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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为悦己者容,为悦情而盛(1)

引言

真正贴近我们心灵、感受我们呼吸的,除了我们身边那些爱我们的人之外,就是那一件件曾经同我们一起被时光浸染、同我们一起经历故事、同我们一起把欢喜忧伤经历的随身之物吧。

光阴荏苒,岁月如歌。

或许,它只是一件起球的廉价开衫。

或许,它只是一双穿过一次就让人爱恨交加的靴子。

或许,它只是一条仅有两只眼睛注视和承认的项链。

或许,它只是一副要等到将来才会被放到鼻梁上的老花镜……

然而,如果它们会说话,如果它们也愿意有人来当它们的听众,那么,当你以听众的样子真诚地坐下来,它们定会同样地报以真诚。它们会用最平静最从容的语言为我们代言,将我们经历过的对于时光最深情的记忆娓娓道来……

针织衫

我是那么喜欢这类衣物,甚至一直觉得,在所有的衣物中,就只有针织衫是可以从零岁穿到一百岁的。它那交织的线段,柔软的质地,就如同我们的第二层皮肤,带给我们最贴心的舒适和温暖。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针织衫是不需要熨烫的,你不用担心它被压着了会起皱褶或是肩膀窄小一点就夹身。它就像热爱生活的心,永远以温暖的样子同时光一起,很妥帖、很安静。

穿养

那年她恋爱了,爱得在年长者看来,都觉得她有点欠扁。

她为了他,开始是隔三岔五地逃课,再是晚上宁愿跟他坐在校门口的台阶上聊一夜也不回宿舍,到最后,她竟然还毫不犹豫地扔了大学的课本。

而被她如此深爱的他,左看右看都只是个不值一文的街头小生,很苍白的脸,很冰凉的眼,连背影都高大得那么忧郁。总之他的那个样子,让大家看起来连混成街头老大的指望都没有。

但是她就是迷他,迷他的冰凉,迷他的背影,迷他的吉他。最迷的,是他没有小指的右手,迷到一听到他拨响吉他她就会心疼,就会忍不住要抱抱他。

她青春小光景里的勇敢,越来越紧密而坚固。她为了他,几乎和所有反对他们的人决裂,包括家人。她说,她不需要谁来支持她的爱情,她自己的心就已经足够支持她到死心塌地了。

她提着两大包行李,蹦跳着离开家奔向他的开心样子,让周围的年长者咬牙切齿,认为这个臭丫头都不止是有一点儿欠扁了,如若有家规他们都恨不得痛打她三百棍了。

从此,她跟着他挥霍时光,跟他背吉他跑夜场弹唱,跟他一起把牛仔裤穿得老脏,把头发弄得老乱,只是,她会一直逼他跟她一起穿很干净的白衬衣。他们就像一对以青春为资、以情傲物却又自有净土的超级怪胎,长辈不理解,小辈也不理解。

后来,他们有了点小钱,他说要带她去香港。她笑着说还是买一把最好的木吉他吧。他笑着点头,但却还是带她到了香港。在香港那个购物天堂里,他似乎想要弥补她,说要好好给她买一些女孩喜欢的衣服、化妆品甚至LV包包。

但是多么多么地不幸,他们刚下飞机没多久,就被人盯上了。

钱没了,他还受了点伤,好不容易想办法弄到回程的机票钱,买完票后就只剩下了二十块。看到他脸上的愧疚,她微笑着在路边摊上翻找到一件开衫,穿上了就不再脱下,要他付账,左磨右磨,刚好就收了二十块钱。

从香港回来后,她总是喜欢扯着那件黑色的开衫对朋友说,它是他在香港给她买的。没有一个人相信。在那些人鄙薄的眼光里,她却笑得安然知足,仿佛笑他们都不识货似的。他听来却很心酸,那件开衫每个细节处都明显地表明自己绝不是真品,它甚至起了一身的小绒球。

