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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外篇(4)

汉林看着我,何作家你放心,我说走就可以走的。

真的吗?

绝对是这样。假如小欧明天说我们分手,我绝对是一拍屁股走人。

你真的这么拿得起放得下?

真的,一狠心,什么就都做了。

我说:我看你现在是时刻跟她在一起,跟她买高档衣裳穿……

我到现在为此,还从没送过她一样东西。汉林打断我的话说,很认真地看着我。她身上的衣服和高档化妆品都是那个男人供应的。她的房间里全部是衣服和鞋子,鞋子有几十双,门口的鞋柜里全部摆着她的鞋子,光皮凉鞋都有十一双。衣服有几十套。从袒胸露背的连衣裙、超短裙到穿在身上很素雅的衣裙就有十几套。红的蓝的绿的,土色的藕白色的灰色的,她一个月可以不穿现衣服,每天一套,让你眼花缭乱。

他又说:她根本用不着我再送她衣服。

我说:那她是个享受型的女人。

她真是个享受型的女人,很讲究。

那个男的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我说。

那个男人除了钱还有什么?汉林不屑说,那个男人我晓得,很矮,只有一米六多一点,年纪一大把了,长得也丑。既有老婆又有崽,他凭什么让欧阳玉喜欢?才没才,貌没貌,还不是钱!欧阳玉说,她刚进电视台工作时,她认识了他,他一眼就看上了她,追她,天天打她的电话,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他无数次,但是,那个男人脸皮比牛皮还厚,照样约她见面,每次见面他都送衣服和鞋子给她,或者丢几千块钱给她用,让她自己去买她自己喜欢的衣服。他开一辆白色的宝马。

宝马?那是名车呀。

走私货,欧阳玉告诉我的。

欧阳玉跟你好后与这个老板分手了吗?

汉林迟疑了下,没有,他说,她现在想跟那个男的分手,但是她要得到我的承诺。我没有给她承诺,我说我现在就离婚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我和张红结婚还不到两年,我女儿还只一岁多。即使要离婚,也是以后的事。所以她跟那个男人保持着一种不好不坏的关系,我也不指责她。因为我也有老婆。

我觉得他们的关系有些肮脏,这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看,因为欧阳小姐既与他好又与那个男人藕断丝连,这就有脚踩两只船的味道。我是这样看,我没有这样说。我想了下说:你是说她和那个男的还在好?

那个男的不行。汉林蔑视那个男人说,欧阳玉说那个男的老了。

我强调:你不是说那个男的还只四十几岁?

那个男的自己对欧阳玉说他以前搞多了。另外那个男人在监狱里呆过七年,那七年把他的身体搞垮了。小欧曾经告诉我,她跟他第一次做爱他都是半硬不硬的。

我很惊讶,小欧什么都对你说?

我们无话不谈。他说。从性到爱好,从衣着到她们台里的事情,从她父母到她对我的感觉,包括她以前谈的四五个男朋友,包括她处女膜是哪一年破的。无话不谈。

那天下午我和汉林谈了好几个小时话,谈话是在一种一问一答中进行的,时间就在我们的谈话中一点点流逝了。汉林想找一个人说他的事情,我自然被他选择为他倾诉的最佳对象。这是他觉得我是写小说的,可以在我以后的写作中涉猎一下当代年轻人的恋爱心理。他以前就跟我讲过他的故事,现在他又跟我讲他的新爱情新故事,这是他有倾诉的欲望。他不倾诉就过不得。我相信男人总想把自己的艳遇告诉另一个男人,一是有倾诉欲,其次也是想在谈论中再体会一下那种快乐。第三,顺便把自己的快乐分一点给对方,好让对方既为他的艳遇高兴又暗含妒忌。我真有点嫉妒他。但我同时又发现他并非幸福得不得了。我在他的谈话中捕捉到了他的烦恼,烦恼出自于那个先于他占有欧阳玉的现在仍继续占据着欧阳玉的男人。爱情是极端自私的。尽管现在的年轻人把爱情看得淡,但当爱情发展下去,其结果必然是自私。假如爱情可以两人分享,那么这个爱情就有点“可疑”了,假如爱情不那么彻底,爱情中就有很多水分。

