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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何野最初怔了下,但随即又镇定下来,说:“我很欣赏你的坦率。其实,我也是过来人。我觉得,现代社会对这种事已经很宽容了。如果当初是出于爱的话,同居与结婚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你是在刻意为我寻找理由。其实,我现在很后悔这件事的。”她有些伤感地说,“有人说,恋爱中女人的智商决不会超过八岁的孩子。我可能就是那种愚蠢得可笑的女人。”

“他为什么要离开你?”他迷惑不解地问。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爱情尤其如此。”她苦涩地笑了笑,说,“他当年是那样执着地追求我,就差没跪下向我求婚了。我也一度把这看作是真正的爱情。我们在一起,也有过令人难忘的日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出现了不合谐。我也曾努力想挽救这个出现裂痕的恋情,可还是失败了。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很出色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恰是经由我介绍才认识韩强的。她就是大名鼎鼎的《北方晚报》首席记者刘莎莎。我们曾是关系非常密切的朋友。”

“看来,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他颇为感叹地说,“韩强这个人也太没眼光了。我想,他总有一天要后悔的。”

“话也不能这样说。婚姻说穿了就是一种缘分。韩强这个人的本质并不坏,只是我们的缘分还不到。我并不忌恨他的移情别恋,我只是感到伤心。”她说,“可是,我却无法原谅刘莎莎。她一直背着我同韩强偷偷幽会。如果她能光明磊落地去追求韩强,我也不会说她什么的。”

何野没有见过刘莎莎,但经常读她在报上发表的文章。他很欣赏刘莎莎的文笔,尤其是那种针砭时弊的文章,笔锋犀利,痛快淋漓,让人拍案叫绝。人们很难将她的文章同一个外表纤柔的女孩子联系起来。

“这么说,你和刘莎莎是彻底断绝来往了?”他问。

“她是无颜来见我。有几次碰面的机会,她都是绕着我走。”她说。

南妮的话,让他不由自主地联想到那个对他一往情深的秋婷。他想:其实,爱是一种权利。爱的本身是没有罪过的。南妮把一切怨恨都集中到刘莎莎的身上,似乎缺乏公允。可初次见面,他又不好说什么。这时,紫湘将电话打到南妮的手机上,说她马上要飞北京,问她有什么事。

南妮说:“你刚刚回来,怎么还走?是不是剧组的事有眉目了?”

紫湘说:“没戏。我已不抱希望了。”

“那就是去会男朋友。”她肯定地说。

“表姐,你真聪明。”她得意地说,“我们现在是每天通两次电话。这不,他刚才又催我飞过去呢。”

“紫湘,我怎么觉得你这事办得有点过于草率呢。刚刚认识没几天,就这样投入,小心上当。”她说到这儿,看了眼何野,小声说,“你可不要心惊啊。”

何野笑了,说:“我什么都没听见。“

南妮收起电话,说:“我这个表妹啊,虚荣心太强,我真的不放心。“

川梅真没想到莎莎会从南妮这么大名鼎鼎的人物手里夺走爱情,这也太富有刺激性了。莎莎却认为女人事业上的成功会吓走许多男人。韩强离开南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她的名气太大了。

夜幕降临了,现代都市的夜生活又拉开了序幕。

解放广场涌满了散步的人群,矗立在广场西端的屏幕墙放着北华电视台娱乐频道的综艺节目,并不时插播着各类的广告。在广场东边的一隅,身着古装的老年秧歌队正在起劲地扭着东北的大秧歌。这些装扮成才子佳人的老男老女居然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引来驻足观看的年轻人阵阵欢笑。与解放广场一路之隔的四星级北华大酒店此时也早已是车水马龙。灯火通明的饭店门口,停放着一长串轿车。服饰华丽的女人和同样盛装的男人在这里进进出出,充分享受着人类文明所带来的物质成果。

大千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但是每一类人都有每一类人的生活方式。平民有平民的活法,富人有富人的活法。这里虽然仅隔了一条街,但却泾渭分明。不过,局外人很难分辨出他们之间究竟谁活得更加滋润,谁生活得更加快乐。

