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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思辨篇——上帝能够被证明出来吗(17)

孔子一生的理想,就是要培养既有仁者胸怀又能治世的理想君子,这种人才仅仅能治世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乐山乐水”的伦理情怀,将人间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自觉统一起来,去实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儒家社会理想。应该说,孔子这种理想人才教育思想是相当有远见的。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做仁人志士与乐山乐水不仅不相矛盾,而且还是相互促进、相互融通的。这种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后世儒者的道德修养影响极大,如汉儒董仲舒高唱《山川颂》,宋儒周敦颐追求山水之“真境”,他们都实现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君子人格理想。

六、越名教而任自然

中国古代士人对改朝换代有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一为“圣之清者”。如商时的伯夷、叔齐。两人皆为孤竹国公子,伯夷为长子,当立为国君,但他知道父王喜爱弟弟叔齐,为尽孝道,不辞而别离开孤竹,好不让父亲为难。叔齐亦不愿做不义之人,为恪守礼法离国而去。这样至清至迂的人真是亘古未有。当周武王伐纣时,伯夷、叔齐双双“叩马而谏”,劝武王不可以臣子身份攻打天子。后武王立周,他们“耻食周粟”,双双饿死首阳山,以生命来保全操守。被世代士人奉为“圣之清者”。一为“圣之任者”,如伊尹、姜尚之辈。伊尹出身奴仆,曾“五就汤,五就桀”,意思是曾五次见成汤,五次见夏桀,要求任用他。后终为成汤所用,助汤伐桀,灭夏立商。孟子称他是“圣之任者”,说他无论为谁所用,他是以拯救人民为己任的。

儒家的理论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正如上述在改朝换代的问题上,有这么两种模棱两可的论点,正好被野心家利用。魏晋时代,司马祖孙夺曹魏天下,就堂而皇之以此理论作舆论根据。司马昭既可以把自己比做伊尹,又可以比做周公。

当时,士人们分作两派,一方标榜“道德”“名教”,拥护司马代曹,视为“禅让”。一方反名教,视司马为篡逆,耻与为伍。嵇康所面临着的正是此两种的选择。嵇康选择了后者。于是就有下面两则故事:

司马家族势大后,他辞去中散大夫一职,与好友向秀一起以打铁为乐。司马氏其实是很需要像嵇康这样的名人为其服务的,于是派钟会去探风。钟会率一大班随从去访他,他正巧与向秀在大树下挥汗锻铁,对钟会视而不见。钟会好一阵无趣,怏怏而退,嵇康偏还要扔过一句酸溜溜的话:“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自以为解恨。钟会也非等闲之辈,答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便愤愤而去了。

另一则故事是竹林旧友山涛升职,好心推荐嵇康顶其职,嵇康闻之,怒不可遏,作《与山巨源绝交书》给山涛,说山涛根本不了解自己。信中骂山涛简直是屠夫,自己一身腥血不够,还要将污秽染向别人。他说自己不适合做官有七个理由。说自己喜欢懒睡,好“抱琴行吟,弋钓草野”,十日半月的不洗脸面,满身虱虫,不适着官服,总之不喜欢与俗人共事,等等。最后干脆说有两个观点最使他所不能为官场所容,一者“每非汤武,而薄周孔……会显世教所不容”,二者“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这活脱脱是一篇反政府的宣言。商汤代夏,武王代商,正是司马氏所效法的;周公、孔子也正是当时的统治阶级所尊崇的……

嵇康有著名的“君子无私论”。他认为凡君子,心中不存是非而行为又不违道德。外不慕时尚,内不为情欲所系,是故可越名教规范,而不拘于言行合于大道。嵇康认为名教的前提是自然,为政者只有“越名任心”,无是无非,从礼法的桎梏中超脱出来,才能给予肯定的评价。嵇康是一个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铮铮汉子,他视道义、气节胜过生命。其实,他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人。他也曾服食五石散,以求长寿。他写《养生论》《声无哀乐论》《宅人吉凶论》《难自然好学论》等,讨论的都是如何长寿的问题。他闲居山野,放纵性情,追求自然快意人生。但是在道义、气节与生命、生活相违背时,他毫不犹豫地献出了生命,选择了道义与气节。

七、天地是我屋宇

刘伶为魏晋时期文坛领袖“竹林七贤”之一,其流世传文数量虽不及阮籍、嵇康二人,但其《酒德颂》为千古绝唱,况且“杜康造酒醉刘伶”的传说妇孺皆知,刘伶真是名副其实的“好酒者”。

刘伶是个矮子,容貌又甚为丑陋,可才气过人,且最负酒名,他从不随意和人交往,但认识阮籍、嵇康之后便认定知己,提着酒罐到竹林中去了。

刘伶借酒消愁,抒发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当妻子的虽然也了解丈夫的苦闷,但为了他的健康,还是苦劝他戒酒。一次刘伶馋酒馋得厉害,叫妻子预备酒。妻子生气地将酒壶、酒杯砸个稀巴烂,哭着说:“你喝酒喝得太多了,为了健康,你该戒酒。”刘伶说:“夫人说的有道理,现在我要在鬼神面前发誓。”妻子一听破涕为笑,以为他要痛改前非,便匆匆供上美酒佳肴。刘伶见酒肉供好,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醒,女人之言,慎不可听。”说罢,端起供案上的酒一饮而尽,肉也大吃特吃,不一会儿醉倒在桌下。妻子见状,哭笑不得,便不再劝他戒酒。

