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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倾城派

倾城派位于一处风景秀丽的山谷腹地,此派规模不大,弟子不算多,却个个以轻功和剑法见长,且女子居多,美女亦不少,江湖上很多门派的弟子,都梦想着娶个倾城派的女子回家。

胡南风的大哥,胡天行,早在四年前就实现了这个愿望,他娶了倾城派掌门:花雨薇,如今孩子都三岁多了。

胡天行见到自己的小弟,很是高兴,看到胡南风身边的沈星梦,更是乐不可支。

“哟,南风,连你都会泡妞了!不错不错,果然继承了我胡家优秀的血脉。”

胡南风叹口气,大哥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正经。

“嗯,仔细看看,这不是魔教沈姑娘吗?四年不见,越来越漂亮了!”胡天行仔细看看沈星梦,说,“南风,魔教女子好啊,肤白貌美身材好,武功高强,还能保护你,对了,沈姑娘,你师姐可好?”

沈星梦白了胡南风一眼,四年前的事情,胡天行都记得很清楚,偏偏他,把自己忘个干净。

“我师姐前年就嫁人了。”沈星梦答道。她师姐曾告诉她,胡天行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只可惜自己技不如人,打不过花雨薇,只好把他拱手让人。她师姐还告诉她,女人就是要厉害,才能抢到好男人,还非常支持沈星梦来抢胡南风,因为她觉得自己抢胡天行失败了,她师妹能抢到胡天行的弟弟,也能为她挽回一些面子。

四年前的事情,沈星梦对胡天行没有太多印象,今日再见,这胡家大公子果然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虽然有点没正经,却很会讨女子喜欢,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她心中感叹:这俩真的是一个妈生的吗?

“大哥,嫂子怎样了?”胡南风岔开话题,问道。

“哦,雨薇这几天就快生了,行动不便,这会儿正在自己房里休息,等下我带你们去见她!”胡天行笑道。想到自己又要当爹了,他就打心里高兴。

“哦,太好了!”胡南风也很高兴,他对花雨薇的印象很不错,这位嫂子武功高强,但是性格温柔,平易近人,更重要的是,她从前每次去宝刀山庄,胡天行都会和她躲在柴房里,给胡南风买几块米糕,让他看门,那段时间,胡南风只要一见到花雨薇就不用去厨房偷也有米糕吃,在他心目中,花雨薇基本等于米糕。

待到后来长大了,他才知道他大哥和嫂子为什么要躲在柴房,为什么要他看门,为什么后来嫂子会怀孕。他现在觉得,只要米糕,实在太便宜他们了!

于是,一行人在倾城派住了下来,暂时享受一下太平生活。

冯翠本来还打算过几天,深夜出门,把密信送到仙剑阁,但不想他们住在倾城派的第二天,就有个仙剑阁的长老来到倾城派,说要带黄鹂回去。这长老名叫黄依山,是仙剑阁著名的高手,而且声誉很好,冯翠自忖,此人值得信任,而且她也不想让自己的手下跟着自己冒险,于是她就把密信藏在自己身上,跟着黄依山一起去仙剑阁了。黄鹂本来很不想走,但后来想想,她逃出仙剑阁,主要是不想嫁给胡南风,现在她觉得,嫁他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跟着黄依山一路回去了。

前一段日子,胡南风过得很累,又是魏藏海又是殷九煞,一个个都是灭他如草芥的大能,他觉得自己至今还保有小命,真是很幸运了。

这天阳光明媚,他躺在倾城派后院里的一片草地上,左手拿着个米糕,右手举着一本书,正悠闲自得,突然,手中书被人抢了去,他吓得赶紧坐起来,却看见沈星梦手中拿着他的书,笑盈盈的看着他。

他拿的那本书,是天残刀法,当日他多印了一本,放在自己身上。

“天残刀法?这东西你不是都背下来了吗?还看它干嘛?”沈星梦问道。

胡南风一见是她,立即放松下来。共同经过生死之劫,他们彼此都亲近了很多。

“我总觉得,这本天残刀法,好像缺了点什么。”胡南风说。

“难道你没骗魏藏海,天残刀法,真的有秘密?”沈星梦笑道。

“也不是秘密。”胡南风挠着脑袋,说,“这天残刀法乍看并不算厉害,还不如你爹的天焰刀,但我总觉得,这本天残刀法,缺了什么东西。就像一个绝世美女,却只有空壳,没有灵魂。如果有了灵魂,天残刀法的威力,恐怕难以估量。”

沈星梦擅长用剑,对刀没什么研究,便转变了话题,说:“南风,晚上附近的城里有灯会,要不要去玩玩?”

“不行,大哥说了,怕危险,不能离开倾城派。”胡南风想都没想,就说。

沈星梦笑道:“你也太乖了吧?你哥不让你出去,你就不出去?听说灯会很热闹,不只有花灯,还有米糕,有糖葫芦,有豆花……”

胡南风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连忙说:“好,我去,我去!”

