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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灯火阑珊

一起走过的青春

放学时,男孩和女孩总是一起回家,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

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面对面的两栋楼里。男孩住在三楼,女孩住在四楼。每天清晨,隔着自家的窗子,女孩会看见男孩举着哑铃锻炼身体,男孩会看见女孩对着镜子梳妆打扮。

两人一直在同一所学校里,从小学到初中。然后,他们又一起考入同一所高中,碰巧又被分到同一个班。新学校离小区很远,其间要穿越一个很长又很窄的桥洞。桥洞里没有灯,到了夜晚就是黑漆漆的一片,附近的人都称之为“黑洞”。女孩自然是胆小的,因此每到这时,男孩就会拉起女孩的手,牵着她,一步步地从黑暗中穿过。过黑洞时,他们看不清对方的脸,却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男孩的心跳沉稳而有力,握着他的手,女孩感到踏实。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也仿佛一直能够平静地过下去。

可是有一天,从黑洞里却传出一声女孩的惊叫声。然后,人们看见女孩从黑洞里跑出来。她的头发散乱着,满脸都是惊恐和愤怒。片刻后,男孩也从黑洞里跑出来,涨得通红的脸上挂着羞渐和窘迫。他叫着女孩的名字,请求她停下来。女孩没有回头,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头也不回地钻了进去。车子绝尘而去,只剩下男孩张着嘴,站在十字路口清冷的街灯下。

那天,男孩独自一人走遍了小城的每一条马路。深夜,他才拖着疲惫得几乎麻木的双腿回到家里。他发现,女孩家的窗口依然亮着灯。印在粉红窗帘上的那个窈窕的剪影没有梳头,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男孩的脸又开始发烧了。他想敲开女孩家的门,想对女孩说点什么。可是,最终,他却什么都没有做。他已经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了,一种朦胧而异样的情愫与冲动,已经在属于青春的身体内折磨他很久了。

第二天,女孩没有和男孩一起回家。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一个星期,女孩都没有来找他。接女孩回家的是他的父亲——那个强壮而不苟言笑的中年人。男孩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怅惘和失落。他看不进去书,也做不进去习题,书页中,草纸上,都是女孩俏丽的身影和温柔的笑。每天放学,当他一个人穿越那个“黑洞”的时候,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恐惧。没有了女孩手心的温度,他觉得自己已经被无底的黑暗吞噬。

就在男孩沮丧消沉得近乎绝望的时候,女孩突然找到了他。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飞快地塞给男孩一封信就跑掉了。

男孩觉得自己的手无法抑制地颤抖起来。信上会说什么?谴责?辱骂?还是……他哆哆嗦嗦地拆开了信封,在看信的一刹那,他能清晰地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可是,出乎他所有的意料,信纸上只有一道数学题——一道很复杂的数学题。题的下面有这样一句话:“能帮我解开吗?”

男孩的数学并不好,女孩也是。平时,他们一见数学题就头疼,何况是一道如此复杂的习题。可是,这不是一般的题,这是女孩给他出的题!

于是在问遍了能够问的一切人后又熬了一个通宵,男孩终于彻底弄懂了这道题。第二天放学时,他主动找到了女孩:“一起回家好吗?我给你讲一讲那道题。”女孩无声地点了点头。

一路上,他们都在讨论着那道题,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那个黑洞。男孩再次向女孩伸出了手,女孩踌躇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拒绝。

黑洞里,他们第一次说起了话,说的还是那道复杂的数学题。走出黑洞后,男孩主动放开了女孩的手。两个人的脸都有些发红,但神情已经明显放松了。

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又开始一起回家。女孩继续向男孩请教许多复杂的数学题。而为了能找到与女孩一起回家的借口,即使再难的题,男孩也会硬着头皮去“啃”。两个人就这样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他们并不擅长的数学上。回家的路上,他们谈话的内容也变成了对数学难题的切磋。过黑洞的时候,男孩依然会牵着女孩的手,只不过他们已经不再脸红心跳,因为他们脑子里、嘴里和心里,已经被一个又一个数字、公式和算理占满了。

期末考试,男孩和女孩的数学成绩取得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进步,总成绩和名次也上升了一大块。两人对这样的结果都感到万分欣喜。假期,他们依然在一起讨论数学题,这次不是硬着头皮,而是心甘情愿。因为半年的切磋与交流,已经让他们深深地喜爱上了曾经让他们头疼不已的数学。

两年后,男孩被清华大学数学系录取,成为小城中唯一一个考上清华的学子。女孩也被南方某重点大学的数学系录取。两人一直保持着通信联系,当然信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一道数学题的范畴。

还是一个初秋的夜晚,他们又一次站在了那个“黑洞”的入口处。

“还记得这个黑洞吗?”男孩对女孩说。

“怎么不记得?”女孩出神地望着黑黝黝的洞口,“每次都是你牵着我的手走过这里,走了整整三年。”

“还有那个夜晚,我们……”

“还说呢!”女孩娇气地说着,“那个夜晚,差点毁掉了现在的一切。”

男孩深深地吸了口气:“青春的冲动啊!”然后,他望了望她,“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放学的路上,是我的手牵引着你走过这个黑洞。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是你的数学题牵引着我,走过了青春的那个黑洞。如果不是那些复杂的数学题,我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走出那段黑洞,也不知道是否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哎,说真的。”他认真地说,“现在你该告诉我了,你究竟从哪里找到那么多刁钻古怪的习题?”