刘莎莎从出租车上下来时,手机响了。这是川梅第二次催她了。头一次打电话时,她正在电脑旁敲稿子。

“莎莎,你到哪儿了?”她急切地问。

“我已经到饭店门前了。”她大声说。

莎莎不知道川梅为何这样急的唤她过来,害得她连那篇稿子都没写成,晚上回去还得开夜车。

半年前,川梅辞职离开了《女人时尚》杂志社,同那个流浪诗人西风去了南方。莎莎作为杂志社的特邀记者,还专门采访过她和西风,并写了一篇稿子《浪迹天涯的爱情才是诗》,先后登载在《女人时尚》和《北方晚报》上。文章对川梅在爱情上的执着写得入细入微,如泣如诉,曾在省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也遭受到川梅父母的抨击。他们看到报纸后找到刘莎莎质问她究竟抱得什么动机。那个坐过牢房,没有职业的流浪诗人凭什么拐走了他们的宝贝女儿!

刘莎莎当时有口难辨,只得自认晦气,跑到韩强那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回。

川梅走后,居无定所,和她也失去了联系。所以,当接到她的电话,莎莎很兴奋,急于想知道她的近况。川梅称电话里说不清楚,让她马上赶到北华大酒店贵宾楼的201房间。

“你发大财了?”她知道那是大饭店中最昂贵的套房,一天收费2000元。

“少啰嗦,我等你啊。”她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

莎莎走进贵宾楼前厅,远远见到川梅衣着华丽,依在会客的长条沙发上在冲她微笑。半年不见,川梅一改职业女性落落大方的装束,变得雍荣华贵起来。她一袭湖蓝色的长裙,尽显她娉娉的身材,一头漆黑的长发浓密地披在肩上。

“莎莎,我可想死你了。”川梅在她走近时,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紧紧地拥抱她说。

“我也挺想你的。”她说,“一直听不到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让那个西风给卷走了呢。”

“你是不是以为我‘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哇。”她咯咯笑了起来。

川梅热情地拉着莎莎的手,上了旋转楼梯,又穿过铺着厚厚猩红地毯的走廊,来到二楼的房间。她用房卡打开房间,做了个请的姿势,眼里充满了春风得意的神情。

“就你一个人来的?”莎莎审视着空空荡荡的房间,不解地问。

“西风他这次没跟我回来,”川梅从冰箱中取出一听雪碧,拉开手环,递给她说,“我们新近在广州注册了一家‘西风文学创作中心’,业务刚展开,离不开人,我就自己‘跑单帮’了。”

“行啊,哥们儿,短短半年就开公司了,真该祝贺你们。”莎莎惊喜地说。

“这也是生活逼得。”川梅在房间里踱着步,说,“我们刚到南方时,可惨了。居无定所,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四处流浪,先是去了珠海,后又去了深圳,可居然没有一家报刊杂志社肯收留我。没有办法,我们去了广州。”

“看来,你也沾染了流浪诗人的仙气了。”莎莎开着她的玩笑。“西风他一定又写出不少流浪的诗篇吧。”

“你可真算猜对了。西风可真是个超凡脱俗之人,我们饭都快断顿了,他还有那个闲情逸致来写诗,有时气得我直哭。”

“谁让你爱上了一个诗人呢?”她说,“我所认识的诗人大都是跳跃性的思维,他们脑子里想的东西和咱们是不一样的,有时说起话来还神经兮兮的,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你说得太对了,西风就是这样一个活宝。”她接过话茬说,“生活是现实主义的,首先要喂饱肚子,然后才能从事文学创作活动。可他的生活却偏偏是浪漫主义的,没有饭吃,也要写诗。有时,我自己也奇怪,我怎么糊里糊涂地爱上他了呢。”

“这就是诗歌的魅力吧。”她说,“西风毕竟在诗歌创作上有很高的天赋,他的诗写得很苍凉,也很浪漫。我还记得我在那篇写你们的文章中还引了他这样的句子:流浪的风,吟着歌,带着笑,到远方流浪。她走出茫茫瀚海,抖落一身沙尘……”

