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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一不小心,大到谈婚论嫁(1)

那一场爱情的赌

在她遇上他之前,她真的是不相信“赌”的。可是认识他之后她就相信了。她从此相信,在这个世上,总还有那么一种男人,是值得有的女人为他赌一场的。

条件不错是苛刻了一点,因为那个男人要有相当的才华、气度、品位与财富,而那个女人也要有相应的气质、容貌、学历,可以赤手空拳打天下,挣得自己的那碗饭。所以,她为他赌了。

因为他们都够条件,也因为他有妻有女,她也只能赌。毕竟,一纸婚书挡了她的光华。可是,挡不住他的魅力。所以,这一赌就是三年。三年的青春,她不在乎,反正她相信,她一定会赢。

她叫水榭,27岁时跟了他,做了他的情人。她说,这叫强强联合。虽是做了他的情人,她却仍是在市内那间有名的涉外写字楼内做事,依然常常收到大束大束的鲜花,依然穿梭在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笑语嫣然。

可是,每到夜晚,在市郊的别墅里,那是他们的天堂。她不提结婚,反正她不急。因为她还年轻,薪水也不低,过着优越的生活,自己养得起自己。那时他想,原来真的是有那种聪明而优秀的女人,是心甘情愿做别人的情人的。为什么呢?只因为她们太优秀——不优秀的男人他们看不上,可是优秀的却已不再年轻。至于肯做情人的女人呢,或许是有两种:一种是因为有姿色但没有本事,要靠男人养才能活;另一种则是既有姿色又有本事,所以有资本做双方都有可能受益的事。

这么想着,他也就释怀了很多。他也不提离婚的事,因为他委实是舍不得糟糠的妻,毕竟曾经患难与共,他不是陈世美。而且,他有女儿,那是他的心头肉,他舍不得给女儿一丝一毫的伤害。所以,他们就这么拖着,大家都拖着。她真的是心甘情愿的。她是他工作上的参谋,她给他有用的商业信息还有精彩的企划方案。每到他有应酬的时候,她都会作为他的女伴出席。还记得那场盛大的宴会上,她着一身红绸缎的晚礼服,轻颦浅笑,冠绝全场!高脚的水晶酒杯,捏在她白而纤细的指间,晃晃的,是如此的高贵。他微笑了,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就爱上了他?为什么不会呢?她反问他。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工作伙伴?而在生活上,他大她十几岁,恰恰给了她她所需要的关怀与成熟。至于他的妻,在她心里,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那只是一个为了丈夫女儿劳碌一生的中年女人,是典型的贤妻良母。要讲资本,根本没得比。

不错,他的妻是先她一步遇上他,可是这个世界有许多事,本就讲不得先后的。她说:就是因为我爱上了你,所以一切都变得简单。而他说,也是爱她的。中年的男人,仿佛第一次经历爱情,人也年轻了许多。

可是那时他忘了,没有他操劳着的妻,如何会有他的今天?如果不是为了那个家,他的妻又怎会过早失去光华?他们都没有发现,他们的爱情根本算不上爱情。只是她的“赌”与他的寂寞撞到了一起,却不是那种真正的属于生活的爱情。而人,又怎能离开生活呢?直到后来有一天,当一场灾难突然降临,他的妻在汽车快速驶来的瞬间为了推开他而被撞成植物人。

从那天起,他再没有去过郊外的别墅。那段日子,他日夜守候在医院,故事没咸没淡的,就像《一声叹息》里的情节。

她最后一次环顾那间别墅,那是在他的妻出事后的第七天。之前的那晚,她要好的女友还说:这一次,你这情人是要当妻子做了。她却只是沉默,对着镜子,一下又一下地擦拭着唇彩。

第二天,她拎着行李悄然远去——这一场赌,她承认,她输给了他的妻。因为,她曾问自己:如果自己遇上了那场飞来横祸,自己肯不肯用自己的命换他?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那万分之一秒内,她没有那份不假思索!结发夫妻啊,或许就是这个意思吧。在灾难来时,因为彼此的生命早已相融,所以他的妻才宁愿为他而放弃自己。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的妻当然知道她的存在,可她还坚守着她的位置,既不轻言放弃,也不屈尊纡贵。她不得不承认,他的妻是那种真正高贵的女人,而他,也是那种真正有担待的男人。至于她对他那所谓的爱情,事实上也只是一场赌——是她固执地用年轻赌自己未来的幸福,赌一场没有争执的战争中他的妻最后的退让。

可是回首最后的结果,输了就是输了。对她而言,水榭歌台,或许本该如此吧。她这一走就又是三年。三年后,当她再踏上这片她熟悉的土地时,她第一个打听的,就是他的消息。她得知,他的妻奇迹般地恢复了意识,正在逐渐好转。他全心呵护着他的妻,决心用后半生的关怀弥补她的幸福。她笑了,并满意地离开。因为她知道,这是她一直期待的答案。她想,惟其如此,这样的男人,也算是值得她为他赌过的那一场。

见到女博士不要怕

读书读到研二的这年,我一度对学校这个地方产生了极度的憎恨。从小学到研二,我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读书中消耗,这令我绝望。我四下里看看,和我同龄的女子有人做了新嫁娘,有人做了孩子妈,而我还在歌舞升平地念着书。

最可气的是,现在连比我小两岁的表妹都踏上了工作岗位,所以时常用过来人的那种语气说:姐,你可真单纯啊……单纯?苍天啊!谁都知道这年头单纯就是幼稚的代名词。所以,很好,我24岁了,可是我很幼稚。然而突然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叫做柳丁的女子。是她的出现让我觉得读博对我们这样的女子而言,可以成为一种使命!

