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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也好,一个人寻吧。他相信自己能寻到。他心自安然,从容向夜色走去。是的,也许经过这一番奇怪的波折,他才感到亡灵在地底下的寂寞,觉得更有必要去呆上一夜,同这位死时并非不无抱憾的先驱用心来交谈--真的,一个世纪了,多少人自命为他的知音,可每每与他背道而驰,这片古老的土地,差不多仍是过去一般苍凉,连他的墓地,也这般凋敝、荒凉,杂草丛生,周围的乡亲,大人、小孩,对他竟一无所知。先驱者的寂寞竟要绵延上一个世纪,这该是一个民族多深重的悲凉……他的心被冻住了。去陪陪他吧。寂寞与孤独,才是一个不曾被异化的人当今的真实感觉,在这人们都热热闹闹地追逐金钱,权力的时候……天色迷蒙……不再是隐约漏出的天光了,而是浸润开的水墨色,灰白的一片,洗出东方峰峦的边缘来,曲曲折折,若有若无……他心头怦然一动,记忆中那一片凝固的大海便在眼前展开了。是的,那是一片凝固的大海。踏上去,你绝不会沉没,直到天边,直到天涯,直到永恒的所在--那如同大漠上流沙的波纹,那如同今日--黎明前起伏的山峦的浪潮。当日,你是那么泰然地向它走去,好似要与之熔为一体,那是母亲熨贴地垫好的摇篮,那是母亲温馨的胸脯,可以慰藉一发苦恼与疾痛,抹掉所有的忧伤与不幸……可惜,你不曾走下去,给一位既温柔又凶狠的女子拖住了,于是,便又有了这之后的一切烦扰,骚动及喧嚣,你无法结束自己。于是,你便又走到这里来了。一杯残酒,几点星光……你是寻找知音么?

两个寂寞加在一起只会更加寂寞。但两个孤独加在一起该不再孤独了。他看到了白光一闪,是墓碑的麻石,又似亡灵在飞徊,能展开对话么?两个世界的距离是不可以用空间来度量的。他只有沉寂,但却不再孤独了。于是,他又在古墓上趴下,耳朵贴着,紧紧地贴着墓冢,等待亡魂的宣谕,等待灵感的腾起……他安详地入梦了。梦,是叩开另一个世界大门的渡船,在蒙蒙的水雾中驾临天国……“什么?他是这个名字?”“是的,登记簿上是这么写的。”“你再重复一遍。”“秦思华。”“就是报纸上说的秦思华。”“反正是这三个字。”“同名同姓?”“也可能。”“报上怎么说的?”“说这个秦思华,是当代的行吟诗人,足迹已遍及整个南方,红河、漓江、南岭、罗宵、九嶷山……”“什么时候了,还有这么个玩意?”“如今,这玩意不算新鲜,什么长江漂流呀,什么骑自行车环球一周呀,什么寻找黄河之源,还有寻根的……”“什么根?”“文化传统之根,不是你屁股上退化了的尾巴,懂么?”“那这个秦思华呢?”“该是效法屈原行吟吧。他一上我这旅馆登记,我就猜到了,他也不否认,说是来拜谒一下谭嗣同墓,说谭嗣同是变法改革在近代的先驱……”“照你这么说,一定是他了。”“是他,你说他趴在古墓上,就更是他了,只有诗人才做得出这号罗曼蒂克的事来。”“你不也写诗么?”“我叫什么诗人,比他,小巫见大巫了。所以我才不会半夜趴在古墓上。”“诗人?怪人!”“不怪也就不是诗人。”

