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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坛好酒

林白衣当然不会担心那个“缠人鬼”的安危,他才不相信江南那边只会派一个老叶跟着她,老叶死了,被白衣人所杀,那白衣人,当然不会是林白衣。

阴沉的天气一直不见好转,雪是时降时停,再加上阵阵北风,更让洛城显得寒意十足。

林白衣感觉这整个洛城好像一锅被盖着的烧开的水,一旦锅盖揭开,必是水滚气涌。

那个白衣人是何目的,为什么要杀这福寿宫和风雨堂的人,就连老叶都死在他的剑下,那又是为什么呢?如果说这白衣人只杀这三方任何一方,都会挑起洛城的一场风雨,而其杀三方之人,反会使洛城的局势得到暂时的缓冲,产生一种“同仇敌忾”的局面。

这和自己有没有关系呢?林白衣相信这世界上喜欢穿白衣服的人很多,可为什么这洛城突然有这么多人喜欢穿白衣服呢?杀雷震天、陆过之、老叶的白衣人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呢?

林白衣信步进了一家新开的酒楼。

酒楼的生意似乎不太好,就连楼下这普通席位也只是坐了聊聊几人。

林白衣寻了一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小二无精打彩的走过来,林白衣随便点了几道酒菜,小二又无精打彩地离开。

待酒菜上齐,林白衣吃了口酱牛肉,“咦”了一声,这酱牛肉入口细滑,嚼起来却是劲道,竟隐隐透出一股酒香,更为奇特的是,这盘酱牛肉看着一般,闻着更是香气浅淡,谁能料到吃起来会有如此味道。

再吃一颗花生米,林白衣又“咦”了一声。

花生米的做法无法是煮和炸。一般煮味咸,炸味甜,即煮花生米无非是放些八角、花蕉、桂皮之类,然后加适量的咸,煮熟即可;而炸更是简单,油温,放入花生米,色微变,再捞出加糖便是。

而林白衣刚吃的花生米,入口味略苦,嚼开味辣,再细嚼,口感微涩,竟让人忍不住想喝上一口酒,林白衣举杯而饮,花生米的辣味与酒之香辣融为一体,竟有些冲头,酒入腹,口生凉意。这又是那般做法?如此神奇!

林白衣不禁对这酒楼的厨师有了一丝兴趣。

此时酒店门口光线一暗,走进五个人,这五人身材各异,为道一位粗布蓝衣,五十年纪,身材短小,却是十分精练,眼光很是锐利。后面四人打扮与之大同小异,与这洛城百姓穿戴无二。

那无精打彩的小二迎上去问道:“五位客官,这边请。”

“那卞清天是否在这酒楼做饭?”为首那人道。

小二有些疑惑道:“卞清天,没有啊,我们那位厨师叫卞一刀。”

其中一人道:“大哥,是他没错。那家伙在石家庄便叫卞一刀。”

“让那卞一刀出来。”为首之人高声道。

“五位客官,不知道找那个卞一刀所为何事?”店掌柜从柜台后面走过来,满脸堆笑道。

那人冷笑道:“所为何事,自是不能和你说的,掌柜的,还是让那卞一刀出来跟我们兄弟走,不然你这酒楼可就开得不那么平安了。”

掌柜当然听得出对方的威胁,脸色微变,转头对那店小二喝道:“快让那个卞一刀出来。”

小二应了一声,向后厨跑去,全无那无精打彩之样儿了。

眨眼功夫,那小二已经跑了出来,喊道:“掌柜,那卞一刀跑了。”

“跑了?”那五人一起向厨房冲去。

掌柜连连叫喊,却是无济于事。

小二骂道:“那个该死的卞一刀,怎么招来这般煞星。”

“啪”一声脆响。

那店小二捂着脸庞,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掌柜的。

掌柜地低声道:“你可知道这酒楼的老板是那位?”

