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507200000019

第19章 我佛山人在上海

德国诗人海涅说过:“文学史是一所硕大无朋的停尸场,人人都在那里寻找自己亲爱的死者,或亡故的亲友。”那一年,因广东文学院招聘作家事到广州去,一出机场,接我的人说会在佛山开,于是,我马上想起晚清文人吴趼人,这里是他的家乡。

我从未到过这座城市,除了早年教科书告诉我,这是与朱仙镇、景德镇、汉口镇同为古老的历史名镇外,就是从吴趼人甚爱自己的家乡,故笔名索性叫做“我佛山人”的执着上,获得了对佛山的深刻印象。然而,走动在市区里大街小巷的时候,并未见故土对于这位名家有什么特别的纪念,真是渴望在他的家乡看到些什么,知道些什么,惜未能如愿,只得怏怏而归。

吴趼人,虽然是佛山人,其实,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在上海。如今要看清朝末年,人称之为冒险家乐园的上海滩是个什么样子?从他的笔下,可以体会到这个城市的形形式式。所以,后来的佛山人对这位一辈子在上海的同乡,不感兴趣,似乎也是人情之常。

当然,还不能说是完全的忘却,提起他来,当地还有人把话题接下去,可是说多了,便没有什么下文,以索然无趣告终。对于这位渐渐淡忘之中的吴趼人,在其家乡,受到如此寂寥的待遇,不免生出一丝惆怅。继而一想,落寞无闻,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这样,对故去的文人,说不定反而消停些,清静些。

因为一旦香火太盛,又不知什么人,会从死人身上做些什么文章?捞些什么好处?这年头,真保不住。

吴趼人(1866-1910年),名沃尧,字茧人,因为常被人误解为茧仁,即蚕蛹,遂改趼人。广东南海人,居佛山镇,故自称“我佛山人”,年二十余至上海,开始他的卖字生涯,一生写作甚丰,为晚清一代的多产作家之最。

现在,他的书,除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还能够在出售古典文学的书架上找到,其他的三四十种着作,即使到稍大一点的图书馆里也难以借到。吴趼人,和他的笔名“我佛山人”,已不大为人知。

作品被多少人阅读,作家被多少人记住,这一个“知”字,像魔咒一样缠绕着文人。虽然,知与不知,大知与小知,稍知与不甚知,不是衡量作品的惟一标准。普天之下无不知,不一定是杰作;四海之内无人知,不一定不是杰作。但对绝大多数作家来说,知与不知,还是具有一种很无情的判断作用。

如果再加上时间和空间因素,那就更为严酷。若干年前,洛阳纸贵,若干年后,无人问津;圈子里面,响动不小,圈子外边,无人知晓:自己眼里,超越经典,旁人眼里,狗屁不是;声称不朽的惊世之作,比虎列拉还瘟死得快些,被宣布完蛋的毒草,没想到后来还火了起来。

所以,读者的认知度,对于古往今来的作家和作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顶好级的知,不论经过多少岁月,还能家弦户诵,谈出个子午卯酉者;

二是尚好级的知,作品,作者名,若干年后,仍被人知悉,但已经不常常挂在嘴边;

三是次好级的知,若干年后,作品名知,作者名倒不大被人知,一下子很难说得出来是谁写的;

四是还算好的知,作者名也许能知,但若干年后,写了什么作品,或有过什么代表作,已不为人知;

五是较不好的知,若干年过去后,作者的名字,作品的名字,在一般读者记忆中,已无任何印象,不过,在起码有五百至一千页以上的厚厚文学史里的边缝里,能够如获至宝地找到;

六是最差的知,还没有等若干年,就是零了,说不定作者活得好好地,作品早进殡仪馆。

假定这个若干年,姑且以五十年至一百年计,吴趼人大概是属于三四级之间的作家;要以五百年到一千年计,他还得往后靠靠。但他却是中国近代史上较早的一位以卖文为生的专栏作家,写了几十部着作,最后有一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象》,还能将将就就,结结巴巴地存活下来,也就不简单了。作品的生命力,能维持一个世纪还要多,也就值得如今为文谋生的人艳羡。

所以,无论哪一部近现代的中国文学史上,仍有我佛山人的一席之地。估计到25世纪编出来的文学史,还有没有他的位置,就保不齐了。文学像一面无情的筛子,是一个不断淘汰的过程,只有那些总是筛不掉的作家和作品,才能叫做不朽。

