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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情劫难逃

花开花落会有时

她走了,永远地走了,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她,一个十五岁的未成年少女。一直在妈妈的羽翼下成长。因为单亲家庭,所以妈妈总是满足她的要求,来弥补没有父爱的心灵;因为单亲家庭,她自幼很少说话,甚至曾患过轻微自闭症。

现在,一场无情的车祸将她仅有的妈妈带到上帝那了。妈妈的离世令她伤心欲绝,但她下定决心:坚强的活下去。

茫然地看着社区人员处理妈妈的丧事;静默地听着邻居们的“节哀顺变”,社区人员讨论她的去处。最终她坚定地拒绝去福利机构。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守着房子。她照旧去上学,依旧成绩第一,仍旧是优等生。

两个月后,那个自称是她父亲的男人出现,带她离开了这座她生活了十五年的城市。

又一个十五年。

她回到了这里,回到了有亲人的地方。十五年了里,她的世界只有自己,她封闭自己。她的身边有的只是书本、工作及对妈妈的思念。十五年,足够让她知道,为什么她十五岁以前没有见过父亲。

她是父亲的第三个孩子,她下面还有两个弟弟。父亲有一位法定妻子,四位情人,加妈妈五个。

十五岁以前,她是一个私生女。从母姓,未见过生父。父亲每月汇钱,她与妈妈衣食无忧。

十五年里,她听任父亲安排。当年派人去学校替她转学,继而进入到那个家,进入一个有血缘没有亲人的家。沉默地看着大妈眼中的愤恨。然,已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影响她的情绪。她的心在妈妈闭眼的那一刻就关闭了。

妈妈最后说:一定要坚强活下去,莫怪你父亲。我爱他。

为了这句话,她活下来。

按照父亲的要求,她开始在那个家生活。父亲要她跳级,她拼了一年考上大学;父亲要她学商,她拿了一个MBA;父亲要她进公司工作,她两年坐上总经理的位置,完成上百个项目;父亲要她……她就……一直是父亲要,不是她要。她从不选择,更不会拒绝。

她知道她会离开那里,她知道她不属于那里。即使那里锦衣玉食,却不是她休息的港湾。

走的那天,她回家问父亲,为何要接她回来。

父亲头也没抬地告诉她:我不想我的血漂流在外。听完后,她面目苍白。

三十岁,她彻底离开。

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城市的马路拓宽了,街道干净了;小区的绿化多了,环境更优美了。唯有她还是那么孤独。

以前,睡不着的夜里她会呼吸着小区里的花香,静静地看夜空。平复内心的焦躁。

从脖子上拿下项链,拆下钥匙,打开家门。

当年,她拿了几件衣服和妈妈的照片跟父亲走了。这里被封存起来,无人踏入。

二十岁工作那年,她找人开始到这里定期打扫。与原来一样,一物未动。

这里有太多她和妈妈的的记忆。朦胧夜里,她好似听见妈妈唱着摇篮曲;晨光乍现,恍惚看见妈妈向自己走来;躺在妈妈生前常睡的躺椅上,发现墙边,妈妈弯着腰笑着拍手诱她学走路的身影;依稀听见自己没考好伤心时,妈妈安慰的话语,心疼的模样。

情不自禁,眼里蓄满泪水,稍不留神就会成串落下。扬起头,吸吸鼻子,轻轻呼气,将眼泪逼回。这是她惯有的动作。十五年,她无泪。

凭着高学历,深资历,多经验,她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没有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你欺我瞒;没有了繁多的宴会、应酬。每天朝九晚五,过着一般人的生活。

话不多,笑容少,工作认真,不喜聚会。这就是同事们对她的评价,少的可怜。

一年后的生日,她碰到了大她四岁的他。高大、英俊、温柔、笑起来如木春风。她心惊,不愿多想。

他是从加拿大调来的经理,他们在一个办公间。他有貌、有钱、有权。他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金龟婿”。很快,他和公司里年轻漂亮的单身小职员聊的火热。

她心酸,别过眼,不看。她默默地不出声。他身边不停的换人,在办公室里耳鬓厮磨。虽气却不恼。

她不喜说话,不擅男女关系。她认为,如果是她的真命天子,只需眼神便可交流,就可知道双方所想所感,所以他不是她的天。

办公室里传出他与一位小助理交往,她依然沉默。

公司会餐,她被迫出席。主任答谢她的业绩,向她敬酒。他替她挡下。那晚,她滴酒未沾,他却满身酒气。

她说:你不用这样。

他笑说:你不擅饮酒。喝酒,我来就好。

他仍像个花花大少,到处放电,四处留情。有意无意在她面前和小助理甜言蜜语,你侬我侬。

本以为自己不在乎,坚信自己控制力很好。没想到,当她看到小助理吻上他的唇,她猛然拉开小助理,抽出纸巾使劲擦他的唇。她不要他的唇有其他女人的痕迹。看见他眼里的笑意,她惊醒。拿起包包,逃离那里。明知他是故意,仍然在意。

她的心抽痛,已经滴血。泪无声无息地滑落,止也止不住,似要将十五年的不快一并释放。都说:每一次的隐忍都是为一次地爆发。

不久,她又找到一份工作。第二个月的最后一天,他出现在她的面前。这次他是她的顶头上司。他没有再“招蜂引蝶”,只和她认真工作,他注视着她。他的眼神令她不安,她开始害怕,她快要窒息。

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她只想逃到一个没有他的地方。他却尾随而至。

她吼他:为什么来这儿?为什么不放过我?

