而诉讼适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诉讼程序,有严格的阶段性和法定顺序,当事人无权选择。

(6)遵循的原则和制度:仲裁遵循自愿原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活动遵循处分原则,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7)实现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方式:仲裁裁决不能由仲裁机构自己实施强制执行,必须通过法院来实施;法院判决由自己实施并强制执行。

二、医事仲裁的实施

(一)医事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医事仲裁应对与医事相关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这里平等主体指发生纠纷的双方应该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则其纠纷不能仲裁。这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具有财产内容的各种医事民事侵权(侵犯生命健康权)纠纷。

具体来说,有关医事领域的下列情况可以进行仲裁:

1.医疗纠纷。

2.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侵权赔偿纠纷。

3.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侵权赔偿纠纷。4.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侵权赔偿纠纷。5.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侵权赔偿纠纷。6.违反其他医事法律、法规而未规定必须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有关侵权赔偿纠纷。

(二)医事仲裁程序

符合上述医事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

仲裁程序始于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仲裁的一方称为仲裁申请人,另一方当事人称为被申请人。

仲裁协议以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后达成,应载明的内容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同类推荐
  •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人身赔偿法律案例精讲》以侵犯人身权案例为主,选取了三十多个具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包括法院审判案例和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典型调解案例。本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向读者尤其是农民朋友介绍了有关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的法律知识。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内容,但由于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纠纷都是人身权中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侵权纠纷,恰恰这也是人身权中最基本、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利内容,因此本书着重讲解的是人身权保护中的生命健康权保护问题,并重点介绍了侵权责任的追究和责任承担问题,希望对读者尤其是广大农民朋友正确处理人身权侵权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 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求学问策——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全书围绕大家所关心的问题,分招生政策、收费政策、救助制度、质量保障、安全教育、就业制度、民办教育与出国留学七个部分,以一问一答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有重点地加以介绍,以便大家对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有更好的了解。
  •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合伙企业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军人权益法律保障

    军人权益法律保障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人民调解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释义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释义

    无线电频率资源是人类共享的有限自然资源,它与水、土地、矿藏等资源一样,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我国于1993年9月1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无线电频率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热门推荐
  • 雪缘之倾城绝恋

    雪缘之倾城绝恋

    一次穿越,草包?废物?No!看我如何玩转世界。神宠,太弱,不要!美男,不顺眼,随便送!她是神女亦是女娲他是神帝亦是伏羲一切将会如何?
  • 爆萌神女

    爆萌神女

    21世纪第一杀手玖月一朝穿越成古武蓝家的纨绔废材大小姐。这原主也是够了,从小缺钙长大缺爱,姐姐不疼爹爹不爱,驴见驴踢猪见猪踩,真可谓是史上最惨的豪门大小姐!不过没事,既然她玖月穿越过来了,就一定要让那些欺负她的人付出代价!直接手打断,腿打折,头盖骨也打骨折,撅吧撅吧塞花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植物人!不过,她真的不是故意要惹这只妖孽的啊!最重要的是这家伙还是个大醋坛子啊!她还是赶紧一溜烟儿跑路吧!哎~事实告诉我们,好孩纸不能随意调戏妖孽T-T
  • 最高逼格出行系统

    最高逼格出行系统

    获得‘最高逼格出行系统’的那天起,人生从此逆转,苦逼不再,神兵在手,仙兽我有!待到风云动荡时,我以我行秀逼格!有钱花,有车用,有仆供使唤,有女来侍奉,一世长歌,啸傲苍穹,绝不低头,逼格会掉!青龙四神兽开路,轩辕巡天辇座下,方天画戟枕戈待旦,位及人皇九天来拜……这一辉煌大世,我要最高逼格的出行,人未至,众先拜;势如虹,畏人心。一念道韵生,一语劫雷震;漫天神魔见证,诸天苍生俯首。笑朝天歌荡苍穹,仙游九天耀寰宇!
  • 英雄联盟之绝代智将

    英雄联盟之绝代智将

    斯维因手持拐杖,站在堆积成山的尸体上,昂天长叹:我只用一条腿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你们……
  • 荣华天下,凤冠霓裳

    荣华天下,凤冠霓裳

    苏霓裳,喜爱缝纫制衣,由她巧手制成的衣物精美绝伦、独一无二,却作为前一品官员之女,无缘与自己意中人厮守一身,被一诏圣旨召入皇宫,嫁与太子,从此萧郎是路人。太子登基,后宫佳丽三千人,却三千宠爱在一身。她本无意争宠,任由他人陷之害之,可她自以为是心腹之人,却反过来陷害自己。在冷宫内,她看清所有人的真面目,步步为营、殚心竭虑,出了冷宫她还要将所有人踩在脚下。凭借着自己的足智多谋,替根基不稳的皇上稳固皇位,借刀杀人、隔岸观火,却不知她最大的敌人,竟是故人……
  • 小哥,笑一个嘛

    小哥,笑一个嘛

    瓶邪向,文文从云顶天宫后,作为一个稻米,第一次写瓶邪的文文,心里很兴奋啊!总之就是各种甜啊甜,绝对治愈啊!这篇文文我是写完了才发的,放心吧,不会是坑哦~
  • 病娇少爷辣媳妇

    病娇少爷辣媳妇

    刚大学毕业的她,才二十三岁啊,竟然就被老妈逼着去相亲!结果她相亲对象的老妈更绝,肯定不是亲生,居然催着儿子“嫁男人”!顶不住压力的俊美少爷就偷偷溜出来相亲,决定先把自己嫁了,啊呸,是先娶个媳妇。然后,她就……闪!婚!了!结婚后她才发现她老公竟然是个病娇,还是个暗恋了自己七年,处处算计坑得她不要不要的蛇精病!擦,这日子没法过了……(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孑然一颜

    孑然一颜

    究竟谁对谁错,谁能辨,谁又陷,谁孑然一身执着得追查,谁又宁断情思也要倔强地隐瞒,谁下的诺大的一盘棋,又是谁搅动了这片商场风云......一切,都隐藏在那层层迷雾下,不得而知......
  • 刺碑

    刺碑

    佣兵找个黑客珠联璧合然后和爱人相濡以沫拿着现代的武器和科技领先自己二百年的人死磕看老婆把饭烧成碳听呼啸的子弹飞过耳畔好像什么都不顺心也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末日悄悄来临战士怎么可以屈服侵略者
  • 星星之扭转乾坤

    星星之扭转乾坤

    傲娇女紫淇儿,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都归位的时候,穿越到了千年前的夏洛国。一朝穿越,爱恨情仇陆续在这里上演。到最后能否如愿以偿.回到现世.....还要等命运的重新开牌。“你狠帅,可惜了!不是我的菜”。“是这样吗,没关系,你会变成我的菜。”黎轩白笑着对紫淇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