只有脸皮太厚的人,才会在一位作家健在的时候,自封或他封为不朽。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一文中提到了他,提到了“尤为世间所称”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评价不算很高,然而,挤进了这部典籍,也沾了一点不朽的边。因为从小说的角度,鲁迅觉得对其人,对其性情,对这样一种文学体裁的代表作,还有评说的必要。“相传吴沃尧性强毅,不欲下于人,遂坎坷没世,故其言殊慨然。惜描写失之张皇,时或伤于溢恶,言违真实,则感人之力顿微,终不过连篇‘话柄’,仅足供闲者谈笑之资而已”。

能够写出这些“谈笑之资”,写出了作品所附着的那个时代的部分真实,是他高于同期其他章回体小说的原因。如果后人要想了解清末的社会状况,人文面貌,官场丑态,市井画面,《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还是一部具有参考价值的文学作品,虽然其艺术性、思想性并不很高。吴趼人凭藉其作品所附着的那个时代,一百年后,尚能不朽,这也就了不得了。

鲁迅写到这里,笔锋一转,说吴趼人当年在上海办报时:“又尝应商人之托,以三百金为撰《还我魂灵记》颂其药,一时颇被訾议,而文亦不传。”这就是歪打正着,没想到,文不朽,事亦不朽了。

据曹聚仁先生考证,这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有关三百金的糗事,事实经过很简单:吴趼人在上海滩办小报,卖文为生,称得上嬉笑怒骂,冷嘲热讽。他的笔下,既揭露官场黑暗,士绅恶行,也指斥洋场劣态,媚外丑行,更嘲弄无知愚昧,科举封建,当然也少不了无聊文字,捧场文章,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以打笔墨官司,捧长三堂子,骂官府要员,损有钱老板,小有声名,闻于沪渎。

而当时的中法大药房老板黄某,此人是上海有名的大滑头,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他的这支笔在市民中的影响力,便求其吹嘘该药厂制造的“艾罗补脑汁”。吴趼人拘于朋友面子,写下了这篇共七百八十字的短文《还我魂灵记》,说他服用此药后,如何“文思不涩”,如何“劳久不倦”,以证明该药的功效非凡,事后,黄老板馈送大洋三百块,表示酬谢。

写字付润笔,作文给报酬,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一种正常的商品交换行为。其实,中国的古代文人,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讲起阿堵物来,也是很在乎,而且并不很清高的。《谭宾录》记载唐代的李邕,“早擅文名,尤长碑石,前后所制,受纳馈送,亦至巨万。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清代的郑燮,狂放不羁,愤世嫉俗,为“扬州八怪”之一,但也不耻谈钱,他在《板桥润格》里公开侃价:“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即或是三千枚当十铜钱,也不亚吴趼人每个字值不足大洋半块的开价,比之前人,吴先生该算得上是一位谦谦君子了。

然而,在上海滩上,还引发一场轩然小波。

据《我佛山人文集》,就这三百大洋,引《涤庵丛话》的记述,“吴趼人先生,小说巨子,其在横滨,则着《痛史》,在歇浦,则作《上海游骖录》与《怪现状》,识者敬之。不意其晚年作一《还我魂灵记》,又何说也?因作挽联曰:‘百战文坛真福将,十年前死为完人。’”这句挽联,用于吴趼人,显属夸大其辞。只不过活了45岁,未享期颐之年,算什么福将;收了三百大洋,写了一篇谀文,难道就不是完人了吗?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的“訾议”,就是记述这件事情,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存焉!我们知道鲁迅是光明正大,嫉恶如仇的精神象征,他的求全责备,只是他的做人准则。其实,放在当代作家眼里,可以说屁事一桩,然而,屁事却有可能进入文学史而告不朽,倒给后来文坛求长生者一个了不得的启发呢!

于是,所谓文学的不朽,不能笼而统之,其实,也存在着三种不等式的区分:

第一种是最需用力的,像《红楼梦》,耗尽毕生心血,以作品本身的艺术生命力而得不朽;

第二种是像《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并非不需用力,但至少不致苦到“泪尽而逝”的程度。可是,由于作品与某个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相关,因此,有其部分认识价值而也随之不朽;

第三种就不用字斟句酌去下死力气了,全凭炒作,制造轰动,吴趼人的三百金,能够写进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里去,那么,一个好端端两脚直立行走的人,忽然像畜类四脚落地,行走如飞,能不令人感到好奇,驻足观看吗?