他正色回答:只因你是我的至爱。

简短的一句话令她怔愕。她摇头,苦涩地说:对不起,我不需要。当我决定离开,就表示我再也不奢望爱这个东西了。她泪如雨下。

他走上前,不顾她的挣扎抓着她的双肩:你需要,你一直渴望的就是爱。她拼命摇头,他拥她入怀,紧紧地抱住她,缓缓说:这对我不公。天下乌鸦不是一斑黑。不要因他的花心而给我盖棺定论。你是我的唯一。

她泣不成声:我要怎么相信你?我该怎么做?

他轻轻地在她耳畔说:只要你心里有我,只要相信你的心,相信你的感觉。同时,也相信我。

她在她怀里点头。他又说:那份离婚协议书我永远不会签字。

她轻笑。

其实,二十六岁时,她依父之言,嫁予他。

集团联姻,她是利益的牺牲者,他亦是。婚后,他努力经营这份婚姻。他对她的呵护,体贴令她沉迷。渐渐的他的喜怒哀乐牵动她的心;他出差她会牵挂他、会想念他。她越来越在乎他。后来,他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她。她开始心慌意乱,胡思乱想。他们婚姻的开始无关于爱情,无爱的婚姻让她无法坚持下去。最终逃离。

一年后,他终于找到她的落脚点,她生日那天追妻到这儿。为了让他的老婆清楚她已经爱上他,不愿其他女人占有他,才会在办公室玩那种幼稚的游戏。幸好,她最后明白了自己的心。

摸着她的长发,他说:我不会让你做第二个柳媛。

她微怔。

他点头:我知道。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所以,我理解你的落荒而逃,原谅你的不辞而别。

泪湿了眼。

柳媛,她妈妈的名字。十五年没有人提起了,就连那个说会爱妈妈一辈子的男人也没有提起过。她并不恨父亲,虽然当年丢下她们,却让她们衣食无忧。她只怪妈妈有眼无珠,太过痴情。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自此断送了未来,埋葬了青春。

未婚生子,她一个人要承受多少鄙视的目光;她一个人要忍受多少不堪入耳的唾骂。妈妈很坚强,毅然决然生下她;但妈妈也太软弱,没有父亲无法生存。她太爱那个男人了,错误地认为他是她的天。

现在的她不需要依靠别人,亦不需要别人施舍的爱情。当她自以为的想她可能不是他的唯一时,留下一份她签好的离婚协议书离开。本以为就这样结束,但心还在他身上。直到此时,她终于明白妈妈为何不在乎名份,终于知道妈妈为何会不顾众人反对生下她。因为,她是妈妈对父亲爱的延续。

她躺在他的怀里,数着他的手指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只叫他父亲吗?不待他回答,她自顾自地说:父亲是敬称,爸爸是昵称,我敬他是我的长辈。

他没有出声,她捧起他的脸,笑的像个小孩子:以前我只有妈妈一个亲人,而现在我有了你以及你的家人。我不再形单影只。

他笑起来,将她抱紧,眼里满是宠溺。

闻着他身上的气息,她觉得真的很幸福。

妈妈,你看到了吗?

爱之梦

我所居住的小城,环城皆山,北宋大文豪欧阳修,曾在小城西南的山间,写下过脍炙人口的著名篇章《醉翁亭记》。诸峰林壑,蔚然深秀,流水潺潺,峰回路转。醉翁、游人,沉醉徜徉于这美不胜收的山水之间。

小城在我的心目中,山美,水美,城也美,人更美!

多年来,我漂泊在外,今年春节,回到小城休假,倍感小城的变迁日新月异。我的一位外地朋友小赵在电话里跟我聊天时,也对小城的诸多变化有所了解。我感到奇怪,再三追问,原来小赵在网络上认识了小城的一位姑娘。小赵对我说:美哉!善哉!我惊奇的问: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怎么又在这里找了一个?他说,原来那已是哪八百年前的事情了。

