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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与凶手初次较量

忙了一上午,我感觉有点累了,所以当下午福尔摩斯兴致勃勃地去听音乐会时,我躺在床上想睡一会儿。可是上午的事时不时浮现在我眼前,一闭上眼那个龇牙咧嘴的死者形象就出现在我脑海里。这张脸让我觉得很丑,我甚至有点想感激那个凶手,因为如果说相貌与罪恶成正比的话,那么像这位死者的长相实在让人觉得他的罪恶原本就深不可测。不过,我还是认为应当公平处理事情,在法律上,凶手的罪恶不能与被害人的罪行互相抵消。

福尔摩斯判断死者是中毒死亡的,他是闻死者的嘴唇而作出的判断。因为尸体上没有伤痕,一定是中毒死亡的,不然的话还会有什么可能呢?除非解决了“地面有血迹,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的问题,否则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不过,从他的神色看,他一定已经对案情了如指掌了,可我对此仍没有头序。福尔摩斯回来时已经很晚了,不过我想他一定不是因为音乐会才这么晚回来的。他回来时,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今天的音乐简直是太动听了!”他边说边坐了下来,“达尔文说过:‘人类对音乐的欣赏和创造能力先于人类的说话能力。’这大概就是人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吧。”

我说:“这种说法范围太广了吧?”

福尔摩斯说:“范围是广了点。唉,你今天是怎么了,被这件案子吓的?”

“或许是这样吧。在战争中我见到过各种情景,都没有害怕过。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有些异常。”

“我能理解你,这个案子很发人深思,使你越想越害怕。你看过晚报没有?”

“没有。”

“今天晚报已经报道了这个案子,并且描述得比较详细,唯一没有提到的是那枚戒指,这简直是太好了。”

“为什么?”

“你先看则广告,这是今天上午我在报纸上登的一则广告。”

他说着把报纸递给我,一栏醒目的标题映入我的眼帘,“失物招领栏”上写道:“本人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钻戒。请丢失者到贝克街221号华生医生处招领。”

“请原谅我没经你的同意就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道,“如果用我的名字就会引起别的侦探注意。”

“没关系,不过,我手上没有真正的戒指呀?”我回答说。

“这儿有一枚可以骗过去的。”他递给我一枚很好看的戒指。

“那你认为谁会来招领呢?”

“一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衣的男人了,即使他不来也一定是他派的人。”

“难道他敢这样干吗?”

“当然,我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它宁愿冒着危险也要取回这枚戒指。他把戒指掉在了那间房子里,可是他不知道,等他发现了正要回去找时,看见屋内灯亮着,而且警察已经在里面,想找戒指,又怕被人注意,便装成了一个喝醉酒的人。让我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一定不清楚戒指是在哪儿丢的,当他看到这则消息后,一定会认为天助他也。他不会考虑到这是别人设的圈套。他一定会来的,不到半小时你就会看见他的到来。”

“那么他来了,我应该怎么办?”

“由我来应付他,噢,你有什么武器吗?”

“有一支左轮手枪,有一发子弹。”

“你最好上上子弹,准备好。虽然我相信能抓住他,但还是要防患于未然。”

我按照他的吩咐去办了,出来时,福尔摩斯正玩弄着他的小提琴,餐桌已经收拾了。

“我已经收到美国的回电,回电证实了我的推测。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很明白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激动地说。

福尔摩斯:“你听我的小提琴拉出的曲子是不是更优美了?因为我刚上了新弦。哎,你先把枪藏在口袋里,别的你就不要管了。其他一切由我来应付。但是一定要记住,不要轻易出声。”

我看了看表,现在已经八点钟了。

“或许几分钟后他就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把门稍稍支开一些,把钥匙插在门里边。好了,你看一看这本《论各民族的法律》,它的内容是用拉丁文写成的。我昨天路过书摊看见这本书便买下了。这本书在查理一世还没有上断头台前就出版了。”

“谁出版的这本书?”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打开书的第一页还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这个人是十七世纪实证主义的法学家。那人可能来了。”

