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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声名鹊起(3)

六是:通融征收的期限。于成龙对赋税的征收期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是要灵活处理问题,根据老百姓家庭条件的不同,适当的放宽要求,给他们一点方便。“如此新例虽定,而恩行于例之中,是催科中之抚字也。”这句话,正是于成龙平日里的执政理念之一。

七是:体恤“见年”生活。这一条,主要还是在为“见年”说话,为“见年”多开方便之门。

八是:关于苛捐杂税的问题。杂税,大家顾名思义,当然也不是很难理解。杂税,也就是在朝廷明文规定的正式赋税之外的税收。杂税一般情况下并不是朝廷下令主持收取的,由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贪赃枉法,给自己找的一口借口吧,比如,什么修建民生桥梁、寺庙之类的幌子,实则是在给自己遮丑。当然,除此之外,杂税还有一种解释就是一些七七八八的税收,也不全然是官员们贪污吧。可能真的是要派上用场,还是关于民生工程的一些项目,政府财力不足,肯定是要求助于民间的。只能向地方百姓收取,名为义务捐献,其实,也还是强制性的征收,必须执行。当然,所捐的数量倒也不是很大,东拼西凑也就成了,只是这些莫名其妙的杂税,搞的老百姓都很头疼,很麻烦。官府说,这些钱要咋用,咋用,究竟是怎么用的,谁也不知道。只是遵令照办。

九是:官员体统与百姓冤屈。于成龙建议金光祖严打官吏腐败现象。像州县这类的基层官员,肩负着老百姓的民生疾苦,是父母官。尊卑有序,于成龙是不鼓励民告官这一风气形成和泛滥的。广西省地处边界,而且生活着很多少数民族,他们受汉文化影响较少,身上的蛮夷之气尚未完全褪去,并且对事物认识不够,通常会受到一些居心叵测的人的煽动和蛊惑。这些心怀不轨的人,就是要趁机骗取这些少数民族同胞身上的钱财。鼓动他们到衙门里面,滋事生非,民告官。当真正对薄公堂的时候,这些心怀鬼胎的人便不知去向,留在公堂上的一些少数民族,由于语言不通,便无法立案侦查。但是,近几年,广西的状况却发生了改变,民告官,大多是事出有因,并非是无事生非,他们确实是受到了一些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给逼出来的,不得已才走上这条路,民告官。于成龙建议金光祖被老百姓告发的官员,需自行领责,当官的为了顾及自己的颜面,最好还是辞职避免于公堂对质。

“若反复争辩以求免罪,将罪责都加在百姓身上,岂不自愧?纵使辩明无辜,复何面目腼居民上乎?”

但是,上级官员,又不能助长民告官的风气,这样会使他们得意忘形,因适时而定,否则,会让一些蓄谋已久的刁民,钻了空子。作为上级官员,应该讲民告官的状子暂时先扣押下来,待事情调查清楚以后,再对其责任人依法治罪,但不公开审理。这样一来,既查办了一些贪官污吏,也不助长百姓的民告官的风气。这样一来,既维护了律法的公正,也打击了民告官的风气,岂不是两全其美,一举两得。那个年代,可是一个注重礼教的年代,社会很传统,对长幼尊卑问题看得很重,君是君,臣是臣,民还是民,不可肆意犯上,视为大不敬。

十是:关于边防问题和民族问题。这一问题,是于成龙专门为金光祖考虑到的。广西靠近越南国,清朝时期,包括西北、东北边疆各国和东南亚各国均为清朝的附属国,奉清朝为天朝,也就是宗主国,每年各国都要派出使臣来到北京向大清皇帝进贡,可谓是四海臣服,八方来朝。所以,这些国家一旦遭到任何不测,或者内乱,清朝都会派出兵力对其进行镇压。内乱之时,这些小国的乱臣贼子们纷纷前来投奔清朝,以求清朝的庇护,依附清朝作为他们的靠山,以此达到他们在自己国家称王称霸的野心。尽管如此,朝廷依然不能完全信任他们,边界还是要严加防范,以防敌兵来袭。广西境内,多处已改土归流,土司制度不复存在,很多少数民族也未必能够真心臣服。应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看他们是否真的在蠢蠢欲动。金光祖作为广西一省的巡抚,这点很重要,就是广西的安危,毕竟广西是一个边界省份,不同于其它内陆省份,至少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于成龙再次就与民生有利的措施向金光祖提议。金光祖对“建学宫,创养济院”的概括很深,前者注重的是兴学,后者强调的是养老。“学宫”也就是指在封建时代官办的学校,罗城在当时的广西来说,算的上是较为贫困的县,所以,罗城的官办学校“学宫”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一来,县学学校条件差,便有可能会面临与其他学府合并,就跟现在是一样的,一些偏僻的地方,由于招不到学生,或者教育经费不足,或者校舍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便会直接面临着合并,与其他有实力、有名声的学校一起开办,让这些有实力的学校进而带动这些想当落后的学校。除此之外,别的办法,也就只有另批新地重建,要么就是在前朝的学宫上加以修复进而使用。这些朝廷都是有规定的,知县的职责便是:“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这一规定里面,包含着县令的诸多职责,其中,就有教育。既是县令的职责,那么也就是知县的义务,职责范围内必须应该做的。就罗城当前的状况,肯定是要重修“学宫”的,那么这笔修建的经费从何而来,要么就是朝廷拨款,要么,就是靠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这毕竟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还得靠罗城县的一些地主、乡绅捐助了。于成龙本人也十分的重视教育,他认为,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提升人的文化修养、培养人才的唯一办法。只有教育才是强国之根本,于成龙认识到了这点。关于教育问题,于成龙也向金光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除此,还有“养济院”等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养济院”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养老院”,供养一些无儿无女、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的庇护所,让他们在这里颐养天年,平安的度过余生。