据说刘伶喝酒喝到兴头上,常脱光了衣服在家里“裸奔”。一次,正巧被一个客人撞上,客人对他这种伤风败俗的举止很不解,便说了他几句。谁知刘伶把眼一瞪,反问道:“我是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裤子的,我倒想问问,你怎么钻到我的裤裆里来了?”客人哑口无言。刘伶对生死问题看得很透。据说他经常乘坐一辆鹿车(即露车),怀抱一壶酒出游;还带了一个扛着铁锹的随从,且事先嘱咐他说:“如果我死了,就随便掘个坑把我埋掉!”

刘伶如此不可救药,却能恬列“竹林七贤”而无愧,唐代官修的《晋书》甚至还专门为他立了传。如果说,阮籍、陶渊明、李白是靠他们的诗酒人生成为中国酒文化的重镇,那么,刘伶就不啻为一个无须重兵把守的要塞了。鲁迅先生说:“真的‘隐君子’(指隐士)是没法看到的。古今著作,足以汗牛充栋,但我们可能找出樵夫渔父的著作来?他们的著作是砍柴和打鱼。”从这个意义上说,刘伶是一位真正遗落世事的“隐士”,他的主要著作就是喝酒。

如果说嵇康是用语言和音乐来批评讽刺政治的,刘伶则是用行为来表达这种不满。众人皆醉而我独醒。刘伶每天都喝的酩酊大醉,但在那个践踏名教、虚伪盛行的时代,他估计是最清醒的。在理论上,他也许也能够像“竹林七贤”中的其他几位那样“难得糊涂”,但他做不到。性格决定命运,他只有在醉酒中麻醉自己,让这个肮脏的世界自己面前模糊起来,从而减少痛苦。宋人叶梦得是刘伶千百年后的知己,他认真地解读刘伶:“晋人多言饮酒,至于沉醉,未必真在乎酒。盖时方艰难惟托于酒,以为保身之计,饮者未必剧饮,醉者未必真醉耳!”醉不是真醉,是以醉来掩饰对时局的不满。有担当的文人都爱指点江山,可是在那种情况下,欲指点而不能,只有通过醉达到另一种清醒。

但是,人来到这个世界并没有带着镜子,只能到外在的世界中寻找自己的影子。一个人的理想和抱负,绝不可能实现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可能实现在酒坛子里。由此看来,清醒也好,糊涂也罢,醉酒当歌,只能让这个世界多一个酒鬼。也许,从积极向上到愤世嫉俗的蜕变中,有很多无奈,很多凄凉。但是,一个人却不能因此而丧失自己的道德准则,更不能因此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合理、正常、美好的东西。当然,你可以蔑视财富,藐视金钱,也可以有比追逐金钱更高尚的理想和追求。但是,如果只会缩在自己的窝里汪汪乱叫,只会抱着酒坛子醉生梦死,只会对现存的一切嗤之以鼻,那么,你的价值还不如那些金钱的追求者——至少他们还为市场的繁荣作出了贡献。

生死自然

逃避死神而又想偷窥死神的假面是大多数现代人对待死亡的基本态度。歌曲《怕死》这样唱道:“谁在某天都会死,无奈我并无准备,留下未看的戏太早死,不舍得合起眼地逃避。”这首歌曲将现代人对待死亡的矛盾心态刻画得入木三分。事实上,现代人不但不一定比古人聪明,反而比古人增加了更多的心理障碍,也就是说,分别心更重了,心灵更加复杂、更加染污了……反而不如古人对待死亡来得自然、洒脱。因此,回归自然的状态,把生死看淡些,倒未必不是一条让我们摆脱生死恐惧以及诸多困扰的通途。

一、未知生,焉知死

《论语》中曾记载着孔子和他的弟子子路关于“鬼神”的一段对话。子路问老师如何侍奉鬼神,孔子说:“人的事情还没有照顾好,拿什么来侍奉鬼神?”子路又问老师对于死亡的看法,孔子说:“生的问题还没有搞明白,怎么会去考虑死的事情呢?”《论语·乡党》中还记载,孔子的马厩失火,孔子“不问马”,只问伤了人没有。

在这里,孔子的话一方面的意思是说“生”的道理本无穷尽,终身从事于斯尚不能知其究竟,所以根本无暇“知死”;另一方面的意思是说,死的道理蕴含于生中,生死本是一气聚散,故知生即能知死,而无须专门讨论。他希望学生了解的,是让老年人能够平安愉快地生活,朋友之间能够充分地信任,年轻人则能够感怀恩德。他自己就是如此践行的,他为此而忙碌了一生,以至“发愤忘食,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然也就不屑于顾及死之事了。孔子这种不谈死的态度并不是逃避死,相反,却是对死的深刻理解。而在他看来,死是气的另一种自然形式,而人能把握的就是“生”,了解了“生”,就能了解“死”;换句话也可以说,只有好好地“生”,才能好好地“死”。

