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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在,孟特芳丹酒吧

文/陆俊文

大冬天的早上有些薄雾,又像是朦胧的光晃在我眼前,我看不清楚。我穿着一件花格子短裤套了件风衣,再加上一双人字拖就出了门去。我要去的地方是公寓对面的酒吧。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家白天营业晚上关门的酒吧。我住的这条街很冷清,至少我出门的时间段它总是这样。风喜欢灌进我的袖口,有时又往我领口里钻,总之它喜欢跟和我玩起捉迷藏,让我摸不透它。

走过街道的时候一辆卡车刚好经过,它扫了一道长光,让我再一次看清了这间酒吧的名字,孟特芳丹。我无数次地问过酒吧老板这名字是什么意思,他每回都指着挂在酒吧里一幅画告诉我,《孟特芳丹的回忆》是柯罗在1864年画的一幅画。然后呢?没有然后。

今天我没什么欲望再去重复同一个问题,走进酒吧的时候,我看到里边空无一人,酒杯和桌子死气沉沉的蔫在那,椅子倒是有些不耐烦的招呼我过去。我往吧台那一坐,敲了两下这木桌子,叮叮两声,像啄木鸟啄树的声音。服务生从里间走出来,有气无力伸了个懒腰。我认得那身衣服还有挂在胸口的编号牌。我想叫他给我来杯加冰的威士忌,但突然犹豫该怎么称呼他。酒吧的服务生,调酒师,音响师以及老板都是同一个人。好吧,我像往常一样说六号,给我来杯威士忌加冰。

六号说我今天的行头像是在海边度假,又问我那么冷的天加冰不怕胃不舒服?我说怕什么,以前这时候我扑通一声跳进水里都没打颤过。似乎有些答非所问。八号放了首California dream ,是《重庆森林》里的一首曲子,活跃起气氛。但酒吧里的东西还是提不起精神。十二号给我递酒的时候眯着眼睛问我,最近又写了什么新东西。我说没灵感,总是结不了尾然后丢一旁已经丢了一大摞。

酒吧里来了新客人。一般情况下我是眼皮也懒得动一下,不过这女人有些奇怪,她带了自己女儿过来,让我不得不小心翼翼盯着她们看。她往吧台这走过来,高跟鞋敲地板的声音跟鼓点配合起来相得益彰,在隔我两个椅子的位置坐下。这一动作到终止她也没有看我一眼。她点了一杯顺风。我佯装侧着身子喝酒仔细看看她。女人带着夸张的墨镜,头发染成金灿灿的黄色。这似乎没什么与众不同的,来这里的女人几乎都是这种装扮,搞不懂这样怎么会吸引那些男人如蚁附膻。反正我是不喜欢这样浓烈的女子,就像我从不喝浓烈的伏特加。不过她手臂上的那道疤倒是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

她是在我七岁的时候搬到我们家那院子来的,她特喜欢猫,每天没事就带着她那只大肥猫出来晒太阳。黄色和白条纹的猫从来不会激起我的任何兴趣。不对,应该说只要是猫我都没多大兴趣。偏偏这只猫喜欢趴在我们家阳台上,一副慵懒的样子看得我也昏昏欲睡。傍晚该吃饭的时候她便会站在她家阳台喊着咪咪,咪咪你快回来。猫挪了一下它爪子,然后慢悠悠、蹑手蹑脚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我说,你的猫叫咪咪啊。她说是啊,怎么了。这名字可真土啊。你才土呢,哼。她生气地关上窗子,然后我捧腹大笑,这女的可真小心眼啊。我看她还站在窗口,就故意问她,你的猫叫咪咪,那你不会也叫咪咪吧?她又把窗子打开,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我,你这个坏蛋,你是大笨蛋。你还是小气包呢,小气包,我朝她做了个鬼脸。

这猫越长越肥,见着生人连一点恐惧的迹象都没有,我常常在午后写作业的时候跟它干瞪眼,它眼睛是黄色的绿豆大小,其实我更觉得它眼睛像我平时玩的波珠。它老喜欢打呵欠,张着嘴巴把眼睛眯成一条线。还真够咪的,怪不得叫咪咪。在我家阳台呆久了它也自来熟,逐渐放开胆子钻到我房间里。虽说我不喜欢这些个小猫小狗小动物的,但没闲工夫把它扔出去,以至于它有时躲在我床底我都没发觉。

