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没经过我的同意不能随便抱我!”
“那亲呢?”
“更不行!”我们嬉闹着,手机闹钟响了,“老大,九点钟了,你是否确定我们继续要讨论这些无聊的问题?”
“不,我是在争取我升为你男朋友的权力!”
“那能不能我们边吃早餐边讨论这些关于‘权力’的问题!”
“没问题!”当我换好衣服,跟他一起从饭店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了,在车里我伸着懒腰,感觉一天的晨夕开始了,很舒服。我们去吃了早餐,然后去他姑妈家的路上。
“疯子,你要去你姑妈家,你应该告诉我一声。”我打量着自己的一身装扮,“我好有时间打扮一下。”
“你这样已经很美了。”
“我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姑妈说,只要把你带去就行了!”
“你跟你姑妈说什么了?”我吓了一大跳。
“我只说把我心仪的女孩带给她看。”
“哦,上帝!”我把头深深地埋入了双手里。在他爽朗的笑声里,我们来到了她姑妈家的门口。我下了车,整理着自己的服装,“疯子,我的头发有没有乱,服装跟鞋子搭配会不会觉得别扭啊,都怪你了,你应该提前告诉我的!”
“丑媳妇终归见亲戚,姑妈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喂。”我的脸又红了,最近感觉跟他在一起老是容易脸红,“八字都还没一撇,能不能开花结果还是另一回事呢!”
“怎么?厌我了?”
“看你以后表现了!”我交叉着手,双肩并耸。
“我一定会成为你满意的男朋友!”
看了看前面的房子,我又垮下了脸,“疯子,姑妈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很慈祥的女人。”他拍了拍我的手,让我放心,“乐乐,不用伪装你自己,作回你自己,姑妈会喜欢你的!”
我担心地说,“那要不要你走在前面,我像个小姑娘一样跟在你身后走啊?”
“不用跟在我后面,你又不是古代的小怨妇,我也不是霸道的小君王,你不是我的小情人,我也不是你的财主,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是我的女朋友,像个男女朋友一样,并肩而行!”他替我整理了一下肩头的衣服,冲着我挤了挤左眼,“走,拿出你的勇气,拿出你那不服输的个性!”
姑妈的确是个很慈爱的女人,她不古板,爱开玩笑,对古典知识懂得很多!我们共同的偶像是莎士比亚,一样喜欢来天。在她的身上我仿佛又看到了妈妈,而我也真把她当成了妈妈来看待!她一见面就仿佛自动突略了疯子,抱住了我,惊讶地喊着,“哦,你就是欧阳说的乐乐吧,真是一个小美人,比我想像的还要美,天哪,你好瘦,走,我给你炖了雪鸽,我们去喝……”
她的轻松谈话让我一下子紧绷的神经放松了,“哇,姑妈,你跟我妈一样好,我每次一回家,她也是跟我说,乐乐,你怎么又瘦了,来,我给你炖汤,要把你喂得肥肥胖胖……”
“原来你一直都这么瘦啊……”
“我一直都没有减肥,可是怎么吃也吃不胖……”
我们闲聊着,把疯子一直都晾在旁边,连话都插不上,最后直大呼要吃醋!这可以说是我在香港过得最愉快的一天。从姑妈家出来,我们没有马上回饭店,而到了一处静幽地地方观赏着夜色。空气很清爽,星星很多,我找了块干净的石头上坐下。疯子也跟着走下车,大大咧咧地在我身边亲密地挨着坐下。我看着眼处,心灵感到了一片宁静,有疯子在身边,我总是有一种满足感充满心房。
在他面前我总是可以毫无顾虑地发脾气,生气,红脸,掉眼泪,不怕自己丑陋的样子吓坏他。从最开始的朋友,再到知已,再到恋人,这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程序吗?他说在最难过,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想的第一个人是谁,那爱的就是谁,如果依据这个定律来判断是否爱一个人,那我无与伦比地是早就爱上疯子了!从我跟张志敏分手,从他砸我的门,从他照顾生病的我的那一刻起,这一切都是发生得那么自然,那么的合情合理,仿佛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隔膜。也许,疯子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爱上了我……
姐姐说选疯子当老公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这样可以省去了解对方的许多时间。好吧,我就作一个赌注,我和疯子的爱,我和疯子的婚姻,我和疯子的命运来做抵押,让天地之间来为我们作凭证。以后哪怕是有争吵,有厮打,有不开心,我也心甘情愿,起码我们有回忆。
“在想什么?”
“我在想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白雪公主找到白马王子了吗?”
“没有!”我失望地摇了摇头。
“虽然我没有白马王子的浪漫,但我也是一位不错的黑马王子!”他低下头吻了我,他的嘴唇依然很柔软,很性感,不得否认,我喜欢他的吻,漫漫,就像所有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的吻一样……
他让我想起了在大学的时候,在羞涩的年龄,在我和张志敏的初吻里有着的纯情和茫然……
疯子让我感觉得了久违的爱……
以为不会再有恋爱的我开始复活了……
我低声跟他喃喃说,“我没有找到白马王子,但我很庆幸,我找到了黑马王子……”
在回香港的那天一大早,他依然要服务员打开锁进了我的房子,不容分说,抱住了我又亲吻了我,然后,他满脸阳光地对我说,“早安!”
我冒出一句,“我还没有刷牙!”
“啊?”他愣住。
“以后能不能在我刷完牙后再亲?”我说。
他放开了我,冲着我大笑着,我想,他一定是在笑我说的话可笑,我说,“你不会是在笑我有洁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