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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倾城之恋(1)

深夜那盘飘香的土豆丝

刚毕业时,他们相爱了。大学四年酝酿了最真最醇的爱情的酒!当时好多相爱的同学,都分道扬镳,唯有他们是最幸运的一对。

晓源是一个东北女孩,高挑的身材,披肩的长发,清秀的脸庞,性格很爽朗。哲辉是山东男孩,帅气,热情奔放,细心体贴。晓源为了他留在了山东,很快他们都找到了工作,共同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晓源的父母远在东北,他们都不赞同女儿嫁那么远。她还是毅然嫁给了他!结婚时,没有热闹豪华的婚礼场面,但是他们都很知足,能和相爱的人相守一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房子会有的,财富也是慢慢可以创造的。

晓源的脾气很倔,哲辉一直很迁就她,家里的活都抢着干。怀孕的时候,哲辉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包揽了家里所有的话,每天接她上下班,买她喜欢吃的水果,变着花样的给她做吃的,还专门买了一本食谱;即将为人父的他,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每天都忙的不亦乐乎!她怀孕的反应很大,稍有一点不如意就生气,哲辉生怕她动了胎气,什么事都顺着她,小心翼翼的对待她。没事就带她去逛街去散步,还经常讲笑话逗她开心。

这天深夜,晓源醒了,呆呆的坐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就伤感了起来,怀孕的女人是有点莫名其妙!她用力的摇醒了哲辉,他一下子坐起来,问她是哪里不舒服吗?晓源委屈的说:“老公,我饿了,我想吃炒土豆丝。”“我记得家里没有土豆了,我给你做点别的吃吧?”哲辉披衣准备下床。“不要!我就要吃土豆丝。”他指指钟表非常温柔的说:“好老婆,现在都两点多了,外面不一定有卖的了,我给你做碗鸡蛋肉丝面好不好?”晓源撅起小嘴大叫着:“不好!不好!我偏要吃土豆丝!我偏要吃土豆丝!”乖!外面夜市上的东西不卫生,土豆丝也没有营养,咱不吃了,我给你熬皮蛋瘦肉粥喝?“”不喝!不喝!我偏要吃土豆丝。“”哦!想起来了,冰箱里还有鱼,我给你炖鱼汤,味美又有营养,宝宝吸收了会很聪明的。“”我不喝!就是不喝,我今天除了土豆丝,什么也不吃,我非要吃到土豆丝不可!“晓源气得浑身发抖,好像要从床上跳下来了,这股倔劲上来可真了不得,怀孕的女人相当难缠!

哲辉上前赶紧扶住她,无可奈何的看着她,忽然一阵心酸,老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没有要山珍海味,没有要楼房,只要一盘那么便宜的土豆丝,如果这点小小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她,远离家乡的她该有多么伤心!他立即穿上了衣服,边向外面跑边说:“别生气老婆,你等我,我马上去买。”

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晓源忽然好后悔!此刻,值十二月份,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她却三更半夜让丈夫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去给自己买土豆丝!这举动多么幼稚多么自私!自从她怀孕以来,他就在床头放满了她爱吃的食物,她也不知道是自己非要吃土豆丝?还是不能忍受他有拒绝她的行为!怀孕使她的性格大变,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响了哲辉回来了,他的额头冒出来微微的汗珠,拎着一个塑料袋,晓源立刻闻到了土豆丝的香味,他把土豆丝倒进盘子里,给她端过去说:“老婆,等急了吧?天太冷了,许多夜市都打烊了,我跑了好几条街,终于找到一个夜市,也正在收摊,哈哈……幸好你老公跑的快啊,不然我老婆可就吃不到土豆丝了,一定饿坏了吧?快尝尝味道怎么样!”黄的透亮的土豆丝如粉丝般细细的躺在白色的盘中,上边点缀几根翠绿的辣椒,如金中镶着的翡翠。望着这盘油光喷香的土豆丝,晓源的眼睛湿润了,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土豆丝。以至于以后,面对众多美食时,她还时常回味那盘土豆丝的味道,口感清爽,很香很香,带点酸酸辣辣的味道,正如人生一样!