女孩开心地笑了,笑声像风中的银铃:“其实那些题,都是妈妈帮我找的。妈妈身为小学老师,那一阵子却天翻地覆地帮我找高中的数学题。她说我们如果把这些题都解开,我们的‘心结’也就解开了。”

男孩动容地听着这一切。尽管是黑夜,女孩依然看到有某种发光的东西在男孩的眼睛里闪烁。“你的母亲解开了我们青春的道路上遇到的最大的难题!”他感慨地说,“尤其,她给了我莫大的信任,正是这种信任,让我战胜了那朦胧而古怪的冲动。说实话,我真的没想到,在那种情况下,你的母亲能放心地让我们继续交往。”

女孩偷偷地笑了。她没有告诉他,在半年内,父亲一直推着自行车,远远地跟在他们的后面。

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在这个黑洞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了。我们只知道,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最终还是走了出来。因为有一只慈爱而坚定的手,一直在黑暗中牵引着他们。

就这样做了过客

和大伟相识是在大一第一学期的第一节英语课上。那天我迟到了,慌慌张张走进教室,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他。当时我并没注意旁边是谁,只是专心地听课、做笔记。在老师讲完课后,大伟在本子上写了一个单词,问它的汉语意思。这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印象并不深,只是感觉他很黑(是那种黑得很健康的颜色),后来就渐渐淡忘了。

离开高中近乎封闭式的校园步入大学,仿佛进了天堂一样,我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在意、无所谓。整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各类社团,不管自己行不行,都要去尝试。现在我真的很欣赏那时的自己,对生活充满热情,对未来满怀希望。

转眼到了国庆节,学校放七天假。因为家离得比较远,我没有回去。记得那是放假的第三天,我和一个女友到附近的书摊租书看,回来的路上碰到了大伟。当时我并没有认出来,只是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微笑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然后我们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闲聊起来。女友突然问我:他是你老乡吗?我愣了一下,含糊地答:我也忘了,好像是吧!大伟惊奇地看着我说:你忘了我是谁吗?第一节英语课上,我还问了你一个单词呢!我这才想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们便熟悉了,但是这种熟也只是见面打声招呼而已。

那时的我很喜欢打羽毛球,几乎每天都和女友在操场玩,也经常会碰到大伟和他的伙伴。他的球打得很好,而且总是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他们打得很精彩,不像女孩一样软弱无力。有时我就干脆停下来看他们打。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注意大伟了。在以后的交往中,我感觉他好像也在注意我,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很强烈。有时心里会莫名地泛起波澜,但很快就又消失了。毕竟人家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小娅显然是个非常被动的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她固执地认为:如果一个男孩子喜欢她,一定会向她表达的。

那时我还有一大喜好,就是上网。在网上可以浏览很多信息,那些都是在校园内无法获取的,包括新闻、时事等。最重要的是,我还可以进很多文学网站,去欣赏那些小诗和优美的散文,去感受那些震撼心灵的东西,这是一种享受。当然还可以聊天,和陌生人随意聊着,真实地展现自我。这与现实相比,就像进入天堂一样:自由自在,毫无顾虑,我喜欢这样。

那一天,我在机房碰到了大伟,他略有拘谨地走过来,问了我的QQ号。后来我每次上网几乎都能遇到他。我们聊学校的奇闻逸事,谈自己,谈家庭,谈文学,谈社会,设想未来,但所有这些都只限于网上,在学校里我们见面还和以前没有多大差别,还是那样淡淡的一声招呼,只是微笑多了一些。可我却能明显地感到大伟表情的异样,毕竟我们有那么多相同之处,我们在网上是那样谈得来。我很多时候都希望能够见到他,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背影,课堂上注意他的一言一行,有时当我扭头看他时,发现他也正在注意我,这时我会连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像开了一朵花一样,就连心跳也会加速。

有时他也会主动过来和我说话,那种注视的眼神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明明就是喜欢,就是爱恋。可是我却表现出毫不知情、无所谓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这样虚伪,这样不真实,明明很喜欢他,很在意那种眼神和关注,可外在的表现却是那样冷漠。或许我仍然坚持以前的观点,仍然固执地认为:如果他喜欢我,一定会亲口告诉我的。

小娅错了,她没有意识到,正是因为她和大伟太相像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结局。因为他们都是被动的人,都是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所以这就注定会有遗憾。

日子就这样在情感的暗流中流逝,转眼到了大二。

我似乎每天都生活在企盼当中:盼望着他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盼望着他亲口对我说他喜欢我……可是我等到的却是失望,给我的仍然是那种亦真亦假的感觉。有时我真的很气他,气他为何这样懦弱,不敢对我说。也气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表白,让自己这样痛苦。但是这些东西都是在心底深埋着的,外表的我依然是那么无所谓。

又一次,我们在网上相遇了。我曾几次试图向他表白,可却始终没有发出去,或许这就是我的性格所致吧。我太被动、太爱面子了。

快下机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我送你回宿舍好吗?

看着那行字,我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就那样呆呆地坐着,傻傻地看着,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知道吗?这样的话我等了多久?盼了多久?

