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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NIDNIGHT 23: 50(1)

1

沙绿和杰罗的笑声消失在繁忙的城市夜空。

两颗小星星在黑幕中眨眨眼,难以预测地洞悉着当下所发生的一切。

夜真的来了,不用多久,它会变得更深,而这座城市也将浮现出另一半与众不同的景象。

霍华坐在岑寂无声的巷口,观看一个和他一样等待黎明的夜归人在面摊上狼吞虎咽。

老太太依旧精神抖擞,霍华看着眼前的饕餮食客,心想,他也在咀嚼这即将过去的24个小时么?

今天,过得可好?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呢?

独自一人的时候,霍华总是耽于想像,也总能预感到一些不同寻常的故事正踌躇在未来的背后。

人,为什么总像惧怕死亡般地惧怕黑夜?

霍华是这城市里极少数懂得享受黑夜的人,他觉得,眼下的城市只有在深夜里才是最安逸最和平的。

此时、此刻。

此情、此景。

竟让他幻想起从未有过的缠绵。

在这样的深夜里,和一个心爱的女人一次又一次缱绻,那将会是怎样的感觉?

体温、潮湿、香气、触抚……

还有,很深很深的爱……

“麻烦再来一碗。”

霍华终于可以坐下来。

“冰麦茶要不要?”

“好,多少钱?”

“这么晚,免费送你一杯。”

“谢谢,我以后天天来你这儿吃,我家离不远,就在附近。”

“要出差么?”

老太太指指他身边的行李箱。

“不是出差,是旅行。”

“旅行好呀,能见识到不一样的地方。”

霍华点头微笑。

凉粉的味道好极了,他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能够在上飞机之前吃到如此美味的夜宵,实在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福。

“来,我给你多加点辣子。”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辣?”

“每次都霸占辣子罐,不爱吃才怪。”

“啊,终于被发现了,呵呵……”

正说着,面摊四周昏暗的路灯忽然明亮起来,仿佛沉睡的灯泡被惊醒。

老太太和霍华继续调侃,并没有发现这微妙的变化。

月亮借着路灯拨开云雾窥伺,浓厚的温存默然聚拢到不经意出现在街头的画面之中。

熟悉的旅人。

清凉的米粉。

心照不宣的重逢。

霍华不禁打心眼里佩服老太太的记忆力。

这个夏天,几乎每一个深夜,他都会来这里吃凉粉,有时一碗,有时两碗,甚至更多,他总是不忍心让那位慈祥的老人独自孤零零地站在冷清的街道边上。

他们一直在深夜里默默陪伴着对方。

只是,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

2

童烨是一名平面设计师。

霍华在电脑公司做程序。

他们在不同的大厦里上班。

没有高额的薪水,不喜欢时尚的享受,因此,也就不会邂逅浪漫。

没什么不好,当无剧情的生活变得和吃饭睡觉一样理所当然的时候,也就什么特别可抱怨的了。他们是一对很自律很内敛的都市青年,出生于同等美满幸福的家庭,因此,并没有常常感觉到孤独。

童烨的社交圈子不大,仅限于几个谈得来的同行。

霍华的爱好比较广泛,业余时间通常也比较充实。

巧合这件事,离他们很遥远,那只是一对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陌生人。从单身公寓的窗户往大街上望,像童烨和霍华这样的陌生人到处都是,没有谁值得谁特别在意。

生活就是这样开始的:

清晨,送奶工把酸奶放进童烨的奶箱,把牛奶放在霍华家门前的台阶上;

中午,霍华在公司打瞌睡的时候,童烨在图纸上不小心滴了一滩咖啡;

黄昏,他们会照例在海潮街的十字路口等绿灯,并且不耐烦地看手表;