他不再背着吉他跑夜场了,他说他要去挣钱,挣很多很多的钱,给她买一件又一件的真品。她说他就是真品。他的心更酸,说他从来不是,他还是要去挣钱。

他是两个月以后才回来的。回来的那天,她已准备好——刚用蜂花洗发露洗过的直发,如白云般的白衬衣,一条旧的蓝绿格子裙。

她看上去就像十七岁那年他见到的她。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身上还穿着那件开衫,开衫上的小绒球更密了,一个挨一个。她挽着他的胳膊说:“接到你的电话,我就准备了,咱们走吧。”

第二天,他被警察带走了。原因是他挣钱无路,被人利用,做错了事。

他本来是想一个人跑掉的,但是他想她,终于忍不住,忍不住在深夜就给她打了个电话。她一直都是聪明的女子,她听出他声音里的异样,她告诉他,她怀孕了,说不管他回不回来,她都会生下孩子。

他知道她言出必行,一旦决定,无人能拦住她。所以他想了一夜,在清晨赶回,他抱着她哽咽着说,他知道他逃不了,也不知会进去多久。他说,他要给她一张结婚证。

她很开心,说她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她跟孩子都会受欺负的。她说来说去,就只在说他跟她以及孩子,而他的错,只要他认识到错了,她丝毫都不计较。

六年后,他自由了。那天很早很早,她就来接他,还是那样的一套衣服,还是那件黑色的开衫。

两人回去的路上,他问她要孩子。他让她赶快打个电话,他要听一声“爸爸”。

她拉着他的手,仰着脸,看着他笑。

原来六年来,她没孩子可养,她只养出了眼角的细纹,以及把那件开衫穿了一年又一年,直到穿养出了柔光。她说现在她跟别人说,它是老公那年在香港给她买的衣服,谁都相信,谁都说香港的东西就是好,穿旧了还是这么柔软有光泽。

他抱紧她哭了。从此奋斗,不到三年,他就发达得可以每个月都陪她去香港。只是经过了这么多年,青春故事里曾经的那些奢望都不再是奢望,她最喜欢让他给自己买的,还是一件又一件或昂贵或廉价的开衫。

坚持把一件混纺的毛线衣穿洗数年的人才会知道,起初那些因为劣质而起球的粗糙迟早都会被洗掉,到最后,它总是会泛起软软的柔光。

那么,爱情即使降临在两场混纺的青春里,亦不论参与爱情的两个人有多倔强多混沌,只要他们贴身贴心,坚持穿戴,最后养出的,也是爱情的真品。

白旗袍

每个女子的古典情结里,都有一件白旗袍:小盘扣,小腰身,小资态,恰到好处的开衩,精致完美的滚边,以及最能表达妖娆的所有针脚和所有线条。即使是一生都穿不出《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味道,却也一定很想要拥有一件挂在衣柜里的旗袍。于是,旗袍的一切韵味中,还有一种就是,你必须拥有,即使只看不穿。就像我们向往爱情一样,即使等待一生也没有,但是一定是很用心地等候过。

爱情穿过的衣裳

认识他的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青涩、纯净,美好得可以不挑衣服,穿什么都好看,就连穿旧的格子衬衣、磨破的牛仔裤,或是哥哥从部队里带回来的洗得发灰的迷彩服套装,都会显得帅气又好看。仿佛青春所有的清澈和轻盈,上天都给了她。

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真正让她着迷、让她自己觉得穿了它会成为最美的人的衣服,从来就不是那么随意的,它精致到连上面的每个针脚都是小心的。

它是旗袍。像寻梦一般的,她喜欢上了它们,喜欢那种古典优雅的气质穿行在华丽的纤维里,喜欢简约的小盘扣自脖颈一路柔滑盘绕至腰际,喜欢有关它的每一笔线条。

那是因为她遇见了他。

他是她的邻居,也租住在那片旧式小洋楼里,隔着一棵梧桐树,跟她的窗子相对。每天清晨,她推开窗,都会看到他的窗子也开着,他时常会坐在窗边的书桌和藤椅上翻着书本,拿着笔,仿佛是在记录什么。每天晚上,她关了灯要睡觉,也会看到他的窗口依然有灯光。