生命很奇妙!而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历程更是奇妙!这其中,除了辛苦、疼痛之外,更多的是幸福!七个月后,他们的女儿顺利出生了,取名乃文。哲辉的事业也越来越顺!他们买了房子,添置了最好的家具,他常说这都是女儿带来的福分!

夜,万籁俱寂,星光点点,他们站在阳台上望着万家灯火。乃文在小车里玩耍,这个聚集了父母优点的孩子,不但长的漂亮,很乖巧也很聪明。哲辉洋溢着一脸的幸福,转过身来问她:“老婆,和我在一起,最幸福的事是什么?”她的心中立刻涌动起一份莫名的感动,深夜!寒冬!土豆丝!在她眼前一幕幕浮现,她趴在他的耳边悄悄告诉他——最幸福的是女儿!你!土豆丝!

乃文仰起天真的小脸望着他们,她已经开始在牙牙学语了,兴致勃勃的举着胖胖的小手,咿咿呀呀的好像发出了“爸爸妈妈”的音调。他激动的用手托起了女儿,如同托起了一轮红日,她刚刚跃出地平线,照亮了他们的天空和大地。

也许时间会削减了往日的激情,岁月会改变了容颜,也许生命中的花开花落,只留下落红脉脉。也许岁月长河,只流淌着悠悠江水。相信每一次的花开花落间,他们都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每一次的潮张潮落间,他们都看到了浪花的美丽。

明天变成了昨天,昨天成为了记忆,爱情传说中的激情和浪漫都不是永恒,只有驻留在他们心中的那份平淡与幸福才是永远!

南城之恋

夕阳一闪一闪的,有如金子一般的光亮,阳光里飞着淡黄的灰尘,如同尘梦,便在眼里看来已是恍惚得很,阳光沿着城市从这边扫过去,又从那边扫回来,就像一口巨型的照射灯,光打得无处不是,整座城市赤裸裸的一窥无漏,尤其是那一堵堵白瓷砌成的房墙,阳光一路摧枯拉朽烧过去,一排排高低起伏的房子,满山似的轰轰烈烈开着花,金灿灿的,十分刺眼。“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果真,不大一会工夫,就只见铜钱大的日头缩成一个红黄的小晕点,直嵌到人的眼睛里去,渐渐消失了,消失了,没入没有光的所在。就这样,还来不及等你想,南城的天就由蓝染成了黑。

南城的夜空星星是难得有的,只见远处近处明亮的灯,红的,白的,黄的,绿的,浮在漆黑的夜空里,如同花儿满山遍野争香斗艳开,一条条一抹抹刺激的犯冲的光,窜上落下,在黑暗中厮杀得异常热闹。

此时此刻,一白一个人在阳台上立着,一白是个结实的小伙子,个子不高,方圆的额头,两撇浓眉,长长的像青龙偃月刀,半月形的呆呆的大眼睛,里面露出一个幽幽的世界,藏着数不清的罗仇绮恨,鼻子长长的,笔直下垂,清秀的国字脸不知是不是经过社会的折磨,蒙上了一重风尘之色。一白在阳台上发了一会儿呆,脸被风吹得发凉,忽然一眨眼,莫名其妙的,一颗泪珠滚了下来,一白感觉腮颊像被火灼着一般,随即风一弛过,便又觉得冰凉的了,跟着他的心也凉下来,说不出来的昏暗的悲凉。一白交叉着胳膊,抱住自己的颈项。想着三四年时间一霎眼就过去了,仿佛就是这么一睁眼一闭眼简单的几秒钟的事情。这么偌大的一个城市,可一白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一个过路人罢了,哪天期限来了,他就得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横着竖着的大街小街,灯火辉煌,灼灼影影,因为有着人气热闹了起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地流动着,像一条蛇曲曲蜷蜷游到地的尽头去,在那挣扎的洪流之上,有一两盏红绿灯,天色墨黑,一朵红花一朵绿花寥落地开在天边。迎面高高立起的立体式的圆座子,张灯结彩,堆得像个菊花山。上面竖起了五彩的广告牌,其中一幅特别巨大,若隐若现的走出几个古代着装女子来,迎着空中五彩的灯光,给人的感觉像是仙女下凡。马路那边铁路的封锁开放了,马路上的人开始了奔跑,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右面的人奔到左面,绞子似的剪出一个个人影来。阳台上看久了,一白不由觉得眼睛隐隐作疼,于是决心不想再看下去,掉转身子,一步懒似一步的走进屋里——有光的所在。