可是我说出来的却是:不了,我呆会儿和朋友一块儿回去。

刚发出去我就后悔了,真的很后悔。可是我就这么说了,鬼使神差一般。

小娅说后来在网上就很少碰到大伟了。即使碰到,他们聊得也不多。大伟似乎总是很冷漠。

小娅不知道大伟为什么会这样,现在想来,也许那句话便是表白,自己的回答就意味着拒绝吧。不管怎样,事情还是遗憾地发生了,而且似乎不再有挽回的可能。小娅和大伟的关系仿佛又回到了起点——陌生的感觉,若无其事的表情。

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也曾经告诫过自己,放弃这段情感,可它就像一种慢性病一样,来势或许并不凶猛,对人的折磨却旷日持久。

有时我想,也许这只是我生活中一段小插曲吧,像雾一样,一阵风吹过去就散了。我也曾经试着接受别的男孩,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我忘不了他,每天还是那么渴望能够见到他,还是那样迷恋着他。

大二快放假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出了一道作业,有一部分要在网上完成。走进机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打开QQ号,因为大伟也在网上。果然,他上线了,但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好久,他突然问我:作业做完了吗?我说没有,挺麻烦,有一点还不会做。

“你等会儿,我过去。”看着字幕,我真的非常激动,因为他还是关心我的。

一会儿,大伟就过来了,他微笑着问我什么地方不会,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开始操作。站在他身后,看着他熟悉的背影,我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时真的希望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

大二暑假期间,我经常上网,希望能够遇到他,可是每次都是失望。我给他留言,给他发E-mail,可他的回信似乎都很急促,心不在焉的样子。几次之后,我冷静了下来,重新回顾这段情感,回忆我和他之间的每个细节。忽然感觉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的幻想而已,毕竟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明确向我表达过什么,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己在幻想。也许这就是暗恋吧,一段痛苦的单相思。

那一天,我哭了,从来都没有那样伤心地哭过。后来,我写了一篇长长的回忆录,结尾画了很多句号。我在告诉自己:这一切都结束了,我要重新来过!

转眼到了大三,由于我们所学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只上了三个月的课,就各奔东西去实习了。就这样,一晃就到了毕业。这期间我偶尔还会想起他,但已经不是我生活的主题了。再后来,听说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没有心情再去探讨,只是潇洒地说,祝他幸福。

从感情的萌发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这期间的情感起伏,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来表述。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吧,至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但这些只是在无聊的时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出现,白天我还是快乐地上班,快乐地说笑,就像一个没有任何心思的小女孩。

有时候我会自我安慰说,这样也好,正因为没有结果,这才会是一段美丽的回忆,我会把这个黑黑的男孩永远珍藏在心里。有时也这样告诉自己:我们的性格这样相似,要是真的在一起了,说不定还会不幸福呢,不要也罢。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要让我重新来过,我不知道会不会向他表白?我们的结局不知道又会怎样?可是不管怎样想,怎样安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有很多遗憾。但是,如果真的让我重新来过的话,说实话,我也不敢肯定还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因为这就是我的性格,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被动、传统、固执、不真实、善于等待,却永远不会轻易放纵自己的女孩。

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初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是一种宿命论,现在却觉得越来越有道理了。命运里当然包括爱情,而且还是个大头。一个人面对爱情时的种种态度、方法和姿态,无疑和自身的性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我们似乎也可以这样说:性格决定爱情。除非你可以从骨子里改变自己。其实一直以来都很羡慕那些敢爱敢恨、快意人生的人。如果注定枯萎,不如纵情燃烧。

****

纯洁的贞德的宝库,被盗贼劫掠一空,而那个盗贼——****,倒比掠夺前更穷。

——莎士比亚《鲁克丽丝受辱记》

1988年5月,假山喷泉旁,白兰玉树下。他穿着白衬衫,黑筒裤,英姿飒爽,精神焕发,她穿着高跟凉鞋,天真活泼,可爱动人。“我永远属于你了!”她说,“我永远爱你!”她说。

“我们的爱情就象玉兰花一那样洁白无瑕。”她说。

情人发的誓,有时象堂倌嘴里的话一样靠不住的,他们都是惯报虚帐的家伙。

1989年5月,昨夜的梅雨打落了片片残红,他们来到了以前发过誓的地方。

“我对不起你,请原谅我吧!”她仰起脸,温柔地说道。

“贱货!”他抬起腿,一脚将一朵污秽了的白玉花踢进水坑,头一扭便走了。

她和他是同乡同学,一进大学便相爱了。爱情热烈而又真诚,随着岁月的流逝和环境的变迁,她慢慢地变了,她说话随便得没遮拦,坦率得无顾忌,待人热情得缺乏分寸,有时近似轻佻。

一个没有月光的春夜,他们并肩走在校园的偏僻小道上。

她:人生只有一次海誓山盟的爱吗?

他:当然只有一次。

她:我想,一个人应有永恒的爱,它就象树的躯干,也应有无意识的瞬时爱,它仿佛树的枝叶,这样树才能长得葱葱笼笼。

他:瞬时的爱?是同志式的爱吗?

她:……怎么说呢?是男女之间特殊的微妙的爱情。

他:你难道也赞成西方的“找个爱你的人作丈夫,再找个你爱的人作情人”的生活方式?

她:这不更有人情,对吗?光明磊落地找情人,总比那些表面上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光彩、勇敢。

他……

时间在痛苦中飞逝,他的创伤在痛苦中弥合。在一星期内,她几乎每个晚上都要到他的宿舍里找他。“请相信我的感情,没有你我不能活下去!”她痛哭流涕,苦苦哀求。他相信了。一个男人发起疯来,会把一个心灵原本丑的女性敬若神灵,把一只丑小鸭看做白天鹅,全然的盲日,全然的错觉,造化给了他们的一双穷透苍穹和碧海的眼睛,他们却不能分辩美丑。

两个月过去了。他和她的感情似乎又恢复得如初恋般纯洁了,如热恋般稳固了。但是,她却无法忍受这稳定的永恒的,单一的爱。时间不久,再曝冷门,她跟本校团支书产生了“不定点爱”,并发生了不正常的关系。她再次请他宽恕,并咬破食指保证今后绝不做越轨的不了。他好恨啊!但是他的心却软了。