小二不解地摇摇头。

“这家酒楼真正的老板,就是那位卞一刀。”掌柜压低嗓子沉声道。

店小二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却是被掌柜一个眼色把刚要喊出的声音堵了回去。

虽然那掌柜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林白衣还是听得真真切切,心中对那厨师,这酒楼的老板更添兴趣,从来没听说过那一个酒楼的老板会自己去当那厨师。要知道,能雇得掌柜,开得这二层酒楼的,绝对不会请不起一名厨师。

卞清天?

林白衣眉头一动,他想起今晨在城外黄泥山遇到的那个“八王盟”四王王海瑶的老太婆,她好像提起过她所住的那兄妹一家,那位哥哥便叫卞清天。

正想着,一个人毫不客气坐到了林白衣的对面,拿起个酒杯,倒满,一仰头,喝了。

林白衣看了看这个没礼貌的人,头上扎着白汗巾,皮肤粗糙,面色黝黑,长像很普通,倒是脸上那胡茬子根根直竖,上着汗衫,这大冬天的,对方穿得却是单薄,手粗大而干,指有老茧,一看就是干体力活过多的缘故,那双手看起来很有力。

如此普通的人,和街上的老百姓一般无二。

此人用手擦了擦嘴,看林白衣望着自己,冲林白衣咧嘴一笑,道:“吃菜!”

林白衣未动筷子。

对方又倒满一杯酒,向林白衣示意:“喝酒!”说着一口干了。

林白衣未动酒杯。

对方仿佛未见,又满上一杯,道:“不吃不喝,打发时间?”

就好像这桌上的酒和菜是此人所点要的一般。

林白衣却是丝毫没有生气,他只是看着这个人,感觉对方很有趣。

对方指了指盘中的花生米:“苦不苦?”

林白衣笑了,道:“不苦,却是很辣。”

“哦,不吃辣?”对方问。

“吃辣容易上火。”林白衣道。

对方点点头。

林白衣继续道:“上火就容易发火,而这人一发火,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

对方接口道:“这人一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做错事。”

林白衣笑道:“不知卞兄做错何事,竟要弃厨而逃?”

对方竟似毫不惊奇林白衣认出自己,道:“这做哥哥的,总得保护妹妹吧。”

林白衣好像明白了什么,便不再言。

此人四下里看了看,道:“公子如何看出在下?”

林白衣笑道:“谁闲来无事会问别人所吃菜苦不苦?除了厨师和掌柜,当然还有老板,不过,好像这酒楼的老板和厨师是同一个人。”

此人笑了笑,道:“就因为这?”

“还有,你身上一股子葱花儿味儿。”林白衣有些促狭道。

此人闻言,哈哈大笑:“有理,有理。”旋又低声道,“我便是那卞一刀。”

林白衣慢慢的端起酒杯,道:“你还有个名字,叫卞清天。”

卞清天慢慢地伸手,竟拿过林白衣手中的酒杯,一仰头,喝了个干干净净。

林白衣的手仍是虚端着,像是那杯酒仍在手中,他眯着眼,看着眼前这个不能再普通的人,看起来二十多岁,感觉却像是个四五十岁的人,这种感觉,正好与任小河给他的那种感觉相反,任小河看起来像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却给人的感觉却是年轻,充满了朝气,因为任小河真正的年龄,应在三十岁上下。任小河是因为练悲灭心法走火入魔,才成了这副模样,而眼前这人,却仿佛经历了很多事,看透了很多事,才会给人这种感觉。

“这做的是菜,为什么要卖酒?”林白衣道。

卞清天把空酒杯放到林白衣那虚托的手中,道:“因为有人要喝酒,更因为这酒比菜的赚得多。”

林白衣道:“还有一个原因,因为你懒,人一旦喝多了酒,就会少吃菜,那样你就可以少做很多道菜。”

卞清天笑道:“还是公子看得透。”

“所以你的酒楼生意不好。”林白衣也笑了一下儿,道。

“我喜欢做菜,享受做菜,可是我看不得自己辛苦做好的菜,被那些不懂得吃菜的人吃。”卞清天叹了口气,好像十分无奈,又好像受了多大委屈。

林白衣摇了摇头,道:“菜本就是让人来吃的,你喜欢的,只是那做菜的过程,又何必在意谁吃呢?”