第二天是星期六,一白想着睡久些的,可是肚子不安份,七八点钟的光景就闹起饥荒来,一白无计,只好弹起床,梳洗完毕,下巷子里买点吃的。一白拣了家粉摊坐下,要了一碗加辣猪肉煮粉,一口气吃完,热的辣的感觉一齐来了,逼得汗珠唰唰地冒出来,额头、手背、手心湿答答的,哪儿都是汗水印成的花了。一碗下肚,一白仍觉不够,于是又买了两笼包子,用报纸裹着一路吃回去。到了胡同差不到拐角的地方,一白手里就只报纸了,其中一处地方,油渍渍的湿了一大片,还从正面印过了反面来。一白索性把报纸揉成一团,右手在纸团上揩了揩,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纸团落到了阴沟里,又随着潺潺的污水连翻带滚地走了。

一白住的是一个弄堂房子三层楼上的一间房,这房子是个走马楼,围着个小天井,青石板砌成的地。一白开了外围的大门,进了去,穿过天井,见到不远处的楼梯口旁边的石凳上一座山似的坐着个人,像是包租婆,一白也是不确定,因为自己平日里与包租婆并没什么交道,尽管三四年时间住下来,对她的印象仍是模糊而残缺的。石桌上摆着一台收音机,无线电里溢出咿咿呀呀如同婴儿哭泣的京剧,袅袅漾开过来,一些进了一白的耳朵,一些进了脑子,耳朵脑子空荡荡的,像被翻洗过一样,苦痛不堪。但于包租婆却是无比的享受,只见她合着双眼,头似扶不起的泥巴,东一块,西一块,摇晃得很。右手按在石桌上,左手在左边大腿肉上哒哒打着拍子应和着。一白又走近了些,只怕隔着一两米的距离,果真是包租婆,逮着这个机会,一白不由得眼打仔细瞧起她来:包租婆穿着蓝布衬衣,粗黑的大脚裤,辫子毒蛇似的盘在头顶上,衣领外露出一段肉唧唧的粗大的脖子,极不对称的肥脸上深浅不一的钻了许多小洞,两撇粗眉,弯弯的压到了地上,蒜薹似的小猪鼻子,板凳的个子,水桶的腰。一白越看越发可怕,不由得脚生风似的想逃之夭夭。不想踩到丢落在阶梯上的空瓶吕罐子。差点栽了一跤,神情甚是狼狈。空瓶吕罐子整个身子都瘪了进去,正沿着楼梯一级一级地滚下去,拼铃乒乓的,声音比无线电里出来的还要大。包租婆倒是耳朵好使听见了,不由得猛地睁开灰色铜鼓大的眼睛,四下寻找猎物一般,瞟见了一白,嘴角的横肉一动一动,刀光闪闪的冷声道:“你等等!”一白怔了一怔,还不晓得是怎么一回事,包租婆又一阵风似的把一张纸条塞到自己手里,从亮晶晶的金镶牙里吐出两个字:“电报”。一白展笑道了声谢,包租婆似乎不领情,拖着一座肉山,又回到了无线电的世界里去。

