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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巷陌青衣行

风中飘荡血的味道。混和着丛林、泥土、马、鹿、猎狗的气味。猛虎狂啸,鹰枭飞翔,头顶尖角的公牛,狡猾的狐狸,奔跑的狼群,穿梭的幽灵鬼魂,天空中盘旋的三只凶猛的龙展开宽大羽翼遮住太阳,阴影里的尖叫哀嚎此起彼伏。声音让他狂热兴奋,他发出一声长啸,穿过矮树丛、草地、原野,跃过溪流、湖泊,奔跑、追逐、嘶咬,一只只猛兽扑倒在利爪下。巨大的翼龙在利爪下挣扎,疯狂的扑腾着巨大的翅膀,尖牙深深楔入猎物的骨肉,热腾腾的鲜血汩汩冒出,顺着嘴角流淌。翼龙是强大的,锐利的双眼,巨型龙爪,喷火烈焰,但是这一只龙刚刚成年,缺乏经验,俯冲得过于凶猛,他抓住瞬间机会死死咬住龙喉,目视龙之热血流尽。他嘶咬着龙肉,大块朵颐,直到腿部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一只可恶的狼咬住后腿,狼有着一双白眼睛,白眼球很大,以至于掩盖了黑色的眼眸。他正准备回过头去咬碎白眼狼头。天空中瑞气升腾,龙从天而降,有着鹿一样的角、牛一样的头、驴嘴、虾眼、蛇身、凤足、鱼之鳞、大象耳朵、人的胡须,真龙!这是一只真正的龙!龙张牙舞爪向他扑来,白狼咬断他的腿。

寄奴大汗淋漓,不止一次做过奇怪的梦,梦中他变成猛虎,嘶咬着猎物,狐、兔、鹰、狼、蛇、鬼、怪、人,甚至还有龙,长着巨型翅膀的翼龙,蛰伏盘旋的龙,一飞冲天的龙。在梦中,他强壮凶悍,无所畏惧,脚下尸骸遍布,血流成河。同床的弟弟道怜说他经常半夜低吼,身子在被里挪动,他不信,可是道规也这么说。不,我不是老虎,我是人,郡功曹刘翘的儿子。

寄奴睁开朦胧的睡眼,伸出手一摸想试探一下小弟弟道怜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这个小家伙,准是又做噩梦或者被我挤走,爬到阿母床上去了。

寄奴揉揉眼睛,哦,今天是端午节。用胳膊支起身子,腿一撇,从床上坐起来,脚顺势滑到鞋子里,柔软的布鞋正合脚,这是阿母前几日刚刚缝制的新鞋。寄奴穿上衣衫,一把抓起床头的箭袋。桌子上粽子旁用芭蕉叶卷着桑葚,这是道怜费了好大力气采的,送的端午节礼物。寄奴把粽子和桑葚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悄悄溜到门口忍不住又向另一间屋瞧去,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

小弟弟道怜侧身躺着,偎在阿母身边,脸紧挨在母亲背上。母亲怀里依偎着更小的弟弟道规。疲倦和憔悴的脸上挂满安祥和慈爱。寄奴依稀记得阿母萧文寿年青时漂亮的容颜。街坊都说父亲实在是有福之人。

寄奴出生那天生母赵安宗去世了,都是我的错,寄奴想起这事儿总痛恨自己,为什么生到世上来,假如我不来妈妈就不会死,生母才21岁呢!为这事,寄奴父亲刘翘悲痛万分,生气地把刚出生的婴儿扔到河边树林里。老君保佑。邻居刘万的老婆河边浣衣,内急去林中方便,发现啼哭的婴儿,抱回家中,与亲生儿子同用母乳喂养捡来的孩子,起名寄奴。寄奴长大后才了解到名字的含义,寄奴,寄养他人之家的孩子。寄奴一直想弄明白,父亲大人到底因为找不起乳母还是认为害死母亲的孩子不祥才扔掉的,可惜直到父亲去世刘裕也没开口问。幸亏那泼屎,寄奴一直记得。

后来,父亲再婚,娶县令女儿萧文寿,连生刘道怜、刘道规两个儿子。后妻必虐前妻之子。感谢老君,继母萧文寿为人善良,知书达礼,没让这个道理成真,居然提出将寄奴接回家抚养,且对身世凄凉的孩子怜悯疼惜,胸襟实在超乎寻常女人。刘翘也觉得自己做事有些过份,虽然养不起的孩子扔到乱葬岗不属新鲜事,心里终究有些后悔。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寄奴的好日子没过多久,正当盛年的刘翘因病去世。萧文寿母弱子幼,家道中落,陷入贫困无依的境地。萧文寿天生傲骨,拒不改嫁。为维持生计,白天务农,夜晚织履,养家糊口,艰难度日。做为两个弟弟兄长的寄奴,早早挑起一家生活的重担。“耕种”、“砍柴”、“捕鱼”、“贩履”,什么挣钱干什么。