卞清天一怔,忽然大笑道:“有理,有理。”

这是卞清天第二次说林白衣所言有理了。

“就如这人活着一般,有活得好的,有活得差的,有生就富人,有生就穷人的,但不管穷富,都有喜忧悲怒,这便是过程了,二者没有不同,所以,这人活着,还是要享受生活,享受活着的过程,至于结果,都是一样的,离不开那一坯黄土。”卞清天忽又感叹道。

“穷人有穷人的事做,富人有富人的事做,穷难道无乐,富难道无悲,又何必假惺惺悲天怜人呢?”林白衣笑道。

卞清天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道:“公子所言极是,只是这道理一说明白了,这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穷人总想富起来,富人总想乐起来,如此这般的蒙在鼓里,生活才算得上有滋有味儿。”

“既然如此,为何这菜偏就有滋没味呢?”林白衣道。

卞清天挠挠头,自言自语道:“是啊,为何这菜有滋没味呢?”

林白衣放下空酒杯,道:“因为你还是放不下那结果。”

卞清天恍然大悟,拍手道:“是极是极,公子所言果然有理。”

“有理为什么不上好酒呢?”林白衣道。

卞清天哈哈大笑,喊道:“老李,上好酒。”

老李?那掌柜地看着那人满腹狐疑,敢如此叫自己的,只有这酒楼的老板卞一刀了。老李细看那人,心下一惊,心叫小祖宗,怎么又变了个模样跑自己酒楼里吃喝起来了。

既然老板让上好酒,自己这做掌柜的只的听吩咐的份儿了。

好酒只有一坛,坛子还小,林白衣瞪着眼,看着那只能倒上了三五杯的小酒坛儿。

“好酒?”

“好酒!”

“一坛?”

“好酒总是少的。”

这两人似乎小孩子般,抢着把那坛酒倒入自己杯中,可是那拳头大一坛儿怎么禁得住如此喝法,眨眼便见底儿了。

“好酒,果然好酒。”林白衣话音刚落,便一头爬在桌上醉了过去。

卞清天看着爬在桌上的林白衣,语气平平淡淡:“好酒总是容易醉的。”

说完起身走向李掌柜。

“老板。”掌柜笑眯眯地看着卞清天。

“别管他。”卞清天看着远处桌上,眼中带出一丝笑意,突然,眼光又变得森冷,面目也阴沉下来,“老李,谁让你把我好不容易偷来的‘仙人醉’拿出来的。”

老李笑容变得勉强起来,他躲闪着卞清天那几乎要吃人的眼光,道:“老……老板不是说要上好酒。”

“好酒,我的‘仙人醉’啊,这可是我用命换回来的啊——”卞清天一声哀嚎,一头倒在李掌柜的怀里。

李掌柜拍了拍卞清天的后背,仿佛娘哄孩子般:“没事没事,不就一坛‘仙人醉’吗,赶明儿我叫小二去隔壁那处给你买一坛子回来,对了,好像叫什么‘鬼神倒’,听起来比这‘仙人醉’还好呢。”

说着扭头道:“小二,把老板扶里屋去。”

看着店小二把卞清天扶进里屋,李掌柜的眼光望向那个醉倒的白衣年轻人方向,喃喃道:“还真是般配。”

张二狗的名字是老爹这一生最大的失败,老爹做生意败了个一塌糊涂,更是娶了村内最肥最尖刻的女人,虽然自己生下来不像老娘一样肥,但却没长个好脸蛋儿,更让他郁闷地是,老爹不知道是被人打了闷棍还是被老娘那尖酸刻薄的话气迷糊了,竟给自己取了张二狗这个名字。