我的这位朋友小赵,曾经有过两次艳遇。第一次,他在一个酒店里独自用餐,这时候,服务生过来递给他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服务生对小赵说,坐在那边的那位女士,让你给她打个电话,服务生指了指不远处角落里的一位靓丽的女士。小赵一眼望过去,不加思索的说,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你让她过来说好了。小赵过去曾经在体工大队练过射击,身高一米八五,腰板挺直,皮肤白白的,五官端正,可谓英俊帅气。兴许是那位女士对小赵一见钟情,又羞于出口,这才让服务生传递信息。服务生走过去转达了小赵的话,于是,那位女士又让服务生过来说,她想认识他,问他愿意不愿意跟她聊聊?小赵说,可以啊,我一个大男人,怕谁啊,你叫她过来好了。那位女士果真来到了小赵的桌前。后来他们谈起了恋爱,但是没多久,就分手了。小赵说,那女的太有钱了,她父亲开着一家公司,她自己也拥有两部挖掘机和几部货运卡车,经营着一摊子生意,经济条件相当宽裕。但小赵不愿意吃软饭,小赵认为自己是一个大男人,但收入一般,经济地位与女方不般配,有傍女大款的嫌疑。将来在男人的尊严上,没有地位。小赵最后与她分手了。

还有一次,小赵在出差的途中,坐在火车上,正是夏日炎炎的季节。小赵悄悄的脱掉鞋,让脚丫子凉快凉快,他把两条腿伸得长长的,舒展着身体,消除疲倦。坐在对面的两个女孩,抿着嘴巴,看着小赵不停的偷笑。小赵再三的问她们笑什么,她们一直笑而不答。小赵到了站点,下车后,至始至终也没有弄明白。有一次,小赵生病住院了,给他打针的护士,居然是在火车上遇到的两个女孩中的一个。真是有缘份,小赵这才在这名护士的口中得知,那次在火车上,她们两个笑的是小赵的脚,她们俩说小赵的脚,怎么那么大?小赵认识了那名护士以后,天赐良缘,他又和护士谈起了恋爱。但小赵实在忍受不了那名护士的洁癖。最终还是不欢而散。

那天小赵给我电话,说他来小城见他的女友。因为过去他只是在网络上与女友交流,这次是第一次来小城,他让我做他的向导,并在电话里对我说:你给我指两条路,一条是城区的道路;还有一条,是人生的道路。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我说,城区的道路我熟,绝对没问题;但人生的道路得靠你自己,我怎么敢担当的起你人生的指路人啊!

再次接到小赵的电话,他已经开车到了小城的附近,我出门去见他。

在四合路上,我悠栽悠栽的行走着,途经路边站着说话的一对青年男女身旁,不经意间听到那女的愤愤的说:你有你的工作我有我的工作……

因为我是路过,所以没再听到女青年下面的话语,但我侧脸瞧了一眼那女的,她的面孔是一副生气的情状,眼神木然侧视着,并不看那男的面孔;男的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从背影看去,他斜肩跨腿,一副伦理的架势。

直觉告诉我,这是一对正在为情所困的恋人。

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回望了一眼。

也难怪,从外貌上看,是有点不般配,那女的肤色白里透红,高鼻梁,樱桃小嘴,面容清癯,身材修长,穿一件黑色中长外套,虽然算不上十分漂亮,但也算是有一点气质的女性;而那男的,站在女的面前,形象有点委琐,首先是他的个头,头顶只平到女的眉毛,脊背有点驮,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面色灰白,是一副阴沉的样子,我们姑且叫他“眼镜”吧。

我想到,过去常常会在路边看到,恋人间因为情感纠葛的问题,在路边无视旁人,发生争执的情形。此种情况,多半是因为女的不愿意再继续交往下去,而男的还纠缠不休。或许是因为男的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时间甚至金钱,而现在女的提出来分手,男的除了感情上不甘罢休外,也为了自己的种种付出,要努力挽救这份情缘。

这一对,我想可能也是类似的情况,或许都是在外面漂泊着,春节都回到小城来,有机会来理一理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

我继续前行,约好到天长路上的“商之都”去等候小赵,小赵此时还在紫薇小区附近,因为他是外地人,不熟悉我们这里的街道,他赶到“商之都”虽然很近,但还需要一边问路,一边行车。我三步并做两步走到天长路上等候他。

等人,是世界上最难熬的一件事,于是我无聊的东张西望,看着来来往往在节日里幸福的闲逛的人们。不经意间,看到刚才那一对男女也走到了天长路边。站在路边上,依旧是一副伦理的架势,只是只有“眼镜”仰面朝着女的在说话,女的不理不睬,目光呆滞。

因为我在马路对面,只看到这场景,却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这时,路上有三三两两闲逛的青年人路经这里,其中一个年轻、魁梧、英俊的男子,突然和那女的打起招呼,也在同时,那女的也招呼着路上的那个魁梧、英俊的青年。他们原先认识,或许本来就是朋友,并且女的边说边走向他们,到了跟前,女的用拳头亲昵的捶打他的肩膀,一边捶打,一边推桑,一边在说着什么,是抱怨?还是嬉戏?我不得而知。他们渐渐的朝我站的路这边走来。看出来那女的有意想借此离开原先纠缠她的“眼镜”,可是这时“眼镜”朝着那女的吼叫了一声。面带着很尴尬的笑容,那女的无奈的推桑了一下那魁梧、英俊的男子,离开他又回到了“眼镜”身边。那魁梧、英俊的男子也离去了。