旅店经理是个文学青年,也常常写几首歪诗,在文化馆的油印小报上发发,所以,对诗坛动向了如指掌,当民兵们来查问时,自然讲出了一番道理。于是民兵们给吓慌了,在他们的头脑中,凡是上了报的人物都是了不起的,而他们竟然还把人家强行押解到了乡政府,日后找起麻烦,可不好交代!反正,活该守墓老人倒霉,谁叫他报案,把他臭骂一顿才解气。多冤枉,没睡得一个囫囵觉,还惹是生非,幸而旅店经理出了个主意,让乡政府出面,请诗人饱餐一顿土特产,压压惊,同时开一个诗歌朗诵会,让他尽尽兴,自然就没事了。说实话,小经理早就想听场朗诵了,可惜没机会。让他放弃小店写诗,他会穷得连裤子也穿不上。这回,有个真正的诗人光临,岂可轻易放过。他果然神机妙算。那行吟诗人趴在墓上,忽地被一股浓郁的香烛黄裱的烟味熏醒,待一抬头,自己四周已插上了不少香,正升起袅袅白烟呢……这是怎么回事?小经理趋向前来,说:“秦诗人,这是大家略表一下对先驱的敬意。”“可这不是神庙呀。”“中国人以祖宗为神,先驱就更是神了。不神,你半夜还趴在他坟上干嘛,还不是入了神啵?”小伙子口齿伶俐。“把我也当神敬了?”“你是大诗人,想表示点敬意还难有机会呢,这回来到我们这里,岂有不敬之理。”他简直啼笑皆非了。小经理趁机把请他诵诗的事说了,他正中下怀,满口答应,并且即兴就要在坟上吟诵,小经理忙拖住他:“莫莫莫,待会儿上乡政府礼堂,我们用广播通知……”他也给神化了,于是,半夜趴在坟头也成了佳话,只是在袅袅的香烛烟缕之中,他更为先驱感到孤独与寂寞……第二章秦思华的怪诞,在南海以北,大江之南,早已为文艺界传出了名。这会儿,他醉卧古墓,过上一夜的消息,业已不胫而走,传得天花乱坠了。有的说他有特异功能,有的说他神经本就不正常--本来,诗人音乐家都是神经质的,有的绘声绘色叙述他如何被当作逃犯为民兵所押解,自乡里送到县里,县里打电话到了文联,才解下了他身上的五花大绑……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而且打那以后,他竟烧香上了瘾,逢庙必拜,见佛即磕头,有时,一个人,还莫名其妙在院子一再烧上香烛黄裱,来个规规矩矩的磕拜--那程式,比人们在庙中看到的还正规、虔诚。

有人问他干什么,他答非所问,只说:“祭神如神在,我祭的一个人,就当这个人在呗。”他常常不给任何一个人打招呼,就那么一个桶袋背在肩上,独自出门远行,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诗人呗,行走自由,谁也不会管他。所以有的好事者,给他冠以一个“行吟诗人”的名号,并煞有介事地给他在报纸上宣扬了一番,偏偏如今这时代又爱追求奇、新、险之类刺激感官的新闻消息,于是相继有十几家报纸,诸如文摘,选刊之类加以转载,弄得他名噪一时。不过,说他是“行吟诗人”倒是没有半点夸饰或哗众取宠。事实本就是如此。他爱跑,天南地北地跑,而且爱跑江畔湖泽,深山老林,愈是没人去的地方他愈要去。这次古墓遇险并不足以称奇,原始森林让狼包围了,丛莽激流中粮草枯竭……种种,就更玄乎了。后来,终于有人发现,这该是他身上有祖辈的遗传因子,当初,华侨在南洋开垦、淘金、挖矿,不就凭这股子野性的,粗犷的气性么?祖辈的血一旦沸腾,他便身不由己,又扑向了莽莽大山,浩浩水泽了……只是,他还有一怪,是人们所不可理喻的。上四十岁的人了,至今仍孑然一身--这对他的漂泊生涯不无好处,否则,一有牵累,就再也罗曼蒂克不成了。不过,这总归不那么对头。

这是中国,不比外边,你要怎么样,只要不伤害他人,绝对没谁管闲事。可在这不行,种种猜测便来了,不是有什么毛病吧?生理上没有,那便是心理变态。诗人心理总归不比一般人。如到此为止,也没什么,可还有往深处猜的。联系到他说的“祭人如人在”的话,于是便有了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说有多离奇就有多离奇。那女子分明是不在人世了,而他仍一片痴情,甚至联系到他趴在古墓上恸哭,也说成是他想起了那已作古了的女人,而不是墓中的真正主人。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是所向披靡的,没有一个人不为这一故事所折服了。不过,也有说那女子不曾死,只是失踪了。所以,这么些年来,他一个人困守独屋,总是耐不住寂寞,每每心如刀绞,便不顾一切地往外跑,至各处去寻找他心上人的足迹……不管那女的是死是活,一个男人能痴情到这种地步,也都可以树碑立传了。可有谁深知他心底的疾痛呢?他一个住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套间,阳台向东,光线很是充足。屋子里是一色冷调子的家具,加上厅当中配的一幅油画,也画的是冰山,反射着青凛凛的光线,谁一进去,都感到一种压抑与沉重。幸而还有阳光,透进来,落在窗边的花盆上,闪起生命的绿,才教这屋里不乏生气。极端的对比,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谁都会过目不忘。

