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948600000024

第24章 披风与新篇章

妈蛋的,在《秦时明月》里修习《电光神行步》的时候就被夜冥追的到处乱窜,在这又被野狼当成猎物,我就这么和野狼有缘么!脑子里在胡思乱想着,脚步却没有停留,一个跨步拦在了那只追着小杰的野狼身前。追捕的路线被我阻拦,这只野狼直接向我铺了过来,迎面都能闻到一股血腥之气。我集中精神盯着这只野狼,双手分别抓住树棍的一头伸向前去正好顶在了狼牙之上,挡住了野狼的扑食,待到野狼身体下垂,提气用力一脚踢在了野狼的下腹部,野狼吃痛嚎叫一声放开咬着的树棍倒在一边,瘫在地上哀鸣。刚才时间来不及分辨野狼是公是母,不过这一脚下去估计这只野狼差不多就废了,直接断子绝孙了。

另一只稍大一些的野狼看到同伴被我踹到,奔跑着向我袭来,嘴里还发出‘吼吼’的威胁声。刚刚踹到那只野狼已经用了全力,这时身体也有些乏力,只好将树棍横在身前抵住野狼的扑咬。伴随着野狼的扑击,明显感觉到不同于刚才的力量,也正好卡在我旧力未去、新力未生的时间上,直接就被野狼扑倒在地。

双手抓住树棍死命的抵住野狼的撕咬,双膝顶住野狼的身体,想要把它顶开,但身体被野狼压制住没法使力,只能勉强顶住野狼的撕咬。眼看猎物还在抵抗,野狼更加狂躁了,被树棍顶住的上下颚来回扯动撕咬着树棍,树皮不断的掉落下来。

“咔嚓”在野狼不断的撕咬和压迫下,树棍终于还是断掉了,野狼那还沾着血液的嘴巴在眼中不断放大,心情激荡之下脑中来不及思考,肾上腺素直冲脑门,本能的双膝用力一顶将野狼整个从头顶翻了过去,乘着这个时间我也翻身半跪在地上,双手分别抓着已经断成两截的树棍死死的盯着翻身站起来的野狼。

刚才野狼嚎叫的倒在地上却并没有受多大伤,翻身起来再次扑了上来,手中的树棍已经被咬断没办法故技重施挡住野狼的扑击,所幸直接就放弃了。左手反握半截木棍挡在身前,右手抡圆了胳膊直接横刺向扑过来的野狼。‘嗷呜’一声野狼被刺中了,但狼是麻杆腿、豆腐腰、扫帚尾巴铁的脑,全身最坚硬的就是头部,只扎进一个指节便被野狼坚硬的头骨给挡住了。好在野狼也被这一击击倒在地,得势不饶人上前跪坐在野狼身上,膝盖顶在野狼的脖梗和腰上。左手反握的树棍刚才为了挡住冲击已经被撞掉了,现在正死死的揪着野狼脖梗处的皮毛,同时拔出了刚刺进去的树棍,右手向下猛力一挥扎进了野狼的眼睛里,野狼吃痛死命挣扎着,感受到身下越来越不受控制的力量,急忙将树棍又拔了出来再次刺进野狼的眼眶里。随着不断的攻击,身下反抗的力量由大变小慢慢的消散,而我却还是不断重复着刺击的动作,永不停歇。

“砰!”一声枪响回荡在耳边,仿佛是从睡梦中被惊醒一样,我浑身一抖望向旁边传来枪声的地方。爷爷缓缓的放下手中的猎枪,没有焦距的眼神也恢复了过来,又转头看向我身后被枪口指着的方向,另一只被我断子绝孙脚踢中的野狼正躺在我身后不足两米处,脑袋旁边还有一个血洞。原来这只野狼恢复了过来想要从背后偷袭,被赶过来的爷爷手中的老式猎枪一枪命中脑袋。一想到差点没被野狼从后面偷袭,不由有些后怕,但想到事情都已经结束了,不由放松下来瘫坐在地上。

老爸老妈一脸焦急的向我跑来,脸上挂满了担心与紧张,来到我身边直接抱住我左看右看询问着我有没有受伤,其实在我扑倒野狼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只是离得有点远没能看清情况,现在看到地上躺了两只野狼而我浑身是血,不由一阵心惊胆战。

“妈,我没事,没受伤,就是累了而已,您别抱这么紧我喘不上气了。”随着身体放松下来,肾上腺素的作用也慢慢消退浑身无力,被老妈死死抱住勒的难受。

“臭小子,让你别跑远你就不听,怎么没把你咬死呢,我还能省心!”虽然嘴上这么说着,老妈却是心疼的拿着手帕擦拭着我脸上的血污。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赶紧回去吧,在这不太安全!”老爸心有余悸的松了口气,把我拉了起来。