一白回到房间,挪了张椅子坐下,这才展开对折着的电报,只见上面寥寥几个字:“父亲病危,速回!”一白念完,如同轰雷掣顶一般。在他心里,父亲不是个好父亲,他又不是不知道,父亲整天的在外面赌钱,逛柳巷花街,捧女戏子,父亲的恶行使得家人也受迫害,明里暗里不知道受了旁人多少气。就连自己的大妹子,到了花一般出嫁的年龄。也只得耽搁在家里。四年前,一白就是和父亲大闹了一场,才赌气卷了铺盖,离家出走的。没错!这些年来,一白心里是记恨着父亲的。但现在得知父亲病危的消息,一白心里又是了另一翻体会,不是毒恨来,是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固然,人人是喜欢屈服的,但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如果说一白是纯粹为了礼教的压力而回去的,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掺着最真的感情最痛苦的成分,毕竟是自己的父亲,好坏不管,到底于自己亲。

一白铁定了要回去,不由得风急火急地处理了尾后的事。一阵忙乎后,已是天黑。月亮从蒸腾的云层里出来了,墨黑的天,难得的有几点蔬星。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下面一白拽着影子,歪歪斜斜,一步复一步回到了房间。一白瘫在沙发上闭目休息,不想才合上眼睛,脑子就有如电击猛地想起了一个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蔷薇,随即一白脑里又快速影出她的样子,浮雕似的一件件凸出来:平淡而美丽的瓜子脸,梳着一头披肩秀发,墨黑的水盈盈的大眼睛,可爱的双眼皮,纤瘦的鼻子,肥圆的小嘴。思想真是痛苦的一件事,回忆更加。当一白脑里才杂乱闪过着他和蔷薇昔日往事的零零碎碎,就感觉像被针扎着一般,不禁又急忙将思想缩了回去,索性不想作罢。不想归不想,但一白是不能避开现实的,与蔷薇交往的三年时间里,一白心里知道她是爱着自己的,而自己对人家呢?虽然他对她说了许多温柔的话,但是他始终没说过他爱她这三个字。即使有时候一白也为这苦痛按捺不住,然而一想到惘惘的期限的威胁,便又抑在心里头沉默了。现在这期限到底还是来了,他与蔷薇注定是要决裂的。就是他生命中难得一遇一次的爱恋。掏出心与之靠近,最后人物交映,相对无言,望而怯步。他注定将用余下来的一生与此告别,并以此验证它在时间中留下的烙印和标记。他知道他会懊悔的,他知道他会懊悔的,然而他抬了抬眉毛,做出不介意的样子。

一白拿准了主意,就又拖着影子,下楼去打个电话给蔷薇,拨了一圈号码,通了,一白心平气静先道:“小薇,是我,一白,有件事我……得告诉你。”蔷薇说:“嗳!什么事?”一白道:“后天我就要走了。”“去哪里?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这么突然?”一个个问题在蔷薇嘴里就像机枪里的子弹一颗颗射出。一白道:“没什么,我只是回家。”“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蔷薇怪道。一白解释道:“出来这么多年,也是时候回去了。”“可以不走吗?”蔷薇有点哀求道。“不可以!”一白斩钉地说。蔷薇委屈道:“以后还回来吗?”“不回来了!”蔷薇突然提高声责骂道:“你就那么放得下心,丢下我不管?”“你是知道的,我……”不等一白说完,蔷薇就反道:“你也是知道的,那你又走?”一白被问怔了,一言不发的,静了半响,蔷薇也像是默契地在配合。沉默啊沉默,这一刻,时间像凝住了,他们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然后所有的思想情感在那全都得到了解决似的。到底还是蔷薇打破了静面,宛声道:“我想过,倘使你不得不离开我,我亦不致去寻短见,亦不能再去爱别人,我只将是萎谢了。”一白听着,倒是心有不忍的想说些劝慰的话,但是不等他开口,那边紧来的一阵阵沙纱的没耳声,似一潮高于一潮的海浪,直把自己搂住,给重重地打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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