晚上,童烨一定要点上香精泡个热水澡才能睡觉,而霍华却注定要在网络游戏中拼个你死我活。

只有一件事他们会一起做。

那就是每周六下午三点的火凤凰心智训练营。

同样被分在不同的班级里,而所有的课程中也肯定不会有类似蹦极这样考验人胆量极限的项目。

从高处坠落,这太荒谬了。

最起码,童烨和霍华不行。

因为他们都是恐高症患者。

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怕高的,童烨实在记不起来了。

总而言之,从她站在幼儿园的滑梯顶端望下一看就立刻昏迷以后,父亲就一直让她和大地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父亲真是疼爱她,直到现在他还会买泡泡糖给她吃。

霍华想想自己第一次被高度吓到是小学爬竿考试那会儿,他爬的速度超快,可惜到顶时过于激动了点,居然回头想要对下面的同学欢呼,结果,他的尖叫惊动了全校师生,大家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才把他从竿顶弄下来,人是安全落了地,但是,裤衩也从里到外湿了个透。

还有比这更糟糕的童年么?

霍华连想都不愿去想。

这种恐惧随着年龄与日俱增,打从出生那天起,他们就注定要困在这座城市里,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明天总有办法活得比今天更好,自得其乐无疑是最好的解药。

恐高确实给童烨和霍华的生活带来诸多限制。

例如,永远只能住底楼,永远不能在高层大厦内上班,不能爬山,不能跳水,甚至在28层的餐厅吃个饭都不行。

事实上,可享受的生活范围极其有限,他们总会在相同的时间、地点碰到那些和恐高症有关的相同尴尬事,只是,双方都不知道这城市里还有另一个人跟自己经历着一样的难堪,而且还不止一次。

那些尴尬的事无一例外与恋爱有关。

童烨第一次喜欢男生是在小学六年级,那是个像小树一样茁壮成长中的男孩,无论是个头还是脑袋都比同龄孩子要高大好使得多。童烨发现自己喜欢有智慧的人,他非常聪明,考试年年拿第一,童烨很崇拜他,完全弄不清楚自己小小的年纪,居然就这么做起春梦来了。

童烨的要求不高,就想着能和他在毕业前拉个小手,哪怕一下也行。

机会不是那么容易就来的,童烨等啊等,等啊等,好不容易学期末的最后一次春游她和那个男生分在了一个小队里,可是这次,又要去山上露营。

父亲当然不同意,在山上昏倒是会出人命的,童烨说那我就坚决不往下面看,父亲说一旦上了山周围都是悬崖峭壁,不看也得看。童烨当真犹豫了,她并不是怕自己有摔死的可能,而是,很担心自己会在喜欢的男孩面前出丑。

结局很糟。

童烨模仿父亲的签名最起码有一百次才把家长同意书交上去,班主任很高兴她终于能够参加毕业前的最后一次集体活动,这次短途跋涉居然让她发现她喜欢的人其实心里也有点喜欢她。童烨努力地攀爬,无论心里有多么害怕,她的眼睛始终都对着蓝天白云、脚下的石阶,以及身边那么近那么近的那个可爱的人。他一直很主动地跟她说着话,让她几乎不能克制内心的激动,最后,山顶到了,他说对她说,这里我来过,跟我到另一个好地方去瞧瞧可好?

他就这样拉住了她的手。

大约三秒,整整三秒。

滴嗒、滴嗒、滴嗒。

可是,对童烨来说好像过了有三个小时那么久。

他们来到山顶右边的一块凹地上,他指着远处山脚下的空地对她说,将来我要成为一名建筑师,在那块土地上造一间最漂亮的房子。不料话还没说完,他就愣住了。

童烨双目紧闭,根本没有看。

你怎么了?他问她,并试图要把手松开。

不要不要!童烨大叫起来,我害怕。

他笑,觉得她可爱。

有我在你怕什么?来,睁开眼睛看看嘛就看一眼。

男孩真的把手松开了。

童烨发出一声极富刺穿力的尖叫,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还是没能睁开眼,所幸也没有受伤。

昏迷的时候,童烨又看到了那些幻觉,那些恐高症袭击过后,朦胧的潜意识里的幻觉。

这次,她看见自己疯狂地奔跑在山腰上,忽然一脚踩空,就这么从悬崖上掉了下去。

从那以后,男孩内疚的目光就一直跟随她到毕业,她的昏倒让他背负了擅自离队的罪名,导致的后果是差点送了她的命。直到今天,童烨都无法忘记那个男孩眼底那种被她的恐高症完全惊骇住的凄慌。他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小孩,而且依然有点喜欢她,可是,却不再轻易靠近她了。