汉林表面上很大度,无所谓啊,这是她自己的事啊,应该平等看待啊等等,实际上他是痛苦的。他当然不希望欧阳玉再跟那个男人约会,但他又无法给欧阳玉一个承诺。这样欧阳玉就有理由脚踏两只船,因为你不能给她承诺,她就没必要对你死心塌地。汉林需要欧阳玉忠实于他,属于他,但欧阳玉同时属于两个男人。这就是刘汉林的苦恼。我是男人,我理解他的苦恼。我相信汉林还会有苦恼的,因为欧阳玉不是张红,她比张红多一些现代女性的爱情观念——这些观念归纳起来就是把自己分为两半,一半给刘汉林,另一半给那个男人。张红身上的爱情观也许是传统的,但欧阳玉没被传统爱情观所左右。她是传统爱情观念的叛逆者,既比张红浪漫,又比张红爱玩,还明显比张红生活奢侈。不光是穿的皮鞋要两千多元人民币一双,她使用的化妆品,用汉林的话说,也贵得吓人。如果她要维持她奢侈的生活,她就不会轻易放弃那个爱她的男人,只是那个与我年龄相近的男人是个痴汉,被她的美完全奴役了。

我于那天的谈话中,了解到了刘汉林与欧阳玉的爱情是这样开始的:

正如前文说的,他们认识了,她打他的手机。而他觉得很有意思就也打她的手机,于是就有了约会。第一次约会是他请她吃饭。那天下午他没事,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他七想八想,自然就想到了欧阳玉的身体,——他想到这个女人的身体时,心里就一颤。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是那么美,让他生平第一次意识到美是一种力量,很强大,可以拒人于千里之外,又可以一招手,使人千里迢迢地奔来。他暗暗有一种想在她面前跪下来,乞求她爱他的近乎荒诞的感觉。他自己都为这种感觉感到好笑,却没法阻止这种荒诞的感觉延伸下去。他承认自己在美的力量下将不堪不击,他决定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他要跟欧阳玉打电话,要请她吃晚饭。他当时想她是一朵美丽的玫瑰,不摘她,闻一闻花的香气也是好的。他知道他这是自己欺骗自己,但他还是按了欧阳玉的手机号码,他用一种柔和的声音问她:晚上有空吗亲爱的?他感到自己很轻佻。

对方声音非常悦耳:我晚上正好没事。

他说:我们一起吃晚饭?

她说:在哪里?

你现在在哪里?

在台里呀。

那我来接你。

她在手机那头笑了下,没必要吧?

他说:没关系。

她说:你真的要请我吃饭?

当然是请你吃饭。

她在手机那头格格地笑。

他在她的笑声中变得没把握了,不行吗?

不,她说,我没说不行。

他欣喜地开着车到了电视台前。她出来了,那是六点钟,太阳还没落山,一抹美丽的残阳涂在她娇艳的脸蛋上,使她的脸红灿灿的,真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她穿得很讲究。那是一件豆灰色西装,大而尖的衣领,开得很下,西服只有一粒扭扣;内里一件洁白的衬衣;下身一条西服裙,裹着她圆润的臀部;一双白丝袜从足底直伸入她的西服裙。那是那种长至膝盖的西服裙。手上拎着一只极漂亮的包。她一走过来,一股沁人心肺的花香就扑入他的鼻息,让他不由得深深地吸口气。汉林告诉我说,他没有对她说她真漂亮,也没说她真美,他是说:你真迷人。

她对他一笑:谢谢。

他像绅士样为她打开车门,她笑着弯腰坐了进去。他绕到车这边,坐进驾驶室。他说:你想到哪里吃饭?

随便。

那我们去华天吧?

我想去四方坪吃土鸡。她提出说。

他说:那就去四方坪吃土鸡。

她对他一笑。

他开着车,缓缓往四方坪驶去,边与她说话,车上飘扬着她身上的香气,淡,却迷人极了。四方坪土鸡店前停着很多车。这家土鸡店很有名,鸡做得很好吃。汉林与马副董曾来吃过,后来还带着史斌来吃过土鸡。他把车停好,两人就走进了土鸡店。他觉得她很美。汉林说坐在土鸡店吃饭的一些男士也注意到了她很美,都把脸折过来看她。她是一个小栏目的节目主持人,自然就有一些人认识她这张漂亮的脸蛋。