也许,他那篷勃的诗情,正是在磐石一样的高压下迸发出来的。室内有一架钢琴,但始终未有过钢琴声,但谁都看得出,一年四季,钢琴上总是一尘不染。这是叫人猜不透的。至于他本人会不会弹,都成了疑问。也许,琴本身就是一个象征物,意味着追求与等待,那无尽的追求和等待吧?据说,他的诗句,都是趴在这钢琴上写出来的。楼下的人说,一旦他来了灵感,那地板便似疯了一样乱响,他也声嘶力竭在呐喊,好久才平息下来。可没人敢干涉他,有人碰上一次,就给吓回去了,事后,竟无法描绘所见到的情景。这些日子,他不曾外出,正在家里作出国的准备工作。他是有名的诗人,如今行吟又加上了传奇色彩,所以上面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出国的代表团名单上,“秦思华”三个字赫然在目。所去之处,正是南洋几个国家。这理所当然该他去了。他也该去跑一趟,行吟诗人,不上童年时代编织过金色的梦的故地一走,诗情也许就淡薄了许多,他该兴奋得许多个日子合不上眼了……然而,没有人知道,这在他,却是百感交集,喜忧掺半。

他不知道,那里可还有他的亲人--十年浩劫,早已与那边断了音讯,这些年间也没联系得上,可谓二十年生死两茫茫了。自然,祖父不会在人世了,没有谁能轻轻易易活上个九十岁,除非奇迹,那么,还能有谁呢?父亲是同自己回国的,早已死于非命,母亲呢,就在回国途中殒身了,不管怎样,上祖辈的墓上哀悼一下,抑或把他们的遗骨迁回祖,这都是应该去做的,应该做的。他心乱如麻,几天来,把个屋子翻得乱七八糟,可该携带的行李却没整理出来。这天,他又一个人兀立着,呆呆地对着面前杂乱不堪的衣物。门铃“的的的”地响了。良久,他才转过身去,走到门口,这时候,能有谁来呢?不是早嘱咐过不放人进来么?开了门,却是守传达的福老太太笑呵呵地站在面前。“咳,秦思华,这该不是南洋来的信吧?”她高高地举起了一个蓝色的信封,“准是那边联系上了!”他茫然地看住她手中的信封:“不会的,可能是那边的大使馆。”“给你,拆了就明白。”他苦笑了一下,把信扯开了,抽出了信笺,展开,可思想还没转过来,可当兀地见到上面第一行字“思华吾儿”时,一下子惊住了。这该不是英国的来信吧。不久前在外行吟,就见过卖纸钱的,那纸钱上就印有“英国银行”的字样,还有印花,邮戳什么的,象那么一回事,惹得他诗情大发,还专门写了首诗。这当儿,准是有人读了自己那首诗,来恶作剧。可是,笔迹却一点也不生疏。“我说呢,这准是亲人,不是大使馆,该你走好运了!”福老太太仍是那么笑吟吟的。他不得不认真看了起来。两行泪水刷地一下涌了出来。天哪,这该不是哄人的吧!世上竟有这种阴阳轮回的事。那已经沉没在海中的母亲,竟然还活着,过了几十年还活着,太不可思议了。还有……他眼直了。

一忽儿,他大哭,一忽儿,他大笑,头发散乱了,鞋子蹬掉了一只……吓得福老太太赶紧退了出去,去找左邻右舍:你们去看年,秦思华敢情是疯了不是?从来没这样过,写诗也不这样……可当人们一齐涌进他屋里时,却见他扑倒在钢琴上,双肩抽搐着,分明在动情地哭泣,狂乱已经过去了,极度的悲喜使他泪水无法阻遏……蓝色的信封飘落在地上,白色的信纸让他紧紧地攥在手中,那么厚厚一迭,该讲了多少事情--几十年都在这叠信纸上了!对于他,母亲死而复生,还不是至喜至极的大事!诚然,几十年来,他无时不在怀念这位仅几岁便离开了自己的母亲……而他万万没料到,在异国,在那几千里外的家园,竟然上演了一部无法想象得到的闹剧,在国内不曾演完的悲剧,竟又到那里继续了,虽然已不再是悲剧……不,那仍是悲剧。母亲信中告诉他:当年,她不幸中弹,坠入大海,未能实现回国的愿望,却欣喜自己的丈夫及儿子终于登上了回国的旅程。正是这种喜悦,维系了她的生命,她抱住海中漂流来的一块破木板,昏迷了过去。待醒过来,已经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她是被渔民救起的。那里,正陷于战乱当中。所以,她经历了千辛万苦,一边谋生,一边积攒上一笔钱,争取回国。可所在处与中国大陆没外交关系,因此,往复辗转,最终仍只能回到南洋的老家。那已是好几年之后了。其时,祖父(指思华的祖父)尚还在世,操持着橡胶园、加工厂及养鸡场,见她回来,自然是悲喜交集。喜,自然是见到了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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