他要成为一个建筑师,但是,却永远不可能让她站在他的高楼上分享他的成功。

后来,童烨选择读平面设计不能说完全没有受到这件事的影响,当她细细勾勒出大厦内部每一间居室的装修雏形时,偶尔也会想起那个曾经把梦想捧到她面前却无法让她看见的小男孩。那是她伸手可触的少年时代最珍贵的一次恋情,她打从心眼里珍惜这段遭遇,尤其是那短暂的三秒钟,滴嗒、滴嗒、滴嗒,每每想起还会令她心跳加速。不过,童烨到从未想过要与他再度相遇,他只属于过去,遗憾也美好的过去。童烨依旧平和认真地过着当下的每一天,努力地工作、惬意地生活、随缘地恋爱,之所以珍藏儿时那三秒钟,不是为了特别纪念一个人,而是因为觉得,这样的爱是上帝赐给自己的人生礼物,完全值得永久保存。

相比之下,霍华的初恋就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他没有童烨的运气那么好,当然,这和他固执的个性也很有关系。

霍华从小就是个不打无把握之仗的孩子,因此他的青春期也难免逃脱不了暗恋的苦涩。

那是一个非常活跃生动的女孩。

霍华一直想不通怎么会喜欢一个和自己性格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人?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五官有些过于醒目,霍华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清秀的女孩子,可是,她太耀眼了,文武双全、能言善道,全校男生都为她深深着迷,如果霍华再说自己一点也不动心,未免也太过虚伪。

也是在那个时候,霍华洞悉到了身为男人也有着和女人一样的虚荣心。

渴望被出色的人关注,渴望得到一个所有男生都想得到的女孩的垂青。

回头想想,这种恋情的爱情浓度到底有多深,实在是值得怀疑的一件事,幸好霍华一直都把她放在心里,默默地注视着、保护着。

暗恋最美好的回忆莫过于那些当事人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秘密。

有时候,霍华自己一个人无聊想起她来还是觉得很甜蜜。

她不会知道她的破轮胎是霍华偷偷帮她修好的;她不会知道不小心打翻盒饭那天放在她课桌里的另一套午餐也是霍华的;她更不会知道霍华为了教训那个老是在放学后跟踪她高三留级生差点到警察局去报到。

霍华觉得好玩,原来男人也会虚荣到为了一个女人而不停地说谎,她在中学时代所遇到的所有大大小小的困难,几乎都是霍华帮她解决的,学校里仰慕她的那些男生因此而有福邀到不少功,霍华并不在乎,从一开始就不曾要求她有任何回报,只要她每天健康、快乐、平平安安,他就觉得很满足很幸福了,他不知道真正爱一个人是否就是这样的,但是,看到她因为自己的付出而一次又一次在困境中解脱的那种感觉真的棒极了。

助人为乐?是的,助人为乐。

青春期的霍华在暗恋的女孩身上充分体会到了这四个字的意义所在。

那真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可是,这样的快乐持续到高二下半学期就结束了。

其实,暗恋本身并没有给17岁的霍华带来什么痛苦,无论从哪种出发点去回想,那都是他学生时代最愉快的经历。

但是,当一个少年的自信和自尊受到挫伤时,再持久的勇气也会在一瞬间灭亡。

听说那个女孩后来真的和游泳运动员结了婚。

霍华对那个男人还是没有印象,当时的情形很紧张,他一味地陷在自我挣扎的困境中而没有注意到周遭任何。

也是毕业旅行途中发生的事。

那是一次异地山林中的野炊,她和几个女生一起到湖边打水,一不小心滑入湖中。

霍华一听见她的呼喊就冲过去了,她是从石坡的青苔上滑下去的,石坡离湖中心大约有十来米的高度,霍华站在上面,脚底吸盘似地和青苔黏在一块儿,怎么样都动弹不得。

救命啊――救命啊――

她的声音至今仍回荡在耳边。

跳!快跳啊!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跳下去救人呐!!