这些都是民生工程,于成龙是一件也没有落下,一五一十的尽数提议给金光祖,可谓是心细如尘、无微不至,老百姓有这样的父母官,确实是苍生之福,也是大清之福。

三、嗜酒如命的于公

自古文人多嗜酒,于成龙也不例外,但是他已经到了嗜酒如命的程度,对于于公来说,酒比他的生命更加重要,他可以为了百姓伸张正义,全然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也不能没有酒。酒就好像是于成龙的精神粮食,只要喝了酒,干什么都有劲,如果,没有了酒生活对他来讲便很是枯燥,没有任何情趣可言。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于成龙在出仕之前,是从来都不会饮酒的,但是一旦远离家乡到了罗城,竟然嗜酒如命,而且酒量大的惊人,几乎没有几个人敢与他较量。或许是因为远离家乡,寄乡愁于酒中,又或许是因为他到罗城赴任以来,事务繁杂,让他身心疲惫,一旦遇到什么棘手的问题、案子,身边连一个出谋划策的人都没有,单靠身边那些服侍他的下人们,对于政治问题,他们也给不出什么好的法子,那年头,读书的人并不是太多。于成龙,只有寄愁于酒中,开始借酒消愁起来。于公自罗城上任以来,须每晚一壶酒,不喝就睡不着,长此以往,这到成了于成龙的一种习惯,还是个不好的习惯,如此饮酒必然会伤害、摧残身体。于公那么清廉,当然舍不得买好酒,基本上也就是四文钱一壶的普通烧酒。要是手上没钱,生活拮据的时候,便只喝半壶酒,反正不能不喝,不喝酒他心里痒痒,感觉少了点什么,空落落的。而且,于成龙喝酒从来都不用下酒菜,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他只喜欢喝酒,不喜欢吃菜,这当中可能有他节俭的因素吧。他虽然为官,每年也有不少的俸禄,但是他却一分都没有攒下,只有他乐善好施,身为父母官一旦看到罗城的百姓有难,或者没有下锅粮,便会很慷慨、大方的将自己身上的银两拿出一部分支援他们,久而久之,身上的钱也都递光了,自己的生活费都没有。还不就是只有只喝酒,没菜吃了。他的爱好,就是闲下来的时候,一边喝酒,一边背着唐诗。心里逼闷的时候,还不忘借诗抒情,这是于成龙当年在重阳节的时候写的一首名为《粤西九日》的诗:

冷落荒城又一秋,每逢佳节转添愁。

黄茅嶂远今犹古,白发风凄叹复羞。

菊瘦懒看空泪落,雁回遥望暮云收。

闭门却厌登高去,醉里心魂到故丘。

有时候,公务繁忙,压的他快喘不过气来,连小歇一会的工夫都没有,于公也不肯。一天中午,他正坐在办公桌上处理公务,身体的透支,已经让他很是困倦了,最后伏在桌上睡着了。睡醒之后,还写了一首名为《罗城署中闲咏》的诗:

窗前驯鸽行书案,惊醒主人午梦时。

起坐闲看十七史,古今成败有谁知?

子厚当年被谪时,柳州城上写新诗。

那知千载存亡后,我与先生共客羁。

要知道于成龙可是有过功名的,读书人出身。并且还是个很有才华的文人,文采非凡,他的很多诗歌都有流传下来,我们这里就不一一陈列了。清朝时期的知县,每年也不过四五十两文银,平均下来,每个月只不过才三两多银子,家里的生活依然很拮据。本来于成龙的俸禄又不多,他自己没舍得花,也没有寄多少回山西老家,自己每天又是粗茶淡饭、粗衣麻布,那么这些钱去了哪里,这些钱都被于成龙拿来救济灾民了,做慈善、公益了。于公就是再怎么想喝酒,也要先救那些灾民,自己想喝,再想办法。于公可以撇下自己的爱好不管,先拯救别人,这样的官员古今罕见,在他的身上完全就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私心,时时刻刻都在为别人考虑,为老百姓着想。尽管他嗜酒如命,但是比起酒来,老百姓比他更重要,酒是他的命,但是他宁肯舍弃自己的命去拯救灾民,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功德,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对他来讲都是值得的。有酒、有诗、有黎民百姓,才是真正的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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