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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青春与爱(2)

回头再来看看他,这才发现其实他也有许多的优点呀!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花心,每天基本准时回家,做饭洗衣样样能来。最重要,他对我,几年如一日的好。虽然让我起腻,但深知这样对我好的男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一个的。

这样一想,怎么又觉得这个男人不错。只是相处得久了,不免自觉不自觉地拿了放大镜看他,把缺点放大了。

既然当初是因为昏了头才结婚的,那么想保持婚姻,绝不能太清醒,得继续一如婚前,只看着他那些优点,忽略缺点,才能快快乐乐地把日子一如既往地过下去。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在于你用什么眼光和态度去看。

有些事情,无关原则的小事,关系各人喜好习惯的事,也许不对你的胃口。但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不是你一个人的。适当的时候,你要学会糊涂,当没看见当不知道,那岂不省心省力,岂不天天快乐?

永远爱你

初识明,是在08年5月份的时候,在朝光灯饰厂,那时候我并没有注意,主要是自己不想谈恋爱,直到后来我们7月份搬到新厂的时候,我才慢慢的开始注意了你,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你有着一种与喧嚣都市格格不入的平和,使我一见倾心。往后的一段时间,我发起了强烈的求爱攻势,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朵鲜花终于选择在我这里吸取养分了。

几个月相处下来,我发现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毛病:特害羞。刚开始牵你的手的时候,你是脸总是红的。弄的我都不好意思,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时常都不在厂里。在外的时候奔波忙碌,好在我们晚上都不用加班,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们的感情都日渐增进,岂料,后来因为在厂里,我和主管闹矛盾了,就在我要走的前几天晚上,我看到你哭了,在这一刹那,我忽然读懂了你的眼泪。这里面包含着的是你善良的心,细腻的情感和温暖的关怀。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之前竟被我误认为是小家子气。我赶紧抱住她,轻轻吻干那些泪珠:“对不起,是我不好。不要哭了,我又不是死了,哭什么嘛”

看着你似懂非懂的表情,我忍俊不禁。而此时在心里也暗自下了一个决定:“我的伤感女友,我要与你共度今生。”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我永远爱你……在这世上永远有一个最爱你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深邃的爱

有人说:“最深邃的爱都是‘见人羞,惊人问,怕人知’的,因为一旦公开,就会走样和变味。”暗恋就是这样一种深邃的爱,密密柔柔、浅入浅出,不是生离死别,不是哀号啼哭,只有那种久违了的遥远而单纯的眷恋。那种发一条短信都害怕打扰到他,那种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注视着他踢球的姿势,那种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希冀见到他的身影,那种听说他丢了勺子会傻傻跑到超市买一把雕花勺子,却一直放在茶罐后面不敢拿出来……

如果你曾经暗恋过一个人,哪怕这个人是和你吵过架的小表哥,你也会真切地明白,这样的眷恋是多么的诚惶诚恐和患得患失。你每年盼望着寒暑假的到来,你那么想多看他一眼,好在他离去之后,你有足够的贮备,在那些空茫无绪的时候去咀嚼;可是你又害怕看到他,因为你害怕你假装镇定的眼神会泄露你的秘密。

在这样的爱里,你将变成非常非常容易满足的一个人。你会多么庆幸你们最喜欢的是一样,你们最讨厌的竟然一样是历史散文;你会将他很不经意地邀请你看一场免费电影当成盛大的节日;你会因为和他坐在嘈杂的闹街吃一碗公仔面而快乐无比;你会满足地念想着那个清澈午后他出于礼貌牵着你的手过马路……所有之前平常无奇的琐碎小事,都因为和他挂钩而变成你快乐的源泉,你的内心盛满这种泉水,仿佛随时可能溢出来了。而一生中,或许再也没有什么时候,你会像暗恋时那样容易满足。