她笑。那种笑容是自我感觉很好的笑容。

她说话,那种声音也是自我感觉颇佳的声音。

汉林说:有人注意你。

她轻声说了两个字:讨厌。她其实一点也不讨厌,谁会讨厌别人的青睐?相反,她很高兴,只是她把高兴用“讨厌”两字来替代罢了。她那张娇美的脸上,除了娇美就是让人感觉温馨的笑。

他说:你的皮肤真好,肤色也很好。

是吗?她用普通话说,都说我的皮肤超好。

他说:是的,脸上光洁得连一个小坑小瘪也找不到。

谢谢,我为脸上的皮肤费了很多心的。她坦然道,皮肤需要护理,不护理不行。

他们吃饭。他们在这里坐不下去,因为她太漂亮了,又是节目小主持,就时而有目光抛向他们,那些男人让他们不安。他们时不时要掉头望他们几眼,或者索性将脸朝着他们,直视着欧阳玉。

汉林想到了秀色可餐一词。汉林说:我们走吧。

他们起身走了。汉林不想就跟她分手。汉林觉得她真的很美,与美女仅是吃餐晚饭就分手未免有点遗憾。汉林说:我们去通程夜总会听歌怎么样?

她说:听歌?

他说:听歌。

她提出说:我们去蹦迪吧?

蹦迪?

我喜欢蹦迪。

我不会蹦迪。

乱蹦就可以了。又不是跳交谊舞,你想怎么蹦就怎么蹦。她说,动了动眼睛。我们去金水宫迪厅吧?

他不晓得金水宫迪厅。他说:金水宫迪厅在哪里?

你没去过金水宫迪厅?

他摇下头,从没去过。

她说了句:老土。

汉林告诉我,金水宫迪斯科厅里汇集着很多爱玩的年青男女。迪厅里人声鼎沸,大多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巨大的节奏欢快有力的音乐声,从四面八方的音箱里飞扬出来,那嘭嚓嘭嚓的鼓点声打在每个人的心坎上,好像有人在你心头敲打似的。一些年轻人在这种喧闹的音乐声中摇头晃脑,扭动着腰身和屁股,沉迷于音乐中。

汉林说:我不会蹦迪。

欧阳玉说:没关系,学吧。

汉林还是不敢蹦:你蹦,我看。

欧阳玉一笑,开始紧随乐曲蹦起来,她扭着腰身,扭得很快;送着臀部,一颠一颠的;手臂也不休息,随着旋律摆动,动作非常柔和、谐调。她看上去颇像一条不停地扭动着的蛇,所不同的是这条蛇是直立着的,能笑给你看。她很会扭腰送胯。她送胯的动作很性感,让汉林有一种想搞她的冲动。她的腰身很小——是真正的水蛇腰,因而臀部显得又圆又大,摆动起来自然就特别好看,充满了挑逗人的色彩和意味,宛如一支撩人心魂的乐曲,令他兴奋、迷醉。

她说:跳呀你。

他跟着她跳起来。他动作有些迟缓,这是他从没蹦过迪。另外,他也疑心自己跳起来动作很丑,身体的扭动自然就没跟上摇滚乐的节奏。她走开,一会又走来,她让他看了下她手心上的一粒白药丸,把摇头丸丢入可乐中,摇着,要他吃。

他说:你刚才丢进可乐里的,那是什么东西?

摇头丸。她说。

他说:这不是毒品吗?

不是。她说。你吃吧,我不会害你的。

他瞧着她。她对他一笑,我真的不会害你。

他喝了。

她说:等下你就会有一种兴奋的感觉。

他说:你喝吗?

嗯。她说,接过可乐,仰头喝了几口,又把可乐递给他,要他喝完。

他喝了,不一会,他开始有反应了,这种反应是渐渐地,他觉得心旷神怡起来了。他的头随着这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也不知不觉地摇晃起来。他心里不再生疑窦,而是快乐地紧随雄浑有力的音乐声摇摆着。他天生对音乐有着极好的感受。他的四肢其实一点也不笨。他在摇头丸的帮助下很快就投入了欢快且喧闹的旋律中,痴痴迷迷地蹦着。

她说:舒服吧你?

他没听清她的话,迪厅里音乐声太强大了,仿佛身上的每一个器官,甚至每一个细胞都被节奏明快的音乐声敲击着,跟着音乐蹦跳。他问她:你说什么?

