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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情缘如梦(1)

非现代性的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了我们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西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里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

我终于还是有一次在上写作课时遇见了金毛。他的长发剪掉了,不过剪不剪对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长发不长发的。他的脸还是一样的黝黑,他的眼睛还是平视前方,他一点儿没变。那天本来是幸福的一天,因为在傍晚时我又遇见了金毛,他手里拿着两本书去我们经常上课的教学楼上自习。大学里就自习多,你不上自习就没事儿干。可那天比傍晚晚一点儿时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那是让人心情变坏的麻烦,我不想给你把这麻烦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老是惦记着已经过去的坏心情,总之那麻烦惹坏了我的心情,让我简直不想呆在寝室,我背着书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楼,我在考虑去那时,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儿。我觉得我必须找到金毛,把那麻烦从我心里倒出来,我要问他为什么会这样,然后经他说我才知道关于他的东西。我要跟他说话。我进的那个阶梯教室没金毛,我坐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没不想干,那麻烦弄得我一点儿心情也没有。就在没心情的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男生执勤似地给他的女朋友撑着伞走了进来。其实的小得就让人觉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长发才坐下来。她真有点儿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发我不会决定马上就走,或许我会再坐会儿。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来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恋人为什么就喜欢一起上自习,谈恋爱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他们非要把它们扯在一起不可。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学楼并没能恰巧看见金毛,于是我决定去了另一幢,我讨厌这幢教学楼。可到了另一幢教学楼的门口,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想进去。你要是有烦恼连教室也烦。

我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麻烦见鬼去吧。回来后我边听耳机边看英语,我的心情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那讨厌的英语一点儿也不让我厌烦了。我的心情越来越舒畅了,于是我就想起了应该给金毛写信。等熄灯后室友们爬上床去睡后,我点上蜡烛开始给金毛写信,我可讨厌在刺眼的灯光下写这种信,也讨厌写这种信的时候有人总在说话。

那封信简直糟透了,我完全是瞎扯一通,我认为写情书就是瞎扯。我大概写到凌晨两点,写完后我把它装进信封,写上金毛的名字,还贴了邮票。其实根本用不着贴邮票,我只要把它往中文系九七级本科信箱里一投,他就能收到,哪里用得着邮票。可是我还是贴了,我以为这样才可以表明我是多么的真诚,我那时的确是诚心诚意的。我真想知道他有什么反应。我的猜测也是白搭,我能猜出个什么结果,开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他认真起来,一认真我就害怕,我仅仅希望他能有一丝的感动,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当然我不可能得到有关金毛收到信的任何消息,我没在信里署上名字,我认为这样可以表明我是纯洁的。我总是卖弄我的纯洁。

没几天就写了第二封信,那天晚上我觉得孤独得要命,我觉得非写不可。我把那封信写得太好了,你看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孤独时总能什么都写得很好。关键是我这样做时我就不觉得孤独了,我真把金毛当作最贴心最贴心的人了。你要是觉得有人和你很贴心很贴心,你就孤独不起来。

我的第二封信投完后,学校就开始停课举行校运动会了。开幕式时恰巧了,我看见金毛走在一方阵里,西装革履的,却不时左顾右盼。你如果见了他那神态就会和我一样,认定他连个道貌岸然的善男也不是。运动会上我有时乱窜,偶尔也拎着参赛运动员的两只鞋子从始点跟着跑到终点。我并没见金毛参赛,否则我会拼命给他写稿拼命给他加油,结果我懒得什么也没做。这运动会一点儿也不好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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