然而,她第三次又与本班的胡某发生了性关系。他的心伤透了。在一个炎热的夏夜,当她跟着另一个男生散步时,愤怒的他在背后一刀扎入她的后心,鲜血染红了洁白的裙子。他握着滴血的刀,一刀扎入自己的胸口。

神圣的殿堂里奏起了一支爱情的送终曲。

列宁曾严肃指出,在十月革命初期,苏联一部分青年男女中流行着一种恋爱观,说什么“共产主义社会满足****和爱情就象喝一杯水那样简单和平凡。”并把它标榜为“恋爱自由”。

这是****的放纵,浪漫和无耻,是对爱情的嘲弄和亵渎,是逢场作戏的趣嬉,是爱情的隐患所在。

爱情是排他的,合乎道德的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实际生活往往较复杂,由于恋爱同爱情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爱情是恋爱的结果,爱情导致的性结合建立在相互的信任和亲密的基础上的。这正如瓦西列夫的名句:“情侣总是在敬慕对方的心灵的情况下,才去接触对放手身体,她把****本能变成两性亲密交往的深刻的、纯粹的审美和道德形式的组成部他。”

不定点的爱情事实上不成其为真正的爱情,而是随落为生物的、盲目的、野蛮的,随心所欲的兽性发作。

蓦然回首

关于林森。

认识林森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那年我12岁。林森14。我们不属于青梅竹马两小那一类型。我们认识得一点也不诗意。甚至是狼狈。每每回忆到那一刻的时候,林森都毫无形象的笑得趴到地上,大嘴张得可以吞下一只青蛙了。而我恨不得把狂妄的笑的林森给揍成猪头。

那时的我基本还是个好孩子,每天都准时起床按时上学从不迟到,可有时还是会发生点意外的。比如我12岁初遇林森的那天。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而我出门是刚好没带雨伞,刚好我又很不习惯等待。于是着雨跑回家了。那天的雨真的很大,仿佛有人端着个脸盆跟在我后面倒水一样。终于到小区门口了。估计我是欣喜若狂兴奋过度,居然没看清脚下有一块石头!等我反应过来以后我已经很不文雅的趴在一滩泥水里了。然后我就听到了林森同学很狂妄的暴笑声。“真是只猪!这么笨,这么平坦的地面居然也会摔交。”

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叫林森。我狼狈的爬起来,然后恨恨的盯着他。可惜目光杀不死人,要不然他早就千疮百孔死无葬身之地了。瞪完他之后我当然逃一样的跑回家了。可是当我快到家时偶然一回头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跟在我后面!估计我是看多了小说了,瞬间脑子里有一万多种想法让我惊慌失措然后慌不择路往家里跑。回头那人居然还跟着我。那一刻我很很抱怨为啥老爸老妈要把房子买到7楼。估计我是太害怕了,估计狂奔到了7楼我自以为停在我家门口我开始狂按门铃。可惜没人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我欲哭无泪。

脚步声在我身后停下来。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晕过去了。可惜我心理素质超好。“哎!那个笨蛋,你干吗站我家门口狂按我家门铃?”我听到这个问话的时候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我回头看。正是那个嘲笑我的家伙。我近距离观察他。他可真高。身材很魁梧。浓眉大眼。穿一身运动服。怪不得我拿他当坏人了。“我……我以为这是7楼。我家在7楼。”

我在他的一阵狂笑中飞似的上楼开门回家。后来我知道了他叫林森,住我家楼下。跟我同校,比我高一届。后来我开始习惯和他一起上下学,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事没事让他帮我做,后来我开始习惯有任何事情就找他,仿佛他是我的保护神。高考的时候我考去他所在的大学,我和以前一样依赖他。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们就这么度过了。我们都在慢慢长大,从懵懂无知到逐渐清晰。我清楚的知道林森对我的感情,可我始终装作不知。他始终都不是我心底的那个人。

B、遇见。

我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林森对我的呵护。有时看着他眼里的落寞,我会想或者我就是他不该遇见的那个人吧。林森很好很好,可始终都走不到我心底。有些事情命里注定。我装作看不见林森看我的眼神。我继续期待我的爱情的到来。

2006年的初夏,爱情终于来临。

那天我穿跟湖水一样蓝的裙子,在校园的东北角的树阴下看书。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我不时的抬头看看他们。觉得生活是这么诗意这么美好。阳光透过树梢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班驳陆离。

那天我看《小王子》。莫磊就这样出现在我生命里。他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温柔的“同学,能借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吗,我手机刚好没电了。”

我抬头看他。傍晚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微笑着,脸上有不可名状的光在闪烁。他穿白衬衣黑裤子,头发随意的搭在额头。只那么一眼,他便住进我心底。

我把手机递给他。他微笑着接过。过一会儿他微笑着递回给我。我捏着小巧的手机,上面有他的温度。

那个夜晚我一直做梦,梦里都是粉粉的红。醒来我一脸飞红,我知道我爱上那个莫磊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接听。“在干什么?出来一起吃饭啊。”是莫磊。温柔的声音。

我打电话给林森告诉他不必等我吃饭了。林森在那头哦了一声。我看不见他眼里的落寞。

我迅速的开始我的爱情。我每天穿漂亮的裙子欢快的走路然后温柔的对莫磊笑。我开始习惯低声的说话,我开始习惯做以莫磊为天的小女人。我开心的带莫磊到林森面前。并不是炫耀我的幸福,我只是希望无论何时林森都可以站在我身边。