“在白云下,摇曵着对大漠孤烟的依恋。”川梅大声地续接着西风的诗句,眼里闪烁着激情的泪花。

“你依旧很爱他,对吗?”莎莎问。

“是的。”她点点头,“可我有时又有点恨他。他眼里好像只有他的诗,而没有我的存在。”

“他怎么会忽视你的存在呢?我记得他在诗中还曾把你比作永生永世的图腾,在心灵的祭坛上,他早已做了彻底的生死相许。”

“那只是他创作瞬间迸发出的火花,它终有冷却的时候。我总有种预感,他对爱情不会是始终专一的。诗人的气质决定了他天生的浪漫,像海涅,像歌德,像普希金,包括中国的郭沫若,哪一个天才的诗人不是天生的情种?”

“那你就不要让他把名字出得太大,让他永远处在一种颠沛流离的逆境中,你的爱情就会牢固了。”

“去你的。”川梅憋不住笑了,“你是在咒我呀,我凭什么跟了他就是为了遭罪?”

“那我可就没有什么良方了。饱暖思淫欲,这也是人之常情嘛。”她摊开双手,一脸无奈的样子。

“你不要再装爱情的教师爷了。还是说说你吧,你和韩强真的要结婚?”她目光咄咄地瞅着她。

“没错。韩强他正在收拾屋子。”

“多大面积?”

“有120平吧,我也没太细问,是他新买的。”

“好啊,够阔气的。我和西风才住了30平米的鸽子窝。”

“你和西风同居了?”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我既然肯跟他出去,就把一切都交给他了。”

“我们女人呐,最大的缺陷就是太多情了。男人的多情是一种乐趣,可女人的多情却往往是一种痛苦。”

“你怎么会以这样的理念来诠释爱情?”川梅现出惊诧的目光。

“这是我的一种心灵体验。”她说,“一个女人当她爱上一个男人而不能自拔的时候,她也许已经在伤害另一个女人了。这样,她在获取爱情的同时,也获取了痛苦。”

“噢,我明白了,你是在说你伤害了韩强先前的女友。”川梅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嘛。”

“川梅,事情绝没有你说得那般简单。你知道我和他先前的女友是什么关系吗?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大声说,眼里噙着伤感的泪花,“我觉得我太对不起她了。他们虽然还没有结婚,可他们已经同居两年了。你说我这样做道德吗?我觉得我从此将永远背上了精神的十字架。”

“莎莎,这我就有些不懂了。韩强他有什么地方值得你这样做?这样的男人可靠吗?”

“这是连我也讲不清楚的事情,就和你爱上西风一样,令人不可思议。我也曾努力想中止我和韩强的爱情,可我做不到。几经失败,几经痛苦,我还是选择了放弃友情,追求爱情。我真得很对不起她。”

“你的那个女友是谁?”川梅问。

“一个很有名气的的作家,她叫南妮。”

“原来是南妮啊。”她说,“真没想到你会从这么大名鼎鼎的人物手里夺走爱情,这也太富有刺激性了。”莎莎很惊讶的样子说。

“咳,我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呀,你没听到过这样的话吗,男人事业上的成功会招来许多女人;女人事业上的成功会吓走许多男人。韩强离开南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她的名气太大了。韩强出门在外,人家介绍他时,总忘不了加上一句:这是大作家南妮的男友。对此,他也感到十分苦闷。他就曾对我说,我也是堂堂的行长助理呀,干嘛非得罩上女人的光环呢,好像我借她多大光似的。”

“你的话还真有些道理。”川梅说,“我不认识南妮,可我挺崇拜她。她的爱情小说写得棒极了。不过,一个写爱情的高手,却无法占有爱情,这也是个莫大的讽刺,我挺为她悲哀的。”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最近,南妮爆出条大新闻,更火了。我听说在附近几个大中城市,她的几部小说都脱销了。”

“出了什么事?”她颇感兴趣地问。

“一个多月前,《女人时尚》刊出了南妮的征婚广告。”