现在,在文坛上跳跳蹦蹦,指指戳戳,骂骂咧咧,疯疯癫癫的那些人物,就是想通过诸如此类的洋相,耍宝,无赖,德行,骂街,叫卖,花痴,犯疯,挤入文学史的边缝里,谋得一个“不朽”。于是我想起晋大司马桓温,“恃其材略位望,阴蓄不臣之志,尝抚枕叹曰:‘男子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资治通鉴》)

同是不朽,却颇不等值的。

回过头来再说这位吴趼人,他虽在晚清文学史上不占特殊的位置,一位泛泛而言的文人而已,但说到底,文学是一个消费市场,那些顶尖儿的大师,不可能满足全社会所有读者的需求,自然而然,就留下一些足够非大师级作家兜售自己的份额。我佛山人就属于这一类作家,不算高明,也不算不高明,算不朽,但也未必就是真正的不朽,他有他的读者,我就是一个。我想对一个作家来说,这也就够了。

至今还能记得念中学时代,读他《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欣快热辣,捧腹大笑的乐趣,所以,对这着作一生,办报一生,风流一生,快活一生的吴沃尧,即或是第二类的不朽,也够我钦佩的了。

同类推荐
  • 一生必读名家精品——智慧毕现

    一生必读名家精品——智慧毕现

    在人生无以反复的过程中,只有那些历史上最具天赋的作家才能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只有那些超越了时空的经典文字才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我们,指引着我们远离浮华虚空。
  • 一生必读的随笔美文大全集(超值金版)

    一生必读的随笔美文大全集(超值金版)

    优秀的哲理美文如漫天繁星,总会令人应接不暇,又唯恐落得沧海遗珠之憾。为了让读者感受中外哲理美文的风格和魅力,使读者获得美好的享受,汲取更多有益的精神食粮。本书提炼的哲理美文不仅是被公认的上乘之作,更分门别类,意蕴宽广。它们或讴歌自然,或解析社会;或赞颂真善美,或鞭挞假恶丑,其优美文辞的背后,总是蕴蓄着或阐释着深刻的哲理,给人以思想上的启迪和行为上的观照。
  • 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

    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的一部短篇回忆录集,收录了鲁迅在1928年间所写的回忆录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鲁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 你是我今生流浪的地方

    你是我今生流浪的地方

    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是要做一些事,想念一些人,让自己的心还有片干净的地方。仅此而已。你是我今生流浪的地方。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愿我们能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细水长流,愿我们的明天有阳光和早餐,有河流和音乐。
  • 边地母亲:五万进疆女兵的婚姻纪实

    边地母亲:五万进疆女兵的婚姻纪实

    本书是目前国内第一部以建国初期五万女兵进军新疆的重大历史事件为背景,创作的全景式长篇纪实文学。有评论家称:“是一部五万进疆女兵的婚姻白皮书”;也有人说:“是一部当代女兵屯垦戌边史”……作者说:“是一座当代新疆母亲的纪念碑。”
热门推荐
  • 世界上最神奇的挫折教育课

    世界上最神奇的挫折教育课

    《世界上最神奇的挫折教育课》讲述了挫折,是懦夫的拦路石,又是勇士的健身器。只要能坚强面对,它便是成长的一笔财富,人生的一所学校。成长的路上,总会有失意彷徨,对挫折报以微笑,坚强的心上就总能生出无穷的力量。
  • 花花世界不染尘

    花花世界不染尘

    当一朵花映入眼里,你看到了什么?一位真正的禅者,拥有比一般人更敏锐的触角、更犀利的观察力,能轻易遁入内心的各个角落,把自己的喜怒哀乐、芸芸众生的悲欢离合看得清清楚楚。本书作者正是这样的一位禅者,他以一篇篇抒情短文,和我们分享他在这精彩世界的所见与体会。书中文字或许如作者自己所说,代表一个清理、重建内在花园的过程,又或许它们只是单纯的一杯好茶,等待有心人来细细品味,感受“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快意游走于花花世界的自在与潇洒!
  • 大灵宗