老妈也有些不放心我总认为我蔫蔫的样子是受伤了,便停止说教。正当众人转身准备回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低不可闻的呜咽声,众人身子一颤,猛的回身望去。原来爷爷用的是下压式气枪,射出去的铅弹平常拿来打打鸟和野鸡野兔什么的没问题,打在野狼头上却是威力小了,好在这只野狼之前被我打成重伤又头部受创晕了过去,刚刚只是发出无意识的呻吟,不然从后面偷袭众人肯定不好过。

众人也是一阵后怕,爷爷摘下腰上挂着的柴刀大步上前,本来孙子被攻击心里就有火,现在这只野狼中了一枪还没死就更火了,拿起柴刀就像剁牛骨一样朝着狼头就是几下,发出砰砰几声闷响,野狼的头骨都被剁开,这下要是还能活就真怀疑是不是生化危机了。

回到住处,老妈给我擦拭着身上的血污,老爸在一旁担心的看着,小杰畏畏缩缩的站在角落里,没有人说话,心里还有些后怕。爷爷看见我狼狈的样子心疼不已,同时也有些自责,明明知道附近的山头有狼出没却没有把这俩孩子看好。看到我脱下来的外套,眼睛一亮,之前在跟野狼搏斗的时候,身上穿着的外套不仅在地上翻滚的时候被弄脏了,还被野狼的牙齿和利爪弄破了好多地方没法再穿了,也好在是冬天衣服穿的比较厚,要是在夏天光是伤口感染估计都得让我脱层皮。

“小逸啊,这个野狼把你衣服搞坏了,我让它赔你一件。”

“这怎么赔啊!?”有些好奇爷爷怎么让那两只野狼赔我衣服,出声问道。

“你等着啊!”爷爷说完就转身离开了,临走时还把老爸叫走了。

大约十分钟左右后,就听见两人哼哧哼哧的喘气声以及砰砰两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屋内众人好奇循声望去,原来爷爷跟老爸是去把那两只野狼的尸体搬了回来,正放在家里的木桶里。此时爷爷正拿着巴掌大的小刀一刀捅在了野狼脖颈处,鲜血如同打开阀门的水管一样涌了出来,等到差不多血放干了接着爷爷就将野狼开膛破肚了,接着便小心的划拉开狼皮与血肉的相连处,看到这众人也明白了爷爷的意思,原来所谓的赔衣服是将野狼身上的皮毛做成衣服赔给我。

爷爷打猎的时候也经常给猎物剥皮,熟制加工后做成皮衣,不过因为都是些小动物,家里面就看见过几顶兔毛做成的帽子。

“爹,您别弄了吧,我们买一件就好了,您搞这么麻烦干嘛,那两头狼就扔了吧!”老妈有点受不了这血腥的场面,开口想要制止。

“不麻烦不麻烦,我把皮剥了,过两天就能做成熟料子,给小逸做衣服,这冬天正好穿上既保暖又好看。”爷爷挥了挥手拒绝道,其实这么坚持也是有些补偿的意思在里面,自己动手做一件皮衣心里也会好受点。

老妈也是知道了有这层意思便不再阻止了,转而说了另外一个话题。

“爹,你看这都有野狼出没了,你就别再住这了,虽然房子还没弄好,但去小四那还是能将就一下的,总比在这安全点。”自从亲戚上门那次过后,爷爷他们又总是说在这住习惯了不想搬到大伯那边住,家里面就在乡下买了块地准备盖个新房子给爷爷奶奶住。可是等房子盖好了,奶奶他们又说房子太大舍不得,住了两天又回来了,之后爷爷奶奶就一直住在山上,今天恰好遇上这事总算是有借口能让二老搬下山了。

今天这事让二老也后怕不已,略一思索就点头同意了。“行了,老头子你就别弄了,回头把东西带到小四。媳妇说的对,我们就下山享享清福吧!”