女的虽然回到“眼镜”的身旁,但头也不回的朝四合路里走回去了,“眼镜”紧随其后,走了约十来米,女的突然回过头来,跺着脚,挥舞着手势,情绪激昂的说着什么,“眼镜”也伦理着。

这时我的朋友小赵来了,我不能再等在这里看这对男女的情感纠葛,于是上车去继续我和小赵约定的事情,指路。

小赵是个驾车的高手,他开着白色的别克私家车,在我的指引下,风驰电掣般的前往老城区东大街,不一会就到了目的地。我不便同行,给朋友指了一条路,便下车回了。

带完路,我本打算打个出租车回家的,但一想平时走路活动的也少,何不乘此机会走走路。我又是常年出门在外的,何不顺便看看久违的市容,或许遇上旧时的同窗、朋友或同事,也可以叙叙旧,又节省下五元钱打的费用,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小城南谯路的北段,多少年来一直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已经建成的兴隆花园小区,靠路边的旧房正在拆除,路面也在拓宽,走到南湖,感觉到这一段虽然是老城区,但南湖天然形成的景观,无疑是居住的好地方。

再往前走,就到了小城老影剧院的十字路口。

正是有意思,我在十字路口又遇到了先前那一对青年男女,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也走到了这里。他们俩人正匆匆忙忙的跨过马路,走到十字路口东北角上的转弯处,看样子是准备打个出租车。我刚巧经过这里,于是我好奇的停下脚步,驻足观望。

“眼镜”依旧是在说着什么,女的依旧是在似听非听。这时一辆出租车经过转角处,女的招手示意停车,但出租车因为在十字路口不能停车,继续前行了。

女的昂首阔步,沿着路旁的护拦向东走了一段路,以便打车。“眼镜”紧随其后跟了过去,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什么。这时又来了一辆出租车,停下了,女的头也不回的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出租车缓慢的起步开走了。“眼镜”没有上车,他站在路旁,依依不舍的目送着远去的出租车。

“眼镜”的失望、无奈,从他悲戚的面孔上流露出来,他希望那出租车停下,里面的人下车出来,但出租车一溜烟的开走了,他所追求的人,一瞬间就消失在黄昏的苍茫里,他的灵魂仿佛也追随着出租车一道远去了。

停了片刻,“眼镜”仿佛才还过魂来,他低着头,沮丧的走到路边蹲了下来,两手抱着脑袋,约五分钟的光景,他才漫漫的站起来,两手抄在裤兜里,朝十字路口无聊的晃悠着,到了十字路口,他站住了,在那里愣神,一会儿又左顾右盼。我以为他是在等待红灯,可是红灯熄了,绿灯亮了,他还站在那里,绿灯亮了熄,熄了又亮,他一直站在那里,用很无奈的情绪看着来往的车辆和行人,这时候他的手伸进口袋,掏出烟点燃了一支。

大约一刻钟,他就这么愣着站在那里,之后,他掏出手机,想拨号,但又作罢了。

他把手机放进裤兜里,沿着南谯路,晃悠晃悠的往北走去。

我目送着“眼睛”,有点可怜他。其实,何愁天涯无芳草。

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男人把爱情当做一件事情来对待,一旦进入角色,往往难以自拔。女人则把爱情当做是一辈子的事情,爱情几乎要纠缠女人的一生。所以,男人在进入婚姻之前,全身心投入对女人的追求,一旦进入婚姻之后,就把爱情当作生活的一部分,甚至不重要的部分,而事业、权利、金钱甚至玩乐占据了男人生活的大部分。女人则在进入婚姻之前,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百般的挑剔,百般的折磨男人,充分地享受爱情的甜蜜。因为一旦进入婚姻,这男人的爱情就要大打折扣了。

我快要到家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小赵在电话里说,晚上在加州阳光请我吃饭。我知道,小赵是要我替他指点人生的道路,而我实在力不从心,我极力推辞。但小赵无论如何要我替他参考参考,否则就不够朋友。多年的交情怎能毁于一旦?我得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更何况是人家请你吃顿饭,仅提供一点参考意见而已。于是我又折回去,赶到加州阳光。

加州阳光是小城一家时尚高档的西餐厅,那里每到夜晚,诗意朦胧,音乐舒缓。我经过餐厅的一角,看见灯火阑珊下,白色的钢琴前,有位长发飘逸的女郎,正舒展着双臂,尽情的弹奏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爱之梦》,琴声悠扬的回旋在餐厅的每一个角落。

我在餐厅一处幽深、僻静的餐桌前,找到小赵的时候,我惊呆了,小赵在网络上热恋的那位姑娘,正是我在四合路上见到的那个与“眼睛”分道扬镳的女子。那女子并不认识我,而我无言以对。

狼与羊

蓝知道这辈子,与那人的结局,只有错过。

一个是奴隶,一个是贵族。

一个是男人,另一个也是男人。

这样的相遇注定了绝望,注定了悲伤。

蓝还记得与他最初的相遇,是在一个经过风雨洗礼的午后。他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眸,与自己的名字同色,与那时刚放晴的天空同色。

旁边的人议论着,这就是领主的儿子啊,真是一个出色的人哪,听说是领主最疼爱的儿子哪!