张二狗在一家赌场做打手,这次同乡张立、于富进城买完柴活便来找自己这个老乡,张二狗感觉很有面子,带他们在赌场小玩了一把,赌场的手段张二狗摸了个门清儿,所以只是让两位同乡小玩了两把,便把他们劝了出来,他知道砍柴活不容易,砍上三天的柴活,更卖不了几个钱儿。

三人酒饱饭足后,便从这家新开的酒楼出来,又叙了几句,无非是照顾好自己在家的老娘,让二位同乡下次进城找自己喝酒,然后三人便分道扬镳。

张二狗又买了五两茶叶,穿过一条小胡同儿,径进了一个院子,继续往里走,片刻之后,院子后门打开,张二狗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头上戴了个小毡帽,手中的茶叶已经没了。穿过小马街,再钻入一条小巷子,拐个弯,来到一个小木门前,四下看了看,便轻轻地敲了敲木门儿。

木门“吱呀”一声开了,张二狗闪身走了进去,木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穿过一个后花园,来到一处庭院,然后,张二狗便看见了一个黑衣白发的人坐在石墩之上,望着前面假山处一动不动,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凝望,或是在思考。

张二狗走到那人身后,躬身道:“护法。”

黑衣白发之人收回那让人捉摸不透的眼光,看向假山下的小池,池中有鱼。

“那白衣人从伴王府出来后便到了舅子街一家新开的一家叫‘吃天下’的酒楼,叫了一盘酱牛肉和一盘花生米,还有一壶杯,然后又来了一个人,那人坐到林白衣的桌前,然后二人说了些什么,然后那人管酒楼掌柜要了坛酒,二人喝完那坛酒好,林白衣就醉得爬在桌子上了,那人不知道和掌柜说了什么,便醉得不省人事,被店小二扶到了内间儿。”张二狗的口才实在是不怎么好,说得简单而平淡。

直到张二狗闭口不语,任小河才开口道:“听说财福赌场的那个叫郝老二的管事的和你不对眼?”

张二狗身子一颤,老实道:“是的,因小人拾得二两银子,那郝老二便说我偷赌场的银子,打了小人一把掌。”

“好好做事,不要惹事!”任小河道,“下去吧。”

张二狗应道:“是!”便转身向后花园走去。

大冬天,张二狗却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湿透了。但是他又感觉到一丝隐隐的兴奋,他听明白了任小河末了那句话,他知道,自己受到的委屈,任护法会为他作主的,所以他对那任护法很感激。

“无归,查查那人,查查那酒楼,查查那掌柜。”任小河道。

“是!”一刀堂堂主花无归应声而去。

水池的边缘上结着薄薄一层冰,却挡不住那水下鱼儿吐出的气泡儿。

他在等,等消息,等花无归查酒楼的消息,等白秋秋查那龙公子的消息,等刘诗叹查那杀害雷震天的白衣人的消息。

“任护法好闲啊,那白衣人查得如何了?”一个宏亮的声音传透庭院。

任小河道:“方兄为何不去查?”

方化雨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去查,死得是你福寿宫的人,又和老方没关。”

任小河道:“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得总得为死得报仇,我福寿宫虽然在洛城的名声比不上风雨堂,但福寿宫却是不会允许自己人白白丢了性命。”

“既然死了的人已经死了,活着得何不好好活?”方化雨道。

任小河收回目光,道:“天在看,人在做。如果为了那白衣人而放弃为震天报仇,宫内的弟子们怎么看?”任小河口中的白衣人,便是指在伴王府的那个白衣人,能接下自己的手,能杀得了马放歌,偏生和那半个王爷关系非同一般。

方化雨叹了口气,道:“这就是江湖。”

任小河撇了撇嘴,道:“那老叶死了,方兄是不是有些无聊?”