暗恋的思念没有甜蜜,只有悠长的钝痛。有时候半夜被恶梦催醒,你的身子卷曲在被窝里,突然很想很想他,仿佛他就在你背后了。可是当你转过身,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你们中间隔着长江黄河,隔着泰山黄山,这样的思念,只是怅然若失,只是徒劳,只是无力。

暗恋是爱情里最美的样子,可是很少有人会一生都在暗恋,因为这样的美丽不是所有的人都折腾得起。所以,后来大家开始放弃了,接着去寻找和打发大鸣大放的爱。直到有一天,你在广场的喷水池旁边遇到年轻时暗恋过的那个人,发现他变老了,变丑了,你无法想像为什么年轻的时候会为这个人牵肠挂肚。

想想,一切终于还是输给时间的,我们以为会眷恋一辈子的东西,终于还是失散零落了……

38度的爱

林念吟9岁的时候,罗素衣19岁。那时他还只是个调皮的小学二年级男生,手里总是拿把小弹弓。罗素衣看见他裤子上的泥巴,皱着眉头说:“你这小破孩儿,真脏。”罗素衣是林念吟的远房亲戚,来参加林念吟叔叔的婚礼。外面的鞭炮声响了,罗素衣牵着林念吟的手去看新娘子,林念吟跳起来想看热闹,却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挡住了。“姐姐抱我。”罗素衣敲敲他的头说:“小鬼头,麻烦死了。”但还是把他抱了起来。新娘子非常漂亮。林念吟嚷起来:“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轰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这小孩儿,什么都想要!”罗素衣连忙掏出糖来哄他,花花绿绿的糖纸非常耀眼。林念吟笑了,露出嘴里的牙窟窿,罗素衣笑话他:“牙还没长全就要新娘子,羞,羞!”

林念吟拉住罗素衣:“姐姐,长大了你当我的新娘子好不好?”罗素衣笑哈哈弹了一下他的小脑壳。林念吟忽然说:“姐姐你笑什么呀?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呀?”

罗素衣笑着,把林念吟手里的糖纸一张张叠好:“记住了,把这些漂亮的糖纸攒好,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其实罗素衣只是不想林念吟把那些糖纸扔得到处都是,但林念吟却很认真地说:“好的,姐姐。”那只是罗素衣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6年后,当她接到一封中学生来信时,已记不得他是谁了。

信,当然是林念吟写的。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15岁的少年,变了声,喉结突了出来,嘴唇上也有了细细的茸毛。15岁的少年,有了青涩的心事。他偶尔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儿,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他喜欢闻这种味道,此时想起来却脸红心跳。他写了一封信过去,是想问她好不好。因为听母亲说她的男朋友去了法国,两人相恋多年终于还是分手。想必她是难过的,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很快,她给他回了信,她说:“小弟,没想到你还记得你姐姐,谢谢你的关心。对了,你的糖纸还在收集吗?现在有很多人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收集糖纸的好像不多,你好好留着吧,弄不好将来会有用的。”

林念吟心动了,他想起罗素衣说过的话:“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从那次起,他开始四处收集糖纸。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罗素衣通信,告诉她自己的学习情况,但从没说起过收集糖纸的事。直到某一天,林念吟收到一封罗素衣的信,信中她说:“小弟,姐姐终于要结婚了,他也是一个记者,我们很爱很爱,马上要去欧洲度蜜月。结了婚给你的信也许会少一些,但姐姐永远惦记你。”

林念吟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呆呆地坐在校外的池塘边,看着水鸥飞起又落下,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没有人知道他一个人翻看那些糖纸的心情。

几个月后,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罗素衣:“姐,我到北大来了。”电话里罗素衣嚷着:“小破孩儿,真有你的。”那时,罗素衣28岁,新婚三个月,有新郎宠爱着。只是她从不知道,还有一个少年的相思。

当英俊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罗素衣面前时,她简直都认不出来了,罗素衣笑了:“小破孩儿,长这么高了。”他终于鼓起勇气说:“姐,我不是小孩子,我是男人了。”她笑了起来:“哟,还男人男人的。走,姐带你上东四吃好吃的去。”像小时候一样,她仍拉住他的手,但这次,他反握了她的手。