于是啊,蓝心想这是一个多么适合自由的人啊,他拥有自己所祈求的一切,不用卑微的生活着,不会觉得仰望天空,是一件需要用尽生命奢求的难事。

会这么说,是因为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是这个城池里最卑微的人,因为他是一个遥远国度里被舍弃的人,因为他,是一个俘虏。

蓝一如既往的低头干着永远干不完的活,只能在心里描画着天空的颜色,描绘着那个人自信的面容。

蓝知道自己在身体成为俘虏的第二年,连心也被囚禁在了这个整年严寒的国度。

蓝与他,与雨天有关。

第二次相遇,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夜里,一所没落了的房屋里。

游历回来的他,因与身为领主的父亲意见相左,跑出城堡散心,遇上了一场大雨,进到了蓝栖身的屋子。

那晚,蓝与他谁都看不见谁,那晚,没有奴隶与主人之分,那晚,他向蓝述说着的理想。

他说他要建立一个没有压迫的国度,他说他要给他领地上的人民自由,他说他要成为一只在天空翱翔的雄鹰。

雨声滴答,滴答!

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啊,蓝几乎以为属于自己的自由来临了,在他的述说里,蓝几乎以为那短短的几个小时是一辈子了。

蓝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狼与羊的故事。

那也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一只狼和一只羊为了避雨,走进了山上的一所茅屋避雨。它们因为淋雨的关系鼻子失灵了,它们都没发现对方不是同类。

直到羊在那里说到,肚子真饿啊,真想念山西面的食物啊!

咦,你也喜欢山西边的食物啊,狼听见羊的话,应声说。

以为对方是同类的羊很开心的说道,是啊,那里的食物嫩嫩的,它的脑中出现的是西边上山嫩嫩的绿草。

对啊,那里的食物肥肥的,我最喜欢在那里用餐了,此时狼的眼前出现了肥嫩的羊。

那我怎么都没见到你,羊很奇怪的说道。

也许是不碰巧吧,狼说道。

于是狼和羊聊了好多,从食物到天空,它们觉得啊,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对方更了解自己的了。

狼很想与羊见面,于是提议道,不如明天我们见面,在山西面对那棵榕树下。

好啊,我也想和你见面呢,羊开心的说。

然后啊,在第二天的时候,狼与羊见面了。

它们见面以后怎么样了,对面的他好奇的问。

蓝笑笑,然后啊,羊被狼吃掉了。

怎么这样,他很不满的说,不是因该做很好的朋友吗!

蓝并不言语,只是默默的望着黑暗中的他,连处在黑暗中都好像能带来光明一样。真好啊,能有这样的一个夜晚。

雨慢慢的停了,从城堡出来的王子终究还是要回去的。

走之前他对蓝说,我们明天见面吧。

蓝说,好啊。

蓝心理清楚的知道,自己终将会爽约,因为自己害怕属于狼与羊的故事会在自己的身上重演,有了今夜,知足吧,蓝在心里说着。

第二天,蓝痴痴地想了一天,想象着与他相约的无数种可能,可是最后还是以苦笑结束。

以负罪之姿接近他的自己,恐怕也只会亵渎他吧!

第三次,是在蓝被鞭打时相遇的。

这次不再有雨,这次不再是黑夜,光亮将彼此暴露。

那是多么残酷的对比啊,有着光鲜的衣着,俊美的外表的他,与自己的残缺形成天与地的差别。

蓝低着头,匍匐在地上,连看一眼他的勇气都没有。不要看,不要看,蓝对自己说,看了的话,泪水会忍不住流出来的,那样的话,自己就是真正的卑微了。

不要再打了,他淡淡的说道,没有看蓝一眼。

蓝抬头时看到的是他的背影,那样的笔挺而坚硬,突然间,蓝觉得阳光离自己而去了。

眼睛好像被什麽东西给遮住了,朦朦胧胧的。

施刑的刽子手在蓝的身上吐了口口水,咒骂着说便宜你了。

蓝还是日复一日重复着没有意义的劳作,时常想起那个雨夜里的故事,想起与他的那个约定,他应该讨厌自己了吧,因为自己懦弱而爽约了。

陆陆续续传来关于他的流言,说他不再是领主最喜爱的孩子,说他标新立异的思想惹怒了其他的贵族,说他有了莫大的改变。

蓝仍然相信他还是那个他,那个代表着他所不能拥有的自由,拥有自己所不能企及的高度的人,蓝相信终有一天,他会实现他所有点向往,也许那时他会带给自己向往已久的自由。

蓝这么想着,精神上前所未有的富足,他开始相信狼与羊有着另一种结局,蓝想告诉他。

狼与羊见面了,它们并没有因为彼此是不同种类而又任何改变,狼并没有吃掉羊,而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它们经常一起出去玩。

后来,它们相处的事情被自己的同族发现了,它们的家人要求它们结束这种可笑的交情。可是,这时的它们发现再也舍弃不了对方,于是,它们决定逃亡,逃到山的那边去,那里有着这里所没有的自由。

狼和羊一起逃亡了,它们经过雪山时,狼不小心把自己的食物掉到山涧里。

饥寒交迫的狼几乎忍不住把羊给吃了,羊流着眼泪,笑着对狼说,你吃了我吧,然后到山的那边,享受我所得不到的自由。

狼也哭了,它说,为什么我是一只可恶的狼呢,为什么我要以羊为食物呢,为什么呢!