我忽略林森眼里的一闪而过的疼痛。

我们三个人貌似开心的过了一天。夜晚,我突然接到林森的短信。他说笨蛋你真的不知道吗?在第一次你在我面前摔交的时候你就进入我心底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感激上苍能让我在你身边。可是你为什么不能让我走进你心底?为什么我始终都会有离你很远的感觉?我握着手机不说话。突然哭了。很多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比如感情。我只能选择装作不知道。忽略那些给你的疼痛。林森开始有意无意的疏远我。我假装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更多的时候我和莫磊一起。一起微笑,一起幸福。

7月的校园到处都弥漫着一种忧伤。莫磊和我同届,我们都还没有到分离的时候。夜晚我们在一起散步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情侣在抱头痛哭。我们的手握得更紧了。我们都害怕那个时候的到来。可是林森要毕业了。

那些天我惶惶不可终日。尽管有莫磊在我身边陪着我,可我还是觉得即将失去什么。

林森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出国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我要失去的是什么了。十年里我早已习惯任何时候都有林森了。

我在电话里不顾形象的大哭。林森在那边说以后莫磊会照顾我的,他知道莫磊是个好男人能够让我幸福。我只是哭。可这些都没能让林森留下。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他说不想看到我哭。他说笨蛋你这么笨。他说笨蛋,我爱你。一直都爱你。那天我做在学校的操场上看着头顶飞过的飞机哭得声嘶力竭。

C、离开。

林森走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安静。莫磊的确是个好男孩,他会每天陪我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他一直都微笑着看我。

林森有时会给我发邮件。他说笨蛋你还和以前一样苯啊。他说笨蛋你要学习着长大。他说墨尔本的天空很蓝他每天走路去学校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牛奶,可惜没有我喜欢喝的光明牛奶。

我靠着莫磊的手微笑着看他的邮件。莫磊看着我微笑。我感动起来。我是多么幸福。身边有林森,有莫磊。他们都那样宠溺着我。可很多时候幸福就那么猝不及防的被击垮。我一直都是神经大条的人,等我察觉到莫磊的变化时他已经成功的把他从前对我的那些热乎劲转移到艺术系一温柔MM身上了。室友吞吞吐吐告诉我的时候我不说话。我怎么都不会相信有着那么温暖的微笑的莫磊会做这样的事情。

可我还是在食堂堵到他们了。莫磊温柔的看着他身边的“小鸟”,那种眼神我很熟悉,柔柔的,可以化出水来。

莫磊看到我的时候表情很奇怪。我发现我突然没了兴趣去争些什么。我转身离开。我坐在宿舍的电脑前百无聊赖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林森聊天。手机响了。我懒得接听。肯定是莫磊打来的。

手机一直响。我伸手接听。果然是莫磊。“萧然,今天……”莫磊顿住不说。我突然觉得有些好笑。“莫磊,你是想求我原谅还是想说分手呢?”“萧然,我……对不起。”

我挂下电话。没有谁对不起谁。可还是有眼泪刷刷的掉。我在MSN上淡然的告诉林森我和莫磊分手了。林森很长时间都不说话。我把自己溺死在幻想游戏里。等我两眼通红准备下线的时候,林森发来消息:笨蛋,对不起,我不在你身边。那天我把眼都哭肿了,可我没有告诉林森。

D、hmily,我多么爱你。

大四的时候,我对爱情已经没有任何幻想,我开始变成好学生。我每天很早起来去学校的木槿花下读英语,偶尔抬头看身边走过的人群。我每天泡在图书馆和那些被我丢开了N久的课本打架。

还是经常有男孩子对我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微笑着摇头。在与莫磊的一场恋爱中已经让我武功全废。对于爱情,我彻底不去怀念。

林森还是经常和我在MSN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我很多次玩笑似的问他为什么不找一个外国的洋女朋友。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会文绉绉的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还是装做不明白。不是不想爱,只是意兴阑珊。我继续一个人在校园里行走。很多时候我都开始回忆。回忆我与林森这一起走过的路。我坚信是因为我老了。人们说越老的人越喜欢回忆。我就这样安静的生活。毕业后不想找工作,于是拼了命终于考到本校的研究生,继续过三年诸事不管的日子。我微笑着面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的生活着。

我还是时不时的和林森在MSN上闲扯,无关痛痒。时不时有人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我微笑着拒绝。我一直都不需要爱情。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

闲暇的时候我在网上闲逛。某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在搜索栏里输入我的名字“萧然”来进行搜索。结果真的搜索出一些网页。我打开。那些消失多年的眼泪终于回来了。

那些网页全部都叫“写给萧然”。我一一打开看。

“萧然,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看到这些文字,或者你永远都不会看见。我爱你。真的爱你。从14岁就开始了。那时的你是多么嚣张。可我就这么陷进去了。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可是萧然,为什么你不尝试着喜欢我?为什么你不可以尝试爱我?”

“萧然,今天你带莫磊来和我见面。你们在一起很般配。我想我应该为你们祝福的,可我还是不能抑制心里的疼痛。原谅我。萧然。”

“萧然,我想我真的不能再呆在这里了。我真的无法安然的看你和莫磊一起微笑。如果可以,我愿意离开。有了莫磊,我想你不再需要我了。那么萧然,就这么离开。希望他是真的比我更爱你,我才逼自己离开。”……

这些文章的署名都是hmily。可我知道是林森。呵呵。我是多么傻。这么多年,幸福一直都在我身边,可我都做了些什么。我给林森发信息:这么多年,你一直叫我蛋,你还愿意叫我笨蛋吗?你愿意一辈子都保护这个笨蛋并成为她的依靠吗。发完之后我下线。关掉电脑关掉手机。

第二天我独自一人去了三亚。我躺在三亚的海滩上迟迟不愿意回去。我害怕林森无动于衷。当一方开始在乎而另一方却选择退出这就是最遥远的距离了。回来的时候我照样是一个人。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在去宿舍的路上。在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林森。

他变了。变得高大英俊。他穿米白色的西服,不系领带,衬衣的第一粒扣散着。我们眼神交汇的那一刹那,他扑上来抱住我。我反手抱住他。很不文雅的哭了。后来,我知道了他的英文名的意义。hmily。how?much?I?love?you!