她就贴近他的耳朵说:舒服吧你?

舒服。他摇着头说,真的舒服。

觉得刺激吧你?

他回答:太刺激了,亲爱的。他这声“亲爱的”是言不由衷,事先并没设计,他把这声亲爱的说完后,自己一愣,想她是他亲爱的吗?

她大声说:我只要晚上没事就来蹦迪。

我以前从不到这种场合来玩。

真的没来过?

真的没来过。

我喜欢这里,欧阳玉说,我喜欢这种感觉。

他回答:这里是不错。

每次蹦完迪,回家洗个热水澡,睡觉也舒服些。

汉林说:我现在开始喜欢这里了。

一些吃了摇头丸的年轻人在他们一旁蹦着、叫着,摇着头,欢欣雀跃的模样。汉林也随着那些叫声叫了起来。他的血液在摇头丸的作用下沸腾了,像开春的河流一样奔涌不止,身体彻底投入到了摇滚乐喧闹的节拍中,又是蹦又是叫的,将一切心愿和烦恼抛在了脑后。他感到这个世界很疯狂,如今的年轻人都疯了,就业、失业、工作、赚钱,把他们惹疯了,也确实需要用这种热烈的节奏释放压力。他虽然没有那么多压力,但他能感受到同龄人身上的压力,他理解他们,也欣赏他们。他感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不再是负担,而是可以升飞的那种感觉。他似乎看到他在升飞,向着高空飞去。迪厅里领跳的男人突然对着麦克风叫道:哇哇哇。

欧阳玉马上跟着叫道:哇哇哇。

他也叫道:哇哇哇。

领跳的男人又叫道:汪汪汪。

她叫道:汪汪汪。

他也跟着大声叫道:汪汪汪。

这是学狗叫,全迪厅的年轻人都学狗叫,那狗叫声就变得很凶很疯狂了!两人学完狗叫,在音乐声中开心地笑着,蹦着,摇头晃脑的。

我爱这里,她说。

我也爱这里。他说。

我喜欢热闹。她说。

他有同感:我也喜欢热闹。

两人玩到深夜两点钟,累了,走出迪厅,汉林开车送她回家。

我出了一身汗,好舒服的。她说。要是明天不上班,我要跳一通宵。

汉林看着她,她的脸红喷喷的,香汗淋漓。他感到她比张红活得奔放和潇洒。她的身体好像没被什么条条框框左右,有的只是寻找快乐和刺激的年轻女孩的时髦心态。她身上的一切都是时髦的,都是另一个令他想探询和进入的世界。

他很高兴能和她在一起,说:那明天晚上我们再来玩。

一言为定。

汉林将车开到芙蓉路旁的一家公寓楼前,这是那种新建的公寓楼房,七层。前后三栋。她告诉他,她住的是一套两室两厅房。她小声说:到了。

他停住车,遗憾的样子望着她。她看上去有点累,不像在迪厅里时那么干劲十足和那么疯狂。她也望着他,说:谢谢你。

他随口道:应该的。

她忽然告诉他:我一个人住。

他一怔,想她怎么会告诉他她是一个人住?这是不是暗示?他不好判断她说此话的意思,又不想就这么走掉,问她:你不怕吗?

不怕。

是你自己买的房子?

对呀。

多少个平方?

建筑面积八十五个平方。

多少钱?

十六万。分期付款。

汉林瞥着她:你怎么不跟父母一起住?

我父母早离婚了,我一直是和母亲住,我讨厌继父,我继父好吃懒做,整天只知道喝酒、打牌。我很不喜欢他,就自己买房住。

你继父很自私是吗?

她说:他心术不正。我不想说他。

他不再问她。车内刹时一片沉默,车外也是一派寂静。路灯在电灯杆上闪耀着,那是一盏白炽灯。他看了眼光线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的白炽灯,心里有些激动,还有几分凄凉。这种凄凉是孤寂带来的。他很寂寞。他觉得他的生活很单调,他简直无法消受这种单调。他说:和你在一起玩真开心。

我也很开心。她说,盯着他,一笑。

他说:你的眼睛很美。

是吗?她不满意道,只是眼睛美吗?

不,你全身都美。

她笑了下,那是很自信的微笑。

他说:你是一盏灯,能照亮别人的生活。

她说:不是照亮了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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