不要哭了,你吃了我吧,羊说。

可是狼啊,说什么也不要把羊给吃了,就在这时,雪发生了崩塌,狼为了救羊,自己给埋在了雪下。

羊哭了许久,可是却无能为力,它没有利爪,也没有尖牙,它无法刨开雪,它只能看着狼慢慢的死去。

羊做了一个决定,它要去山的对面,去帮狼看看它们无缘一起到达的世界。

历经千辛万苦,羊终于到达了山的那边,可是它发现没有了狼,那边的世界没有自由可言。

于是它伤心发哭着,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响声,它转头一看,竟然是狼。

再次相遇的它们,快乐的拥抱,这时的天空是那样的大,是它们从未想过的宽广。

以后就能一起生活了呢,羊说。

是啊,就能生活在一起了,狼说。

蓝想着,觉得幸福离自己那样的近。

然而,蓝的身体慢慢的变坏了,天天不停的劳作,少量的食物与休息,带走了他大部分的生命力。

鞭打还是在继续,一鞭比一鞭重,这时的蓝终于可以仰望天空,不用因为劳作低着头。

天空中鸟儿真是自由啊,被蓝色的天空所容纳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已经不会有人来鞭打蓝了,对于一个将死的人,谁也没办法再从蓝的身上榨取丝毫的活力。

蓝静静的躺在街边,无意义的望向天空,怎么都不够,怎么都不够,再多看一眼,再多看一眼,以后都看不到了。

这是那个不长眼的呢,躺在街上挡路,蓝被踢了一脚,回过神来看向施暴的男子。

出乎意料的,在几个年轻人中有他的身影。

蓝痴痴的看向他,遥想着这是一辈子。

又踢了一脚,男子不满自己被忽略,你这该死的奴隶往哪儿看那!

顺着蓝的眼光,男子看向了他。

二哥,这个奴隶在看着你呢,你认识他妈?

怎么可能,他冷漠的看向蓝。

蓝被那冰冷的眼光刺伤了,绝望在刹那间把蓝给包围了。

不认识就好,我今天正不爽着呢,正好找个出气筒,男子说着便再踢了蓝一脚,哥几个过来,一起打他。

听完男子的话,其他几个男人也过来参加了施暴行为。

看着他冷冷站在一旁看的样子,蓝突然了然了,还是屈服了吗。

那个美丽的夜晚,那个述说着要建立一个没有压迫的国度,要给领地上的人民自由,要成为一只在天空翱翔的雄鹰的人,已经死了吧!

蓝给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笑容,以只有他看的到的嘴形说了一句话,然后慢慢的看向了天空,向往果然只是向往啊,不过,这次是真正自由了吧,不再依仗任何人的自由,有来生的话做只鸟吧,那样就没有人可以束缚了。

蓝闭上了眼睛,没有看见带着惊慌神情的他,没有听见他问你是那晚的人吗?

至死蓝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蓝这个卑微的俘虏,有着与他美丽眼睛颜色相同的美丽名字……

亚帕奇之泪

五月里,懒洋洋的午后,拥挤的中餐馆,许艾艾坐在最边角的位置,左手支着脑袋,眯起眼睛,看着窗外。其实窗外什么都没有,至少在许艾艾的眼睛里是这样的。

靠近门口的位置好像是同学聚会,拼了两张桌子,挤了七八个大男生,连过道都占了,一直吵吵嚷嚷的,片刻不安生,肆意张扬着让人又爱又恨的青春。

许艾艾终于坐累了,小心的绕过聚会的餐桌,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背对着过道的一个男生忽然站起来,踉跄了一下,手中的果汁悉数倒在许艾艾白裙子的后摆上,惨绿的一片,许艾艾吸吸鼻子,猕猴桃的味道。

男生僵在那里,反复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像犯错误的孩子,低眉顺眼。

“还好,不是番茄酱。”

垂首而立的男生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抬头的时候只看见绿色的裙角,晃啊晃的就到了门外。

许艾艾刚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猕猴桃男生”就冲到她面前把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她:“这个请收着,那个,裙子,我赔给你,请在方便的时候打给我。”

纸是小餐馆里菜单的一角,上面草草的写了一串数字,许艾艾看着“猕猴桃男生”,眼睛眨阿眨的,忽然从包里拿出笔,在那串数字的下面飞快的写下另一串数字。

“怎么能让女生主动呢?我叫许艾艾。”许艾艾送给目瞪口呆的男生一个调皮的笑容,用手揽着污了的绿色裙角钻进出租车,摆摆手走了。

“猕猴桃男生”叫苏启扬。苏启扬在江南布衣看到了许艾艾的那条白裙子,挂在那里毫不起眼的白色细麻裙,穿在许艾艾的身上怎么就那么好看呢?苏启扬为自己心里的小活动羞红了脸。