那天他们喝了一点儿酒,微醉中,罗素衣谈起了这些年的生活,也说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才三个月,丈夫就被派到英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言谈间,眼神有一丝落寞,沉默片刻,她笑嘻嘻地说:“你来啦,姐以后就不会寂寞了,周末来姐姐家吃饭,我给你做红烧排骨。”

周末的时候,他坐地铁穿过大半个城区来罗素衣家。饭桌上,她开着玩笑,爽朗大方:“小弟这么帅,肯定有女生追你,老姐教你几条妙计,对女生要欲擒故纵……”她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往他碗里夹菜。他低着头默默吃,不敢看她的眼睛,生怕眼神泄露了心中的秘密。

就这样过了三年。林念吟大四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一趟香山。此时,她已经是31岁的女人了,追不上林念吟飞一般的脚步。她喘着气,在台阶上坐了下来,自嘲道:“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他也坐下来,认真地说:“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而美丽的。”她夸他会说话,掏出纸巾给他擦汗,依然拿他当小孩子。他红了脸,说:“姐,我自己来。”

那天他们一直爬到鬼见愁。秋天的北京美丽妖娆,罗素衣的长发飘起来,脸上飞起红晕。林念吟觉得这景致就像此时的罗素衣,31岁,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林念吟说:“姐,你还记得那些糖纸吗?我快攒够一万张了。”

罗素衣呆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小傻瓜,还真想娶姐姐呀?可惜姐姐已经嫁人了,而且是半老徐娘了。我听你们宿舍的人说,你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不要太骄傲啊。”他的心沉下去……

回去的车上,罗素衣疲惫地睡着了,香山一点点远去,渐渐地,罗素衣的身体一点点靠在他的肩上,他不由自主地伸过手揽住了她的细腰。这是他们的身体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他紧张得轻微颤抖起来。就这样,他抱着她,虽然她把他的胳膊压麻了,但他一直坚持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嗅着她长发里洗发水的清香。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泪。

却没有料到,半年之后,就在他即将毕业的时候,罗素衣离婚了。他去看她,见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屋里,他递上纸巾,又递上自己的肩膀。这次,她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良久,罗素衣抬起头,幽幽地说:“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说,“我从来都知道。姐,我的糖纸有一万张了。”她站起来,背过身去说:“你还是个小孩子,不懂什么的。”他忽然狂躁起来,攥住她的双手,疯狂地嚷道:“不要再说我是小孩子了!我不要你永远把我挡在外面!我喜欢你,从我9岁起,从我19岁再一次见到你,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年龄不是问题,爱情只是一个人到达另一个人的灵魂,我有这种感觉!”

罗素衣倒了一杯冰水给他,缓缓地说:“念吟,姐姐已经32岁了,32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儿,她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小弟,姐累了,你回学校准备论文吧。”他忘记自己是如何回的学校,一夜没睡的他,第二天又坐地铁来到罗素衣那里,却发现门锁上了,门上留了纸条给他:小弟,我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耽误你的青春。

他颓然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我……”毕业后,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她。每到一处,他都会去电台请主持人讲这一万张糖纸的故事,找一个叫罗素衣的女子。两年后,他来到杭州,这里是罗素衣的老家。电台里播放着他的故事,讲到最后,主持人的声音哽咽,说:“或许我们早已对爱情不再发烧了,因为我们的温度总是36,5度,但有一个男孩儿,他的爱情热度始终保持在38,5度,林念吟的热情,让我们深深地嫉妒……”

林念吟坚信罗素衣总有一天会听到自己的爱情宣言,他决不会放弃。门铃响起来,他以为是收水电费的。打开门,却看见外面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子。林念吟怔住了,一下子泪流满面,嗫嚅着:“姐……”张开双臂拥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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