孔子还说过一句与“敬鬼神而远之”相类似的话——尽人事而知天命。在孔子看来,人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做好实实在在的“人事”,而不是去谈论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鬼神。如果不尽“人事”,单纯地去祈祷,上天的鬼神也不会赐福的。

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而知天命”,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似乎从来不搞形而上的思辨,也从来不热衷于追问“本原”“上帝”这些在他们看来近乎“无聊”的问题,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放在了人和社会的关系的整合与处理上。

正是在这种生活哲学的影响下,我们中国人似乎没有向彼岸世界超越的兴趣,而是把重心放在了此岸世界活泼有趣的生活中。和西方人相反,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劳作不是为了“讨好”神,而是通过“讨好”神来满足自己在现实生活的需要。对中国人来说,最为重要的不是什么“在爱中与神相遇”,而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三十亩地一头牛”。

宗教的超越是那么的不真实,可谓“高处不胜寒”,还不如“在人间温柔同眠”来的实在。西方人看重的是个人独立和自由,是“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而中国人则在血缘的传承中证明自己的价值,在人际关系网络中获得情感的慰藉。对中国人来说,最痛苦的事情也许不是“上帝死了”这样的“形而上”问题,而是自己被家人所抛弃,被社会所不容。能让人自杀的事情不是自由被剥夺,更不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受到了社会道德的谴责和千夫所指的责难。

据说,佛教刚开始传到中国来的时候,中国人是不感兴趣的。佛教为了在中国扎根,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一些内容。而且,中国人向来是“只羡鸳鸯不羡仙”,挂在嘴边上的是“高处不胜寒”,对于怪、力、乱、神之类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常常是存而不论、避而不答。一些老太太经常去庙里拜佛烧香,其实她们的目的也许都比较功利,常常是求个趋吉避凶、多福多寿。

二、鼓盆而歌

庄子的妻子死了,庄子不但不哭,反而敲着盆子大声唱歌。他的朋友惠施责难他说:“生活在一起这么久了,她为你生儿育女,现在老而身死,不哭也罢了,还要敲着盆子唱歌。这岂不太过分了吗?”

面对惠施的责难,庄子也有自己的一番说辞:

当她刚死的时候,我怎能没有感慨呢!可是我经过仔细省察以后,便明白她本来是没有生命的。不但没有生命,而且没有形体。不但没有形体,而且没有形体产生的气候征兆。在浑沌混杂之中,逐渐酿成了产生形体的气候征兆,进而具有了形体,进而具有了生命,进而又有了现在的死亡。生生死死,如同春夏秋冬的交替运行。推察起来,我的妻子本不是我的妻子。不只她不是我的妻子,而且我自己也不为我自己所有。现在我的妻子死了,她已经安静地回归浑沌混一的初始状态,躺在天地万物的大房子里,如同秋去冬尽,等候春天重新来临。而我却嗷嗷地在她身后痛哭,我自以为是我太不懂道理了,所以就又止住不哭。

在庄子看来,生生死死,就像来来往往,如同春夏秋冬四时的更替。生并不是获得,死也并不是丧失,生并不比死具有更大的意义。倒是死比生更具有回归万物、更新再造的可能,因此更接近于道,由道所任意委托差谴。无为首领,生为脊背,死为尻尾,死生存亡为一体,这就叫做“生死如一”。生死如来往,死是回归于万物,是为道之大用,这就叫做“视死如归”。人生和宇宙万物一样,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循环往复,生化不休,生生死死,出于道而又入于道,这就叫做“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由此,庄子经常把人的一生比做一场梦。人生一世,如白驹过隙,不过是做了一场大梦。梦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都不过是一场幻象,因为梦总有醒的时候。庄子慨叹说:“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容游佚,以天地为春秋。即使南面称王之乐,亦不能相比也。”

对我们普通人而言,死亡之所以值得恐惧,最大的原因莫过于对死后痛苦的忧虑。然而死后的情形究竟怎样呢?是一种迁移或消失?若是一种变迁,则如神学家所言,灵魂将由此世引渡到彼岸;若是消失,则死亡便为无意识之事。照苏格拉底看来,如果死后化为乌有,则死亡是件幸福的事,因为它表示结束痛苦;如果死后仍有来生,则死亡仍属幸福之事,因为他可不受被放逐或临刑的骚扰。具有遁世思想的苏格拉底显然承认后者的主张,在伯拉图的对话录《裴多篇》中,他更是卖力地辩称灵魂会再生;相反地,伊壁鸠鲁派则努力破除灵魂不朽之说,他们认为扫除一切不朽的思想,便可消除对于死亡的恐惧感。我们应对自己说:死亡是微不足道的;不管我们活着或死去,对我们都没有影响:如果活着,我们无须恐惧死,因为生命仍为我们所珍有;如果死去,我们也无须恐惧,因为恐惧乃是活人意识的表现。所以只要我们存在,死亡便不存在,故而我们和死亡永不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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