翻了翻价码牌,那是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许艾艾调皮的笑脸在眼前晃啊晃,苏启扬就咬咬牙付了钱。

苏启扬约了许艾艾在上次的中餐馆门口碰头。许艾艾穿了牛仔裤,苏启扬把白裙子给许艾艾以后,许艾艾站在他面前非常利落的把裙子从头上套到腰间,然后把牛仔裤从裙底脱下来,原地转着圈问苏启扬:“漂亮吗?漂亮吗?”

苏启扬觉得脸好像要烧起来了:“漂亮,漂亮。”

“看在你这么有眼光的份上,我请你吃午饭吧。”许艾艾就拽着苏启扬的胳膊进了中餐馆。

就这样,许艾艾和苏启扬很快熟络起来,他们穿情侣装,吃情侣套餐,看周末档的情侣电影……他们做所有情侣都会做的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约定,可是一切又都来得那么自然。

譬如,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苏启扬觉得那片子很烂正一脸郁闷,许艾艾却哭得一塌糊涂。就在苏启扬以为这是展示男士风度的绝佳时刻准备抚慰许艾艾的时候,许艾艾却突然说:“扬,饮料。”苏启扬就把手边的果汁递给她,苏艾艾一边抽噎一边嘀咕:“晚上喝太多水容易肿脸,可我现在排出了这么多水分,多补充点应该没关系吧?”

譬如,第一次逛街的时候,许艾艾很不小心的把冰淇淋洒在苏启扬的衬衣上,一边道歉一边说要送新的给他,推着他转身进了一间情侣装店,顺手拿过一件T恤放在他身上比了比就称赞他穿这件帅得一塌糊涂,付账的时候在服务生说“对不起,情侣装不单卖”之后笑得一脸得意又委屈:“扬,我可是勉为其难跟你穿一样的哦。”然后迫不及待的换上。

譬如,第一次散步的时候,许艾艾突然站到苏启扬的影子里,皱皱鼻子,嘟起嘴巴说:“扬,我现在是生活在你阴影里的女人,你要补偿我。”苏启扬在她的脸上大大的啵了一个,许艾艾仍然站在那里说,不对。苏启扬又忐忑又期待的准备去亲那张嘟起的小嘴的时候,许艾艾却把头一偏,说,我要吃那个。原来是冰淇淋。

许艾艾总会有许多有趣又奇怪的理由,这让苏启扬觉得许艾艾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就像第一次见面她说“还好不是番茄酱”一样。是不是恋爱的人都会觉得对方是独一无二?总之,苏启扬感觉自己那杯猕猴桃汁打翻的时间也对,地点也对。

他们相识100天纪念的时候,许艾艾提议去爬山,是城市边缘一座很少有人会想起的山头。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每一次独处都是感情升温的机会,如果是在荒无人迹的山上,羸弱的女子,强壮的男人,感情更可能突飞猛进,这是苏启扬的心理活动。所以苏启扬恨不得举双手赞成。

可是许艾艾的体力好的出乎苏启扬的意料。山并不高,一口气爬上去,苏启扬还是觉得累,几乎是瘫坐在就近的一块大石头上。许艾艾却不慌不忙的从脖子上解下一根黑绳,绳子下面坠了透明的漂流瓶,里面浮着一块黑色的发亮的石头。

“这是什么?”苏启扬觉得黑色的石头看起来有些邪门。

“仔细看看。”许艾艾示意苏启扬把石头对准阳光。

石头的光一晃一晃的,苏启扬还是清楚看见了上面刻的字,扬,艾,中间画了一颗心。

许艾艾说,这叫亚帕奇之泪,是黑曜石的一种。在印第安人的传说中,这是情人思念死亡的另一半痛哭的眼泪撒落到地上变成的。所以只要把我们的亚帕奇之泪埋到别人找不到的地方,我们就能没有眼泪,永远快乐的在一起了。黑曜石有强大的守护力量,会守护我们的幸福。

苏启扬几欲哽咽,喃喃的说;“艾艾,艾艾……”

许艾艾伸出右手的食指划一下苏启扬的鼻子,说:“别太感动,我有99%是为了自己的幸福着想。我觉得这一辈子赖着扬,都会幸福。”

看,这就是他的艾艾,是多么不同啊!苏启扬轻环住许艾艾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小骄傲。

他们把亚帕奇之泪埋在了山顶最大的一棵松树下面。

埋完亚帕奇之泪后不久,许艾艾就告诉苏启扬要介绍他给爸爸认识。

约定去许艾艾家的那天,苏启扬起床后就觉得浑身都痛,可是具体哪里痛,又说不出来。苏启扬想可能是自己太紧张了,顺手取过许艾艾为他准备的“面试装”套上。

黑色的西装无比的熨帖,恰到的好处的剪裁让身形优良的苏启扬更显挺拔。苏启扬看着镜子中忽然成熟起来的自己无奈的笑,想许艾艾还真是保守的可爱,都什么年代了,面见老丈人的时候还要特意穿正装。估计见总统这行头都稍显隆重,不知道的还以为酒店服务生呢!