“嗯,你们先走吧,等我把这两头狼皮给剥好就下来。顺便让老三老四他们上来,好歹这也算是肉别浪费了,让他们给带下去。”

“行了行了,我跟媳妇先下去了,你自个慢慢捣鼓着吧!哎呦哦,我可怜的娃,今天吓(第四声)死个噢!”说完,奶奶就心疼的牵着我的手下山了。

到了小叔家,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众人自然要询问一番,等听完解释后,又是惊讶又是害怕。等爷爷他们从山上下来后,众人就开始落座开席了,生活就是这样,只要人还在没受伤,再大的意外人们也能付诸笑谈。当然在酒席上也免不了长辈的关心和唠叨,不过也习惯了。三叔跟小叔在饭桌上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老爸看不下去,几番询问下才得知,原来看着大伯家的修车行生意太好,红眼了。虽然现在还欠着我爸那35万的租金,但以大伯家目前的收入水平,一边还一边用也够上了好几个层次了。但两人一直是在乡下也不会做什么生意,所以就打算找老爸借钱买几块地再承包几个鱼塘。

听到两人的想法,老爸也是点头同意了,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于是就跟老妈商量了下,等过完年就转了20万给两人,但是弄好了之后得把购买和租赁合同带过来,三叔跟四叔自然是满口答应。之后我们便回家了,因为衣服不能穿了只好先回家换了身衣服,中途因为老妈不放心还顺便去了一趟门口的王医生家里处理一下,这才赶去外婆家,几番下来,到了晚上七八点才总算是回到了家。

之后的几天过年算是蛮平静的,表舅王灏又陆续来了几趟问询了一些意见就离开了,三叔和四叔也把购买土地和租赁鱼塘的合同带来了,还顺带着将那两张熟制好的狼皮也给带来了。

皮衣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跟布匹一样整张裁剪缝合的,而是先裁成细长的长条再重新缝合而成的,这样做出来的皮衣才好看,外表的狼毛才显得浓密好看。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老妈并没有做成带袖口的皮衣而是直接做成了披风,两张狼皮裁剪缝合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长,披在身上正好能露出脚踝非常合身,等到了成年估计就只变成披肩了。青灰色的狼毛熟制后也显得格外柔滑,样式我也非常喜欢,基本上做好之后一直没有脱下来,不管到哪都穿在身上。

就这样骚包了好几天,二月二十二号到了,一家人天没亮就拿着早就收拾好的行李准备出门赶往南京国际飞机场,外公外婆带着还没睡醒的舅舅站在门口给我们送行,直到表舅王灏催促了,二位老人还在拉着老爸老妈的手嘱咐着。坐上车一家人都将车窗摇下来,听着家人的嘱咐,珍惜离别前的每一秒。

车缓缓开动了,外婆抓着老妈的手跟着车子慢慢向前跑着,泪水随风流淌诉说着牵挂。为了不让外婆跌倒,老妈收回了被外婆抓着的手,自己却在车里哭了起来。人们常说离别是为了再次团聚,希望再次回来团聚的时候每个人都能过的跟好。车辆行驶在前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伴随着收音机里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踏上人生路途新篇章。

同类推荐
  • 烧起中医这把火

    烧起中医这把火

    陈保诚,在虔城,时常思考人生的何去何从,以及自身的原因和价值,有一天,他在整理放在柴火间的柜子的时候,发现里面藏着记事本日记本。读起来,像是看别人的生活,但是,的确是自己的以前写的。文字从10岁不到然后到20多岁,都有,跨度很广。读来却让人从另外一个侧面了解自己的生活和所处的社会。
  • 我的幻想主神

    我的幻想主神

    “要玩游戏吗?少年!”“可以实现一切幻想,将其具化为现实之物,而代价仅仅是些许灵魂!”“这里虽然只是游戏,但也照样会死人的!”“生存与死亡,只在一线之隔,这里即是天堂,也是地狱!”“而最后的胜者,将超凡脱俗,升华为神!”“这里是——我的幻想世界!”
  • 众神之上

    众神之上

    我名陵兆,尼伯龙根之子。自我诞生而起,命运之索便交织伴我一生。我的生命如火焰般热烈绽放。我征战无数位面,步步杀机,命悬一线。我游弋于生命与死亡,亦穿行于遗忘和背叛,我无所畏惧。我超脱圣域、成就传奇、抵达终极、登顶大帝。我俯瞰众生。这是我命运既定的轨迹,也是我的枷锁。我已然觉醒。我将打破命运——我名陵兆,死亡国度之主。本书生命形式划分:一般生命:现代种、古代种、神秘种、超越种、异常生命:悖论种、概念种泛生命:无法界定是否高维度生命,抑或死物。存在例证:星骸。
  • 无限武道求索