一天又一天,她迷上了窗前的那个身影,还有灯光。不管心情怎样,因为它们在,她就会觉得时光静寂下来了,然后心也静寂下来了。

不久,她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出版社里,虽然只是小文员,但是她喜欢这份让自己安静的工作,总觉得自己静下来了,会有些像他。她上班的地方离住处有点远,但她丝毫不怠慢,每天都会比正常上班的人们早些走出家门。

因此,她早上再也不能从窗口看到他。事实上,在这里两个月了,她也只是在窗口看到过他,只知道他戴着眼镜,面容清朗。不知道他有多高,也不知道他的背影好不好看。当然,也是不敢走下楼,去敲他的门跟他认识的。

直到那天,她跟出版社里的一位老编辑去一所大学找某个老教授面谈书稿的事。再次回到校园的氛围里她的感觉很怪,仿佛从前在大学里生活四年的那个活泼的她,不是真正的她,现在这个安静的女孩才是。

她想起他,觉得他一定就是永远属于这种地方的。她没有想到自己这样想着时,再一抬头竟然真的就看到了他。

她好惊喜、好惊喜,原来他真是这所大学的讲师。

他和她分别同老编辑、老教授握手,还有她和他,也握手了。他也认出了她,微微点头,微微一笑。她的心里又开心又紧张,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原来他是这样子啊。

他个子高高的,不胖不瘦,像一棵树一样挺拔,即便是很简单的一件西装,在他身上也显得又儒雅又洒脱。有些东西是解释不清的吧,她仿佛觉得自己上辈子就认识他似的。她坐在那个小会议室里,根本就听不进去任何东西,她发着呆,很大胆又很自然地觉得,他那么好,她只有穿上一件做工考究的白旗袍,才能相称地站立或行走在他的身边吧,才敢于在他微微转头时对他颔首微笑吧。如此,在别人的眼里才会觉得他们是一个美好故事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吧。

她丝毫不为这些想法而脸红,她似乎也不激动,她安静极了,就好像与他有关的许多想法,都是由来已久的。

那时候她的薪水不高,加上房租和日常开支,她足足攒了半年,才买到一件纯手工制作的旗袍。她提着它一路跑回到小楼悄悄试穿,面对镜子里的自己,想象着有一天在自己身旁的他,终于红了脸,终于慌了心。

她的梦,散开来。

只是她一直都不敢穿着它下楼,春天来了,她心里想,或许初夏穿上才会更好看。

初夏了,每片阳光都透着一份季节新生的勇气,可是她却又开始觉得还是韵味浓厚的秋天里,她穿上它踩着落叶走近他的情景比较像一幅完美的图画。

就这样,春许夏,夏许秋,一件旗袍里藏托住的心思越来越厚实。

当秋天终于来到时,她却听到他要离开的消息。

那天,她走在风里,走在落叶里,始终走不出自己。陷在感情里的女子,即便是退缩,即便是好好地装出了一个坚强的自己,可自己看到的自己却永远是伤感疼痛的。

她低着头,走过最后一棵梧桐树,却没想到会看到希望。是他的脚尖,在走向自己,停下。她缓缓地抬起头看到他的微笑时,恍如隔世。

他说他喜欢这条老街,喜欢这里的旧建筑。他不想退房,一年后他还会回来。

她听了心都快跳出来了。她对他说每个周末她都会来帮他打扫,房子要有人气,才会像家,才会温暖,才会让人跑得再远也想回来。

她不知道他跑得有多远,她只知道每天再忙也要去他的房子里看看。

那房子在她每天的精心照料下不见半点灰尘,当一切都收拾好了,她会洗干净手换上那件白旗袍,在房子里缓缓地行走。她什么都不去想,好像就是为了要把它穿给一个叫“他的房子”的人看一看。