不过因为是许艾艾,所以苏启扬全部都接受。

许爸爸和许艾艾一起在楼下迎接苏启扬,这让苏启扬受宠若惊。

许爸爸出人意料的年轻,似乎是保养的很好,看起来还不到四十岁的样子。苏启扬在对上许爸爸眼睛的时候,恍惚了一下,很熟悉的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随即释然的笑笑,大概还是太紧张了。

三个人的晚餐。许爸爸很少话,苏启扬也很少话,就许艾艾一个人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许爸爸时不时的嘱咐许艾艾慢点吃,适时的用纸巾擦掉许艾艾嘴角残留的菜汁,看着她宠溺的笑。

苏启扬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这种感觉让自苏启扬莫名其妙的心痛。

饭后许爸爸倒了一杯水给许艾艾,然后冲了咖啡给苏启扬。三个人坐在沙发上看《名侦探柯南》,这是许艾艾最喜欢的动漫。大概是太累了,许艾艾没大一会儿便在沙发上打起了瞌睡,很快便睡着了。许爸爸起身把许艾艾抱进了卧室里。

苏启扬在想着自己该告辞还是该争取的时候,许爸爸忽然说:“你不小心把饮料洒在她裙子上,买了新的裙子赔给她,就这样认识了,然后开始恋爱。常常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她还送你情侣T恤,还一起去爬山,把刻了名字的亚帕奇之泪埋在树底下,约定永远都要幸福。是吗?”

“哦,艾艾都告诉您了啊,那还请伯父您允许,我会一辈子守护艾艾的。”

“对不起,我不能允许。”

“为什么?”

“被弄污了裙子却说‘还好不是番茄酱’的艾艾,很特别吧?买了新裙子赔给她,当面换上还问漂不漂亮的艾艾,很可爱吧?听艾艾讲述亚帕奇之泪的传说,把刻了名字的黑曜石埋在树底下,是这个时候,想要守护她一生一世的吧?”

“可是,这些,您怎么知道?”

“其实,艾艾除了告诉我要带男朋友回家之外,她不曾对我提起你们的任何事。”

“那,这些……”

“我只是在讲我自己的故事。我和你,或者该说你们一样,当年也是这样一点一点爱上许艾艾的。”

“伯父,我听不懂您的意思。什么你们?什么当年?”

“我叫宋子扬,是许艾艾的丈夫。”

苏启扬忽然觉得血液在倒流。

“您开玩笑吧。我清楚地听见,艾艾一直喊您爸爸。”

“你跟我来。”

宋子扬把苏启扬带到许艾艾的卧室,她睡得很沉,宋子扬说是安定的药力,然后拉开衣柜底层的大抽屉,里面满满的,都是污了的白裙子。

苏启扬久久的不能从混乱和震惊中回过神来:“为什么这样?怎么会这样?”他有太多不可思议的疑问了。

“七年以前,我和许艾艾的婚礼那天,发生了车祸,许爸爸没有抢救过来,艾艾醒了却几乎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包括我们的婚礼。”

“七年前?那许艾艾,今年多大?”

“比你想象的大得多。艾艾本来就娃娃脸,再者,没了记忆,也就没了心事,不容易见老,看起来好像和七年前的样子差不多。”

“那她怎么会喊你爸爸?”

“艾艾认识我之前,生活里只有许爸爸。艾艾失忆以后,每年都谈一次恋爱,和赔她白裙子的男孩子。很快我就发现,她总是在我和她相识的五月开始恋爱,总是重复我们以前做过的事情,艾艾不停的和过去的我谈恋爱,是因为她的记忆,只剩下那么多。”

和忽然歇斯底里的苏启扬比起来,宋子扬的声音里,没有哀伤,就好像在讲述今天吃了什么晚餐一样。太爱了,或者爱太久了,到麻木的时候,与幸福无关的情绪,就很奢侈了吧?

苏启扬猛然想起初见许爸爸,不,是宋子扬,那恍惚的熟悉,他们的眼睛,真的很像。

苏启扬还想起自己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许艾艾偶尔的会说不对不对,苏启扬以为是她的淘气,原来,她只是在温习自己的记忆。

苏启扬最后想起了亚帕奇之泪里刻的名字,扬,苏启扬,宋子扬。他这才意识到许艾艾从开始就一直喊他扬,或许,她连他全名都不知道。

许艾艾,我们都是你的扬,可是,你是谁的许艾艾呢?

苏启扬又开始不可抑制的心痛,因为他知道那个答案。

爱你千遍也不厌倦。许艾艾的世界里,从来都只有一个扬。而“隐身“的宋子扬才是许艾艾的亚帕奇之泪,一直在守护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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