    大灵宗

    灵力为万物之主宰,大千世界,缤纷而又精彩的传奇。少年自燕楚之地脱颖而出,唯有一身的热血。你能打死我,你能打垮我,你能废掉我……你能……但是你打不垮我的意志!我心如磐石,坚不可摧!为了尊严,为了自由,只为了吾所守护之物!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什么我就得做下等人?
  • 神卜记

    神卜记

    他从两千年前的大秦陵里走来,他带着记忆永恒的碎片,跟着他去底格里斯河畔的金字塔寻找答案,去百慕大三角披荆斩棘,走进消失的大西国,穿过玛雅传说,探索九条龙脉,只为解锁史前文明的存在。
  • 穿越之白血公主

    穿越之白血公主

    与表现力,所有的光彩与辉煌似乎独独为她打造。她,幸运吗?是的,她是上帝的宠儿,集万千光亮于一身。然而,她又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儿,一夜间,她的生命不再光华与璀璨,只剩下黑暗和死亡的气息。她的一生注定等待,等待未知、告别和流浪。她,不幸吗?是的,她比谁都孤单,在无尽的寂寞中孤眠!
  • BOSS大人请入戏

    BOSS大人请入戏

    再见到陆隽之的时候,江离是当今娱乐圈里红的发紫的女明星,陆隽之依然是花名在外,两个人的交集引起了娱乐圈又一大娱乐事件,一个是当红女明星,一个是风流富商,自然会让人遐想出一段风花雪月的浪漫,旖旎春光。江离觉得陆隽之实在算不上什么良配,她也不想和陆隽之来一个世纪大复合,陆隽之进,她退,陆隽之退,她站着不动。多年以后,他们结婚婚宴上,陆隽之被灌了很多酒,谈起往事,有人挑衅的问他:“为什么那七年为她做了那么多却从来不出现在她面前呢?就这么有自信,不怕人拐跑。”他眼睛一眯,眼神危险的看了众人一眼,众人心中一跳,许久之后,他恍然的哦了一声,清浅的笑了笑说:“这些年没少在她身上下功夫,当然包括她身边的桃花。”众人恍然,心中直骂:“无耻。”
  • 青梅竹马,去哪儿啊

    青梅竹马,去哪儿啊

    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青梅竹马,最后都绕到他人床前玩耍;大部分的两小无猜,都渐渐无法对彼此坦白。时光掩盖了太多秘密,埋藏了许多感情,直到曾经一起玩耍的他们终于再相聚——郝恬恬发现自己的生活开始乱套,为什么傅子衡的初恋女友叶雨笙会和张翊天在一起?为什么失联多年的吴霏突然出现在北京开始追自己?为什么一直把她当妹妹严厉管教的傅子衡会突然吻了她?青梅竹马的小伙伴,十年后的再度重逢,让当年埋葬的那些秘密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浮出水面……青梅竹马,去哪儿啊?我要去别人床上玩耍呀!你去呀~滚蛋,你把我压得死死的,我怎么去!青梅竹马,去哪儿啊?我去哪儿,你去哪儿吗?是啊!那我回家,你跟我回家吗?
  • 我与剑的次元之旅

    我与剑的次元之旅

    一把神秘的剑,从天而降;一个懵懂的少年,在无意之中将其拔起,故事——将从这里开始。(第一卷:东方幻想乡前传)
  • 那一抹阳光,如此明媚

    那一抹阳光,如此明媚

    一个沉默是金的高干子弟,向来秉承着“冷、狠、绝”的原则行事。大概他自己都不会相信,某一天,当他遇上某一人,会变得如此温柔细致……一个没有理想,没有追求,反应还迟钝的迷糊少女,她的爱好是睡觉与美食。她爱打抱不平,貌似很强悍,实则很“中看不中用”啊,当迷糊女遇上腹黑男,会怎样!
  • 扶一世情殇,待永世苍雪

    扶一世情殇,待永世苍雪

    因为父母之命,她被迫嫁给他;到了最后却因为爱他,她选择用自己的命换他最爱之人的命……弥留之际她轻声说:就算我每分每秒都要求自己要恨你,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做不到……而他,在那一刻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将她带走。当他再次找到她的时候,看见的却是一块冰冷的碑