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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床上睡得正流口水的人眉头微微一皱,将被子蒙住了耳朵。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电话铃声像是不死心一般仍旧继续骚扰着蒙着被子遮住头的某人,直到~

“妈~你接电话呀!”

黑暗的房间里,某人终于按耐不住,翻开被子大声吼道,但转而看到身边正在闪闪发亮的手机,上面闪烁着蓝色的名字。

“大熊~大熊~大熊~”

拿着手机的某人翻了个白眼,想到昨天自己跟这个死女人出去吃饭,这家伙拿着自己的手机一阵鼓弄,原来的卡农不知道啥时候被她换成了像是家里电话一样的铃声。

没好气地摁下接听键,洪亮到能震破耳膜的声音立刻传来。

“喂,你个白痴你还睡,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六点!六点了!你马上给我爬起来,穿上你最风骚的衣服给我死过来!你听见没有!”

声音吼完便传来一阵气喘。

房间里的某人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拉开窗帘往外一看,不知什么时候天都快黑了。

撇了撇嘴,声音有一丝僵硬,“那个,我还是不去了吧!”

那头一丝沉默后,“王曦,昨天是谁喝醉了酒抱着我痛哭流涕要死要活地后悔来着!”

“俄,是我吗?”

宿醉的某人揉了揉还有些疼痛的太阳穴。

“那又是谁说如果再碰上方淮就跟他表白捆了他直接上床喀嚓掉然后直奔结婚登记处的?”

不会吧!我喝醉了这么猛啊!

某人拿着手机的手抖了抖,声音有些干涩:

“俄,这真是我吗?”

“最后是谁死皮赖脸地求我把那姓方的小子拐出来然后趁机往他饮料里下药来个生米煮成熟饭,以后蹦出娃来认我做干妈的啊?”

某人听到这里已经是冷汗直冒了,天,都密谋奸淫掳掠了。

“那个,绝对不是我,我肯定是被那外星人附身了。”

“靠,你这个敢说不敢认的外星人我告诉你,今天临时召开同学聚会,现在已经来了有一半儿了,我刚打过电话确认了那姓方的小子半小时内到。你要是不来,我就把你这个死外星人说的话原封不动分成上中下三场,不停地说,说到他们口吐白沫为止。”

某人听着,良久,叹息了一声。

“大熊,谢谢你。”

那头,高八度的声音终于降了下来,“聚餐地点就在离你家两条马路的钱柜。523包厢,等你。”

走进浴室,刷牙,洗澡,换上一身淡黄的衣服,黑裙,淡淡的化个妆,套上灰色的小外套,对着镜子,挤出些笑容。

镜子里的女子头发刚到肩处,发丝柔顺黑亮,眼睛有些黯淡,肤色接近于小麦色,不是非常白皙,但却极是细嫩。

这样的一张脸不会让人一眼就记住,它不惊艳,不柔美,还颇有些似是男孩子一般的英气。

这就是王曦,一个25岁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如果硬是要说她有啥优点,就是她拥有175模特儿般的身材,走在路上,一般男人经过她身边总会下意识地抬头挺胸,毕竟,男人都不喜欢被一女孩子在身高上给比下去。所以,她到现在为止,还是没交过男朋友。

走出浴室门,原本睡着的Frankie突然惊醒,好像仍处于半梦半醒之间,这条巧克力色的巨型贵宾犬在一丝迷茫之后看清了穿戴整齐的小主人,一个翻身爬起,摇晃着小尾巴就要扑上来。

王曦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从身后拿出一只拖鞋,“小样儿的你赶扑,小心吃家伙。”

于是,Frankie摇晃着尾巴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屁股一坐,一副讨好的小贱样。

王曦呵呵一笑,穿上鞋子,往Frankie碗里撒了些狗粮。

“妈,我同学聚会,晚点回来。”

向里屋叫唤了一声,趁Frankie还在努力吃它的粮食顾不上自己,王曦赶忙开门出去。

王曦在路上走着,突然觉着这晚上阴冷了很多,还好自己刚洗了澡身上热乎乎的,不然以自己怕冷的体制,说不定刚踏出门口就又会缩回去了。

走了不到3分钟,就远远看到钱柜的广告牌。

王曦再一次感叹大熊定的这地方,对于路盲加嫌麻烦的自己来说还真是最好的选择。

她走到路口,被红灯给拦住,看看表,整整好好六点半。

抬头,看到一辆黑色丰田Prado越野车,正刚刚停靠在对面马路道边的停车区域。

车门打开,一个男人穿着休闲装从车里下来。

王曦的呼吸一滞,从她这里,是看不清男人的模样的,但王曦知道,那个人,就是方淮。

红灯暗灭,绿灯亮起,王曦刚抬腿欲往前走时,进入眼帘的另一个人突然让她停住了脚步。

从Prado车里又出来一个人,长发飘扬,裙摆撩动,王曦依然看不见这人长什么样,但她知道,这个人,是个女人,对她而言,知道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他有女朋友了。

脑海里突然闪过这么个事实,然后便是一片空白。

绿灯闪烁,红灯不知何时又陡然亮起,仿佛宣告着某人深藏在内心的感情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呆滞的某人突然被“叮铃铃”的类似电话铃声给震醒。

一看,不知不觉居然已经过了10多分钟了。

仍旧是大熊的来电。

“喂,女人,恩,你现在到哪儿了?”