秋天不回来

(一)

北方的秋天,总是不可捉摸。即使下雨吧,也下得急,停得快。她每天下了班,晚上就去电脑班上课。路并不远,她打着一把红雨伞,低头抱着只小纸袋,踩着雨水去学校。那一年的秋天,下雨天怎么那么多,绵绵无尽期似的,而且老是“上午日出下午雨”。

在下雨的途中,他们很平常地认识了。那天晚上,雨霭中街灯昏黄无力地洒在水泥地面上,她踩着雨水,哼着歌,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一抬头,伞被什么东西挂住了,只见湿湿的地面上一顶宽阔的军帽被一只大手迅速拾起来。接着伞被掀起,她看见一张带着愠怒的年轻军官的脸。她瞅着他,奇怪而又茫然地样子,说了声:“对不起啊,我的伞钩了你的帽子。”他却灿烂地笑了:“呵呵,应该说是我的帽子钩了你的伞。没事吧?”她忍不住也笑了。他去对面的餐厅吃晚饭,她去的地方正好与那家军人餐厅面对面。一说,竟然还是同乡,这不禁触动了她心底那根脆弱的思乡之弦,顿觉心里暖暖的。

就这样,每天她走到学校门口,转身一看,就望见那顶军帽下面隐约的笑容。

他坐在屋子中央的大桌旁,经常看见一把红雨伞在对面一晃,便在他的视线里消失了。

她总是希望这雨一直下到冬天,她就可以每天晚上撑着红雨伞去上课,虽然初冬的风愈来深刻而冷漠了。

那军帽下的一张笑脸温暖了她整个秋天。

初级班的课全上完了,她与他仍然是一面之交。餐厅的人那么多,长得似乎都一个样,她几次经过门口,打算进去却又折回。在这陌生的城市,只有那张笑脸让她倍觉温馨。

在他的心里,也始终挥不去那个神情忧郁静如秋月的女孩,多么想给她一分关怀,慰藉心中隐隐的一丝怜惜。分明在哪里见过的——他好几次都要跳下廊沿跟她碰面,怕自己太莽撞,又怕惊扰了她。

北方的冬天来得早,似乎一夜之间,天空就换了副面孔。雪说下就下了,她仍然撑着那把红雨伞顶着风雪去上中级班的电脑课。天气一天冷似一天,餐厅里进出的人帽子遮得严严的,有的甚至还围着口罩。那张笑脸。她再也想不起来了。

他坐在暖气融融的餐厅里,只要看到那把红雨伞,心的天空,便了无寒意——

(二)

转眼到了年末,那条熟悉的街道顿时热闹起来。街口是一家军人服务社,她经常在路过时进去逛一趟,买点日用品什么的。门口零零散散几处水果摊,还有她爱吃的烤地瓜和桂花元宵。

她不再去上电脑课了,去邮局或是对面的友谊商场,并不照直走东风大街,却拐到工农路,一定要路过院校街一趟。这条马路中段,济南军区驻潍警备司令部就设在那儿。大门口两个背着枪的战士都是一副幼稚的神情,却又把严肃写在脸上。有时也会看见两个小兵身子站得笔直,面对面远远地说笑。

梧桐叶子大片大片地飘落,又很快地被扫了去。那是一个寒气逼人的早晨,她骑着单车去火车站买回家的车票,在告别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天,会不会遇见他啊?

仔细想来是一瞬间的事。从司令部大门口径直大踏步走出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人,一身便装。她的眼神看人一向拿得很准,他的背影就这样抓住了她的眼神。她停下来,干脆推着车机械地在后面跟着。

有点像电影故事里的情节,又好比梦中有过的场景,恍恍惚惚的。路边咖啡厅里响着轻柔的音乐,车来车往的喧闹。他往右边退让的当儿,戴着皮手套的手碰到了她的车篮,两个人都怔住了。他定定地瞅着她,一袭纯蓝毛呢大衣,乌黑发亮的长发落在肩头,脖颈上垂下一条红围巾。红围巾,是那么长,那么红。犹如隆冬的艳阳,是春的温暖。他记起雨中的那把红雨伞——他带她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要了两杯玫瑰红茶。头一回来这种地方,跟一个陌生的男孩面对面地坐着,她的心慌得很。只顾低头望着杯里含苞的玫瑰,直至把那花蕾都看成了一朵一朵的花来,她才抬起头,正遇到他凝神的目光。那专注的眼神中透出的是怎样柔和的光泽,她感觉出自己的眼里有久违的盈而不落的泪滴……

他叫罗明轩,十七岁高中一毕业,就去当兵,军校毕了业分到这座中等城市,现在是一名教导员。他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以及部队和老家的通讯地址。

于是他也知道她的名字——杨涵,师范毕业后,在潍坊刚实习半年,准备回到家乡小城的一所中学教书。她是长女,从小在父爱严酷的家庭中长大,然后一直在外念书,只有年底才回一趟家享受短暂的家的温暖。

他说:过完年我就回去探亲,我可以去看你吗?