沈星梦一脸坏笑,她已经成功的把一个好孩子带坏了。

这天晚上,月明星稀,二人偷偷溜出倾城派,来到附近的小城中。

虽是小城,花灯的手艺却是一流,只见街道上灯火通明,莲花灯笼、龙凤灯笼,各色各样,五光十色,很是好看。如沈星梦所说,除了灯笼,还有各色小吃、首饰、用品之类,让人流连忘返。

这里,还有一座远近闻名的青楼,叫烟雨楼,不少人慕名而来,是为了一睹姑娘们的芳容。

二人路过烟雨楼,门前几个姑娘正挥着手帕招揽生意,胡南风不禁多看了两眼,说:“大哥以前告诉我,进过青楼,才算真正的男人。”

沈星梦瞪着他,怒道:“你敢进,我打不死你!”

胡南风连忙赔笑道:“好好好,我不进,那我去那边买点点心可以吧?”

沈星梦这才收了怒容,说:“那好吧,我去那边看看首饰。”

胡南风乐颠颠的跑去买点心了,沈星梦便来到附近一处卖首饰的小摊,看到一支蝴蝶形状的金钗,很是精致,她便伸手去取,谁知,另一只手和她几乎同时抓住这支金钗,沈星梦是习武之人,稍一用力,就把金钗稳稳抢过来,抬头看着那人。

上次看中那只金钗,就被一个刁蛮小姐抢走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人了!沈星梦想道。

这次跟她抢金钗的,是个风尘女子,一身脂粉气息,穿着艳丽。这女子还没说什么,她身边三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就说话了。

“好大的胆子,敢跟我们粉蝶姑娘抢东西!”

“粉蝶姑娘最喜欢蝴蝶形状的金钗了,快还给她!”

“这姑娘长得好像不比粉蝶姑娘差吗,如果肯陪我们喝喝酒,这钗大哥买了送你!”

沈星梦气得七窍生烟,刚要发作,却见一个白衣男子挡在她身前。

这白衣男子腰间佩一把刀,看来也是江湖人士,只见他风度翩翩,面容俊美,几个青楼女子看到他,都频频暗送秋波。

“这金钗是这位姑娘先看到的,我魏某不才,愿买下这金钗,送予这位姑娘,几位若想阻拦,还请到那边空地上一决胜负!”白衣男子说得很是客气,然而字里行间,却显露出一种霸气。

“这位兄台,我的女人,不用你出头!”恰在此时,胡南风捧着一堆点心出现在沈星梦身边,说。他一向脾气很好,但看到这白衣男子,却没来由的气恼。

沈星梦听他这么说,心中一喜,没想到胡南风为了自己,也有这么霸气的时候,嗯,如果他不是抱着一堆吃的,就更完美了。

“星梦,帮我拿着。”胡南风说着,将怀里的点心交给沈星梦,说:“这金钗,既然你喜欢,我今天必定买给你,谁有意见,便和我一决胜负!”

白衣男子并未生气,只是微微一笑,说:“既是如此,那魏某就此退出,姑娘,后会有期。”说完,他白衣飘飘,走进烟雨楼。

那三个混混松了一口气,在他们看来,这白衣男子比胡南风厉害多了,他走了,今天,就可以好好欺负欺负这个小吃货了。

“走,兄弟们,我们去会会这个小兄弟!”为首一人喝道。

“慢着,这位小兄弟还带了刀,我们只分胜负,不伤和气,刀容易伤人,不能带!”说话这人,做事倒是有几分谨慎。

“好!”胡南风想都没想,把刀交给沈星梦,和三个混混一起,走出人群。

沈星梦没有跟随,在她看来,胡南风没了刀,虽然武功很烂,但好歹也出身武学世家,自幼习武,这三个小混混只是长得壮而已,根本不会武功,胡南风对付他们三个,应该不成问题,自己只需等他回来即可。

她攥紧手中金钗,脸上笑意更浓了。

半晌,胡南风回来了,满是笑意的脸上,居然有些青紫。

他来到摊主面前,付了银子,买下这只金钗,高高兴兴的说:“星梦,我居然赢了!在宝刀山庄,比拳法,我从来没赢过!”

不是吧?不是说拳法是一切兵器的基础吗?照理,胡南风刀法这么好,拳法不应太差啊!不过,这家伙是个奇葩,在他身上,万事皆有可能。

看着他脸上的青紫,沈星梦高兴之余,又是心痛,说:“傻瓜,人家不让你用刀,你就不用刀啊?兵不厌诈,你要用刀,还会受伤?”

“为了你,这点小伤算什么?”胡南风笑道。

此时天色已晚,二人决定就此回去,一路上谈笑风声,甚是高兴。

行至一处荒凉之处时,胡南风突然觉得他的脚被人抓住了,回头一看,树丛中,趴着一个满身是血的人,那人看见他,支撑起身体,抬头,艰难的说:“小公子,救救宝刀山庄!”

胡南风大吃一惊,脱口叫道:“孟叔叔!”

那人,正是孟斩!

烟雨楼中,白衣男子进入一间隐秘的小屋。

小屋之中,一青衣女子正端坐抚琴,背影甚是清秀。

“清幽,准备好了吗?”白衣男子问道。

青衣女子转身,正是洛清幽。

“魏公子,你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洛清幽说着,款款走到柜子前,取出几件衣服。

“还有,还请魏公子把刀交给清幽,换成剑。情报显示,妖魔剑不会用刀,傍身的,只有一把剑。”洛清幽继续说。

白衣男子听了,有些不舍的解下刀,换成剑,抬头,冷笑着说:“不久,倾城派将遭灭门,而东魔教,也从此不得安宁。”

窗外,几朵乌云遮蔽了明月,放眼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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