开门,你快开门!是小气包的声音,我把门打开,问她什么事情。她说,快把我的猫交出来。谁要你那破猫啊。除了你还有谁,它已经一天一夜没回来了。我说那你进来看啊,铁定不在这。小气包把我家翻了个遍还是没见她的那只大肥猫,她一屁股坐下来,哇哇的就哭了起来。我说你别哭啊,你别哭啊。她不理我,哭得更凶了。好啦你别哭了,我陪你去找你的猫还不行嘛。真的?我刚说完她就不哭了,以至于让我怀疑她演戏的天分打小就有。她从地上爬了起来,非逼着我跟她拉钩不可,说是一定陪她去找她的咪咪。我很无奈伸出小拇指。我跟她把院子找了个遍还是没看到她的咪咪,我说,要不去外边找找?她说她刚搬来不认得路害怕。我说没事不有我嘛。小气包就拉着我的手跟我一块出去。最后我们在垃圾场那块地发现好多野猫,她一眼就看到咪咪了,咪咪正跟几只野猫躺一块晒太阳呢。估计它是给闷坏了,小气包自言自语起来。小气包抱着咪咪笑得特别开心,两颗虎牙露出来还有小酒窝,我看着她觉得她挺可爱。野猫喵啊喵的叫着,咪咪突然挣脱出小气包的手,爪子不小心刮她了一道深深的痕迹,开始流出了血。小气包看着伤口又哭了出来,我赶紧把她送回家里做包扎。

晚上我看到小气包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阳台边,我知道她是想咪咪了。我跟爸妈说在院子里玩会,然后就溜了出去,跑了好远跑到垃圾场找咪咪。找了好久才把它抱回来。我把她送到小气包家里的时候小气包开心得抱住我,又笑得露出她的那两颗虎牙和酒窝,我觉得她真美。她说她再也不叫我大笨蛋了,我也答应她,不叫她小气包了。但在心里头,我还是偷偷叫她小气包。小气包每天都跟我上学放学。我们俩就一块长大了。小气包说她的伤口好了,但是留的疤该是消不掉了。

看着女人那疤的形状,我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小气包。于是我凑过去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很有礼貌地说,她叫茱莉亚。我笑笑说我叫爱德华。这真是个无聊透顶的游戏,十七岁的时候我和我的女友演出的舞台剧,两个主角就叫做茱莉亚和爱德华。

不过我的女朋友当时没有染成黄头发,而是黑色的直发,我喜欢她的头发。我常常搂着她的腰,用脸去贴她头发,有一种清香的味道。夏天的午后,我开着摩托载着她往稻田里开。我没有驾照,所以总是避开人群,这样安静的时光就只属于我们两个人。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在空中飘着,我看不到,但可以想象出来。我们到一整片的茉莉花地边躺着,我喜欢搂着她,让她给我唱歌,她却总是害羞说不会唱。我知道她会唱,就故意挠她痒痒问她唱不唱。有时我也带上吉他,在麦地里给她唱歌。她总是安静地听着。

在舞台上她说,爱德华对不起,我不想离开你,可是我活不长了。剧本让她死于一场绝症,我在她死后抱着她痛哭,天空很应景地下起一场小雨,让在场的观众面颊都湿答答的,不知道是真的感动得落泪还是这雨打在脸上。但至少我抱着她的时候我确确实实哭了,排练了那么多次我都没哭出来,这么狗血的剧情一直让我觉得无聊,可真正演出的时候,我看她苍白的面色竟真的哭了出来,我紧紧抱住她,害怕她真的就这样离开我。演出结束,她说刚刚是真哭假哭?我说是雨水吧。她笑了一下,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死在你前边的,我要先死了,你肯定跟别的女的在一起,到时候我又会气得活了过来。我说,傻瓜,什么死不死的,我们白头偕老哈哈。

女人问我怎么突然傻笑起来,我说你名字让我想起一个人了。她说是么,你的名字也让我想起一个人。我没多大兴趣要听下去,但这个女人似乎被挑起了说话的欲望,她把一只腿翘起来,用手指捋了下头发,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叫爱德华。

他是个外国人?我打了个呵欠表示没兴趣。他是香港人,不过刚被我捅死了。她说这话的时候凑过我的耳边声音只有我听得到,我感觉她露出什么阴险的表情,但没敢转过头去看她。我说哦。声音有些晃。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说的是真的?你没骗我吧?当然是假的。谁会在这种地方说真话?我啊。我笑笑,她也噗嗤笑出来。我倒是真想杀了他,你们男人都一个样,说话没一句真的。你们女人说话才没一句真的,刚刚是你骗我又不是我骗你。那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啊。

我突然觉得这是这个女人惯用的伎俩,三下两下就把我引到了她的话中。

你们男人在床上总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会娶你,明天我就跟我老婆办离婚。可一下了床,就什么都给忘了。她从包里拿出一只白色细长的摩尔,点燃的时候打火机发出微蓝的光。

我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呵,你觉得很可笑吧。像我们这种人,还期盼什么结婚?不都是为了钱?