    无限武道求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洪武偶然之下得到了宇宙之心,它能以各个电影、电视剧等为蓝本演化世界。洪武经历了古今中外诸多世界,在红尘中磨砺自身武学,最后站在了世界之颠。“原来如此!”宇宙的奥秘尽数显现在洪武的眼前,大道至简,古人诚不欺吾。就让洪武带领大家领略各个世界,一起洞彻武道和宇宙的奥秘!PS:以作者的设定为准。新书《穿梭时空的剑仙》已经发表!求收藏、票票!
  • 星纪战士

    星纪战士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圣经创世纪第一章》某一天,上帝和我们开了个玩笑,就像关电视一样,毫无征兆地,我们就被重新洗牌了。
热门推荐
  • 女扮男装创世神

    女扮男装创世神

    深似海的宫里,他是一个纨绔皇子。在江湖上他是寒亦阁的首席杀手。一次他国皇子任务让他的身份差点暴露,但他是她,却被刺杀之人发现。她与他的缘分就此开始。好吧其实我相信很多人看不懂就是了。
  • 异世人生奇缘

    异世人生奇缘

    四川的山,四川的水,四川的美食。四川的大地震让我进入了另一个人生。
  • 霸道总裁的宝贝儿妻

    霸道总裁的宝贝儿妻

    18岁大小姐,嫁给魔鬼,霸道,一夜成M.OP市的总裁老婆。霸道老公对他恩宠似佳,霸道小萌妻,看见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叫上老公成瘾,后来发现,自己的老公居然是吸血魔鬼,气死人,自己为什么嫁的是吸血王子?糟糕,都是吸血王子惹的祸,他是M.OP是最大的首富,全球上上下下都在想尽各种办法,爬上他的床,而梦雯澜却一刻也不想看到他。“宝宝!跟爸比走!”吸血王子靠近四岁小魔鬼。“no,no,no,你不是我爸比,他们说你是魔鬼!”“那,如果我是魔鬼,你也是哦!”他邪恶的望着这个四岁的小魔鬼,嘴角扬起一抹弧度。“……”某宝气晕了。【权心志在龙的书全新开版,1v1本书女主男主身心健康,都是清清白白的】
  • 邪王宠妃:废材小姐要逆天

    邪王宠妃:废材小姐要逆天

    她是冷艳无情的女杀手。一朝穿越,成了南宫家人人欺辱的废材小姐。生死间,被天地奇兵封天塔认主。从此,丹药随我吃,天材任我用。渣男让我抽,绿婊由我杀。小小萌兽,黏上我。魔尊美人,宠着我。踏征途,修长生,俾睨天下横着走!
  • 君临万界

    君临万界

    一个本应早已陨落的上古皇者,意外之下重生到东汉末年的皇室之中,成为正史中夭折的宋氏之子,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妈妈说:简介越少的书,肯定是好书....)QQ群2660999.66265959.2367609
  • 大目干连冥间救母变文

    大目干连冥间救母变文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父子双雄班超班勇(西域烽燧系列小说)

    父子双雄班超班勇(西域烽燧系列小说)

    班超以武功绝技闯过索命的三关,赢得出征西域的征荣。以大智大勇的谋略歼灭了北匈奴百万大军,统一了西域。继承父业的班勇又以惊世奇计尽杀了反攻而来的北匈奴强敌,控制了西域局势。小说充满了九死一生的险情和智胜邪恶的悲壮情调。
  • 流萤曲之荧惑守心

    流萤曲之荧惑守心

    事情过去了二十年又怎么样?就算过去两百年,两千年,只要我还活着,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一定会要回属于我们的东西,那是你从不曾梦到过的我们的辉煌!!!~~~~~~~~~~~~~~~~~~~~~~~~~~~~~~~~~~桃花落,流萤生!真正的英雄就像那夏日的萤火虫,黎明之前,你便是光明!也许你无法对抗时间,无法左右命运,但是只要心怀光明,又何惧那漫长黑夜~~!
  • 血之青丘

    血之青丘

    九尾灵狐是掌管人界的,人们都信奉他们。九尾灵狐族族长在一次出游中意外遇到了安苡悠,安苡悠身份悬殊,尚且是个婴儿,生命垂危,族长就她之际,被反噬身亡。离开前将全部的法术都传给了她,他交代身边的人:“你回去告诉韩亦让他继承族长之位,但必须保这孩子平安长大,我给她起名:安苡悠,赐予她我们灵狐族的姓氏,还有我灵狐族儿孙的生份!”
  • 强我中华

    强我中华

    失业大学生奇遇学得仙法,从此玩转都市,打造商业帝国,科技帝国。神话与科技的碰撞,让人耳目一新,原来神话故事还可以这么玩,望君品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