“啊?”川梅睁大了眼睛,不相信的样子,“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当初也不大相信,还以为是误传。可是那天一大早,我们报社记者部的热线电话就没断过。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很难受,觉得是我害了她。韩强也打手机问我是否知道这件事。我告诉他,我们这里都开锅了,大家都用异样的目光打量我,我真恨不得寻个地缝钻进去。”

“南妮怎么会出此下策,不是在有意炒作自己吧。”

“韩强也这样怀疑过。而我却疑心南妮是有意让我和韩强难堪。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她表妹搞得恶作剧。为此丁璇还背了黑锅,差点没让主编炒了。”

“没想到,我刚离开杂志社半年,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川梅喃喃地说,“太不可思议了。”

莎莎说:“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呢。这件事一发生,南妮的生活便乱了套,每天都有不下十几封的信函和电子邮件发到她那里,害得她无所适从,疲于应付。她怒气冲冲地找到了杂志社要讨回一个公道,还和丁璇大姐吵了一架,直到杂志社方主编答应刊登致歉声明,才算靠一段落。我们报社也有人想炒这条新闻。我听说后,找了报社老总,晓以利害,才将这篇稿子压了下来。那几天,我可是惶惶不可终日,生怕一不小心也把自己也卷去。”

“哎呀,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哇。”川梅感慨地说,“看来,征婚也讲究个名人效应。”

“这件事在省城也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各种版本的说法都有。可我一个都不相信。我了解南妮的为人,她不是那种可以轻易动感情的女人,也不会对一夜暴富的大款上心。后来,我才听说,她对像雪片一样飞来的求爱信根本就不屑一顾,连看也没看就都扔进了柜子里。”南妮说。

“这也太有意思了。”川梅说,“一群寻找爱情的男人,在盲目地追求着同一个女人,也许还会自欺欺人地以为距离能产生美。这是一件多么可笑而又不可及的事情。”

“川梅,你先不要忙着下结论。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怎么,莫非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莎莎狡黠地笑了笑,说,“不管怎么说,南妮还是不能完全超凡脱俗。她最后还是拆了一封信,而这封信偏巧又打动了她的芳心。于是,爱情之路又柳暗花明了。”

“哎,你说得可都是真的?我怎么觉得是在听你编故事呀。”川梅顿生疑窦。

“这件事可是千真万确的。丁璇姐告诉我,南妮为此还特意打电话给杂志社,将先前要求刊载的致歉声明从已签发的稿子中撤了下来。”

“是何等男人有如此魔力呢?”她迫不及待地问道。

莎莎神秘兮兮地说:“我说出来,你可能又跌破眼镜了。这个男人偏偏就是丁璇的前夫何野。”

川梅一听,差点没笑出眼泪来,连声说:“这也太巧了吧,丁璇无意之间反成了前夫的红娘。你也可以从此解脱了。这事对谁都不失为一个好的结局。”

“川梅,此话差矣,丁璇她可不是像你想的那样。她为这事还真的苦恼了好多天呢。”

“你的话我又弄不明白了,这都是哪儿到哪儿啊。”川梅迷惑不解地说。

“其实,丁璇离婚不久就有点后悔了。唐炜玩弄了她的感情,和她玩了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游戏。丁璇一度还幻想着同何野破镜重圆,重修旧好,可何野伤透了心,总是回避谈这个问题。他们之间虽然有玲玲这条线牵着,可也只是维持着一般的联系。她将每期的《女人时尚》都按时邮寄到他的手中,有时还借着接玲玲的机会在他哪儿多呆上一会儿。她希望能用自己的温馨来抚熨他们之间的伤痕。昨天,丁璇还跑到我那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她告诉我,那期带有征婚广告的杂志是她亲自送到何野手上的。她的本意是让他注意一篇题为《离婚了,还来找我》的文章,谁想,他偏偏给那则不拘一格的征婚词吸引住了。她哀叹自己搭起的鹊桥,最初让唐炜钻了进来,让老公飞走了,而后,又让前夫选择了她曾为之润色的广告语的女人,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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