这个发现,有据可查。好处一:我认识的女子柳丁,从外观上来看,与我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过我们属于两类人。我是女人,而她是女博士。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女博士。柳丁是我参加《齐鲁晚报》电影沙龙认识的朋友,我们同岁。但这家伙实在是比我聪明太多:小学跳了一级,大学考了六年制本硕连读,现在居然读博一!

而我只能读研二!作为一个女人,我很为自己多付出的这两年青春心痛,可是除了心痛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解决办法。然而最令我气愤的是:柳丁这家伙五官端正、皮肤白皙、身材匀称,她穿褐色的裙子,卷头发,眼睛很大。总之,很美丽。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上走走,像所有城市里标榜时尚的女孩子一样年轻生动。而且,这家伙的爱好居然还很广泛,学熏香、瑜珈,看艺术电影、小剧场戏剧,唱孙燕姿、范玮琪,做博士做到这样,也真够丰富多彩了。

看我艳羡成这样子,柳丁笑成一朵花的模样,而且还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向日葵类型花朵,真令我无言。在这样有力的论据与论证面前,柳丁只说了一句话就坚定了我考博的信念——她带点无奈的口气感叹说:小叶,从我上学那天起就没人说我漂亮,可是打从考上博士就常会有人说我漂亮哎,这就是读博士最大的好处吧。我说这不是废话吗?长得漂亮的谁还犯得着考博啊?

社会上多少行业都需要一张脸来养观众的眼?第三产业要发展,没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怎么行?

不过,也正是柳丁的这句话让我发现自己肩上的责任!是的,如果你不够丑,那么就一起考博吧!让我们一起颠覆女博士的传统形象吧:让那种年纪大、样子板、生活单调乏味、说话上纲上线的女博士形象见鬼去吧!好处二:柳丁考博复试的那天,据说考场里有一阵小小的骚动。

那是在专业问题回答完毕之后,导师问:柳丁同学,你结婚了吗?柳丁很老实地回答:没有。

导师叹口气,好像是在意料之中的样子:那么,你有男朋友吗?柳丁开始迷茫,但是还算老实:也没有。导师继续叹口气:那你谈过恋爱吗?柳丁彻底晕了,但是还要故做坚强:也没有。导师的目光开始变得哀怨,这让柳丁从内心深处开始发冷:柳丁同学,你决定考博家里人支持吗?柳丁理了理已经基本乱掉的思路,勉强支撑:支持的,很支持的。导师的眼神里流露出一点清晰的绝望: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柳丁差一点就要告诉导师自己对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男人没兴趣了,忍了忍,还是没敢说。很仔细地想了想,又很仔细地答: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就不能结婚啊,所以,要先找一个可以结婚的男人才可以讨论这个问题的。导师立即追上:那如果你读博期间找到了合适的男朋友,你会在博士毕业前结婚吗?

如果会,那你什么时候生小孩?柳丁勉强压抑住自己内心的怒火,狠狠瞪着面前这个看上去颇文质彬彬的白发小老头儿,义正词严:这是我的个人隐私!小老头儿的目光暗淡下去、再暗淡下去,直到彻底灰掉。然后他抬起头,一脸苦笑地对柳丁说:柳丁同学,如果被录取,我们会以电话形式通知你下周一来取《录取通知书》,再见。柳丁还是狠狠瞪着老头儿:再见!

语气里带点无法遏止的凶狠。后来,是在入学以后很久柳丁才知道,在这件事情中,那个白头发的小老头委实是很无辜的——三年来,他名下的女博士要么找不着对象,要么就是为了赶在30岁前生孩子而挺着大肚子参加毕业典礼。小老头姓陈,于是文学院就流行这么一则关于陈博导的笑话,说的是爱徒如子的陈博导眼见自己的博士生29岁了还没有对象,焦急万状,遂带其参加次年博士考试复试。嘱之:这三个来复试的同学专业都很优秀,我正发愁留下哪个更合适。

你看看哪一个顺眼、有发展成男朋友的可能,咱就收了他!柳丁终于明白,原来陈博导只是替自己的婚事担忧。忍俊不禁之余,对普天下博导心生敬意。柳丁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笑得很没有形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像我们这样性情温和不怪异、朋友多多不孤僻,要么压根不愁婚嫁、要么干脆奉行单身主义的女子,将替多少博导分忧解难?将替国家节省多少科研与考试资源?所以,有同情心、使命感的你,要考博啊!