这几年来,坐火车真是坐怕了。她说:年前你没有时间回去?

他说他明天一早要去趟济南,恐怕得耽搁一星期,来不及了。

他们就像昨天才见过面的,平常地一搭有一搭地聊着;又像离别了多年的朋友,急切地告知对方深怕遗漏的细枝根节。

她一路上想着说过的话,理不出什么头绪,竟都是可有可无的,让人什么也没有抓住似的。

晚上七点四十的车,他说他在单位大门口等她,送她一程。

(三)

又下雪了,仿佛一团一团的棉絮在扯天扯地地飘。城市各个角落的灯光次第点亮,照着楼舍及高大的白杨树杈,屋子里站出来一看,很有些晃眼,这才叫真正的“火树银花世界”。北方人一向注重各个节气,尤其是春节,哪怕这么冷的天,晚上出门的人也不少,就连小孩也闲不住,裹着又厚又笨的羽绒袄在雪地里玩不够似地疯闹,都有点分不清哪个是“孩子”,哪个是“雪人”了。

她打着红雨伞,拖着行李箱从校园那头的林荫道走出来。离别总是充满惆怅的,对于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她来说,这么好的下雪天,很有些不舍。想到这次回家,竟然会有他来送一程,心里又有点小女孩莫名其妙的窃喜。

其实一个人来,一个人去,这么多年她也习惯了。离别本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但送的人多了,场面热闹起来容易,伤悲起来也一样容易。想起毕业那会儿去送人,站台上围成一堆,吵吵嚷嚷地说笑,可是等到车一来,人要走,执手相看,竟然个个哭得泪淋淋的,还不如不要人来送,该省多少眼泪。

门口传达室孙大爷经常给她递信件、包裹单什么的,一见她就认得:

“小涵,你这是要回去哪?”

“嗯。大爷,再见啊!”孙大爷可称得上是北方人热心亲切的一个典型。

“慢着,刚刚一个高个子解放军问你来着,哟,转眼哪地儿去了哩?”

“里头找我去了吧?”

“没瞧见进去呀,都是那帮小鬼,吵着要红墨水画雪人嘴,把我给闹糊涂了,真不知是进去了还是走了?”

她站在校门外,正不知是走还是等,一辆挂着部队牌号的吉普车倏地停在她跟前,雪溅到她的大衣下摆和紫色皮箱上。怎么开的车?就是追女朋友也用不着这么心急啊。

“杨涵!”猛一抬头,竟是罗明轩。一身军装,雪夜灯光下照着,簇新齐整。

“上来吧!咱们去火车站。”他一手提起她的行李箱放到后座上,然后替她举着遮雪的伞,让她坐到里面去。举手投足,一派军人绅士风范。

车子掉转头,朝火车站方向驶去。和这样高大威凛的大小伙子一块坐着,他上课一般的端正模样,竟有些箭在弦上的感觉。虽然深知眼下和平年代,军人亦不可与战争同等而语了。

“这座城市一定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吧!”

“是啊,这儿的天和地,还有人,我会常常想念的。”

“当你想念他的时候,他一定也在想念你,你说是吗?杨涵。”

她有点不置可否,但他好像并不想等她的回答,兀自握住了她冰冷的手。

她的手被这突兀的一握,一种颤动和暖暖的感觉从他的掌心传过来。她一直以为他和她的相同之处,便是喜欢将感情藏在暗处。

她的手就这样被牢牢地握着,两个人一时都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不是说好在单位大门口等我的吗?”

“因为下雪天,怕你不好走呀。”

她无声地笑了,“大雪天不来送也不要紧的。”

“送你,也是送我自己。”

“嗯?”

“我改在今晚去济南,跟你同段路。”说着侧过头,望着她内敛地笑了笑。

……

车子一路驶过熟悉的街景,天上的棉絮,看上去好像撒不完似的。

伤感和喜悦冲撞着她的心。

她的手在他的掌心里默默地变得温热起来。他听得见自己心跳的声音。他希望就这么握着,再也不让她离开。

雪一个劲地扑过来,车窗上的雨刷赶都赶不走,无法分辨外面隐约的街景,一片灯光的影。

温煦甜蜜的空气在车内游移,只剩下他和她的世界……

丢下玉镯

大学时有两位女同学都爱上了大强,最后大强接受了小君,他们结婚时小君的妈妈将家中的一只祖传玉镯给独生女儿戴在了手腕上。

他们结婚不到一年,一次意外小君死了。这件事对大强打击很大,他痛苦极了,每每打开静睡在锦盒里的玉镯时,泪水就落在了那只玉镯上,心有说不出的滋味……

一天晚上,大强特别的想小君,也没心情看电视,手握着那只玉镯躺在沙发上竟然睡着了。他梦见小君甜甜的冲着他笑着,并且抚摸着他的头发,温柔地对自己说:“大强,我想你了,看你来了。那只玉镯就留给你了,要好好的保管啊!千万不能让别人拿走……”随后轻轻地吻了一下大强的额头,转身离去。大强浑身一颤突然惊醒,眼角已挂着泪珠了。