无数杂乱的喉咙呼喊着相同的话。

可是,他还是不能动弹,不仅不能动,脑袋也昏沉沉地,跟着,视野越来越窄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下一条细缝。

这时,他隐约感觉有人跳下去了,那个人像海豚一样飞快地游过去,就在他抓住她手臂的一刹那,霍华从石坡上滚了下来。

这显然又成为了毕业前众所周知的一个大笑话,这不是重点,霍华从来就不在乎别人嘲笑他的恐高症,重点是他喜欢的女孩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她爱上了她的救命恩人,那个体育学院的游泳健将,而再也不必知道第一个冲过来救她的人到底是谁。

霍华最终还是给自己打败了,败得奇惨无比,这场恋爱给他带来最刻骨铭心的伤痛是他终于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能力保护爱人的男人,即便她面临生命的危险,他也不敢跳下去,一点勇气也没有,或者说,即便有勇气也会先被恐高症提前抹杀。

霍华看见自己被人捆绑,脚踝上还栓着一块巨石,然后扑通一声,被扔进了深海里。

他晕厥间隙的幻影显然比童烨恐怖得多。

这是霍华学生时代最执著的一次恋情。

后来,到了大学里,也谈过不少恋爱,不过,都没有17岁那年那么投入。

每一次,他都会坦率地告诉女朋友他有恐高症,而大多数女孩也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和他分的手,总之,是没有缘分。

在去年秋天的那个约会到来之前,童烨和霍华已经决定放弃和恐高症决斗。

因为之后的这二十几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的单身会和与生俱来的恐高症有关。

3

机遇说来就来,就好像30年后的某一天,月下老人一个长觉醒来,发觉还有两个凡夫俗子的姻缘漏了牵,后悔得了不得。

他们又在同一个地方遭遇了相同的事。

简单一点,就是在训练营的秋季免费书法培训中,同时和彼此的“一见钟情”一见钟情。

青年书法家陆楷在讲台上看到童烨的时候有半分钟没说出话来。

他刚从香港参加完文化艺术交流会,也算见过大场面,可是,一看见第五排中间那个中长发年轻小姐的脸就好像被人从背后狠狠抽了一棍,整个儿懵了。

陆楷长得有多帅?童烨真的没法形容,总之,当时,一看见他握笔的右手她内心就忍不住颤抖。那是纤长的细指和精致但绝不女气的肤质构筑起来的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性感,这只神奇的手让陆楷的演说加书法表演在一种显而易见的魂不守舍中完成。

练习开始时,陆楷便迫不及待地追寻她的身影,殊不知,童烨和他有着相同的默契,也正拼命地在人堆里挣扎。他们很容易就撞到了一起。陆楷的喘息因为这张面孔从第五排的距离突然缩短到鼻子对鼻子而久久无法平息,而童烨,则被他根本来不及掩饰的火热眼神搞得晕头转向。

陆楷立即放下笔墨抓起她的手。

两人退出人群,一路奔到大堂的艺术雕像后面。

童烨感到腰间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所俘虏。

刚要冷静下来想一想,他就突然咬住了她。

拼命吮吸,用尽全力,忘乎所以。

童烨的腰部禁不住频频抽搐,被他紧密围绕的上半身却发烧般烫了起来。

霍华对书法实在提不起兴趣,心猿意马地在宣纸上戳戳点点。

他下意识地看看身边的那个年轻女子。

她险些误闯男厕所,幸好霍华及时在门口替她解了围这才没引起误会。

明明是来解压的,为什么依旧那么烦躁、紧张呢?

她长得非常漂亮,五官清秀,美得毫不张扬。

何欢紧跟着霍华回到会场上,之后就一步也没敢离开,她也很惊奇他们原来一直挨在一起,听讲座的时候肩靠肩地坐着,练习的时候桌对桌地站着,实在有些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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