擦掉口红

张爱玲爱胡兰成,于是便义无返顾地跟了他。

三毛爱荷西,也就不在乎在她的身后人们会说怎样的话。然而,她们的故事终究只是她们的。她们与我们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们是不同时代的奇女子,而我们,只能安然于我们现有的人生。我们恋爱着,幸福着,也迷惑着:究竟,这场恋爱要多久?究竟,我该不该和你一起打开婚姻的门?

闪电战:有一种人的血液中流淌着感性,他们相信一见钟情——当爱情铺天盖地而来,于千百人中,单只见那一个身影,似辛稼轩笔下灯火辉煌处的顾盼,似《激情燃烧的岁月》中那秧歌队里热辣辣的凝视。

如果你是这样的人,请相信你的直觉,请相信你们的未来。在这一刻就嫁给你丁涵和傅咏,在那个夏天的一次省大学生辩论赛上相遇。在这次相遇之前,据傅咏后来的不完全统计,共耗费电话费780元左右,耗时20天,耗唾沫N加仑。那年丁涵大四,傅咏研二。几乎与这两个人相关的两个寝室共10名舍友都在那段日子里不停地思索“道德水平是/不是随着时代进步而提高的”这一命题。

因为在那段时间只要到了晚上9点钟,他们两个人都会在电话里面唇枪舌剑,在电话外面脸红脖子粗。从接受双方队长的建议要互通有无开始,一直到比赛结束他们各获所属小组的冠军为止,20天的时间,他们没有赛场上的交锋,却让赛场下的交往持续升温。开始的时候当然是聊辩题,几天之后就开始好奇于对方所学的专业究竟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又过了几天丁涵在电话那边倾诉思乡之情,引得这边的傅咏也长吁短叹,再过几天就开始每到晚上八点五十丁涵就在自习室里收拾东西往回赶,静侯傅咏的电话。渐渐的,那个隐去形象的声音成为丁涵不想承认却又无法摆脱的期待。

是喜欢上他了么?想到这里的时候丁涵没有来由得一抖。其实丁涵很了解,她是一个感性的人。因为感性,她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并且立即付诸于实践,比如说她买下那只价格不菲的考拉熊公仔,或者是在高三那年热血上涌要报考历史系。就因为这个原因,远在异乡的母亲不止一次地正告他:涵涵你将来找男朋友可不能凭一时的热血,你要想的事情多着呢,比如他是哪里人啊,他家庭的组成啊,他从事的职业啊,你们是不是志趣相投啊,还有……其实丁涵承认,母亲设想的的确很周到,那是一个过来人的衷心的劝诫。可是丁涵是一个相信直觉的人,她相信当自己真正仔细地思考一件事情的得失的时候就已经在慢慢地消耗自己的激情,到最后,她会再也没有勇气去拥有这件事物。

所以,丁涵不准许自己再思考这件事情,丁涵对自己说:顺其自然吧!而顺其自然的结果很显然就是丁涵在那20天里爱上了电话那边的傅咏。她想象着他的模样,想象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想象他从激越到温柔的声音背后是怎样睿智的思想。他的那些闪光的句子,在每一个黑夜,都成为丁涵感叹自己学艺不精的理由。

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他的思想。

这是丁涵的名言。对丁涵来说,一个读大学的女孩子,受的是高等教育,条件又是那么的好,或许她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但是她却独独喜欢上了一个声音,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或许,她爱上傅咏,就是从爱上他的思想开始的吧。那个时候,丁涵还没有想见了面会怎样。但20天的时间,她更加坚信爱一个人不该只看他的外表,还应该触及他的灵魂。直到,那个早上,在赛场外,傅咏按照丁涵佩戴的校徽一路寻了来,并在七八个穿着相同制服的女孩子中间一眼就认出了丁涵。

丁涵,是你么?他微笑着,看着不远处的这个梳着干练的马尾的女孩子。而丁涵也微张着嘴巴不知所措:这个熟悉的声音,这个不是很帅,却有一个大大的额头和一双明亮的眼睛的男孩子,是那个电话里割舍不下的傅咏?那一刻,用专栏作家叶倾城的话说就是“像黑白片着了色,无声电影配了乐,刹那间光彩流离,笙歌处处”,是爱了,就这样不着痕迹,却一路惊心动魄而来!20天的电话之恋,在那一天就开始了它新的篇章:即将毕业的丁涵是在那一刻决定在毕业那年就嫁给这个她从彼听见他的声音就为所动,从见到他第一眼就开始相信《罗马假日》的人。

所以今天,即将做妈妈的丁涵脸上才有了那样幸福的光泽。是的,闪电战是有那么一点点快。但是,如果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爱情的来到,而你又放走了它,那又将是怎样的遗憾,是怎样的一种一生一世都不肯饶恕自己的痛?常规战:从一开始,婚姻就是一个实际的话题。结婚,需要房子需要家具需要钱。自己的一双手,要多久才能积攒下结婚所需要的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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