大强不由自主地起身就冲着门外走去。他就觉小君在楼下等他,可来到楼下,只见灯影婆娑,却没有小君的影子。他如梦惊醒,自语道:“小君已经死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躺在在沙发上开始胡思乱想,越想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心里就越空荡荡的难受,此时的他难免想起了曾经深爱着自己的她,不由自主的拿起电话拨通了138……只听到:“喂,那位!”“大强,噢……”她打的来到大强家,看到大强憔悴的样子,心里不免隐隐作痛,毕竟他一直深深的暗恋着他。她关爱有加的为大强去冲了一杯牛奶,心疼的劝大强说:“小君已走了,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啊!晚上喝点牛奶,能促进睡眠。”她说的同时被茶几上一只散发着柔和温润光泽的玉镯深深的吸引了,那是小君生前常戴的玉镯。一种无形的诱惑迫使她拿起了那只玉镯,刹那间一种强烈的念想出现了,她好想戴那只玉镯,它太漂亮了,温润的柔和,碧绿如湖。她竟然觉得她比小君更适合拥有这只玉镯,她的意识已完全不能左右自己,她迫不及待的拿起玉镯向自己手上戴,当玉镯刚碰指尖的那一刻,她全身好像触电了一样刺痛。啊!她大声惨叫着,那只玉镯从她的手上滑落在了沙发上。他的大叫吓坏了大强,大强拣起玉镯望着她惊呆了,只见她眼睛睁的圆圆的好大,半张着嘴,面色惨白,并且惊愕的看着自己,活像一个死人……大强大声的喊着她的名字,“你说话呀!”好一会儿她才醒过神来,她眼睛含满了泪水,无力的说:“对不起,原谅我好吗?我不是有意的,我错了!”大强被这突如其来的怪事搞得不知所措,关切的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却不语地转身就走了。大强非常着急地紧随其后问:“你告诉我到底发上了什么?”他仍无语的头没回走了。大强穿好衣服赶到楼下只看到了一辆消失在夜幕下的士。

她走后大强心里乱极了,惶恐不安的,他瞪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叹息地自问:“这是怎么了,怎么了啊!难到这只玉镯会有什么?”他立即浑身冒了冷汗,好像有种不祥的预感要发生一样让他坐立不安。同时他有自我安慰的想小君是个善良的女人,不会的……决不会!但在此时他还是陷入在深深的痛苦和不解之中。

自从小君走后,他的心情一直不好,善解人意的领导体谅大强,给他了一次公私坚营的出差机会,出去了一段时间大强淡忘了所发生的事情。他出差回来的那天是晚上,当他回来打开家门的时候,让他惊呆了,家里一片狼迹,桌子抽屉已被撬开,大强发现玉镯已经被偷走了。大强的心如刀绞,那般的疼痛,这是大强第一次感受到的,如同妻子走的时候让他撕心裂肺的难受,他在心里埋怨自己太对不起小君了,没有收藏好她的遗物。就在他懊悔的同时,他清晰的听到楼下响起了救护车的声音和人们的嘈杂声,这时的大强仿佛被惊醒,不由地飞一般的冲下楼去,他发疯似地拨开人群,看到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了!他脱口就说:“真是报应。”“偷东西被撞是报应,活该!”“就是!周围的人们也议论着。”大强也顾不得许多,拣起掉在地下的玉镯,仔细观察,竟毫无损伤,心里利马安慰了许多,脸上露出了丝丝的微笑。

回到家里,他翻来覆去无法入眠,便又一次的想起她,一种渴望见到她的心情迫使他急忙打的来到她的家。奇怪的是她家门并没有关,半掩着,好像是天注定给他留着门,他也没有犹豫推开门就进去了,屋中黑的如漆,只有一抹微弱的月光射在风吹起的窗帘上。他有些奇怪,喊着她的名字顺手去摸灯的开关,可是没有摸到开关,却摸到的是一只凉如冰的手,灯啪的亮了。她盯着大强说:“我如果是一个死人,你信吗?”大强惊讶而浑身散着凉气地回答道:“死人?不信!”她又冷冷地说:“从我碰那只玉镯的即刻起,我就死了。因为我看到到了小君凶狠的瞪着我说:‘你不该戴那只玉镯!’碰过玉镯的人都的死,但我不想让大强孤单,还是希望你常来陪大强。”此时,大强看到了她毫无表情的脸上流露出的悲哀的眼神,心里不免的隐隐做痛,因为她毕竟一直深深的暗恋着自己,至今还独身,想到这大强不知该如何向她表达此时自己的心情……

大强黯然神伤地说:“难道死去的人都是因为这只玉镯?”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在大强眼前如电影演过,他只觉得毛骨悚然,飞快的回家,拿起玉镯,仿佛看见了死去的小偷和她那惊恐万分,毫无血色的面容……大强此时很沮伤的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似睡非睡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在一间极黑的的房子里,屋里只有窗外射来的一点昏暗幽光,照在了他和妻子的脸上,脸上都是那样的惨白。大强被这一幕惊醒了,但他神情恍惚地看了那熟悉的身影——妻子小君。

“大强,你来了,我真想你啊!”妻子小君对大强依然那么的温柔,大强也来到小君的身边说:“小君你来了吗?最近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很害怕。”“别怕,收好那只玉镯,我会保护你的。”“玉镯?这是一只怎样的玉镯啊?”“它是一只施了赌咒的玉镯,只有它的主人才可拥有它,你要记住别其他人碰它,碰他的人一定会死。”妻子小君说完玉镯的秘密后,露出了可怕的表情。大强看着妻子,发现温柔贤良的妻子已变的冷漠和残忍了。于是大强对妻子小君说:“这玉镯太可怕了,我不想要了。”“那怎么可以,这只玉镯是你的护身符,一旦你将它抛弃,必死无疑。”小君激动的说着。“但是我并不能将它保护好,让我看到一个个人为了它而死去,不如让我死去。”“你决定了?你会死的,玉镯最痛恨抛弃它的人。”大强说:“我决定了,我宁愿死去,这样可以永远和你在一起。”大强说着的同时,将那只玉镯抛向窗外,他勇敢的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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