十四岁!我应该养家,让阿母和弟弟活下去。

阿母雪白手臂搭在小弟道规身上,寄奴心里一动,想起生母又想起乳母来,眼眶湿润,低头溜出门外。

绿树遮映村落,绿草间一条小径通往远处层层山峦。寄奴从小去山林捕猎,箭法特别好。后来山林为豪强包占,不允许平民百姓打猎。进入山里是非法的,除非去京口城中的刁府许可才能砍柴,狩猎绝对不准,山里哪怕一只蚂蚁也是刁家的。偷猎会受严重的惩罚,轻则鞭笞,重则丢掉性命。

寄奴轻蔑地啐口唾沫,从最崎岖的地方往上爬。山林有毒蛇,还有其它凶残的动物,除了那条被封锁的山路外没有路。但寄奴有路,也能找到吃的。他是懂行的人,六岁时进山采过果子又安全出来。他知道哪里有野兽出没,也知道哪里有兔子和鹿。他经常猎到食物拿去市场卖,换米换酒或者拿去赌钱。

喝酒、赌钱是寄奴人生两大快事,他的运气比较好,总起来不输不赢,能做到不输不赢的赌客绝对是高手。赌博能改变命运吗?赌博能让母亲和弟弟们过上好日子吗?也许会吧。每次寄奴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每次总失望而归,却乐此不疲。乡亲们瞧不起他,刘家的大儿子是个赌棍,早晚败光家底。假如有东西可败的话,寄奴想。

寄奴一到林子便从空木桩里取出弓箭,在山里转了好久,不见大家伙十分无趣。

嗖!长箭流星般射出。

一只野兔应声抽搐两下不再动弹。

“嘿,干得不错,瘦猴!”

大树下一个胖胖的男孩向寄奴呲牙,胖子叫刘穆之,小名道民,比他大三岁,光屁股玩大的伙伴,生得胖敦敦,粉红的脸蛋,小眼睛,肥下巴,吃饭和读书成正比,干起活来不如一只猫。到处跟着他,白吃白喝白玩。寄奴喜欢叫他“肥猫”。肥猫反过来叫他“瘦猴”。寄奴瘦归瘦,瘦得精悍,14岁年龄身高接近七尺,不过相比肥猫肥猪般的躯体逊色不少。

“我不会白吃的,瘦猴,瞧,带什么来了?”肥猫扬起手。

“京口酒!”

寄奴眼睛放光。把坛子上的封皮揭了,尽情地吸着酒的芳香,嘴里立刻流出口水。

“行啊,怎么搞到的。”

“今天端午,妇父送给阿叔的,我顺手牵羊。”

“够哥们。难得仗义一回。”寄奴拿出粽子、桑葚,“道怜采的,我们可要享受一顿大餐。”

肥猫虽然懒点,行动不够敏捷,可脑子转得非常快,记忆力好,鼻子嗅觉特别灵敏,是个辅助打猎的好手。接近中午,他们抓获两只野兔,捕到十三条鱼,摘了一袋野菜。

“什么士族,统统都是混蛋。”肥猫坐在茂盛的大树下隔着篝火对寄奴吼叫,随手抓起地上的树枝,恶狠狠折成两半丢进忽明忽暗的火里,胖嘟嘟的脸蛋涨得通红。

寄奴悠哉悠哉地蹲踞摆弄串鱼烧烤,丝毫不理会刘穆之的话。吼完之后,肥猫津津有味地嚼烤鱼,品呷坛中酒,现出满足的神情。

“蠢货!”肥猫厌恶地摇摇头,“那些家伙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学,一无所能,无一是处,看到那些自以为是、洋洋得意的蠢货,我就想吐。”

肥猫端坛子做呕吐状,旋即又呷了一口酒,表情舒服极了。寄奴夺过肥猫的坛子,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埋怨道:“这么好的酒都让你浪费了。”

“是么,恰恰相反。”肥猫反驳。“我每次总喝那么一点点,剩下的全让你干掉了。咱们算不算好朋友。”

“你又不行,再好的酒喝你肚子里都叫浪费!”

肥猫大声道:“谁说我不行,京口酒,我一人喝两坛。”

提起京口酒,寄奴气不打一处来。本朝已故大司马桓温有句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京口酒可饮,兵可用。”谁知他的这句话变成广告词,京口酒大贵,酒价节节攀升,他们这些京口人反倒喝不起家乡酒。

“想吐!”刘穆之叫起来,“又想起那帮蠢货。”

肥猫说士族坏话并非一时性起。他非常瞧不起大贵族。每个人都是爹妈生的,为什么要划分等级呢。

寄奴和刘穆之生活在大晋国,那个一统三国的大晋国。王国昔日的荣耀遥不可及,他们生下来的时候大晋国只剩半壁江山,国都也不是中土世界的神都洛阳,而是长江之南的陪都建康。他们出生在建康附近长江边的一座军事重镇京口城。

京口北临长江,连冈三面,一水横陈,群山环抱,草木翳翳,地广人稀,野兽出没。京口之美令人流连,可山水再美不如家乡美。寄奴和刘穆之的长辈们时常眼望长江叹息,不知何时能再回中州?恐怕这一辈子都无可能。

今年正月,皇太后下诏归政,年仅十三岁的小皇帝司马曜亲政,改元太元,是为太元元年,离晋廷渡江建立政权整整过去六十年。

六十年,他们的家族背井离乡来到江南六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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