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大陆,地广物博,山灵水秀。
与苍茫大陆隔万里之遥,乃魔族之地。
上古时期,人妖魔战乱不断。
邪教总是夹缝求生,今天投靠这个,明天出卖那个。
后来人界死伤过于惨重,神佛合力镇住魔族,将他们隔绝在蛮荒之地。
妖王自知接下来就会轮到自己,便出面与各界协商,并保证自己族下臣民不会伤及人类。
神界佛界这才罢休。
……
时境过迁,邪教虽在大战中所剩无几,但通过千年的休养生息,早已发展成为极其庞大,但隐秘的组织。
然而人界已不再是当初那个人界。
人类发现自然奥义,自创多门功法可让凡人通过修行窥取天地能量。
其中,宏山派,蜀方阁,苍穹山,三足鼎立。
虽各派功法不同,但收尽天下能人异士,共保苍茫大地不受异类侵犯。
虽看上去百姓安居乐业,国力富饶。但妖王早有异心,魔界也筹划着卷土重来,邪教潜藏已久。
苍茫大陆危机四伏。
可是这和张少均有什么关系呢。
躺在床上的第三天,无聊。
要是在现代,该是多么美好。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WiFi,连电视都没有。每天除了睁眼闭眼,没有一点的业余活动。
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本该步履维艰。万幸的是,这具身子摔坏了脑袋。
失忆,简直再正常不过。
张少均通过那个身上有皂角香味的小孩口中得知,自己是沈家家主在外出时,从人贩子手里夺下的婴儿。
沈家家主沈千秋,早已年过半百,但保养得当,颇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沈家是上一辈人壮大起来的,但苦于只是个商户。
在这个士农工商的年代,有钱人真的就只是有钱。
沈千秋四十三岁时,已有两儿一女。
他去金家拜访时,金家小女金铃儿,对他一见钟情,并发誓非他不嫁。
而金家小姐,年不过一十四。
两人一来二去,沈千秋对这个性格张扬,敢作敢为,但心思细腻的金铃儿,渐生情愫。
他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绝不像另外两个单靠家族联姻娶的夫人。
沈家对于这件婚事,也是赞不绝口。
金家家底丰厚,和宏山派关系密切,是亲家的上好人选。
可金家对此事,闭口不提。
直到沈家大儿子被封为守关大将军,沈家有了朝廷支持,金家才同意二人婚事。
就此,16岁的金铃儿和45岁的沈千秋,他们磕磕绊绊的感情,终于在锣鼓声中喜成连理。随后,金铃儿又为沈千秋产下一子,就是张少均之前见得那个孩子,名为沈皓寒。
张少均躺在床上,翘着个二郎腿,看着一旁乖乖地给他端茶送水的沈皓寒,心里颇为好笑。
菖蒲,是目前被夺舍的这个孩子的原名。因为从小闹病,常吃石菖蒲一味药,干脆起名为菖蒲。
他抿了口沈皓寒送来的茶水,晃着脚丫。
说菖蒲是沈老爷捡来的,他可一点都不信。
因为看见人贩子,便心慈手软的救下那个嗓子沙哑但还在高声啼哭的小孩,这太不符合有钱人家的思维。
绝不可能投资一项根本无法预测回报的项目。
别看他没怎么出过社会,小说看得还是挺多的。这种私生子的套路,怎么可能会想不到。
不过为了自己可以平安长大,还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小寒呐。”
外面传来一声女子的呼唤,光听声就知道定是一妙龄姑娘。
“娘,我在这儿呢。”
听见沈皓寒喊娘,张少均立马抢过他手里的杯子,一把将他拉到床边上,假装两个竹马竹马正在愉快地玩耍。
笑话,他怎么可能让三夫人看见,有人正在使唤他的宝贝儿子端茶送水。
三夫人金铃儿,缓步踏进房门。
张少均一直以为沈老爷是个萝莉控,要不然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才十四岁的未成年。
直到金铃儿出现在面前,他才知道,男人就是男人。
金铃儿有着与年龄极为不符的妖艳气质,可能只是长相原因,但她一举一动里面都带着妩媚。
吊梢眉,三角眼,粉面含春身材妖娆,可观可看可推倒。
金铃儿奇怪的看了眼耳尖极红的张少均,这孩子的眼神让她有些奇怪。
张少均急忙收回目光,他现在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不应该有其他想法。
金铃儿见原本玩得高兴(?)的两个小孩,在她进来之后,都一动不动的。
她微微一笑,道“看来你们有小秘密要谈呀,那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晃着蛮腰含笑出门。
张少均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暗叹道,真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啊。
回头再看着自己对面的沈皓寒,一双大眼睛尤为清澈,似乎世界对他来说只有美好和向往。
哎,张少均脱力的躺在床上。
以后的日子可肿么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