我说也不一定啊,或许也会有真爱。

真爱?我没听错吧?一个大男人跟我说真爱?你们男人眼里会有爱吗?

怎么没有?你别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她一把扯住她女儿的头发,扭过脸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生她么?我以为,他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跟我结婚。他老婆生不了孩子,那个满脸皱纹的女人。可他呢?给了我一间房子,每个月往我账户里打钱,每个月来一两趟,然后每次上床的时候都会答应我结婚结婚。什么结婚,都是屁话,鬼才信。五年了,用这话把我捆了五年。我现在真后悔生了这东西,一点用都没有。

我仔细看着这小女孩,她被揪着头发连一点反应也没有,手臂上都是红紫色的痕迹。这女人可真恶毒。我有点不想和她说话了,我对这种抢别人老公的女人本来就没什么好感。可她说着说着竟忽然哭了起来,细细碎碎的哭声让我又有些心软。

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拿高脚酒杯的姿势和我妻子一模一样,我看着玫瑰色的酒抚过她的唇再从她的喉咙滑下去。她的嘴角真美,真像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是个素净的女子,她是美院的学生,读大学的时候常常到河边写生。她作画的的色泽冷僻,喜欢画冬天结了冰的河水,阴天的小镇,笼在雾里的远山。毕业后她去了布鲁塞尔,又去了巴黎以北桑利斯镇附近的孟特芳丹,那里有柯罗的记忆,她喜欢那幅画,更喜欢那画背后的故事。但她从不愿告诉我画的秘密。我为她写了一首曲子,在她生日的时候用吉他奏她听,我说,你愿意嫁给我吗,我这个穷酸的无业游民。她在我的脸颊留下深情的一吻,轻轻地说,不论生老病死,我都愿意陪着你。我给她戴上一枚纯银的戒指,没有钻石,我说对不起。我爱的是你。她笑得甜美,嘴角轻轻扬起。

想到这些的时候又恍惚感觉这天气暖和起来了。难道是春天来了吗?

那个叫茱莉亚的女人没有继续哭下去,她出奇冷静的看着我。我似乎听到她再说,爱德华,你看看我们的孩子,长得多像你啊,上天真是眷顾我们,让我们过着那么幸福的日子。我的心忽然慌乱起来,情不自禁地凑过去要吻她。

啪。她给了我一巴掌,嘴里说着你们男人怎么都一副德行啊,真恶心。

我脑袋突然晕乎乎的。

我似乎看见了我妻子死去的那一刻,又或许此刻的我才是清醒的,因为我感觉到我哭了。我的妻子,她在我七岁的时候搬来我们家院子,那时候我第一次拉她的手,一夜都没有睡着。每天我们一起去上学,把那条路走了十年。十七岁的时候她答应做了我女朋友,我为她燃起来七色烟花火,亲吻她的时候心跳得极快。二十二岁我们结了婚,搬出来住在一个荒僻的小镇。五个月后她怀上我的孩子,然后她在一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周末出了车祸。上天,你这算是眷顾我吗?

我擦了一下眼睛溢出的泪水,看看表,这是我五年来第一次看表,指针在五点一刻停了一秒,又继续转动。我突然发现原来我过的是夜间写作白天睡觉的日子。我在黎明出门,白色的街灯把周围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经过了一夜的狂欢,我总是的酒吧快关店的时候来感受它的冷清。服务生,调酒师,音响师和老板当然不会是同一个人,他们只是穿着同样的白衬衫胸口挂不同编号的人,只是我从未仔细看过他们的面孔。

妻子死后至今已经过去五年了。我是个糟糕透的作家,这五年我没有完成一篇完整的小说。我总是在故事快结尾的时候断了所有的灵感。我可以写下很多的剧情让故事曲折有致,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写不出结局。又或许是,我不敢写出结局。

天亮了,今天是一个寻常得不能在寻常的周末,我该回家睡觉了。

(选自《萌芽》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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