大熊的声音有丝丝的不自然。

王曦看了看就在马路对面不远处的钱柜。

“刚出门。”

声音有点闷闷的。

“我说,那个方淮好像,恩,可能不会来,你,要是不想来的话,那就算了。”

王曦听到好友的话,心里突然一阵酸涩,仿佛心脏正泛着酸醋通过血液流淌到了全身,眼里隐约有些泪意。

“我要来。”

声音仍旧是闷闷的,但完全不见哽咽,要比固执,王曦丝毫不逊于任何人。

大熊突然没了声音,几秒后,叹息了一声。

“嘻嘻,对不起,我对你说谎了,其实,方淮来了,还带了个女的,如果你不想来的话就不要来了。“

大熊叫着自己的小名儿,声音透出无奈与安慰。

大熊,其实我知道的。

从接到你的电话我就知道又让你担心我了,但是这次,我不想再做逃兵了。

“等我,5分钟后到。”

523包厢

大熊打完电话从厕所出来,直接到了电梯这儿等王曦。

她心里不好受啊,昨天看着嘻嘻喝得烂嘴如泥,一边儿哭一边抱着她说事儿。

嘻嘻是她过命的朋友,她看到嘻嘻伤心难过心里就跟扎了针似的。

所以,她一早上便翻开了同学录,联系了所有的同学,美其名曰许久不见大家出来聚聚,其实她真正的目的只有一个,找那个偷了嘻嘻心的混蛋,让嘻嘻好好表表情。

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那混蛋真那么混,明明说了是同学聚会来的,居然还带了个拖油瓶。

当时看到方淮和一女的手牵手推门而入,大熊的脸顿时一僵,随后面色不善连招呼也不打就冲到了厕所。

她心里怨啊,懊恼啊,早知道她就不搞这次同学聚会了,这次嘻嘻可真的要伤透了心了。

电梯门一开,王曦就看到大熊神色不宁地皱着眉,她一顿,不知道是为了安慰好友还是安慰自己,她若无其事地笑着叫了声:“大熊!”

大熊回神便看到王曦带着笑的脸,有一丝怔仲,知道她在逞强,也不点破。

手一勾,绕住王曦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架势。

“走,今天咱啥都别想,好好K歌。”

王曦笑笑,没说话。

打开包厢门前,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嘈杂的音乐声扑面而来,眸子平静划过所有人的脸,在方淮和坐在他身边的陌生女子处停顿了一秒后,收回了视线。

“俄哟,这不是王曦吗?王曦王曦!”

“我说大熊上厕所咋这么久,原来是去接王曦了!”

“王曦你面子够大的,让我们一阵好等。”

Bula Bula Bula~~~~~~~

王曦对着大家笑,“你们等我?看那一桌子的菜,都被你们吃了七七八八了,你们这些死没良心的白眼儿狼!”

“嘻嘻,别管这些饿死鬼,我给你点歌去!”

大熊朝他们呲牙咧嘴了一番,挤掉了赖在点歌区不肯走的人。

王曦随意朝人堆里一扎,斜眼看见方淮正和身旁女子贴面而语。

拿起一杯果汁喝了一口,眉头一皱,真够甜的。

熟悉的音乐声响起,是王曦最喜欢的鬼束千寻的《月光》。

带着点悲伤与无奈的意境,似乎讲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她知道,这是大熊为她点的。

刚想接过麦克风,一个嗲嗲的女声响起。

“我会唱,我喜欢这首曲子。”

方淮旁边的女子拿过一旁的麦克风,笑得眉眼弯弯,似乎想向心上人展示自己的才艺。

王曦伸出的手一顿,又缩了回来,看着她,不语,只是微微笑着。

这时,“喂,我说你哪位啊?这首歌是我家嘻嘻的,你不声不响抢人家喜欢的东西,这种行为可不好。”

大熊冷冷哼了一声,说了这么一番话。

原本笑意盎然的女子脸上顿时一僵,显得十分尴尬,她求助似的朝方淮看去。

方淮笑笑,起身揽住女子,“不好意思大熊,子晨不知道这是你给王曦点的曲子。”

然后取过子晨手里的麦克风,走到王曦身边递给去,“王曦,不好意思啊。”

王曦看了他一眼,带着淡淡的笑意,摇摇头,“来唱歌哪儿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喜欢就唱。”

然后看着大熊道:“大熊,重播一下这首歌,让子晨小姐唱。”

大熊冷眼扫过子晨和方淮,撇了撇嘴,抬起高贵的手指,心不甘情不愿地按了下重播。

方淮友好地朝王曦点点头,“我代子晨谢谢你。”

说罢,将麦克风重新递给了子晨。

王曦的脸色有一瞬间的苍白随后又恢复过来。

大熊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子晨的声线是不错的,但是这首歌的起音就很高,到最后简直就是在彪音,是极其考验肺活量和音准的歌曲。