方化雨盯着任小河,半晌才道:“任护法为什么不能让老方清闲呢?”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闲不住的人。”任小河淡淡道。

方化雨哈哈大笑道:“没想到任小河也是个有趣的人。”

“你是第一个说我有趣的。”任小河冷冰冰道。

方化雨毫不在意地笑道:“任护法想我帮福帮宫也行,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任小河道。

方化雨盯着任小河道:“我想见见福寿王。”

任小河沉默了,不知是在思考方化雨的条件还是不签应方化雨的条件。

方化雨在等。

盏茶工夫,任小河缓缓摇了摇头,道:“宫主在闭关。”

方化雨无所谓地笑道:“没关系,所以,我仍然乐得清闲。”

“难道你真不觉得无聊?”任小河道。

方化雨道:“我怎么会无聊,去那怜奴家听听小蓉儿那位姑娘的弹凑,看看她的舞蹈,这比你这愁白头强得可是不少呢。”

任小河无语,自己这一头白发是练功走火入魔所致,竟然让方化雨说成是愁白头,任小河开始发愁了。

虽说这方化雨是宫主闭关前就发出了邀请请来的人,但这样的人怎么会甘于在洛城这么一个小小池子里游泳。如此之人,管不得,得罪不得,真是愁啊!

方化雨看着无语地任小河,突然道:“我想去那风雨堂看看。”

“哦?”任小河抬眼看向方化雨,“你想找龙轻吟?”

方化雨看着远处的白,道:“七年了。”

“七年都等得,为何现在等不得了?”任小河道,“既然等不得,为何前日在北望塔,那龙轻吟来了,你却跑了?”

“我没跑,我就在塔内。”方化雨有些生气道。

任小河道:“那为何不现身与那龙轻吟一战?你来洛城,帮我福寿宫,不就为了与那龙轻吟一战吗?”

方化雨哼哼道:“你以为我不想,只是我与那白衣人对了一招……”

任小河明白方化雨的意思,高手之间对决,胜负就在毫厘之间,方化雨那日在北望塔遭白衣人偷袭,为其剑气所伤,自是不便出手,只是这白衣人连雷震天、陆过之都能一剑夺命,却是在偷袭之下,方化雨只是右手为其剑气所伤,可见方化雨的武功之强,难怪有挑战龙轻吟的资格,有挑战自己的勇气。

关外方化雨。

有时候,名气很大的人并不一定就如其名般厉害,但有时候,名气越大,就代表其越是厉害。

江湖名声,一为自抬身价,二为以讹传讹,三为实力使然。

这江湖中,名副其实的人,还是有的。

“那你去风雨堂真的是想找龙轻吟一战?”任小河有些不解。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看看这龙轻吟短短七年能让风雨堂名震武林,他是怎么做到的?”方化雨道。

风雨堂七年前成立,一年时间,成为洛城第三大势力,但实力远不及八王盟和福寿宫,经过五年前一役,风雨堂拿住机会,一战成名,成为与福寿宫齐名的洛城双雄。

是实力,还是运气?

龙轻吟是怎么做到的,任小河看着风雨堂在自己的眼下一天天成长,至今天与福寿宫并驾齐驱。可以说,风雨堂这七年来,走得每一步,都看在自己眼中,而龙轻吟是怎么走得这每一步,任小河却是一直看不透。

因为看不透,所以他才不敢冒然对风雨堂发起进攻。

突然任小河感觉自己是不是太小心了,原先是允许风雨堂发展,那是为了牵制八王盟,更是为了五年前围剿八王盟那一役,等风雨堂在那一役中突然崛起,才发现,风雨堂的势力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成了与福寿宫相抗衡之所在。

任小河不同感觉有些发苦,是嘴里苦,还是心里苦?这种感觉,就像是你从小欺负的那家伙长大后却成了你打不得骂不得的顶头上司一般苦闷。

方化雨看任小河又在发呆,便意兴索然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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