紧接着就是敲门声,福尔摩斯站起来,弄了弄衣领,便去开门。“打扰了,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

我大声地说:“在,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满脸皱纹,走起路来有点跛,刚进来时她有些适应不了房内强烈的灯光,微闭着眼。向我们问了好后,她两只手在口袋里翻来覆去地找着什么。福尔摩斯傻站着,我两眼还盯在那本书上。最后那妇人摸出一个纸条,递过那则广告说:“先生们,这则广告上说华生医生捡到一枚戒指,我正是为这个而来的。我女儿塞丽昨天在布瑞克斯顿路上散步时丢失了一枚戒指。那是她的结婚戒指。如果他丈夫知道她丢失了那枚戒指,一定会很不高兴的。他脾气本来就不好。噢,打扰你们了。昨天晚上她去看……”

我问:“你女儿丢失的戒指是这枚吗?”

“是的,就是它,太好了!塞丽要是知道了,一定高兴死了,这就是她丢失的那枚戒指。”

我问道:“那您住在哪儿?”

“离这儿相当远,红滋迪池区,邓肯街13号。”

“布瑞克斯顿路好像不在红滋迪池区和马戏团之间吧?”福尔摩斯说。

老妇人瞅了瞅福尔摩斯说:“他问的是我住哪儿,我女儿住在贝克汉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那您贵姓呀?”

“我姓索亚,我女儿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会计,在船上工作时为人正直,可上了岸就变了样,又是女人又是喝酒的……”

“我很为您高兴,给您戒指,索亚太太。”我领会到了福尔摩斯的暗示便打断了她的话说。

那个老妇人向我们道了谢,她包戒指时明显有点紧张,然后便走出门。福尔摩斯随手拿了一件外衣,急匆匆对我说:“等着,先不要睡觉,我要跟着她,她一定要去凶手那儿。”说完便跑下了楼。我从楼上看到那个老妇人东张西望地走着,福尔摩斯紧随其后面,我想: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福尔摩斯一定能捉住那个凶犯。其实他不说我也得等他。因为他不回来,我是睡不着的。

我坐在房间里,抽了一支烟,顺便翻了翻《波亥米传》,心急火燎地等他回来。女佣人和房东太太陆续回去睡了。快到十二点时,我突然听到转动门锁的声音。一会儿福尔摩斯进来了,他脸上的表情让人很难捉摸,但我肯定他没有成功。突然间他大笑了起来。

福尔摩斯瘫在沙发上说:“这事一定不能传出去,尤其是不能让苏格兰场的人知道,不然的话,他们会嘲笑我的,不过这是暂时的,我一定会挽回面子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道。

“跟你说也没用。那人没走多远就拦了一辆过路的马车。我赶紧跟了过去想听听她到底说要去哪儿。其实,我根本不用那么费劲,因为她声音很高,估计马路上的人都能听到她所说的。去红滋迪池区,邓肯街13号。那时,我根本没去想。她上马车的同时我也跳上了马车后部,像这样的技术是每个侦探都必须具备的本领。在马车快要到邓肯街时,我提前就跳下了马车,并且一直尾随着它。

“我看见马车在13号门前停下时,却没见有人从那车子上下来,我便走了过去,车夫正在生气地大骂起来。他骂了些难听、恶毒的话。那位乘客早已没了踪影。我和车夫一起到13号打听了一下,这里根本没听说过有一个叫索亚的太太。13号住的是一位裱糊匠,他看上去憨厚、老实。”

“难道那个老妇人有变身术吗?”我吃惊地问。

“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老妇人,我们上当了,他一定是个身手相当不错的小伙子,而且技术特别好。他或许早预料到有人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计,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这些情况足以让我明白,那个凶手绝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有很多人都在掩护他。由此而知,这个人并不好对付。好了,你快去睡觉吧!”折腾了这么一天,今天确实很累,我离开睡觉去了。福尔摩斯坐在火炉旁拉起了小提琴,悠扬的琴声像是福尔摩斯的道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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