他会偶尔来一次电话。她偶尔也会想,哪一天去看看他吧?就是春天吧,暖暖的,穿着旗袍去。

但依然是春许夏,夏许秋,秋深了,冬天也过去了,春天又近了。他说要回来了。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雨,仿佛要把一切都洗干净。她很想穿着白旗袍去接他,却又不想让雨点淋湿了它,于是想,反正他是要回到家的,那么就等到了家里再为他穿上它吧。

等了好久,终于看到他下来:他一只手里是行李箱,而另一只手里,却也是一只手。

那个缓缓地从火车上走下来的女子,在这个大雨淋淋的春季里,穿着一袭白色的旗袍,她那么甜蜜地站在雨中,泥水那么甜蜜地溅上旗袍,她没有嫌脏,没有不美。

雨飞进伞下,飞到她的脸上。

她没有走向前,她退回房子里,把钥匙交给房东。

她没有去弄清那个白旗袍女子究竟是他的什么人,她也没有去猜测当他看到自己穿白旗袍时,眼里会是光芒还是遗憾。她只是把那件白如月光的旗袍一直挂在单独的衣柜里。

从此只看,不穿。从二十年前,一直到现在。

滚边

喜欢针线的人一定像我一样吧,衣服布料的纹理是经过琢磨的,材质是经过琢磨的,衣服制作工艺是否考究也是经过琢磨的,两块布料的拼接处是否严丝密缝,衣服袖口下摆的收缝合里是否完成了一道道滚边?就像感情有时候需要的也仅仅是终于做完了最后的某件事而已,好比爱到永远了,不得不分离时,是否也努力把曾经的美好完整漂亮地包含在记忆里。滚边是对衣服完美的承诺,而只记忆爱情的美好,是对曾经拥有的感情漂亮的尊重。

承诺完美的滚边

她有一块布料。纯棉质地的,底色是极淡的紫,上面零星地撒着几点深紫的小花,像一滴滴紫色的油彩,落到纤维中没有沁化开。

已经有很多次,她带着那块布料去找缝纫店,但都会失望地回来。

如今的缝纫店,做得大的,都是门庭宽敞橱窗明亮,这样的店,基本上都只做定制。包布料、包设计、包个性、包完美,然后还包由首席设计师自主定价带来的品味,它们是从来都不屑于接受自备布料的顾客的。

做得小的呢,也不会接受自备布料的顾客。小店常常连个正经的门面都没有,夹道处搭一个,巷尾的角屋利用一下,有的甚至还是露天的,撑着一把够大的遮阳伞就行。小店就是随意图点小生意,给人缝缝补补,做做睡衫睡裤这些基本上就谈不上创意的小件。

但是,即便是为一块布料跑上十家店,换来十份拒绝,也丝毫不影响她再抱着那块布料出发,再去找下一家店,再一次虔诚地把她的布料、她的图纸捧出来,给下一位、又下一位师傅看看。

那块布料,是有来历的。

她现在就想象着它被制作成衣,穿在自己身上的样子,一定是盛开的吧,如兰花般盛开的吧。光是这样偷偷地想一想,她的心里就安宁了,所有的心思都放下了。

也就是为了向往中的这份完美,她在纸上用铅笔画出自己设计的衣服图形,不是专业出身,手法粗糙,对于服装制图的技巧完全不得要领,但是每笔擦擦补补的线条,都是心思。

可是即使她带着自己画的图纸,即使她说得详细到每个针脚是如何安排的,即使她为了讨好,包里总是随身带着几本最新的杂志要相送,那些师傅们却还是不愿意把她手里的布做成她纸上画的那件衣服。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店,大概是刚开业,门庭清冷,她进去问做不做来料。师傅答应了,可在听了她的要求后,师傅紧皱眉头说这个好麻烦的。然后建议她说,这块棉布可以留在店里帮她用掉,比如做一个围裙,多的布还可以做一对袖套,要不就缝两个沙发靠垫,回头再买两个方枕芯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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