一开始还游刃有余的子晨到后来显然力不从心,一首曲子下来声音已然有些沙哑了。

虽然唱得不算好,但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地鼓掌,挑战这样高难度的曲子,勇气可嘉。

子晨一唱完就无比娇羞地询问着方淮自己唱得怎么样,模样十分天真娇美。

看到这一幕,王曦宿醉的脑袋犹如针扎般的痛,她扶着头人不由得晃了一下。

“大熊~”

她轻轻地叫喊着。

突然,她感到身边有人扶了她一下,王曦看着身边的人,一怔,低首眼眸黯淡。

“谢谢。”

她说着,推开了突然出现在身旁的方淮。

起身,走到大熊身边,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着:“大熊,我头好痛,陪我到外面走走。”

大熊担忧地点点头,扶着她向大家打了声招呼。

王曦视线扫过方淮,暗淡的光线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晦暗不明,她最终还是没有办法说出口啊!

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

再不做停留,王曦靠着大熊离开了这间让她掐断了这场长达9年念想的包厢。

11月的夜里冷风肆虐,大熊挽着王曦脸色铁青。

“嘻嘻,你头还痛不痛,我送你回家。”

王曦摇摇头,“大熊,我突然有点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我们以前的学校。”

大熊见王曦心情糟糕,本就有点担心她,怕她一个人会胡思乱想,现在见王曦想要去母校便立刻赞同,当是散散心也好呀。

母校离这里不是太远,徒步走20分钟就可以到。

两人在路上走着,王曦望着街上的灯红酒绿,抬眼就见到商场上的广告屏幕,正播放着“XX乐团即将在XX音乐厅拉响豪迈的乐章”。

王曦的眼里冒出些酸涩。

像是自言自语般,王曦突然开口了。

“我从5岁半开始练钢琴,当时小屁孩儿一个,一心不闻窗外事的,练了8个月,就大着胆子去跳级考了二级,没想到居然一次就成了。当时我钢琴的启蒙老师激动地猛亲我,说他教孩子练琴教到现在,也没碰到像我这样的小天才。”

“后来进了小学,有一次音乐学院的老师来我们这里招生。有音乐特长的我就被招去考试。那时我碰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启蒙老师,大提琴老师。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是我上老师那里学琴的日子,没有游戏,没有朋友。”

“在进初中前,我的钢琴和大提琴分别考到了双八。当时,还参加了忆罗初中的特长生招考。以大提琴第一名的成绩被提前招入了学校。就在这时我爸妈对我说,我不可能一辈子靠着音乐吃饭,让我试试看去考另一个市重点学校,那间学校的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比忆罗高了近三成。我妥协了,放弃了忆罗去了爸妈让去的那间学校。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当逃兵,我背叛了自己的梦想。”

“你知道吗?当了第一次逃兵,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现在,我又当了感情的逃兵。”

“大熊,我会嫁给那个跟我相亲的男人。”

大熊原本静静听着,但到此刻也不由失声叫道:“你疯了!”

昨天明明为了那个男人先斩后奏向她父母提亲的事情而烦恼,明明为了向方淮表白的事情而苦恼,喝了那么多酒,流了那么多泪,就是因为她王曦压根儿放不下她爱了九年的方淮,不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

王曦神情淡薄,语气却异常坚定。

“我没疯。”

“你爱的是方淮!”大熊说道。

“是啊,可是他不爱我。”王曦的眼睛里闪过几缕痛楚。

“所以你就要嫁给爱你的人?”大熊不赞同地问道。

爱我?

王曦自嘲地一笑,那个跟自己相亲的男人,在饭桌上谈他的工作永远比问自己的喜好多,看电影时去外面接电话的时间永远比坐在位子上的时候多,甚至有时还若有似无地仿佛不经意问起自己爸爸正接手的工作项目的内容,只为了利益上的求婚何来爱情可言。

“呵~我爱的男人不爱我,我要嫁的男人也不爱我。真真是天大的讽刺。”

听着王曦的嘲讽,大熊刚想仔细询问就接到个电话。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一看,脸色微变,“我接个电话,你等我一下。”

王曦没有在意,凝视着不远处的母校渐渐出了神。

大熊听着电话皱着眉,“你说的是真的?你是白痴啊!幸好你还不算太笨,她现在在我身边,我们在母校,你给我赶紧过来,放心,我们……”

话还没说完,突然只听见“乓……”一声巨响,大熊瞪大了眼睛,耳边的手机顿时落在地上。

“嘻嘻!”

一声凄厉至极的声音划破夜空。

王曦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一根一端染血的竹竿,鲜红的血液伴随着生命力从王曦的脑袋流出,源源不断,无论大熊怎么堵都堵不住。

周围路人迅速拨打着120,大熊哭泣不止地叫着“嘻嘻,嘻嘻”,无人注意到落在一旁一部地上的手机,仍旧接通中,从那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大熊,嘻嘻呢?嘻嘻怎么了?嘻嘻……”

手机显示屏上闪烁着“方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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